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时间:2021-10-13 16:19:35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担保合同范文锦集9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担保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担保合同范文锦集9篇

担保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

担保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广州×××公司乙方(承包方):

  丙方(保证方):

  甲方与乙方签订×××市×××路×××号广州××公司停车场承包合同(20xx年3月26日签订)(下称“承包合同”)为了担保该《承包合同》能正常履行,三方共同签订该《承包合同》的保证合同,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作为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承担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保证责任,甲方与乙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的范围:乙方在《承包合同》中应履行一切义务和乙方在保管车辆期限内因被保管车辆被偷、损坏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四、保证期限: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五、甲方与乙方变更合同应书面通知丙方,并需丙方书面同意,否则丙方不承保证责任。

  六、纠纷解决:因履行上述合同出现纠纷,三方同意将纠纷提交天河区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广州××公司 乙方:××× 丙方:(保证人):

  代表:

  签订合同时间:20xx年3月26日

  签订合同地点:×××市×××路×××号

担保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___%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

  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担保合同 篇4

  债权人:

  保证人: 保证人: 保证人:

  为确保 (以下简称债务人,身份证号码: )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20xx年借贷字第 0601号《民间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为明确缔约各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缔约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分别为:个人民间借贷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第二条:保证范围和责任

  保证人保证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执行费、拍买费、公告费、送达费、手续费等债权人实现债务的费用。

  针对本合同每个单个保证人,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仅限于保证、质押、抵押),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债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各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各保证人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每位保证人对本合同项下保证范围承担100%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保证期间

  1、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保证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承诺

  1、保证人有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按债务人要求提供真实的个人及家庭财产信息。

  2、保证人为法人单位的,有义务应债权人要求如实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报表、银行开户的全面信息、企业资产状况、其它负债的状况和变动情况。

  3、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4、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为法人,发生股权变更、管理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的;

  (2)保证人为个人,发生婚姻情况变动、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增减变化的、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纠纷、个人及家庭重要资产变动的;

  (3)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电话等事项的;

  (4)保证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权变动、增减资本、合资、联营等情况。

  5、保证人采取以下以下行动,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为法人单位,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的:

  (2)保证人为其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权利为其他第三人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第七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任何指令、自身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而改变。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除借款金额以外的其他条款的,不必征得保证人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资产状况、财务报表等材料,保证人应积极如实提供。

  第十条:保证人代债务人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各缔约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缔约各方共同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缔约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缔约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保证人变更联系地址时;必须_5_天内告知债权人。在保证人事先没有告知债权人之前,债权人或法院按照本合同写明的联系地址向对方发送法律文件,到达保证人的合同联系地址时视为送达,保证人不能签收或拒绝签收,不影响送达的实际发生。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各缔约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债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xxx

担保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丙方愿意为甲方全面履约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丙方的保证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 ____(大写) __________(小写)____,利率为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丙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甲方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向乙方清偿担保债权。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一、丙方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乙双方就借款合同贷款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丙方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协议约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第五条 丙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代为清偿义务;

  二、保证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三、保证期间,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资、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天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

  四、保证期间,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

  第六条 丙方声明与保证

  一、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依法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以其所有或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丙方签订本合同已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三、本合同合法有效,对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代为清偿义务,乙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时,丙方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四、丙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未与对丙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含公司章程)和其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的担保有任何抵触;

  五、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财务报表、为他人和/或本人提供担保等情况,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六、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上述声明与保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丙方违约责任

  一、保证期间丙方的下列行为属于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末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担保债权的,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的约定,未在发生变化的三十日前书面通知乙方,未落实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

  3.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未在发生变化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未落实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4.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所作声明与保证不真实、不准确或有重大隐瞒的,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

  5.丙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二、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支付方式为丙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丙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展期与转让

  一、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丙方同意;丙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丙方同意;否则丙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九条 丙方的追偿权

  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就代为偿还的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担保债权金额向甲方追偿。

  第十条 特别约定

  一、保证期间,丙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或解除、丙方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丙方与他人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免除。

  二、保证期间,甲方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甲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乙方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贷款等使乙方权益免损害的措施时,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期间,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时,乙方有权从丙方账户上直接扣收。

  四、保证期间,丙方经营方式、自身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未落实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由丙方或丙方变更后的机构或决定丙方变更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丙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将书面通知送达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丙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乙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或解除。如需转让、变更或解除,应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二、本合同的转让,变更或解除协议生效以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乙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__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乙丙双方协商不成,乙方依据本合同的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丙方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三、乙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丙方和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和丙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丙三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6

  编号:

  甲方: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基于自愿、平等、诚信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所购买的车辆:

  车型(品牌规格):

  发动机号:

  车身架号: 通过银行支行发放银行按揭贷款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提供贷款履行担保,甲方为乙方向贷款银行提

  供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贷款期限月。(其贷款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为准,如遇上浮下调遵其执

  行),具体贷款事项、担保范围以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编号:)为准。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

  相关材料。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4、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不定期了解乙方的资产状况,如发现乙方有隐匿、转移或减少财产、串通他人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和要求提供反担保,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5、因乙方逾期未履行按揭还款义务,甲方享有接受贷款银行委托代为追偿、配合银行追偿的权利。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相关材料。

  2、乙方应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金额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为逃避还款义务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对所购买车辆的使用情况的调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担保标的,否则应承担甲方合法权益由此造成遭受损害应负的赔偿责任。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在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1)贷款所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2)发生贷款所购车辆发生损毁、灭失等风险;

  (3)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到期还款义务;

  (4)发生财产减少或损失导致不能清偿到期还款义务;

  (5)产生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形;

  (6)乙方发生住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变更事项;

  (7)、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对本项贷款、担保产生影响的情形;

  (8)、发生足以影响本项担保的其他情形。

  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并在银行签约时一次性缴纳(若银行贷款审批未通过,甲方依收款凭证按规定予以退还已付担保费)。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金额的百分之三,由甲方代乙方向贷款银行缴纳,待乙方还清全部贷款后由银行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返还,并在银行签约时一次性缴纳(若银行贷款审批未通过,甲方按规定予以退还已缴保证金)。

  7、乙方应当按规定为所购车辆投保,投保险种包含:(1)交强险;(2)车辆损失险;(3)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万);(4)盗抢险;(5)自燃险(6)其他附加险。

  8、乙方所投保车辆指定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第二受益人为甲方。

  9、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单方撤销、变更、中止、中断该项保险,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期间发生乙方单方撤销、变更、中止、中断该项保险的行为,甲方有权代为办理相关保险工作直至担保义务履行完毕,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因车辆保险事故发生而产生的保险金、损害赔偿金,乙方按规定给予赔付外,不得作其他用途并不得妨碍贷款义务的履行。

  11、乙方如不能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款,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借款到期之日起算,除已付担保费外由甲方另外加收担保费(标准为已付担保费的2倍)。

  12、乙方逾期或不履行还款或清偿义务造成甲方因催收或代偿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从已缴保证金扣除相应金额,保证金额不足本条第6款所列比例,由乙方即时补足差额。

  13、乙方应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款,如产生甲方代偿责任,乙方应在甲方代为清偿相应还款义务的3天内清偿甲方代偿款。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给甲方相当于已代偿款百分之十的金额。

  14、乙方向贷款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后不得单方解除购车协议,否则因此造成甲方合法权益受损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5、在贷款期间,乙方自行妥善使用、管理、保养贷款车辆,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发生有关车辆责任情况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责任情况的发生除对履行贷款义务、担保事项产生影响外,否则甲方不予干涉。

  第三条:乙方如违反第二条项下任一义务,还应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除再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按贷款金额的30%计算),还应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基于本合同可得的商业利益,并承担甲方为追索上述费用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查询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等)。

  上述乙方违约行为和甲方损失及费用自发生日起至向甲方实际赔付日止,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给甲方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利息。

  第四条:双方特别约定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适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同意按前述地址寄出相关书面通知及法律文书均视为实际送达。本合同由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时间: 时间:

担保合同 篇7

  (一)保证合同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二)抵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质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质押担保的范围;5、质物移交的时间性;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二、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担保合同当中具体分为了保证合同、抵押合同以及质押合同,不同的担保合同主要的内容是不一样的,这点从上文中就可以很直观的看出来。更多担保合同方面的问题,欢迎你到网站进行具体了解,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担保合同 篇8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以及定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双方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担保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定确认书。合同自签定确认书时成立。

  虽然《担保法》明文规定订立担保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在担保合同中主要是指保证人履行了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抵押人或者出质人办理了担保物的抵押手续、质押手续并交付了质押物归债权人占有等),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担保合同成立。

  至于担保合同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独立于主合同的担保合同,也可以表现为主合同的部分条款。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原则上从属于主合同。担保合同只对保证人、抵押人或者出质人和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对债务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担保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担保方):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租赁价格。

  二、所租赁的物资以甲乙双方签收的发货单、收货单明细表为准,报丙方认可,否则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发、收货单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发货单、收货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三、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及结算:自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从到货开始,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租金结算单,前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费,后期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租费,余款在货物退清后项目部付清乙方工程款的95%时全部付清货物租赁方(含丢失报废的货物折算款)。

  四、甲乙双方所产生的租赁费在乙方不能向甲方结算租赁费用时,由丙方支付给甲方(每次支付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租金结算凭据的80%),此时,甲方应当向丙方提供正规发票。丙方应扣除乙方相应劳务款,丙方对租赁款承担担保责任。其余事项双方进行协商处理,与丙方无关。

  五、甲方必须每月与乙方结算租赁费,并于次月1日前报丙方备案,逾期三天未向丙方备案,视为乙方已经足额按约支付了租赁费,丙方不再对此承担担保责任。

  六、 租赁期间乙方对甲方的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无权转租、改制、出售。

  七、租赁物的提运:退租时,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均由甲方承担(卸车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安排车辆,现场验收点数,乙方负责打包及车费。(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八、租赁物在冬季施工时报停两个月,报停期间免收租赁费。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提前三天向甲方申报货物计划,甲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货源并且供货及时,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能供货或缺少货物规格导致乙方停工,造成一切经济损失都由甲方负责。

  九、如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租赁物使用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 乙方丢失、损毁甲方租赁物均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租赁物资修理、赔偿办法》执行。

  十一、 质量验收: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若发现质量问题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之以甲方,由甲方负责退换,逾期视为质量合格。

  十二、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分批进、退料以双方进退单签认时间为准。

  十三、 租赁物按实际米数计收取租金。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货物退清、租费结清后终止。

  十五、 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另签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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