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2-10-10 17:18:3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承包合同范文汇总7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承包合同范文汇总7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建设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地址)的(工程名称)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______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______%)。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______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__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治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______%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治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峻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 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______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______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治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______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施工组织治理:

  1、甲方委派为本工程治理负责人,委派为本工程现场治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治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指派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治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治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听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治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治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承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2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产权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产权情况

  二、出让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监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

  2、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失;

  四、出让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按每亩260元价格,将名下 64 亩土地承包给甲方,承包期 10年,承包费五年一付,金额83200 元。到20xx年1 月 1 日之前,将后五年承包费金额 832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负责交清64亩土地的一切费用。

  3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开垦的荒地有乙方收益,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0万元。

  六、其他事项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农经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沙湾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经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酒店餐饮服务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包标的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酒店的餐饮服务,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服务的酒店位于 ,承包经营场所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X年,承包经营时间为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第三条 承包费用

  1.承包费:在承包期内,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酒店餐饮服务的年租金为人民币xxx0,000元)。

  2.计租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租,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次半年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及提成、营业宣传、煤气费、水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支付方式

  (1)承包经营的租金由乙方按照每半年一次,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甲方确认的票据方式向甲方交纳,每次缴纳乙方应提前30日将租金支付给甲方。

  (2)承包经营期间的其他费用,乙方按照规定自行向有关单位、部门缴纳,需甲方统一缴纳的,乙方按照实际应缴费用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支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酒店的餐饮经营场所给乙方承包,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管理经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3.甲方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不可抗拒因素例外)。

  4.甲方向乙方提供xxx平方米包房无偿使用。

  5.甲方负责酒店的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相关执照,确保乙方正常经营。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主体做任何改动。

  2.乙方负责对承包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修期为1个月;乙方承包经营满一年的,装修期为免租期,该免租期的租金转为第二年租金或由甲方返还乙方。

  3.乙方负责购买、配备经营场所的各类设备、设施、固定资产等营业所需的设施。经营期间,经营设备损坏或报废,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4.乙方经营过程中,应正确使用甲方所有设备、设施,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甲方固定资产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否则乙方按价赔偿。

  5.乙方负责甲方住店客人每日早餐,甲方按照每位用餐客人xx元的标准向乙方结算餐费。

  6.乙方承担日常消防安全责任并且承担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乙方负责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

  7.乙方保证承包期内餐饮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因乙方经营活动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法规规定的标准,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承租期内经营自负盈亏,其对内、外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依法纳税,因乙方偷漏税收造成甲方受处罚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经营场所因乙方改动而产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属于甲方负责维修范围之内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延误维修或延误通知甲方,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自主招聘雇员,乙方保证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并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伤亡、计生、治安及福利待遇等费用和责任。甲方与乙方聘用人员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12.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承包期内转让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甲方同意乙方在无力经营时转让承包,但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与甲方签订解除承包经营协议。

  3.乙方转让承包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交纳人民币xx万元整(xx,000元)作为转让押金。

  4.甲方与转让承包的受让方签订新的《承包经营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交接结清有关物业、水电、煤气、设备用具、供应商欠款、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押金返还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支付损失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

  2.乙方应当按时缴纳承包租金和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延迟缴纳的,每延迟1日应向甲方支付欠缴费用5%的滞纳金。延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支付损失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

  4.乙方因拖欠用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或拖欠供货商货款,致使甲方受到声誉、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支付损失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经营期间若发生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双方可以对当时租金或承包事宜作出修改或调整。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前30日将承包经营过程中的经营票据、与供应商的合同、税务发票等移交甲方,在甲方核对无误后方与乙方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0天正式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签订解除承包经营协议。

  3.解除合同后合同义务未履行的,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向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3.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贷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承包____国(地区)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 %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 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 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单位)____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行(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5

  一、 引言

  从广义上讲,房地产开发的整体流程包括征地拆迁阶段(即城市更新,但该阶段并非每个项目都会涉及)、土地开发的前期阶段(如规划、立项、政府审批等)、施工建设阶段(如工程的总包、专业分包等)、房地产经营阶段(包括房屋的预售、现售、租赁、物业管理等),前述阶段无不以合同为依托,即各方当事人在前述阶段以合同的约定来绑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故此,合同既体现了各方权益的博弈,又是引发法律风险的危险地,

  二、 案件介绍及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月15日,A集团公司与B石材公司签订了《某国际中心(办公综合体)装饰石材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石材买卖合同》),约定: A集团公司向B石材公司购买石材,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300万元。合同还约定了付款及结算方式、交货时间和地点、质量保修等条款。《石材买卖合同》附件H-4,C(香港)公司出具《承诺书》,载明:“特授权B石材公司以其名义代表我公司签署‘某国际中心(办公综合体)装饰石材买卖合同’,我公司对B石材公司签署的所有文件承担全部责任”。

  20xx年1月15日, A集团公司与D装潢工程公司签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约定: A集团公司将某国际中心(办公综合体)室内石材安装工程发包给D装潢工程公司。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9,234,700元。开工日期:20xx年1月11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xx年3月28日,总天数为77天,合同还约定了工程款支付方式、工期延误、违约、索赔、工程质量缺陷保修等条款。《施工合同》附件H, C(香港)公司出具《承诺书》,载明:“特授权上D装潢工程公司以其名义代表我公司签署‘某国际中心(办公综合体)装饰石材安装工程合同’,我公司对D装潢工程公司签署的所有文件承担全部责任”。

  上述《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A集团公司分别于20xx年1月19日、5月13日、6月18日向D装潢工程公司共支付了工程款人民币4,008,675元。但D装潢工程公司未能依约完成安装工程。

  为此,20xx年5月10日,B石材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把《石材买卖合同》、《安装合同》之工程于20xx年5月31日或前完成。同时承诺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追加工程“某国际中心(办公综合体)3区核增面积石材工程”。

  20xx年5月28日,A集团公司向B石材公司、 D装潢工程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该两公司履行合同义务。20xx年6月3日, B石材公司回函,表示由于工程新增项目和约定外项目、工地设施问题导致工期逾期。20xx年6月8日, A集团公司对此进行回函,表示不存在B石材公司提到的问题。

  20xx年7月1日, A集团公司以D装潢工程公司承包的工程严重逾期构成根本违约为由,向D装潢工程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施工合同》。

  20xx年7月27日, A集团公司向C(香港)公司发出《索赔函》,要求A集团公司对D装潢工程公司逾期竣工导致A集团公司的损失承担保证责任。

  (二)、本人分析

  1、《施工合同》效力问题

  (1)、C(香港)公司出具的承诺书的性质分析,存在两种理解:

  A.委托关系——合同主体则为A集团公司与C(香港)公司

  B.保证关系——合同主体则为A集团公司与D装潢公司, C(香港)公司为一般保证人。

  (2)、以上两种理解导致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A.委托关系——因B石材公司与C(香港)公司均无施工资质,而导致合同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案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施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B.保证关系:不因B石材公司与C(香港)公司无施工资质而无效。

  2、关于《施工合同》的解除及索赔问题

  A、关于解除《施工合同》问题

  (1)如《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不存在合同解除的问题。

  (2)如《施工合同》合法有效, D装潢公司为合同相对人,C(香港)公司为保证人。根据《施工合同》第B42.2(3)约定:承包人的施工进度未能依据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进度进行计划施工,而且与工程进度计划相比,相关项目的工期延误超过63天,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范本

  《关于石材厂承包合同》(http://www..com)。现有资料显示,涉案工程已远远超过《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并已达63天以上。故A集团公司有权依约解除《施工合同》,向D装潢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并可要求C(香港)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20xx年5月20日,B石材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于20xx年5月31日或前完成工程。如A集团公司对该新的工期予以同意,则A集团公司于20xx年7月1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尚未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因此,须A集团公司须核实是否对新的工期作出了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同意。如A集团公司对新的工期予以同意,则须重新向D装潢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B、关于索赔问题

  (1)如《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则A集团公司无权按照《施工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向合同向相对方主张赔偿, A集团公司的有关损失只能按照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处理。

  (2)如《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则根据《施工合同》第34.2条约定:承包人存在严重的工期延误及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承包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违约损失。资料显示,D装潢公司在约定的工期内未能完成安装工程,且经A集团公司检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据此, A集团公司依约有权向D装潢公司主张索赔。

  C、转包、分包

  《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第3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完成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5条第3款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因此,施工单位基于转包和违法分包而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无效合同。

  三、风险提示

  1、合同未订、主体资信审查为先;

  2、合同签订、条款约定为关键;

  3、合同履行、违约证据须保留、违约追究须及时;

  4、合同纠纷发生、诉讼措施须紧跟。

  四、结语

  合同的管理实际上是从合同主体的资信审查直到合同的销毁的整个过程,而合同的这整个过程类似于生命的孕育到生命的终结,期间离不开专业人士的保驾护航,律师在合同这个生命从无到有的过程中,既是保姆也是营业专家,目的在于使生命顺利诞生及自然正常发展。

  发包方;XXXX石材厂,法定代表人:黄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李XX,男,XX省XX县XX乡XX街72号,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厂大理石生产线加工承包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 承包项目:大理石加工。

  二、 地点:XXXX石材厂生产车间。

  三、 承包期限:自二0一二年月日止计壹年。

  四、 承包方式:甲方大理石生产线的加工承包给乙方。石材及其它材料、机器设备、电费由甲方提供,并按件支付给乙方加工费,(含乙方及其雇工额社保金、工伤保险金、医保金由乙方自行到劳动部门缴纳)。同时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大理石规格、数量及时完成加工任务。乙方所需的雇工由其自行安排。工具管理及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

  五、 甲方付给乙方承包费的的结算标准和付款办法:

  1、 大理石切边每平方米叁元(包括生产区清渣)。2磨大边每平方米叁点伍元。3.磨大边和线条每平方米陆元。4.磨小边壹点伍元。5.异边每平方米叁元。6.钻洞每个壹元。7.装车每平方米零点伍元。以上要加工的产品,由双方按登记并确认。付款方式:按双方每月确认的产量和单价每月结算一次。

  六、 在承包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本行业安全生产和用工的有关规定,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意外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产品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甲方每日下达的生产订单和规格进行加工。若乙方未按订单和规格要求进行生产,造成废品时,该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1、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履行,不得违约。若有一方出现违约,违约方应赔偿未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若双方发生纠纷无法协调时,由双方当事人的一方诉至XX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期满,乙方继续延包未履行签订承包合同时,仍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二0一一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现需新建房屋一栋,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用单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作业所需要的机械、模板(清水木)、马儿柱、安全绳、切割机等工具。撮箕、钉子、铁丝、扎线、焊条等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基础工程:以设计施工图为准。基础应挖至甲方认可的硬土层,乙方还应负责基础的回填和夯实。

  2、主体工程:砌砖、钢筋制作、模板(清水模板)、砼浇灌等分项工程,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及双方商量的改动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3、抹灰工程:内墙及外墙东面为乳胶漆,南面为墙砖。腻子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乳胶漆。如需改动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4、门窗工程:乙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要求留好门窗口尺寸,同时配合做好相关工程施工作业。

  5、水电安装工程:由甲方提出方案,甲方出材料乙方负责安装。如需改动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6、附属及装饰工程:化粪池和屋面水池,整栋房屋的飞檐、内、外墙粉刷、地板砖、门窗、大玻璃、外墙马蹄、提脚线及卫生间和厨房的装饰、吊顶、操作台、防水均由甲方出材料,由乙方按设计施工图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和铺设。

  7、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贰佰柒拾元整(270元/㎡)计价。坡屋面和阳台根据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半价计算,即每平方米壹佰叁拾伍元整(135元/㎡),大门及围墙双方另行协商。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双方约定施工,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规定,由于施工方的因素达不到质量要求所造成损失,乙方除自行承担工时费外,还应承担一切损失。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节约材料,不得人为造成浪费。

  四、承包价格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国家标准规定计算)270元/平方米价格承包给乙方。在基础浇灌完工后支付1万元;每层封顶后各支付1万元;内外抹灰完工后支付2万元;整栋房屋粘贴完工后支付2万元,其余在全部完工后一个月内验收,验收合格后结算付清余款,但甲方应该扣取乙方工程款20xx元作为维修保证金,待一年后支付。

  五、施工安全

  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及出

  入施工范围内的其他人员安全工作,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全责。所伤害的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概不负责。

  六、其它: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周边的邻里关系。需甲方购买的材料乙方必须提前测算和通知甲方。

  七、施工工期:xx年3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完工。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即生效,待工程完工双方验收结算完毕至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描述: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材料采购、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内容。

  第三条 工程工期及工期延误

  1、本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为准,现场施工合同总工期为 天。

  2、因下列情形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监理方及项目鉴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不属于安装工程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无法施工而影响进度的;

  (2)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每8人小时顺延工期一日。由乙方书面申请,工程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当天确认有效;

  (3)天气变化、不可抗力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3、如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一天罚款两仟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本工程按三级三类工程报价、取费(含税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工程完工结算送审计部门审核,工程总额按实际施工内容及现场签订图纸变更造价报审计部门据实审核,审核后按据实结算结果执行。

  2、工程建设期间和竣工验收后工程量单价不另作调整,一切市场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因自身预算漏项原因让甲方增加造价,其漏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人员、设备进场施工按合同价付款30%。

  2、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再付款40%,审计结束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保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付清。

  3、乙方在分次结算时须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

  1、乙方所有钢构件材料、规格、质量均应达到建筑设计施工图要求,所有进场施工的材料均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签收。如有需要监理单位见证及第三方检测单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检测资格)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场使用的材料,未达到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和报价单规定的材料明细要求的材料不准进场施工。

  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天且已具备验收条件时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立验收日期。甲

  方在另立的验收日期内仍未未按约定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按约定给乙方出具书面验收结论的,视为工程通过工程验收。

  3、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的,在移交时双方应输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依据。

  4、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应按照验收组织的书面整改意见并依照相关技术文件或技术规范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应符合并达到国家颁发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7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提供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符合《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

  (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内容绘制的竣工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协调乙方与其它单位的工作配合关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3、甲方现场代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科学管理,服从甲方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监理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图要求组织材料、精心施工,合理安排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

  5、乙方现场代表:

  第八条 工程变更

  1、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

  2、乙方可以根据合理性原则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该变更要求经甲方或监理代表同意后实施,工期予以调整。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日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甲方或监理代表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3日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认可并同意以此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第九条 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如乙方未按约定派人保修,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结算,所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日偿付给甲方工程造价的0.5%作为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应对本工程的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如未达到招标文件承诺要求,将追究乙方责任。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建筑物所在地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1、甲乙双方按合同履行的需要,送交对方的文件、图表、函件、通知、指令等资料,对方代表均应予以签收

  2、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本合同为准,未约定内容以甲方招标文件为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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