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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标语争议

时间:2016-07-28 15:00:49 标语 我要投稿

交通安全标语争议

  交通标语“请勿笛笛”惹争议

交通安全标语争议

  近日,有市民来电反映,中山北路上九龙湖附近的一些交通标志上提示语“请勿笛笛”,不符合语言习惯,存在语法错误。记者采访了中国矿大和江苏师大的几位专家,专家表示有待商榷,不过作为公告语,需严谨规范严肃。

  ■市民

  不符合语言规范

  昨日下午,记者驱车来到中山北路九龙湖附近,看到此处的许多交通标志牌上,三分之二的位置被建材商的广告位置所占,下方几个黑体大字特别醒目:“禁鸣区 请勿笛笛”。

  市民王女士电话里称,自己的文化水平虽然不高,但总觉得这样的提示语言不太符合规范,虽然也能看懂是请勿鸣笛的意思,但觉得不舒服。记者现场采访几位过路群众,很少有人关心提示语言的`内容规范与否,“只要能看懂就行”,但有一些市民称,既然是公共场所的提示语,就应该规范才对。

  ■专家

  可用“请勿滴滴”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的王跃平教授称,按照现代汉语的语法规范,名词是不能作为谓语的。而拟声词嘀嘀等副词可以作为谓语,如果为了口语化、人性化,可以使用副拟声词嘀嘀作为谓语:“请勿嘀嘀”这样使用,否则就不符合语法习惯。王教授还称,有关部门对时下的交通提示语应进行统一规范,既为提示语注入一些人性化的温馨含量,也防止提示语出现语法错误,使之在温馨中不失严肃,真正发挥好安全提醒和警示等功能。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的管教授对此发表看法称,古代汉语里,有用名词作为谓语的,这样使用,虽然不符合现代语法习惯,但语言这个东西最大的特点就是约定俗成,如果大家都认可了,便是规范的,只要大家能看懂,这样使用也未尝不可。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专门研究语言学的李老师也表示,在网络语言里和口语表达中,这样使用,只要是你说我懂,不存在完全的语法错误,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告语言,一般表述要符合规范,做到严谨、规范、严肃。

  ■交巡警设施大队

  政工科设置的

  记者随后就此现象采访了市交巡警支队设施大队,一位警官告诉记者,这种提示语不是他们设置的,而是由交巡警支队政工科设置的。记者随后多次联系市交巡警支队政工科,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大城小议

  忘忧草:道路交通提示牌上的提示语,多是用鲜血和生命代价换来的科学总结,是宝贵的经验。像“宁停三分 不抢一秒”、“出行多点小心 家人少点担心”等,都通俗易懂,让人过目不忘。

  想哭就哭:随着时代的变化,以人为本越来越受到重视,温馨的人性化提示语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在此人文背景下,过去一些带有“严禁”之类口气的提示语已不合时宜,一些温馨口语化的提示语面世。从这个角度讲,上述那些“请勿笛笛”之类的提示语,是不乏创新意味的。

  来来往往:时下也有一些地方的交管部门,片面追赶时髦和新潮,在提示语上出现了滥用网言网语等现象。如:“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酱油”、“今天你遵守交通规则有木有啊”等;这些提示语,看似很潮很俏皮,实际上却让人费解发懵,不符合语法习惯。作为公共的交通提示语,通俗易懂温馨的同时,不能过于滑稽和出现语法错误。

  引起争议的交通安全标语

  1、带走人们笑容的不是车祸,而是漠视交通法规的头脑。

  2、交通复杂地段,车辆随意调头、乱停乱放,违法!——也是缺乏公德的不文明行为!

  3、车是“麻木”,人身安全的意识不可麻木。无论残疾、贫困…,均不是麻木车载人的合法理由。

  4、世人都说幸福好,唯有平安少不了;世人都说平安好,唯有谨慎少不了。

  5、讲公德,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守交法,人人平安家家平安

  6、和谐交通,杜绝违法杂音;精彩人生,莫因事故谢幕。

  7、等一等就安全了,让一让就过去了,忍一忍就和谐了。关爱多一点,危险少一点。

  8、人车互让,得到的是和谐;争道抢行,缺失的是公德。

  9、驾车容易,上路不易,且行且珍惜

  10、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如此——安好

  11、驾车上路,不挂牌照 你——弱爆了

  12、礼让他人,善待自己,交通安全需要你我的努力

  13、亲,说你呢。——行经交叉路口请减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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