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承诺书

时间:2017-04-11 18:16:0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工商承诺书

  在很多时候,工商局都需要和各公司、企业签订一份承诺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工商承诺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工商承诺书

  工商承诺书范文【1】

  一、承诺人: 聂伟 桐梓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股股长

  二、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对本年度履职、廉政、作风的承诺。

  1、做好本局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2、做好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的看望工作

  3、做好离退休干部的信访接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4、组织召开好年终座谈会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纪律和规定

  工商承诺书范文【2】

  一、单位简介

  县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县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县工商联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相统一的特征。

  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协调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领导班子分工、联系方式及从政格言

  江金盛 县工商联主席(会长):主持县工商联全面工作。

  负责财务审核。

  联系紫阳分会工作。

  电话:7351076;从政格言:大道通天。

  董晖平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主持县工商联党组全面工作。

  兼管工商联政治思想与组织工作。

  联系工业园分会工作。

  从政格言:闲时静心思己过,他日清正无是非。

  吴进祥 党组成员、县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协助主席(会长)分管光彩事业、企业文化建设、文秘、档案、保密、人事工资、老干部等工作,协助做好《婺源徽商》组稿、发行的相关事宜,完成主席、书记交办的事务。

  联系上级工商联办公室、光促会及本会赋春分会工作。

  电话:7351076;从政格言:诚心待人、公正处事。

  吴月红 党组成员、县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主席(会长)分管财务、审计、会费监管、会员俱乐部、党务、纪检、组织、计生、妇联等工作,协助做好《婺源徽商》组稿、发行的相关事宜,完成主席、书记交办的`事务。

  联系上级工商联财务科、会员俱乐部、纪检监察室及本会清华分会工作。

  电话:7351076;从政格言:踏实做事、实在做人。

  汪 萍 党组成员、县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协助主席(会长)分管会员股、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会员维权、宣传调研与精神文明建设、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政法综治、机关挂钩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负责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协助做好《婺源徽商》组稿、发行的相关事宜,完成主席、书记交办的事务。

  联系上级工商联经联科、会员科及本会江湾分会工作。

  电话:7351076;从政格言:尽职尽责。

  三、服务承诺内容

  (一)主要职能

  1、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2、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4、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6、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7、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国家扩大对外开放、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二)、服务内容

  1、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2、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国家扩大对外开放、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三)、服务对象

  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四)、服务承诺

  首问负责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单位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及所需资料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因故不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填写《首问负责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及有关事项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

  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尽己所能告知办事人。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服务承诺制:机关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凡违反承诺内容的,对相关责任人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黄牌警告等处罚。

  凡超过承诺服务时限的,参照《责任追究制》相关要求执行。

  除对违诺者作出处罚外,还要给分管领导以相应的处罚。

  在工作中有“吃、拿、卡、要、报”行为,一旦查实,处以金额五倍的罚款,并视情节予以党纪行政处分。

  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到我单位或电话咨询办理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所办事宜需要的条件、依据、时限、程序、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如果服务对象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应马上办理,如果服务对象手续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一次告知所要补齐的材料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限时办结制: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事项,应当严格在法定时限内办理。

  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