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3-07-29 08:39:36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荐]关于承包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承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荐]关于承包合同

关于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1)变电站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变电站站址范围内的基础及电缆沟开挖、基础混凝土的浇筑、道路平整、站内绿化工作。

  (2)变电站建筑工程:主控楼、高压配电间、办公楼等主要建筑物的土建工作及装饰工作;变电站围墙、大门的土建工作。

  (3)变电站辅助设施工程:全站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防雷接地等辅助设施建筑及安装工作。

  (4)变电站安装工程:变电站主辅设备的安装、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

  (5)线路工程:**至**送电线路架设;全线基杆塔组装及附件安装;全线基杆塔基础开挖及浇筑;杆塔接地;线路参数测试等工作。(线路全长公里)

  (6)通信工程**至**光纤通信线路架设工程。(线路全长公里)

  (7)系统试运行。

  (8)用于工程实体的设备、装置性材料、消耗性材料的采购。

  以上工程内容的细项最终以甲方审定的概算书或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条目为准。

  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进行施工总承包。

  4、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整。(项目建设所需的备品备件购置、管理车辆购置、工器具办公生产生活家具购置以及甲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用等均未包含在此合同价格内。)

  5、工程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合格率100%,整体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6、工程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合同工期天。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本合同包括: (1)协议书 (2)专用条款 (3)通用条款

  10、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合同2

  epc总承包合同协议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 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 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 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 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标准、规范

  1.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 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 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 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

  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 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 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监理人

  2.3.1 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 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 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证

  2.4.1 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 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 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 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 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 保安责任

  2.5.1 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 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 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 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 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 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3.2.1款约定的权限。

  3.3 工程质量保证

  3.3.1 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 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 安全保证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 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 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 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 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 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 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 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 项目进度计划

  4.1.1 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 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 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

  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 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 设计进度计划

  4.2.1 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 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 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 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 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 采购进度计划

  4.3.1 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 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 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 施工进度计划

  4.4.1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 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

  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 暂停

  4.6.1 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4 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 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 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 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 设计

  5.2.1 发包人的义务

  (1)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 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

  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 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 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 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 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 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

  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关于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1、总则

  1.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2甲方把冲压车间产品人工加工费承包给乙方生产,乙方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2、承包范围及加工费用计算

  2.1乙方负责冲压车间的所有产品生产、样品制作、模具制作、车间设备维修等工作。

  2.2本协议的人工加工费是指加工冲压车间产品的人工费用,不含材料费、水电费、易损件、机械折旧等其它费用。

  2.3产品加工单价为每万粒___元,样品制作为每个___元,模具制造为每套___元。以上单价为统一单价,不分难易。

  3、乙方工作与责任

  3.1以上单价已包含车间主任、机修、操作工、质检、仓库人员工资及年终奖等车间所有人工成本,乙方负责组建车间所需的生产人员,并制定其月工资及年终奖标准,全权管理车间人员。

  3.2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生产指令及验收标准,向甲方按时按质提供合格产品。

  3.3正常产品乙方必须按订单交期准时交货,如果因机械或模具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必须组织车间人员加班加点,确保产品准时交货。

  3.4乙方必须合理利用现有设备,制定模具的制作计划,确保模具能满足生产需要,不得以模具不够作为理由延误生产。

  3.5需增加冲床时,须由董事会决定是否增加,乙方在未能得到购买冲床时,合理调节现有设备,争取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3.6对于生产订单,乙方应当在接到生产通知单2小时内回复交期,如有问题,可自行向公司领导反映解决,不得将责任推到跟单员身上。

  4、质量问题与交期

  4.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乙方按品质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后发电镀。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需上报公司裁定后才可处理,否则不得出货。

  4.2甲方按电镀后进仓数量与乙方结算,非冲压原因造成电镀不良品可以当冲压生产结算,属于冲压问题的.,不得列入计算范围。

  4.3生产交期超过三天未能安排生产的,由甲方上报公司,由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协调。

  4.4乙方须按甲方生产通知单要求生产,生产数量不得超过通知单的5%,并且严格按照生产通知单要求决定是否发外电镀还是存仓。

  5、材料利用率

  5.1乙方按照正常的生产利用率生产,对于不合格品,要统计后报公司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5.2乙方每月平均废品率要控制在___%以内。

  6、奖励与处罚

  6.1乙方当月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以总产量___%作为奖金。由车间根据情况下发放到个人。

  6.2乙方当月按时完成任务,任务完成率___%以上的,以总产量5%作为奖金。由车间根据情况下发放到个人。

  6.3下列情况,甲方必须按受处罚:

  6.3.1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报废的,电镀前按产量的2倍抵减产量。电镀后按3倍抵减产量。产品可以挑拣使用的,车间无安排到人员挑拣的,由甲方支付挑拣费用,拣出的废品按3倍产量扣减。

  6.3.2当月任务完成率不足___%的,以总产量___%作为处罚,处罚款直按扣车间。

  6.3.3乙方接生产通知后,未按时回复或因模具设备问题不未能按时生产没有上报公司负责人处理,造成延误出货的,未完成的任务扣减___%作为处罚。

  6.3.4未经同意或未通知仓库登记,私自倾倒不合品时,每次处罚车间___元。

  6.3.5乙方因管理混乱,导致产品或材料受潮或被水淋湿造成损失的,按金额承担___%的损失。

  7、乙方每月工资由车间计算后上报公司,由公司统一发放,甲乙双方每年年终结算一次,乙方年终奖金须甲方审核方可发放,年终结算效益较好时须预留___%作车间后备资金。

  8、本合同有效期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根据双方协商后可再续签本合同。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搞好防____区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甲方将属于自己范围所产生的垃圾承包给乙方清运及垃圾处理承包项目及费用双方商议:

  一、承包范围乙方为甲方清运及处理甲方商业范围进驻的`企业、办公、商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至垃圾处理站。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甲方每年向乙方缴纳垃圾清运处理费___________(包干价)元,___________(大写)元整。乙方提供3个垃圾车厢放在甲方指定位置。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要按甲方指定位置设置垃圾车厢3个,甲方将垃圾集中倒放车厢中,乙方安排人员及时清运。

  2、甲方不得将建筑垃圾和有害垃圾倒入所设置的垃圾厢,并有权制止;

  3、此协议履约期内如遇市有关部门调整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垃圾处理费;协商未果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付款方式____月付款金额: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付款方式为3个月一付,应付款金额:_____________元(三个月)。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承建的 工程,由乙方承包 部分施工项目,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 责、权、利,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

  二、 承包施工范围

  三、 承包形式

  四、结算形式及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暂定)为: 元 ,大写:

  2、本工程结算方式为:

  五、 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形象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付款至合同造价的 % ,结算完毕后付款至结算价款的 %,余款在结算完毕 年后付款至结算总价的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金为 %,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六、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工期为 35 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对于乙方处以工程总承包价款 %的罚款。

  2、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制定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按时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对乙方处于500元罚款。

关于承包合同6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绿化水平,甲方将辖区一定范围内的杨树栽植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责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栽植范围及要求

  1、栽植范围为甲方境内302省道南北两侧和灵双路北段东西两侧的土地。株行距为4米,3米。

  2、杨树苗高度不得低于35米.成活率需达到85%以上,如因人为破坏,烧麦杆等原因造成的成活率降低,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需在20xx年3月31日前栽植完毕,如因群众妨碍施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予以排除。栽植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点株数。

  二、栽植价格及付款方式

  1、栽植价格为10元每株。

  2、付款方式:前期苗木及栽植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垫付,甲方须在20xx年县林业部门秋季验收后,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承包款。

  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履行此合同规定,要向甲方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违约,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签字)

  年 日 月

关于承包合同7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双方共赢”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合作上协议一致,同意签定以下合同。

  一、承包形式为上交甲方年款。乙方承包后,只管经营管理,自付盈亏,开发新老客户维护市场,打开品牌知名度。卫生环保、社保等只交纳国税、地税、工人工资、水电费、电话费等经销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包期限为壹年,自20_年12月日起至20_年11月日止。

  二、每年上缴承包金额定为每个月乙方上交贰仟伍佰元人民币给甲方,本合同双方签定乙方应一次交完,每月承包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给甲方,一次性付清当月的承包金给甲方后方可继续承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以违约处理,收回甲方的全部财产自己经营。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将押金贰仟元退还给乙方,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互不相关。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增加的美容美甲产品,以便承包期满后双方处理解决。乙方负责在甲方原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客户,打开更广的销路,为双方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承包期间甲方不再购买美容美甲产品。

  四、在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规范操作设备,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良好运转,正常保养和维护的费用和房租水电费、税收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负责客户保质保量保价经营合理。乙方一定要保证美容美甲产品出来的客户满意。

  五、甲方负责把甲方原有的全部客户和经销商交乙方自己经营管理。在承包期间,如有相关部门检查抽检时,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必须为乙方解决问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合同经营期间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或转包他人,否则按合同法论处,负责赔偿1万元人民币给乙方做为违约金。

  2、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得擅自终止或转让他人,否则按合同法论处,负责赔偿1万元人民币给乙方做为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共同遵守履行,如违约者,按《合同法》论处。

  八、本合同附件《设备清单》,《产品清单》各一份。

  九、本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把甲方原有的设备原有的产品和原有的经销商客户全部交回给甲方。

  十、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继续承包。

  十一、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益,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由当地法院进行判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合同8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改善小区人居环境。经发包人小区业主共同商定且与承包人反复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内容,共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承包管理事项

  1、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的清洁卫生。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的维修与管理。

  3、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4、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安全盘问(包括夜间),发现非小区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对有可能造成小区损失的非小区人员谢绝入内。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用月元;支付时间及方式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时获得承包费用,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间除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据本合同事实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因乙方的承包内容包括24小时管理小区,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赖的`

  第三人实施必要的承包事务,但委托

  第三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

  第三人不与发包人建立任何关系,

  第三人也不得依据其工作内容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及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合同9

  甲方:____省____县浆水乡上源头村委会

  乙方:____省____县浆水乡上源头村四组村民廖X

  为了开发利用荒山地,经村支委研究同意将属其上源头村集体林场其中一小角荒山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私办猪场,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总面积约_____亩,以四界范围为准。四界范围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西至_____,东至_____。

  二、承包期限:承包时间为________年,承包期限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__年承包期总计承包费人民币_____元整。支付办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给甲方(村委会)。

  四、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可自由种养,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围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内,乙方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资金、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依法经营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发生权属争议,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如因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内,不论管理体制、行政区域、人事变动,本合同效力不变。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省____县浆水乡上源头村委会代表签字:

  乙方: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合同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前楼村委会同意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范围

  甲方将位于本村西 郑本宏厂房西侧部分土地承包给乙方,面积为 2亩。其四至范围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三十年,即从二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止。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交款方式

  承包期内,乙方每年需按每亩地700斤麦子共计1400斤麦子交给甲方,乙方于合同签订后需每年按合同的起始日期上交给甲方本年度的1400斤麦子,甲方出具收据。乙方除每年定时定量上交1400斤麦子外,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土地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权责

  1、甲方应该保证承包合同范围内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属、四至边界与村民等他人无任何纠纷和争议。如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2、承包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范围内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等多种经营活动;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从事非农业生产,可以充分开发利用承包范围内的资源进行生产、生活等固定设施投入。如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甲方无条件的给予支持协助,手续费用乙方自负。

  3.对于乙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国家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如有贷款、现金或物资等扶持政策,甲方应积极协助申报,全额分配给乙方,不得不配合或从中截留。

  4、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所承包土地的开发治理费用投入、固定设施投资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生产建设投入后形成的资产仍归自己所有。

  第五条 乙方的权责

  1、乙方对所承包土地的承包期内经营使用权,以及承包期内生产建设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有转让权和继承权。

  2.乙方在不影响自己的`生产经营、不损坏自己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为承包范围外周边的村民提供与自己生产经营范围相关联的有益的生产服务。

  3、乙方需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合法生产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同样条件下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后归甲方所有,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2、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

  第八条 其他附则

  1、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二O 年 月 日

关于承包合同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结合装饰的特点,本照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承包范围:

  4、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月25日完成。

  5、工程总造价为:

  第二条:开工前甲方工作

  1、提供用电、用水方便,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及人员住宿的场地,并保证乙方在施工现场周边的一切事宜,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3、作好半成品及成品工程的维护。

  第四条:款项的拨付及结算方法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备料款40%,计人民币万贰仟元整(¥112000.00) 。

  2、一楼大厅完工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84000.00) 。

  3、本工程竣工后一周内由甲方单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 27 %,计人民币柒万伍仟陆佰元整(¥75600.00)。在未验收之前若本工程被建设单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剩余总造价的作为质保金,8400.00),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到期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第五条:质量要求

  1、工艺标准双方同意按照室内装饰协会制定的.《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2、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定补充合同。

  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后起为一年。在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工艺需变更,如有工程项目增减及材料价格的上调经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七条:工程工期

  1、因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或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工程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

  第八条:如合同在施工中发生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拟补充变更协议,补充协议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字盖章后,如单方终止合同,由终止方向对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规定罚违约金为工程总价的5%;如发生合同纠纷,在原告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生效;竣工验收结算完工后合同失效。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合同12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合同内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 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承包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调动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爱护车辆的责任心,充分发挥机动车辆的作用,更好地为发展工副业和农业生产服务,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社员代表会议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费__元,其中,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__年上交__元。每年分__次上交,以现金支付,甲方收费后即出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承包机动车辆完好地交给乙方,并随车交付下列工具给乙方使用:

  2、根据县石油公司分配给农村机动车辆的燃料指标,合理分配给乙方购买。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量完成承包费的交纳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燃料、养路费、税金及车检费、保险费。

  2、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负担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

  4、乙方在经营运输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应对与第三方之间的经济合同负独立责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费用后,超收部分归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费项目。

  6、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给乙方的机动车辆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修理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与合同规定的种类、数量不符,应按所欠工具的价格补偿乙方。

  2、甲方如果克扣乙方应得的燃料指标,每克扣一公升,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不按时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任务,每拖欠一天,应按照银行关于拖延付费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不按时交付车辆修理费、配件、燃料、养路费、车检费及税金,乙方应承担有关单位的经济制裁。乙方如不按时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可代为投保,然后凭保险费收据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车损人伤(亡),应从保险金额中支付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开展营运,经有关部门证实后,甲方应据实酌情减少乙方的承包费。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亦不得变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乡政府、(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关于承包合同14

  甲方:xxx林场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20年,自二OO五年一月一日至二O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二OO五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关于承包合同15

  甲方; 佛山市三水区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四川省捣砼班

  工程名称;雍翠新城 28、29号楼

  工程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B区

  单项分包工程名称;捣制砼

  依据《劳力合同法》制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的形式,工具自备,伙食自理,工人进场后制订花名册,乙方自行办理居住证及计生手续交甲方备案,

  二、 承包单价;

  砼捣制按建筑每平方米30元单价计算,单价已包括工资、劳保、工具、车费、保险、工伤、病假、雨天误工、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甲方不再另行补贴。

  三、 施工管理要求

  分项工程承包后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并按有关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积极配合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自负盈亏 ,不得违法转包,所有人员要听指挥,服从管理,所有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电线严禁乱拉乱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破坏安全设施。如有意破坏安全设施出现安全事故,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质量要求;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施工时由现场施工员验收后,交监理验收,以区建委质监站验收为准,有不合格的返工到合格为止,所有损失的材料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要求

  从本合同生效后,工人进场之日算起,到 年 月 日止。

  六、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的80%结算,余下的20%待工程初检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措施;

  工人进场后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长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工作,班长要督促工人注意安全,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班长要督促工人遵守劳力纪律服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如有意破坏安全设施而造成他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凡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章者自已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员或质安员报告。

  八、安全管理指标;

  1、安全职责;

  本工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班长负有对工人安全责任

  2、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无伤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月工伤率在0、3‰以内,年工伤率在36‰以内,月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下,年直接经济损失6000元以内。

  九、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都有过失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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