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2-09-22 09:39:5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承包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承包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以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工作。

  3.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期为 天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件一)。

  二、开工前 天, 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 小时以上), 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件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 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数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行审查, 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本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

  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 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修责任;

  4. 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 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 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完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调动广大农民、职工及社会各界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草原原生产能力,加快畜牧业的发展,增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日止。

  二、承包草原面积、地点、质量:

  甲方将 亩承包给乙方,该草原位于 东至 西至北至使用现状 ,植被 ,产草量 公斤。

  三、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㈠乙方的义务

  1、承包者应全面履行承包合同;

  2、不得擅自改变草原用途,需要开发利用的,要报请县草原监理部门批准。

  3、服从县、乡草原改良建设统一规划。依法按时缴纳草原管理费和承包费,每年 月 日向甲方一次性交齐草原管理费和承包费,合计金额 元;

  4、对承包的亩产甘草量100公斤以下的低产草原,每年要改良建设5%以上;不该建或少改建的面积每亩向甲方交违约金元;

  5、接受草监理部门的监督和培训;

  6、按市场物价变动情况,每年对承包费进行调整。

  ㈡乙方的权利

  1、依法经营草原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自主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生产成果和经济收益的使用支配权及处置权;

  3、有接受国家和集体资助进行草原改良建设的权力;

  4、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有请求处理及要求赔偿损失及发生纠纷经调解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权力。

  5、依法装让、承包所承包的草原;

  6、承包者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享有继承权;

  7、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承包,其所建生产性工程及开发性投入应合理作价返给原承包者。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㈠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合法的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装让权、转包权、继承权。

  2、协助乙方解决草原改良建设资金和机械、牧草种子、化肥等服务。

  3、负责承包方生产经营、保护、建设、利用活动中的技术指导;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给原承包方优先承包的权力。

  ㈡甲方的权力

  1、依法代收草原管理费的权力和定期收取草原承包费及违约金的权力。

  2、收取乙方的草原管理费、承包费、违约金等均有单据交对方,作为乙方义务完成的凭据;

  3、监督承包户进行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

  4、经批准开发利用的草原,当畜牧业发展需要时,县草原监理部门有权收回还牧。

  5、凡是草原被征、占用的补偿费均由甲方结算,甲方按实计征、占用的面积,从乙方当年的承包费中扣出。

  6、上级政府对草原有新的规定,甲、乙双方都应服从上级政府的调整,否则终止合同。

  五、其它

  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草原监理站一份,备案待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 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详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免租期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期间年月日前为免租期(装修期间)。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承包费:双方订立合同之日,乙方交清当年租金万元,依照市场价三年一调价。

  2、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期间与房产及土地相关的税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包含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3、合同第一条第2页双方清点以后万元价格折抵给乙方,随租金一同交纳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给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监督。

  4、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具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5、租赁期间,甲方须处理或抵押该房屋,应当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合同有效不得影响乙方承租权。

  6、如因甲方直接或间接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水、电、气等乙方有权力从租金中扣除相关损失(按每天万元计算)。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杜绝给房屋造成危险的任何隐患。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餐厅电梯乙方必须负责定期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固定资产完好和不流失,所有可移动物品乙方有权处置,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享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屋顶建设由乙方自行报有关部门审批,产生相关费用及任何问题自行解决,甲方须眉积极配合。

  3、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或相关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4、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5、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并承担承包经营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甲方因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如造成乙方不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乙方损失的,应赔偿差价。

  3、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整年租金及房屋装修原值中的万元,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离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工经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面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而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征得对方同意方可免责。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让本社山塘更好地服务于全社村民,甲方将其所属的山塘的20年(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经营管理权在本社村民大会向全社村民发包,愿意承包者先交押金1000元,以7000元的底价竞标,出价最高者中标承包,乙方以8800 元中标获承包权。具体协议如下:

  一. 承包期限:20年(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

  二. 承包费:每年440元,共计8800元(捌千捌百元整),双方签协议时乙方已一次性全额付清甲方8800元。

  三. 乙方应保证山塘能提供该片区灌溉用水。

  四. 乙方负责山塘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维修,若甲方对山塘有大型修建投资,在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五. 协议签字生效后若甲方反悔而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费(17600元),并赔偿乙方的实际投资损失;

  若乙方反悔而不履行合同则不返还乙方承包费。

  六.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正处存档一份,协议签字公正后立即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___年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xx)009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一年(xx年6月~xx年6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装车费)。

  第八条 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 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置、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xx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其中,如完成承包行为的车辆为甲方提供,乙方还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以及车辆使用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_日止。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二、补充承包经营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作为完成承包经营的运输工具(勾选)

  1、甲方提供运输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车辆的车牌号、型号、吨位、机械状况、服务内容及价格等事宜

  车型

  车牌号

  吨位

  机械状 况

  车 箱

  内 径

  购 置

  时 间

  车 辆

  所 有

  车 辆

  工 具

  运行方式

  本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2、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 )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

  ,发动机号 ,以及随车工具。

  3、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上述车辆,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投保。

  5、上述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进行维修、保养的,应统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每周一、二、三、四、五、六、天运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管理及运营质量考核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其中叁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剩余贰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包金

  1、承包金按货运单趟支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

  2、承包金累计支付的,在承包经营的次月12-18日发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学习时间为 月 日,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统一服务规范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7、甲方有权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权决定对运输货物投保货物损失险。

  甲方有义务选择服务质量优良、保险费用适中、理陪迅捷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的

  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乙方投保驾驶员人身伤害保险。

  8、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不低于同地区、同行业的费用标准。

  9、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

  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提供的运输工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未向乙方提供营运证照、缴费凭证,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3、在货源紧张时,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调配货运的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换车、配载的、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9、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 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 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 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 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XX市XX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 地 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手机号:

  住宅电话:备用电话:

  年 月

承包合同 篇7

  转让甲方:厦门x公司

  乙方:厦门y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厦门x公司(盖章)

  乙方:厦门y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酒店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属鲍鱼档口一事签订以下合同,共十条;

  一,甲方提供其酒店所属鲍鱼档 及所需日常使用器皿,供乙方免费使用。

  二,甲方承担乙方承包鲍鱼档所需要的煤气,水电,税收,等费用,以及乙方人工作人员的食宿。

  三,乙方所需工作人员,由乙方自己凭任管理,支付工资和福利,服从甲方规章制度。

  四,乙方出品所需原料由乙方自己购买,其质量卫生标准安国家卫生标准。

  五,乙方愿提供适当的奖金给予甲方销售业绩突出者,此奖励由甲方销售经理统一安排发放,乙方不的恶意促销。

  六,甲乙双方按照营业额分红,甲方占鲍鱼档销售总额的40%,乙方占60%,每月营业额超过十五万(不含十五万),甲方占销售总额的 45%乙方占55%,所有鲍鱼档出品不打折,如遇甲方组织重大销售活动,需乙方支持时,甲乙双方 共同协商组织折扣或促销内容等相关问题。

  七,结帐方式;甲方每半月给乙方结帐一次,甲方不的无感故拖欠,否则安法律规定,予以外罚,一切后果有甲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不的无故终止合同,任何一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九,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一年,从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为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9

  发包方:单位名称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琢××××××××××××,山林承包合同样本。(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合同范本《山林承包合同样本》。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0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英垴。四至为:

  面积:

  二、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租赁款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 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月1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 2、 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 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 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 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 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章):

  20xx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经过公开竞拍,竞得甲方的林地承包权,并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市**镇**村**村西南面原集体经营的山林 :土名为洋八坞阴侧、洋八坞阳侧至前山头、对坞门前山至恒坞口水坑、恒坞木棉地坞、恒坞阳侧至大运头、恒坞阴侧至阳侧、陈家山坞阳侧、山坞茶园至外恒坞、外恒坞坤至坞坤、山坞梅树湾至三间屋、五支坞个庄坞至岭头等十一个山林地块,面积共约816亩,承包给乙方用于林地生产。

  二、承包期限50年,自**年10月1日至**年9月30日止。因特殊情况延期交付的,经营期限随之顺延。但交付延期不得超过3 个月,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承包款: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林地经营项目实施保证金30万元,所有款项乙方于**年8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应按所递交的可行性书面报告进行投资,承包期头3年平均每亩投入不得少于2万元,头3年内完成可行性书面报告50%投资并经确认后,项目实施保证金30万元由甲方不计息全部退还。本次林地所有权属**镇**村**村集体所有,甲方保证对所发包的81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其中地下资源、埋藏物和电线电塔等公用设施均不在本次林地使用权范围内。

  四、村路至山林的道路由乙方按村规划负责建设并承担费用(乙方也可要求甲方建设,甲方应满足乙方要求,并按《道路建设中标合同》款项由甲方负责30%费用,乙方负责70%费用,乙方应于道路建设完工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应承担的70%费用)。

  五、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816亩林地另行承包或他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将承包的林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不得设定抵押、质押。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林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林地承包经营权。颁发林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七、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乙方因经营林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承包期内如有上级发放的林地造林、育林扶持资金归乙方所有。

  八、承包期内,乙方按有关规定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理房等固定建筑物,合同期满后,建筑物一类增设的固定资产可通过评估,按评估价50%折价款由甲方补偿给乙方,经甲方组织承包,若乙方续包的,建筑物一类增设的固定资产归乙方继续使用,甲方不支付任何折价款。

  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林地用于搞工业生产。

  十、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所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十一、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十四、[**市森林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东资服字**第003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中的关于本次林地的面积及坐落地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于**年9月30日收回承包经营权,如甲方继续向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乙方中标,可按中标价优惠10%承包款。

  十六、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林业局、乡政府、村委会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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