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时间:2021-10-28 20:22:33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担保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担保合同 篇1

  签约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相关部门咨询。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抵押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押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抵押事宜进行了 将自有___________抵押予乙方,达成合 抵押予乙方, 友好协商,甲方为了_____________将自有 将自有 抵押予乙方 友好协商,甲方为了 同条款如下: 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评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值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经评估为人民币 大写) 估为人民币( 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经评估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甲方决定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 年 年 _____月_____日起到 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日止。

  第三条 抵押用途

  甲方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__保证。

  第四条 抵押合同地位

  抵押物作为获取乙方资金之债务担保物时, 合同成 抵押物作为获取乙方资金之债务担保物时,只要甲乙双方签订 合同成 立时,本合同和销售合同共成为抵押行为之要件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甲方法律责任

  (1)抵押期间,抵押物、产权证书或法律证件,由甲方保管, 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2)甲方保证在抵押期间决不将抵押物部分或全部出售、转让、出租、 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须先征得乙方同意。 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须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

  债务人如未能按___________之约定履行时,乙方可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 之约定履行时, 债务人如未能按 之约定履行时 处申请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特约说明或特别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书写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书写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各_________份。副本 _________份,合同的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甲方): 受押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担保合同 篇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提前还款之规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贷款的展期申请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_____年。

  第九条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条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乙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甲方有权从乙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条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担保公司合同范本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担保合同 篇4

  _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_________)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由担保人填写:

  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篇5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原欠_________公司人民币贷款本金_________元及其利息未偿还,后_________公司将该债权转至甲方名下。

  为担保该债权之实现,乙方得甲方同意,自愿将其两处物业转让甲方,故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让与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担保物

  乙方用作让与担保的标的物为两处写字楼中_________个单元_________平方尺物业(后附位置图及权属合约)。

  1._________写字楼______个单位共_________平方尺(其中四楼10个单位a、b、c、d、e、f、g、h、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九楼8个单位a、b、c、d、e、f、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十二楼3个单位b、c、d座共_________平方尺);

  2._________写字楼_________个单位_________平方尺(即六楼11个单位d、e、f、g、h、i、j、l、p、q座_________平方尺)

  第二条 产权之移转

  基于前述乙方物业现仍挂在_________名下,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更名手续,转至甲方名下。

  第三条 债务履行再展期

  上述担保物业暂不作偿还贷款处理,在本让与担保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月内,若乙方履行债务完毕,甲方应当将该物业返还乙方;若其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债务,则甲方有权处分该物业并优先受偿。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须自行妥善保管担保标的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享有该担保物收益。与此同时须保证担保物完好无损并接受甲方检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前,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处分该担保物。

  3.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提供相应之担保。乙方不提供担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卖或者变卖让与担保物并优先受偿。

  4.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或担保物未作清偿前,乙方所欠甲方前述贷款不停止计息。

  第五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担保物未作清偿或为甲方实际占有前,担保物之意外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担保物之处置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年之债务履行再宽展期届满后乙方未履行债务的,乙方同意甲方聘请有关评估鉴定部门对担保物进行估价,并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放弃对该甲方聘请之评估部门及评估价的异议权。乙方也可得甲方同意以物抵价。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包括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 费用负担

  甲方就本合同担保物优先受偿前,该担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出现解散或破产之情形,本合同担保物不列入清算范围,其时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6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 同(乙方) 所签订的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 ] 煤气罐 [ ]

  二、暖气管道 [ ]

  三、热水管道 [ ]

  四、燃气热水器 [ ] 型号:

  电热水器 [ ] 型号:

  五、空调 [ ]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 [ ] 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 [ ]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担保合同 篇7

  甲方(出资方主办人):

  乙方借款方(被担保企业):

  甲、乙双方按照担保银行的意见签定《协议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甲方同意中国省分行和营业部为 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亿元整,年利率9%,一次性综合操作服务费3.8%。担保期限五年,担保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每年月日前为每年支付利息时间。20xx年月日归还本金。如付息还本时间恰逢是法定假日,可顺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时间。

  具体是:

  甲方负责 亿元人民币按担保银行: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指令完整无误到达担保银行指定的帐户上。否则定为甲方违约。

  乙方(借款方):

  负责办理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在本合同的《预开保函》上签章同时提供行长、总经理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甲方核实3天无误,备用金退回。

  担保企业(乙方)未能按时完整无误提供以上材料,备用金不退。

  款到乙方帐户五日内,担保银行: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未能在《人民币还本付息保函》上盖章,定为乙方违约,从签署本合同时间起至本合同终止时间止,每亿元每天按伍仟元计算赔偿给出资方主办人。此外还按银行法泄露存款人较大存款机密条款承担责任。

  《协议借款担保合同》、《预开保函》和《人民币还本付息担保函》为一体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无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借款担保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担保银行和操作方各一份。每份法律效力相同。

  本合同附后有:

  1、《预开保函》;

  2、《人民币还本付息担保函》。

  出资方主办人签字:

  借款方: 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出资方代表:

  年月日

担保合同 篇8

  一、合同担保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并不适用于劳动担保合同。

  《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由此可见,担保具有特定的法律涵义和特定的适用范围,这种担保的目的是保证交易中债权的实现,其适用范围主要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这种债权债务具有相对的确定性。而我们这里讨论的劳动担保,其目的不是要实现用人单位的债权,而是要保证劳动者在工作中不要有违法行为,不损害单位利益,否则就对其行为给单位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要对劳动者在行使职务过程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担保,这与《担保法》中所规定的担保相去甚远。而且,这种担保也不具有一般民事担保所要求的确定性,因为,被担保的所谓“债权”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既可以是正常履行职务产生的,也可以是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而产生。这种担保合同实际上是用人单位想将自己因怠于对本单位职工的管理所带来的风险转嫁给担保人的一种不平等合同,确定其法律效力难有法律依据。

  二、意思自治原则不能完全适用于劳动法领域。

  民事法律领域里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在订立民事合同时应体现和尊重意思自治的原则和精神。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民事合同的主体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与另一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虽然劳动法律关系从总体上看也属于民事领域,但是,劳动法律关系和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相比,又有其自身的特征。其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具有隶属性,劳动者要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约束。所以,民事法律所体现和倡导的意思自治原则并不能简单地适用于劳动合同。同时,这种担保虽然从形式上看似乎是自愿达成的,但实质上并不是出于劳动者的真实意愿,很多用人单位在选择劳动者时要求提供保证人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否则,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现实情况下,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在劳动合同中设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以期得到就业机会。所以,不能仅仅因为劳动法律关系属于民事领域,就简单地套用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认为只要法律法规无明确具体的规范予以禁止,且当事人自愿,则担保关系就应肯定。这一观点和说法明显忽略了劳动法律关系本身的特点。

  三、劳动担保合同不符合劳动立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也不符合劳动保障部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一贯主张。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不同于一般的民法,带有明显的社会法的色彩,它追求的是公平正义的社会目标,强调的是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以及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对劳动合同的担保问题,劳动法虽然并没有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明确规定,但是,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和原则在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中却有明确的体现,这些文件明确禁止各用人单位以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作为订立合同前提的行为。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重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以保证人的方式提供担保,但是,这种做法本质上与强制劳动者交纳保证金的行为并无二致,只是形式不同而已,同样是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所设立的障碍。因为,以物的方式担保和以人的形式担保都属于担保的范围,目的都是保证劳动者如果因违法违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的利益有相应的保障。

  因此,对于目前用人单位所采用的劳动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不能简单地从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而应站在劳动立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的高度,从我国劳动领域的现状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将其认定为无效。

担保合同 篇9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 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担保合同 篇10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注意的是,担保人对债权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要严格把握该种情形连带责任的适用。

  (3)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该种情形,要把握好担保人过错的内涵。此时担保人的过错,并非指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上的过错,而是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以及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缔约过错,这也正是担保人不能完全免责的原因。

  (4)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但是,以提供担保作为主合同生效要件的,担保合同无效时,主合同应确认未生效。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十篇】相关文章:

1.有关担保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2.【必备】担保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3.精选担保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4.质押担保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5.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五篇

6.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八篇

7.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10篇

8.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总6篇

9.关于担保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上一篇:担保合同 下一篇: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