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时间:2021-03-02 12:30:03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担保合同八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保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担保合同八篇

担保合同 篇1

  信达银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承贵公司与_此处填写申请贷款主体公司全称_(以下称_简称_公司)于_20xx_年11月_15日签订的编号为 会员表编号 的《委托担保协议》的有关约定,贵公司为_简称_公司在_杭州银行_(以下称债权人)申请总金额为_批贷额度_万元的借款(实际担保金额及期限以银行借款借据为准)提供保证担保。为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担保行为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在此谨作以下承诺:

  一、本人同意上述《委托担保协议》的全部条款,并保证_简称_公司能够按约定按时归还上述债务。

  二、本人同意如果_简称_公司不能按约定归还上述银行债务,本人将为因此而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保证范围,系本人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贵公司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与追索上述债务有关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在上述情形下,贵公司无须先向_简称_公司追偿或起诉或向其他担保人行使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本人索偿。一经贵公司要求,本人将无条件清偿_简称_公司欠付的全部债务,上述“书面索款通知”为通知本人付款之凭据。

  三、本人用于清偿_简称_公司欠付贵公司所有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所有的资产(详见清单)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夫妻共同财产中减去基本生活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剩余部分的财产;

  3.本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本人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4.未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保证,亦不以任何方式处分上述资产和收益,或将该等资产和收益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四、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期间为根据《委托担保协议》而向贵公司履行代偿责任之日起至《委托担保协议》履行完毕或解除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贵公司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人承担。贵公司有权依法通过非诉或诉讼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并在全国或地区的各种媒体上披露本人未能履约的详细信息。

  六、本承诺函是不可撤销的,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证函持续有效:

  1.本承诺函中各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承诺函中各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或变更章程、企业性质等,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他方签订任何文件等事项;

  3. 《委托担保协议》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

  七、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本人放弃取代贵公司债权人地位的一切权利并承诺:

  1.在所有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_简称_公司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项或将任何资产、权益转让或担保给本人,本人将不与贵公司并列分享该款项、资产或权益;

  2.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能同时向_简称_公司索取任何担保或款项,如已索取,该担保或款项一经贵公司要求,则照数交还贵公司;

  3.在_简称_公司发生破产或任何诉讼、仲裁时,本人如可从中取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的资产或款项亦作为代贵公司取得,并一经贵公司要求即全数交还。

  总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贵公司均享有优先受偿权,待贵公司收回_简称_

  公司欠付贵公司的所有债务后,本人才可对_简称_公司进行追偿。

  八、本人对依据本承诺函规定所应付的一切款项,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消或反索偿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或条件,以保证贵公司实际足额收到本承诺函规定的贵公司应得款项。

  九、贵公司给予_简称_公司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委托担保协议》及本承诺函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贵公司依本承诺函而享有的一切权益或视为贵公司对本承诺函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十、本承诺函为一独立担保,贵公司可接受_简称_公司或任何第三者现时或将来提供的任何担保,或者解除、变更已持有的其他担保而无需通知本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本人均应对信达银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所有未清偿债务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十一、本承诺函可经公证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的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十二、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承诺函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十三、本承诺函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征得贵公司的同意。

  十四、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各方应向 北京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各方应遵守仲裁规则,履行仲裁裁决;

  2、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函一式肆份,贵公司贰份,本人壹份,壹份交公证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配偶:(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固定电话:年 月 日

  其他财产共有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固定电话: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2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二是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此时,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此外,担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灭的原因,而且,担保合不成立、无效或者消灭,对其所担保的合同债权不发生影响。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 篇3

  甲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方向________申请借款,由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4

  担保合同担保期限的规定

  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是依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第三十五条: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担保方式来确定担保期限。对于债权人来说,了解担保期限的规定至关重要,只有在担保期限以内才能主张自己的担保债权,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与保障。

担保合同 篇5

  借款方: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

  经贷款方与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合同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_____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__________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十、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 篇6

  合同担保的特征

  1、从属性:指合同担保从属于所担保的债务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债依存的合同。合同担保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变更,因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补充性:指的是合同担保一经成立,就在主债关系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

  3、保障性:指合同担保是用以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担保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债务人在订立合同时为保证合同履行而向债权人作出的一种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不必经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而直接从债务人或第三人处获得某种补救,以弥补债权人遭受的损失。依照我国《担保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担保主要有五种方式: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5)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浴。

  

担保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出借人):xx,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丙方(出质人):xx , 身份证号码:

  丁方(保证人):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

  1.1 甲方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给乙方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1.2 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时,由乙方无条件地将本金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计算。

  2.2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 担保条款

  3.1 股权质押担保条款:

  3.1.1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权(占乙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为1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优先受偿。

  3.1.2 丙方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质保证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1.3 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行为不违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连带保证担保

  3.2.1 丁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2 丁方的连带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保证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2.3 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甲方在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向丁方主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丁方的保证责任消灭。

  四、声明与保证

  4.1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应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已说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结的诉讼、仲裁和企业破产审理程序。

  (4)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下列事实:

  a 、与乙方或乙方主要领导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

  d、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4.2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没有重大遗漏。

  (2)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五、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5.1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3.1.1项之规定,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中所作的声明与保证中的任何一项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5.3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4 借款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法定抑或约定事由被终止的,乙方应当自借款期限届满时或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应违约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以借款总额为基数,按0.5%的标准按日收取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条款及其它

  6.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涉及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以法律规定为准)。

  6.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丁各执一份,均具有等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丁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8

  出借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借款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鉴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因资金周转,需要使用资金,故甲方经乙方要求向其出借资金,即甲方为借款债权人,乙方为借款债务人。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履行约定的权利义务。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 )。

  二、借款用途:用于 先生(身份证号: )资金周转需要。

  三、借款期限: 天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保证本次借款绝不延期,否则愿意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

  四、此次借款由 (身份证号: )提供融资服务,甲

  方基于对此的信任向乙方借款。融资服务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融资服务协

  议进行约定。

  五、借款利率按月息 %计算。

  六、借款支付方式: (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应将借款资金转入乙方

  指定的账户: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具体情况以甲方出具的支付凭证为准,乙方收到借款资金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七、还款期限及方式:借款到期后,乙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

  八、保证条款:

  1、乙方以个人资产【汽车/房产/ 】为甲乙双方的借款提供担保抵押,对此次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乙方 先生/女士保证资金用途合法周转,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愿积极维护自己的声誉和信用,并同意甲方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将本次借款中乙方的信用表现通告其他金融机构和他人,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九、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逾期不还的,甲方除有权要

  求立即偿还借款外,借款人应当按借款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三的计算标准,支付逾

  期还款违约金。如连续逾期达 天或 年 月 日未及时还清所以款项,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用作借款抵押的上述资产,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用作借款抵押的财产的所有权,乙方不得毁约,及无理追回。

  十、其它:

  1、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

  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

  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2、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乙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各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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