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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承诺书

时间:2020-12-30 18:22:3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的承诺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1

  为做到与客户合作共赢,在质量上我厂必须做到: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不制假售假。

  (2)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3)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5)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积极赔偿使用本厂产品造成的其他食品厂家的损失,凡本厂生产的不合格食品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该文件传真扫描同样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2

  1、本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2、本人保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依法经营,不出租、出借、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

  3、本人保证在进货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4、本人保证严格执行进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同时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并对进货记录保存2年以上;

  5、本人保证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承诺和自检制度,不出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逐步加强自身的自检能力和水平,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报辖区工商分局备案;

  6、本人保证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加强对所经营食品的管理,对自检中发现的和媒体公布的问题食品,采取下架退市、食品召回、明示补救措施等手段;

  7、本人保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8、本人保证积极完善今后服务体系,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监督,争取食品安全范店。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3

  一、保证认真开展食品的自查,对自我的经营场所,仓库及其它有关场所进行认真、严格检查,若发现问题食品保证第一时光向主管部门举报。

  二、保证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不存有、不经营问题食品。

  三、保证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产品表示,并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光等资料。

  四、保证不销售过期、变质或者其它不贴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保证严格自律、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职责。

  六、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和五星工商所各持一份,严格遵守承诺。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4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它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账。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纪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账;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5

  为了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和索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如实记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临期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应设立专柜(专区)销售,并设置提示牌,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对于自检或监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告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情况并报告辖区食品监管部门。

  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协助监管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消费者损失。

  八、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经营、贮存、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九、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十、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6

  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本学校食堂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保持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到操作台面、墙面、桌面、食堂内外地面无油渍,物品摆放整洁、有序,不得存放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四、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如食物留样、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登记等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向持有证照的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并进行分类及时登记,建立台账。

  六、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制品。

  七、实施餐饮具消毒,使用合格的餐饮具。

  八、加工、储存食品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九、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件调查。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7

  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是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食品供应商,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产品第三方检验报告等必要证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三、如因粮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食物中毒,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有效。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8

  我是食品餐饮服务单位(个人),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承诺如下:

  一、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不店外经营,严格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做到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照。

  三、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严格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二年。

  五、遵守“诚实可信”的商业道德,明码标价,如实告知每道菜的主料和配料,不经营涉药食品,不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绝不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食品。

  六、严格按照许可申请提交的“经营场所布局图”守法经营,杜绝超范围经营。

  七、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

  八、我店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我店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 诺 人: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9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鱼、野磨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不雇用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经营《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一) 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应采取措施确保采购的原辅料符合要求。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

  (二) 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盛装容器应保持清洁。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理周转。

  (三)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四)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 食品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六) 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称等称量工具。

  (八) 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应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热处理时间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一)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 应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三) 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污染。

  (四) 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提高其对产品和质量安全的认识,明确其责任。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三、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和商场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商场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10

尊敬的各位顾客:

  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健康,关乎国家安危;食品行业是一个道德行业,是一个良心行业。

  上海新辣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做为餐饮机构,自知责任重大。并感谢您对新辣道的长期关注,本公司一直致力于食品安全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合法经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4月28日下发紧急通知,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要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备案并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本公司在此向消费者郑重承诺:

  1. 本公司各餐厅使用的火锅底料,使用天然香料及植物油精熬而成,不含任何食品添加剂,由总公司成都基地统一生产、统一配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号:QS____________,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检测,产品检测报告编号:____________ (照片附后)

  2.本公司各餐厅自制饮料由山楂为主料,配以乌梅熬调而成,自配调味料由各经QS认证的调味料复配而成,复配过程中不添加添加剂;

  3.本公司依法诚信经营,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本公司愿承担此承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上海新辣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1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

  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鱼、野磨菇等内含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不雇用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经营《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续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持续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贴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持续清洁,贴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齐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一)使用的原辅料应贴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应采取措施确保采购的原辅料贴合要求。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

  (二)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盛装容器应持续清洁。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理周转。

  (三)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贴合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食品生产用水应贴合gb5749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称等称量工具。

  (八)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应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热处理时光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持续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一)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应持续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污染。

  (四)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透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提高其对产品和质量安全的认识,明确其职责。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资料真实合法、不内含虚假、夸大的资料,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资料;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贴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三、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资料。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销售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和商场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十五、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理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商场给予的处罚。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12

  为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营造我校餐饮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二、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师生使用。

  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人:XXX

  日期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13

  为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营造我校餐饮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二、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师生使用。

  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14

  食品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直接关系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社会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安全合格食品,是每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质量诚信将为企业的发展赢得更加广阔的空间。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企业法人代表,我们将通过行业自律及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在此,郑重向社会庄严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自我约束机制,决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四、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从人员、设备、环境、标准、检验、工艺、原料、管理、储运、包装等10个方面保证食品质量。

  五、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决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六、对原材料、辅助材料、食品添加剂严格把关,不使用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原料,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不滥用添加剂。

  七、建立和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手段,暂无自检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严格执行强制检验的规定,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八、生产过程中不伪造产地或冒用厂名、厂址或认证标志;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九、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行政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升食品质量水平。

  十、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并消除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

  承诺单位(盖章): 质监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的承诺书15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格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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