工程保证书

时间:2020-12-15 12:47:37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工程保证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保证书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保证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保证书

工程保证书1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____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xxxxxxxxx投诉部门:xxxxxxxxx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xx办公地点:xxxxxxxxxxx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保证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保证书2

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了做好对龙湾区天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由本公司项目经理 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除他人为及不可抗力外。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两年。

  (3)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 42 条规定,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保证书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至三层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一、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合同,工程总价为壹拾万元。

  一、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和内容质量保证范围:为承包人所负责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层、三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包质量、安全、工期,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二、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从工程开工之是起到实际竣工之日算起的质量保修期内为质量保证期。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三、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责任

  1.本工程按装饰装修相关验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质量要求为合格。

  2.工程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对所施工全部范围的质量进行负责,如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在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7.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本工程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本工程总价的的95%,同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质量保证金。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两份,承包人与发包人各执一份,承包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签字盖章):

  承包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工程保证书4

  为确保给水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施工方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经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

  2.施工单位建立质量责任制,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记录工程的各部分施工是由那个人或那几个人负责施工,一旦该部分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将对该部分工程负相关责任,项目负责人有连带责任.

  3.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及各项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材料及配件.设备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严格按照<>里的条例施工,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6.工程中使用的设备若出现质量问题,从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超过一年后,我公司只收取维修的成本费用.非产品问题(人为损坏、使用不当或不可抗拒之力)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施工单位:深圳市xx-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4日

工程保证书5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保证书6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 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 7天 内、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接受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保证书7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确保 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有关法规、政策,甲、乙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审核乙方的资质及合同履行能力,审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

  (二) 向乙方移交施工场地,并明确乙方进入施工场地的安全责任;

  (三) 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及预付款比例按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四) 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 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 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规范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权制止,责成其改正,并可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对不按要求改正者,甲方有权加重经济处罚;凡发生事故的,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追究乙方的事故责任及违约责任。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工程安全和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责任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上述人员应报甲方备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对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选取合格的持证人员上岗;

  (四)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五) 严格控制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劳保用品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

  (六) 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七)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遵守施工工序、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及周围绿化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八) 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和 建设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各个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 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立即组织进行紧急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并立即上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十) 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一) 按照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应当承保的人员承保意外伤害险;

  (十二) 接受甲方对安全的监督管理,对甲方及有关方面在安全检查中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立即进行改正。

  (十三) 行使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在抢救受伤人员,减少进一步损失、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甲方通报情况,并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如有违反,导致事故责任无法确认的,事故责任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 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30000—100000元作为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三) 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较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10000—50000元作为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第四条 本协议条款与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时,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之事项,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保证书8

  由我公司承建施工的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1、 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 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

  3、 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配件、设备、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监督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对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人员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认真执行,及时整改达到质量合格。

  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符合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验收合格。

  6、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7、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经理(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质量保证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现场工程需要,为提高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劳动法》、《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三、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共计: 天,

  承包价格付款方式:

  四、工程质量要求:按公司制定的工程质检标准及质量规范执行。

  五、乙方是甲方下属单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调动,配合处理工地上各种事情。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详见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如有违反制度行为,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七、乙方在甲方的要求下,必需自己解决工地施工人员的数量,并亲临工地现场监督指导施工。如在不延迟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基础上,可减少施工人员。但必须向公司作出书面申请报告,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八、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如没有特殊情况,每延迟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遵守公司安全条例和防范措施,如出现人为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施工人员应按图纸正确施工,如由于施工不当造成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严重影响者,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十一、材料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搬运。

  十二、甲方及时提供施工所用材料,保证在施工材料申购后五天内将材料送到工地,如因甲方无法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三、工程验收由公司委派监理或业主验收为标准,如维修超过三次本公司有权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并负责维修费用。

  十四、在一年内如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安排售后服务队进行维修,乙方负责全部材料费用及车费等额外开支维修人员工资按每个工日计时80元正计算。

  十五、双方违约:如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所有费用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2施工质量保证书

  发包人(甲方):蒙古国能源部

  承包人(乙方):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乌兰巴托第三热电站50mw机组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经协商一致,对乌兰巴托第三热电站50mw机组升级改造工程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蒙古国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一台50mw机组及冷却塔,升压并网系统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 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 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 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 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 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 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发包方需求.

  ⒎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承包方担保工程质保期为最终竣工后3年。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汽机与发电机组的质保期为移交后十八(18)个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尽快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设法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合同将以英语与蒙古语两种形式存在,在因文字意义引起的误解与纠纷的情况下,本合同内容以英语为准。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书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保证书:

  一、 的施工由 负责。

  二、严格按照分工,抓好自己负责的工程的施工,处理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三、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现场监理管理,抓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狠抓工程的质量,并对工程质量负责。如出现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将追究施工方的法律责任。

  四、施工方提供施工工艺及施工进度表

  五、分部分项工程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开工时间,施工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

  六、现场负责人必须每天在现场负责现场管理。(如不在现场每天按1000元/天罚款,累计达到7天自动解除合同)

  七、施工方(乙方)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每延迟1天按合同总价的1%罚款。

  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建设单位、施工负责人各执一份,报公司备案。

  承诺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质量保证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现场工程需要,为提高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劳动法》、《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商定,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三、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共计:天承包价格付款方式:

  四、工程质量要求:按公司制定的工程质检标准及质量规范执行。

  五、乙方是甲方下属单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调动,配合处理工地上的各种事情。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详见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如有违反制度行为,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七、乙方在甲方的要求下,必须自己解决工地施工人员的数量,并亲临工地现场监督指导施工。如在不延迟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基础上,可减少施工人员。但必须向公司作出书面申请报告,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八、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如没有特殊情况,每延迟一天,罚

  款 。

工程保证书9

  我单位就 施工中以及在广告牌使用期内发生以下问题的,我单位保证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及经济赔偿。

  1、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广告牌结构损坏、广告板面脱落,给人身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害的。

  2、对施工部位处理不当或施工现场防水层保护不当造成房屋漏水,给对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3、 广告牌、灯箱广告电路安装不安全导致电器故障,造成人身及其它伤害损失的。

  4、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管理不善,发生违纪行为造成损失的。

  5、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维修广告牌,保证在48小时以内处理完毕。

  本保证书为 制作合同的附件,保证书内容与合同书条款有冲突的以保证书条款为准。本保证书与原协议书共具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项目整体安全质保三年。

  公司名称:北京圣卓环艺装饰公司

  年 月 日

工程保证书10

  承诺人(供货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使得收货方(_________ 超市)放心从承诺人处进货,承诺人对提供的产品质量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质量的所有相关要求,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承诺人保证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3、承诺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相关规定及要求的,承诺方保证自收货方主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上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货款,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如果由于承诺方产品质量引起的质量事故,承诺方承担赔偿责任,收货方有协助消费者维权的义务;承诺方承担收货方因消费者维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5、因承诺方销售给收货方的产品引起的纠纷,由收货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工程保证书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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