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合同(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山林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山林承包合同1
出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______亩,其中林地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林权证号____________。
二、山林权属: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三、承包时间: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______年租金,租金每年______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离开田边______米,坟墓边______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
3、在合同期内,乙方垦荒、种植、开路所损农民农田作物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解决。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内的原路在不扩大的前提下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林区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8、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开发、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处: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2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xxxxxxxx县xxxxxxxx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xxxxxxxx县xxxxxxxx乡xxxxxxxx村xxxxxxxx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xxxxxxxx山的xxxxxxxx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亩,中幼林xxxxxxxx亩。该片林木北起xxxxxxxx至xxxxxxxx,南起xxxxxxxx至xxxxxxxx,东起xxxxxxxx至xxxxxxxx,西起xxxxxxxx至xxxxxxxx。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xxxx年,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三条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xxxxxx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xxxxxx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xxxxxxxx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成,乙方得xxxxxxxx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xxxxxxxx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xxxxxxxx∶xxxxxxxx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xxxxxxxx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xxxxxxxx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xxxxxxxx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xxxxxxxx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xxxxxxxx‰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小区绿化承包合同·卫生承包合同·广告承包合同·土建承包合同
甲方:xxxxxxxx县xxxx林场(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县xxxxxxxx乡xxxxxxxx村xxxxxxxx组或村民xxxxxxxx(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月x日
山林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给农户(以下简称为乙方)造林植树,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_______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长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交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乙方需转包必须通过甲方允许后转包。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存活率保持____________%以上,树行两侧各留____________米宽不许种地。
3、栽植树木的,品种由甲方决定。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药、灭虫、剪侧枝,管理好树木。
5、树木到砍伐期要申请,经批准后砍伐,砍伐手续由村委会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6、树林砍伐后乙方自行处理,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达到成活率___________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赔偿任何损失。
7、乙方工伤职工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途终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树木无偿交给甲方。甲方如中途终止合同,赔偿乙方的承包费的2倍经济损失。
8、其它未尽事宜出现,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协议后执行。
9、承包期满时,林地交甲方,树木由乙方处理。
10、如国家法律政策对林地有新的规定时,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4
委托单位: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国有(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_____山的__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______亩,中幼林_______亩。该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__,南起____至____,东起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____年,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林,如甲方在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_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付给)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___厘米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
3.护林区内杂木柴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__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__:____ 分成,被盗伐成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__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接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茎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____倍赔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__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付给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_______%向乙方付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山林承包合同5
订立合同双方:委托单位:xx县xx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xx县xx乡xx村xx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xx山的xx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xx亩,中幼林xx亩。该片林木北起xx至xx,南起xx至xx,东起xx至xx,西起xx至xx。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xx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为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林,如甲方在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付给)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xx厘米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成,乙方得xx成。
3.护林区内杂木柴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xx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xx:xx分成,被盗伐成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xx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接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xx倍赔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xx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xx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xx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付给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xx‰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xxxx县xxxx林场(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盖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县xx乡xx村xx组或村民xx(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盖章)
开户银行: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订
山林承包合同6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xxxxxxxx县xxxxxxxx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xxxxxxxx县xxxxxxxx乡xxxxxxxx村xxxxxxxx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xxxxxxxx山的xxxxxxxx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亩,中幼林xxxxxxxx亩。该片林木北起xxxxxxxx至xxxxxxxx,南起xxxxxxxx至xxxxxxxx,东起xxxxxxxx至xxxxxxxx,西起xxxxxxxx至xxxxxxxx。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xxxx年,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xxxxxx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xxxxxx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xxxxxxxx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成,乙方得xxxxxxxx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xxxxxxxx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xxxxxxxx∶xxxxxxxx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xxxxxxxx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xxxxxxxx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xxxxxxxx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xxxxxxxx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xxxxxxxx‰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xxxxxx县xxxx林场(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县xxxxxxxx乡xxxxxxxx村xxxxxxxx组或村民xxxxxxxx(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月x日
山林承包合同7
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8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实用面积 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1、 甲方的权利义务 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1、 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 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 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0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______村___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年共计金额为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
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
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存档___份,公证机关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1
订立合同双方:委托单位:_县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县_乡_村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山的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亩,中幼林_亩。该片林木北起_至_,南起_至_,东起_至_,西起_至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为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林,如甲方在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付给)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厘米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比例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
3.护林区内杂木柴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分成,被盗伐成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接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倍赔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_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_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付给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县__林场(公章)
代表人: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
乙方:_县_乡_村_组或村民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_
山林承包合同12
发包方:单位名称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琢××××××××××××,山林承包合同样本。(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合同范本《山林承包合同样本》。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0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英垴。四至为:
面积:
二、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租赁款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 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月1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 2、 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 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 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 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 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章):
20xx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位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其座落方位:东与冯家望旱地相邻,南与水沟交界,西与冯友元林地的交界沟相邻,北与路交界。
二:承包面积
面积100亩左右,以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四至界线为准。 三:承包期限:共5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
四:承包金额及上交方式
合计承包金额伍万元,分五年付清,即每年的1月1日付给甲方现金1万元。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将山林空闲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所有权属甲方。
2.乙方在经营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相邻之间的关系。
3.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继续耕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耕种至乙方自动放弃为准。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非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付违约金1万元给对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4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流转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____镇____村组(系原发包方)
经周____镇____村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周家镇龙虎村6组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____镇____村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
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为30年;
②草地(荒地)为50年;
③林地为70年。即从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算。
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6)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4000元;第二年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
九、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____镇____村组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协议为第三人____镇____村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___镇____村组
在场人:
20____年7月28日
山林承包合同15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村委会有山林一片,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XX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东至道,西至南XX,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东至小道,西至康XX边界和村责任田,南XX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一份,林业局一份,____县公证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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