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1-02-27 15:33:12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承包合同汇总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门】承包合同汇总6篇

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以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工作。

  3.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期为 天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件一)。

  二、开工前 天, 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 小时以上), 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1、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件二);

  2、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3、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

  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 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数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 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本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修责任;

  (4) 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 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 证。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完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建设的 小区内,配套有一家幼儿园,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该幼儿园的权属归 教育局,甲方经教育局审批拥有该幼儿园15年的经营权。现甲方拟将15年经营权承包给乙方,双方就具体事宜协议如下:

  一、办学的原则、目的

  1.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探素新的幼儿园教育模式和方法。

  3.提高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办成一所高质量的幼儿园。

  二、承包内容

  1.承包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承包金额: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_______元。

  3.付款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开始交纳,前_________年每月承包费在当月_________日汇出,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始,承包费按季度划款,划款时间在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_________日前汇出。

  4.付款方式:每月通过银行帐户划款,在乙方承包幼儿园的第_________年开始按季度划款;

  5.风险抵押:乙方在正式承包幼儿园后需向甲方提供幼儿园全部资产的乙方校产证明作抵押,待合同履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甲方将抵押证明退还给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办理好幼儿园在教育局的登记备案手续,保证幼儿园合法开业招生的资格。

  (2)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与教育局对接协调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局各项管理工作、交纳应管理要求的各项费用及年度考核和审核等。乙方只按照场地租赁合同及本协议支付租金和承包费,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不负责。

  (3)幼儿园现有资产属甲方所有,承包期届满后,经营期间增加的设备设施及所收取的建园费归甲方所有;

  (4)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及时将幼儿园所有资产清点交给乙方使用;

  (5)承包期内,幼儿园依法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教育局指导下对幼儿园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及办学权,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承包期间财务独立,甲方无权干涉;

  (3)乙方享有独立的人事权,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由乙方聘用,甲方无权干涉;

  (4)按时上交承包费;

  (5)在承包期内幼儿园所有资产归乙方全权使用。承包前需核定幼儿园的所有资产,并以幼儿园现有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开列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详见附表)。如在乙方承包期内固定资产提前报废,乙方需按设备报废时实际价值予以赔偿,在乙方承包期间幼儿园增加的设备资产归甲方所有;

  (6)乙方必须依法办学;

  (7)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障学生安全,若因幼儿园工作主观上的的原因造成幼儿伤亡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在承包期内,如因情势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以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之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都必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投资总额为限)

  2.在承包期内,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元及所产生利息(贷款利息)

  3.在承包期内,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4、如因甲方不能办理好幼儿园合法的经营手续,或者由于甲方协调不到位导致了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除退还所收取的承包费外,还应赔偿乙方为幼儿园装修付出的所有支出。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履行期满,若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英垴。四至为:面积:

  二、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租赁款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 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月1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 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 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 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 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 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章):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保护和管理xx水系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xx水库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营范围只限于淡水养鱼,养鱼用饲料、肥料等饲养。

  二、承包期限:从xx年10月1日到xx年10月1日止,共计叁拾年。承包费每年6000元,每年10月底前交清当年承包费。

  三、承包期间乙方集镇饮用水供给量和质量安全,旱情期间人蓄饮水供给量。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水库的防洪防汛安全责任,汛期的洪水调度服从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指挥调度。

  五、承包期间,经营的税费和直接连带关系的税费一律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期间,乙方在防汛期间(5月1日至10月30日)24小时值班,若甲方抽查未值班,每次罚款100元。

  七、不允许经营期间及《合同书》作其它担保或抵押。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

  九、在捕鱼之前,书面报告水系工程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捕鱼,且放干水打鱼。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违约,支付另一方经营损失及违约金伍万正(币500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承包合同 篇5

  立合同双方:

  甲方(房主方)

  姓名: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乙方(承建方)

  姓名: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就本住宅建房工程的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结构私人居住房,楼层为 层加隔垫层建筑。此结构厕所、厨房、阳台、梁、柱为现浇混凝土,其它楼板为预制板,建筑面积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三、承包方式:

  甲方将其住宅以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脚手架、包施工机械,以及所有劳务工具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承建本工程。

  四、承包工程内容:

  建筑基础、主体结构的砌砖,扎钢筋、装模、拆模、现浇混凝土、楼梯、预制板安装;室内墙面天棚及后外墙、侧外墙粉水泥砂浆,前面外墙砖粘贴;主体顶层瓦面,室外散水,楼面找平,台阶等修建工作。

  五、工程质量及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优良标准,确保安全。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由返工带来的人工和材料损失的费用。

  2、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如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所需费用直接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3、乙方如施工过程中遇到图纸和现场主体结构不相符合,须要变更时,必须与甲方共同协商,协商结果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进入下一步施工。

  六、工期:

  从年 月 日开始建设,工期为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及甲方对外关系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碎石、沙子、水源、钢材、屋面所需的木材、瓦等建筑材料。

  2、甲方负责协调对外及邻里关系。

  3、甲方应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4、甲方有权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及质量。

  5、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购买所需的建筑材料。

  6、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电动施工机械,机械上的损耗器材和所有的劳动工具,以及模板、顶木、锁木、木方、脚手架等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8、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害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如因乙方自身各种原因,中途自行终止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之前所施工的一切费用。

  八、承包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 元,大写:元整。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此价包含人工费、工程管理费、安全费、材料搬运费、所有劳动工具费、机械费,以及脚手架的费用。

  九、付款原则及付款方式:

  房屋从开工至每层盖板后,预付该层人工费的6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付至总价的95%,留5%作为工程维修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付清余款。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日生效,合同履约期完成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xx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盖章)

  乙方:xx公司

  (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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