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0-08-15 08:03:09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承包合同集合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承包合同集合8篇

承包合同 篇1

  税务筹划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既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又要为企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EPC工程总承包方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式。

  一、合理签订合同,提供支持文件

  (一)合理分解设计、采购和安装合同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从事EPC工程总承包时,由于合同区分为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不可避免地遇到混合销售的情形。

  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增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务收入征收营业税:第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第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增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针对上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长期从事EPC总承包项目,应办理相关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这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实务工作中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分别适用营业税或增值税中5%、17%和3%税率的不同情况,在同甲方签订总包合同时,企业原则上应将合同额向适用低税率的设计和建筑安装部分倾斜。但是,在采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能够抵扣的情况下,客户也希望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设备采购部分价格尽量提高,以便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这需要企业同甲方友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并区分不同项目签订合同。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1]20xx年初,甲公司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一台连铸机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额为2 000万元。其中,设计部分为100万元,设备部分为1 8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100万元。假设甲公司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项目施工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为3%。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另外假设该项目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了相关结算手续c甲公司外购材料设备成本为1 300万元且均能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合同条款下.甲公司应承担的相关税费计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一: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800÷1.17×17%:261.54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17%:221.00万元

  实际应交增值税= 261.54 - 221.00= 40 54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 100×5%:5.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100×3%:3.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 5.00+3.00:8.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40.54+8)×7%:3.40万元

  (2)应交教育费附加=(40.54 +8)×3%:1.46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40+ 1.46:4.86万元

  方案一中,甲公司应承担的税费合计为53.40( 40.54 +8+4.86)万元。

  假设甲公司通过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变更为设计部分为200万元,设备部分为1 6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2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甲公司承担税负测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二: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0÷1.17×17%:232.48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17%= 221.00万元(注:增值税进项金额不变的原因是外购材料设备金额是相对不变的)

  实际应交增值税= 232.48 - 221.00= 11.48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200×5%:10.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200 x 3%;6.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 10.00+6.00= 16.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1.48+ 16)×7%:1.92万元

  (2)应交教育费附加=(11.48+ 16)x 3%:0.82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92+ 0.82:2.74万元

  方案二中,甲公司应承担的税费合计为30.22(11.48+ 16+2.74)万元。方案二较方案一而言,少承担税费23.18( 53.40 -30.22)万元。

  由此可见,在外购材料设备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减少总承包合同中材料设备部分合同额,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签订建筑安装分包合同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通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对其销售的货物和提供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同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应扣缴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建筑业务劳务收入的营业税。

  在实际工作中,EPC总承包商可能将部分建筑安装工程予以分包或转包,在缴纳营业税时,仅按工程项目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款扣除分包或转包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举例如下:

  [例2]乙公司20xx年度承建一钢厂连铸机生产线,其中建筑安装部分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乙公司将其中部分土建安装部分分包给某工程公司.假设该钢厂当地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暂不考虑其他税费。该工程于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则乙公司实际承担的税费计算如下: 1营业税=( 300 - 200)×3%=3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3×(7%+3%)=0.3万元。该项业务合计承担相关税费3.3万元。

  如果乙公司未分包,则实际承担税费为:300×3%×(1+7%+3%):9.9万元。与上述分包后相比,多承担税费6.6(9.9 -3.3)万元。

  二、利用技术开发,享受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另外,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基于此,EPC总承包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客户针对工程项目中重点难点技术进行立项和开发。举例如下:

  [例3]丙公司中标一钢厂连铸机生产线,鉴于在工程中需要攻克漏钢预报的一项高新技术,丙公司向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立项并获得批准,预算费用为200万元。20xx年度,丙公司为该研究开发项目投入150万元。假设丙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那么,20xx年度丙公司因此项业务可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为:150×50%×15%= 11.25万元

  三、进行技术转让,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xx年4月24日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xx ]212号),该文件详细规定了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的五项条件和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方法以及如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

  由于EPC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往往占有一定比例的金额。故此,对于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企业可以采取转让技术的方式与甲方签订独立的合同,并将此金额从项目总合同中予以扣除,以此达到享受所得税优惠的目的。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4]20xx年度,丁公司累计向客户转让技术所得800万元,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相关成本和税费200万元。同时,丁公司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科学技术厅和主管地方税务局办理了相关认定手续和备案手续。假设丁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xx年4月,丁公司办理20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实际应缴纳所得税金额计算如下:

  1.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一技术转让成本一相关税费= 800 - 200= 600万元

  2.实际缴纳所得税金额=( 600 - 500)×50%x 25%=12.5万元

  如果丁公司并未办理相关技术转让所得的手续,将8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合同收入,其他条件不变,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事项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800 - 200)X25%= 150万元,两者相差137.50( 150 - 12.5)万元。

  四、合理确认收入,节约资金成本

  建造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对于合同收入的确认,基本原则是:(1)对于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2)对于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金额确认:第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企业在确认合同收入时,应同时确认相关的税费及附加。

  在税法征收管理中,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认定,针对营业税明确如下: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的,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于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针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明确如下: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账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由此可知,为了避免企业因提前确认收入而承担相应的现金流出,企业可以在商务合同中规定除了部分预收账款外,其他工程款根据完工进度进行结算并予以收取,以此保证会计计量和税务计征的一致性,尽量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说明的是,该方法仅能调节某个会计期间的应缴税金,当工程项目完工时,会计计量的应缴税金和实际应缴税金必将趋于一致。

  五、计提安全生产费用,降低企业税负

  20xx年6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其中第三条对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在企业提取时,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实际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化支出的,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未就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予以明确。在实务工作中,我们仅根据税法原理来推断。《企业所得税法》涉及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条款主要是第八条,即: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对《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着重强调了企业实际发生且与企业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性活动相关的支出才予扣除。且在第四十五条对专项资金做出了专门规定,指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由此可见,对于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既不属于扣除范围内的专项资金,也不属于与企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只有在且有实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才能予以扣除。据此,EPC总承包商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后应足额使用或将其支付给建筑安装分包商,以避免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作纳税调整。 开展税务筹划时,需要经常关注税法及相关法规的最新变化。同时也应从企业整体利益考虑,做到统筹规划,不可仅仅为了减轻部分税负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还应比较税务筹划的成本及因税务筹划带来的节税收益,综合多种因素后再行实施。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市××公司

  乙方:×××

  甲方同意将 路×××、×××号×××大院停车场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路×××、×××号×××大院内的汽车、摩托车、单车保管站。

  二、承包价:每月 元正。

  三、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承包价,每月5号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上月承包费用。

  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伍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自用的汽车(陆台)、摩托车(伍台),以及甲方认可的上级主管局国家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大院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七、甲方的义务:

  1。负责车辆保管站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每月1~5号向甲方财务交付)。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

  八、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签订承包合同后,按车场实际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4。负责摩托车、单车保管站使用的水、电的费用。

  5。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6。承包后立刻统一更换月保牌和停车牌。

  7。每月5号前向甲方财务交付车辆保管发票的税费。

  8。负责使用的洗手间的卫生清洁和管理工作。

  9。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10。按附件执行管理制度、员工守则、服务标准。

  九、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一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破坏进驻中心的人员和车辆的情况或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末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天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广州×××公司 乙方(签章):××××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土地资源的利用,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种养业和其它业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镇 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土地上有一口鱼塘和部分砖瓦结构的建筑物,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发包方(章):

  法人代表: 承包方(章):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 矿山发包给乙方开采经营,具体协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为十年,从 至 止。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第一年 元,以后每年在前一年承包金的基础上增加 元,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承包金,以后每年 月 日支付当年承包金。

  四、甲方的责权利:

  1、合同签订后,将矿山交付于乙方开采,保证承包范围内的矿山不受他人干涉。

  2、提供通往矿山的车辆通行道路,保证乙方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3、按规定收取承包金。

  4、乙方经营过程中,需要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配合乙方办理。

  5、负责期满后收回的矿山的复垦治理。

  五、乙方的责权利:

  1、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在承包范围内开采、经营。

  2、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非法干预。

  3、保证生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在承包期内若转包他人的应报甲方备案。

  5、合同期满未开采的矿山交付于甲方。

  六、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总额的20%赔偿对方违约金。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金的按日万分之五赔偿对方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依照《合同法》、《矿产资源法》的有关 执行,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效力同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甲方将顺德市**镇**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概不负责。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XX年8月日起至XX年8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年。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承包款8300元,尾数在最后一个月结清;第一次缴交承包款时间为XX年9月5日前。如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超过20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为工厂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纳30000元保证金。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30000元。

  六、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影响,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场等),则按违约处理。

  2、甲方将原购买的其他厂的废泡沫(包括蚬华、福星、等)移交给乙方购买,但乙方不得自行与厂家重新洽谈价格或签订合同,如有价格等因素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前去与厂家处理解决,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3、甲方以前购买的厂货废泡沫,如受价格变动和其它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厂货不能再继续购买的,甲方不负责任,不减少承包费。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有新找到的废泡沫货源和购买的废泡沫厂货,在合同期满后,必须连同以前的废泡沫厂货全部移交给甲方购买,并且乙方二年内不得在甲方工厂周围方圆30公里范围内开设废泡沫加工厂。

  5、甲方负责提供一台泡沫拉丝机给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它物品由甲乙双方在接交时签订清单,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清单将物品交给甲方,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价赔偿。

  6、合同期内,如因现厂房不能继续租用或政府有关部门干涉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生产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协调有关关系或另外租厂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厂租标准支付厂房租金;因搬厂房造成停工期间按270元/日扣减承包费。如甲方不能协调好关系,无法让乙方继续开工,则双方按终止合同处理并进行结算,此种情况不按违约处理。

  7、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顺德地区提出诉讼。

  8、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任命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和平、自愿、和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劳务承包范围

  第三条 工程日期

  1. 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2. 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安排计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甲方负责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3、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周转材料。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甲方提供水 电 气等基础设备。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公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若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伤害,乙方负担全部损失和责任,与甲方无关。

  3.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4.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5.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意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现场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材料验收及搬运,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现场卫生清理及材料保护,工完场清,活完料清。

  7.乙方必须按期交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不能按时完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承包方式单价:

  ① 合同包含的承包内容均是清工

  ② 门窗制作费用 元/平方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③ 门窗安装费用 元/平方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七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门窗制作与安装工期少于一个月的验收合格后费用一次性支付。

  2、门窗制作与安装工期大于一个月的按工作量分期支付。

  第八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检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结果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九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第十条 争议

  1、如执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接受劳动仲裁部门调解。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做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代表(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盖章)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开拓市场经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由传统农业向规模农业、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发展,从而达到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目的。进贤县北极生态果园会同四川省彭山县江口镇果技员袁章华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承包果园协议,其协定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进贤县七里乡建设村北极水生态果园内的新余蜜桔、桃,面积约200亩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为十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三、乙方承包果园后,自管理,自投资(肥料、农药、中耕、除草、修剪、治虫、守护、人工工资)。其中:乙方每年年底回家过春节,在此期间,如有人、畜损坏果树,乙方概不负责。

  四、利益分配:甲方所分得总收入的30%(包括村民租金),乙方所分得总收入的70%(负责全投资)。

  五、交款时间:乙方从购果方交纳订金开始,乙方付给甲方订金30%款项,中途付给甲方卖果子30%的款项,待乙方卖完最后一车果子后,乙方与甲方结算,并付清当年甲方所得的30%款项。

  六、甲乙双方真诚合作,互相信任,果园内所产出的水果,包括销售渠道、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七、本合同在有效期内,如遇特大的、毁灭性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高温、冰冻、冰雹、台风、虫害、毒气等)给当年的果树、果子造成严重伤害,甲方应根据受害程度递减甲方的提成部分,造成果树死亡的,乙方概不负责。

  八、本合同在有效期内,如遇人、畜损坏果树,或有偷盗者,乙方交由甲方全权处理。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甲乙双方一经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恐日后无凭,故立此合同为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出租)方:_________ 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⒋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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