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时间:2023-02-20 08:11:06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关于担保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担保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关于担保合同

关于担保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担保方):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租赁价格。

  二、所租赁的物资以甲乙双方签收的'发货单、收货单明细表为准,报丙方认可,否则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发、收货单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发货单、收货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三、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及结算:自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从到货开始,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租金结算单,前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费,后期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租费,余款在货物退清后项目部付清乙方工程款的95%时全部付清货物租赁方(含丢失报废的货物折算款)。

  四、甲乙双方所产生的租赁费在乙方不能向甲方结算租赁费用时,由丙方支付给甲方(每次支付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租金结算凭据的80%),此时,甲方应当向丙方提供正规发票。丙方应扣除乙方相应劳务款,丙方对租赁款承担担保责任。其余事项双方进行协商处理,与丙方无关。

  五、甲方必须每月与乙方结算租赁费,并于次月1日前报丙方备案,逾期三天未向丙方备案,视为乙方已经足额按约支付了租赁费,丙方不再对此承担担保责任。

  六、租赁期间乙方对甲方的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无权转租、改制、出售。

  七、租赁物的提运:退租时,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均由甲方承担(卸车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安排车辆,现场验收点数,乙方负责打包及车费。(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八、租赁物在冬季施工时报停两个月,报停期间免收租赁费。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提前三天向甲方申报货物计划,甲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货源并且供货及时,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能供货或缺少货物规格导致乙方停工,造成一切经济损失都由甲方负责。

  九、如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租赁物使用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乙方丢失、损毁甲方租赁物均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租赁物资修理、赔偿办法》执行。

  十一、质量验收: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若发现质量问题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之以甲方,由甲方负责退换,逾期视为质量合格。

  十二、租赁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分批进、退料以双方进退单签认时间为准。

  十三、租赁物按实际米数计收取租金。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货物退清、租费结清后终止。

  十五、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另签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

  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

  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担保合同2

  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拟向_________(供货人或出租人)购入(或租赁)____________,同时按照《____________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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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购入(租赁)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贷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偿付(交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为受益人,担保金额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用于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的受益人为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_________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租金)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反担保函应于本协议生效前提供)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元(其中国库券__________元,金融债券____________元,企业债券___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贷款(租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保证金存款帐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帐户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货款(租金)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内,归还受托行垫付款项及利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款项,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_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事宜如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九、委托人应按保函额度的_____‰的费率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担保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次交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担保合同3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后果

  《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些法律的规定,确认了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是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性质属缔约过失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也正是以民法上以过错为原则而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注意的是,担保人对债权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要严格把握该种情形连带责任的适用。

  (3)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该种情形,要把握好担保人过错的内涵。此时担保人的过错,并非指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上的`过错,而是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以及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缔约过错,这也正是担保人不能完全免责的原因。

  (4)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但是,以提供担保作为主合同生效要件的,担保合同无效时,主合同应确认未生效。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担保人是否享有追偿权?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二条规定了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而当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而是承担因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为此,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是否享有追偿权问题,在实践中,有人认为,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不享有追偿权,一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作为特别法的《担保法》对此也未作规定。二是在债务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时,才能执行无效担保人的赔偿责任,此时,何谈追偿权。

  我们认为,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享有追偿权。理由是:

  一是法律无禁止性规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因过错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是从维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担保人因担保合同无效而承担了赔偿责任,为维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享有追偿权。

  二是债务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时,执行担保人,无效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后,这种追偿权不能因债务人无财产而消灭,当债务人将来有财产时,担保人可依法行使其追偿权(也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原本属于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终极责任人。

  四是从责任性质上,虽然担保人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担保人的过错是决定其在担保无效时继续承担责任的根据,但这种根据只是确定一定的代偿责任的根据,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仍有代偿责任的性质。

  因此,应对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追偿权予以明确规定。《担保法解释》第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担保合同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________,身份证号:

  (保证人):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由甲方提供乙方借款计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出借款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利息按结算。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乙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三条、乙方的借款由丙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范围为乙方偿还本息、逾期违约金及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人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保证人):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担保合同5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以上内容就是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就担保期限达成了一致协议,但为了保护担保人利益,如果担保人提出异议,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法院将不会支持。

关于担保合同6

  借款人:有限公司(注册号:374XXXX133574)(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身份证XXX)贷款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借款利息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确定的利率(但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对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计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可进行调整。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在该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于变更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

  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6、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五、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1、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笔贷款有关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及资料;

  3、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使用贷款的具体情况,对此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当甲方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者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6、乙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应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60%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X)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的签订地为____区,发生争议由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甲方):(盖X)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关于担保合同7

  1 建筑合同的类型

  建筑合同有许多类型,通常由业主来选择合同的类型。合同类型的选择取决于所执行胡工作的种类以及它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执行的。

  1.1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通常使用在建筑领域。在招标过程中要对所需要的材料的数量进行足够精确的计算,以使承包人提交出该工作的一个价格总量。每个项目的数量,例如干式墙、门框、浴室的水池、输电的管道和线,以及房顶的瓦片都需要从计划时就进行精确的计算。当工程需要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在合同文件中都清楚说明了,提交一个投标总额对承包人来说才是公平胡。

  1.2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用于不可能对所需的材料总量进行精确估算的工作。单价合同通常用在繁重的公路工程上。设计者可能计算有1000 000m3 的土需要被移动,但是业主和承包人知道工程结束后, 承包人是不可能恰好移动1000 000m3 的土的。精确的数量将会改变。对这个问题公正的解决办法是业主告诉承包人估计的总量,在工程结束后按精确量出的数量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是一个单价合同里对每个项目定的价格。单位价格乘以工程师估计的量相差可以超过15%或20%,可能高于或低于估计的量,有时对单位价格还要进行协商。当实际的量较低时,承包商也许会要求重新确定一个较高的价格,因为预期所挣得的总额减少了。当实际的量较高时,业主因为相反的原因也许会要求重新定一个价格。单位价格合同的目的是公平地对待合同双方。

  1.3 成本附加

  成本附加(可回收费用)合同用于业主和承包人在谈判、投标和授权的过程中均很难或不可能确定他们成本的情况。有一些因素使得对成本进行计算是不可能的,包括不可预知的极差的天气情况(例如在南极地带可能遇到),偏僻地区的不可预知的运输需求,争斗或战争,或者工作量需要依赖其他承包商的工作的合同。

  成本附加合同有许多形式,最普通的是正价加固定的附加费以及正价加上正价的一定百分比。大多数业主宁愿选择正价加固定的附加费,因为这样承包人所获得的利益总量不可能增加,因此除去了承包人会作出不节约或生产出较差质量工程的任何动机。正价加上正价的一定百分比的合同也许对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是十分公平的,或者工程完成的时间不可确定时,但是为了保持生产率作出一些激励是需要的。如果工程有可能需要一年或两年,则仅由六个月所挣到的利润就不再有吸引力了。

  1.4 改革和趋势

  A+B式合同是从欧洲传过来的相对较新的改革。它们是由运输局开发以减少公路建设的时间以及因此对交通流进行限制的时间。许多公路工程项目包括翻新、修复、改造以及加宽。真正的新建工程很少。A+B合同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付给承包人报酬的方法,考虑补偿其定施工顺序和分段等方面的专业性,以使工程可以快速有效地完成。 “A+B”的意思是成本加上时间。运输局对每天公路工程完成的数量进行指定,承包人投标给出的是一定的成本和所需的天数。以成本加上时间合计较低来确定低投标人。当然也有可能选择出价较高但是工作天数较少的低投标人,而不是其它的承包人。

  合同还有其他一些形式,每个都有它自己专门的目的。例如,担保最高价格的合同,用在设计完成前就开始进行谈判的使用,这时承包人非常困难或不可能精确的估计出价格。这种形式的合同也经常用在一个承包人对只完成了一部分的合同的内容没有履行职责,另一承包人完成了这个工程的情况。

  2 订立合同的方法

  订立合同的方法是只业主为了促成一项工程使用的合同的安排,但是合同形式是指怎样支付执行工程的承包人。

  2.1 设计—建造

  设计—建造合同的意思就是它的名字所表现出来的。一个承包人在设计和建造上都有责任。这种类型的承包逐渐变得很流行。一个设计—建造合同给业主提供了明显的有利条件,他就不必在设计者和承包人之间意见不合时当调解人了,因为在同一个合同下他们是在一起工作的。设计—建造合同通常建立在一个成本加上一个对最大花费的`担保(GMP)的基础上。通常因花费低于GMP而节省下的钱是由业主和承包人分享。从美国设计建造协会可以获得大量的关于设计—建设合同的信息。网址为www.dbia.org 。

  2.2 设计—建造—运营

  设计—建造—运营合同并不象设计—建造合同那样常见。它们用于一些工程中,例如运动竞技场、水处理厂、水净化设施以及公路收费站。其原理是对于一个特定的时期内,承包人保持对设施的部分所有权,可以达到100%,在那段时间对设施进行运营一定利益来对投资资金(全部花费加上利润)进行补偿。承包人拥有所有权的期限可以从几年变化到永久性使用。在拥有所有权的期间,承包人以业主的身份对所有花费负责,并接受所有的利润。对于运动竞技场的情况,有一个典型的收入分红制协议适合于队伍所有人或市政当局。

  3 担保(保证)

  任何一个合同都有三方的当事人—责任人(承包人)、担保人(公司担保)以及债权人(业主)。担保人和责任人形成一个联合体对业主作出一些担保,也就是这两个当事人对业主均亦责任。

  3.1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有两个目的:(1)如果决定了最低的责任投标人则要保证承包人签定合同,(2)保证承包人会提供必需的报酬并且执行担保,以及保险方针。当提交了屡约担保和支付报酬的担保,承包人就解除了对投标合同的义务。

  大多数的投标担保就是我们所说的投标担保的扩展,它们只需要对低标和下一个投标人给出价格的不同之处进行罚款,如果两个担保不相符。还有违约金担保。违约金担保以实际的损失达到一定限量的形式来作出规定的。

  3.2 屡约担保

  屡约担保保证在申明的投标价格下执行合同所需要胡内容。实际上,担保人会对合同的履行进行担保,或则会按照设计图和说明书描述的形式来完成工程。担保人处在被要求对合同的执行进行担保的位置。因此,在担保人乐于发给报酬和执行担保之前,承包人必须证明他有完成任务的能力。担保人会参观承包人的总公司以及工作地,并且会接触业主最近完成的合同。

  承包人必须与他们的担保人发展一个长期存在的工作关系,当他们申请报酬和申请屡约担保时,他们与担保人必须保持始终如一的工作关系,因为担保人在工程类型、位置和尺寸上有特殊约束情况下会承诺支付费用的。如果承包人执行合同时没有履行义务,则担保人有三个基本的选择:

  (1) 买回担保。让业主对担保处罚的数量进行检查。

  (2) 更换担保人。为了保证另一个承包人能够完成这项工作,要进行投标协协

  商或登出投标广告。

  (3) 为承包人提供经费。担保的公司有花费高于担保价值的风险,但是这仍然

  是一个共同的选择,因为承包人对工程是熟悉的。

  现今大多数担保人都会努力尝试更换承包人。

关于担保合同8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关于担保合同9

  甲方:_________(抵押人)

  乙方:_________(抵押权人)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贷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贷记卡章程》、《贷记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进行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依法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十、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有的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十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十二、被担保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约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约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十四、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贷记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五、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贷记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依法需要登记的,则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单如下:

  │抵押物│││││评估│所有权│使用权│

  ││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地址:_________地址:

  邮编:_________邮编:

  电话: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登记机关(盖章):

  登记编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担保合同10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确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担保合同11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担保合同12

  抵押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市×××镇,面积为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 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 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 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 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 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单

  2. 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抵押权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大厦(以下简称乙方)×××年×××月×××日,×××××有限公司与××××××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浙江×××有限公司将2万平方米×××山庄用地退还给××××××实业有限总公司,××××××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浙江×××有限公司。乙方杭州×××大厦愿为××××××实业有限总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年×××月×××日甲方与××××××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年×××月×××日支付×××万元;×××年×××月×××日支付×××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市×××路号的×××××大厦的房产作××××××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证号 。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乙方:×××××大厦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__万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20xx)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__万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第二条为担保本协议第一条债务的履行,乙方提供存于中国建设银行XX市分行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单作为质押,存单的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为乙方。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第五条特别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XX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XX市经济开发区地块编号为b-29号、面积为____㎡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衢州国用(20xx)字第3-2477号)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天内不能过户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协议不生效,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将存单归还给乙方,乙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XX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出具公函同意将位于XX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过户到乙方名下。第七条______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质押生效后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被担保的6500万元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函件,同意解除位于XX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的相关抵押手续。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关于担保合同13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为企业借款合同范本具体条款。

关于担保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_________次提龋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担保合同15

  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提醒各位订立担保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人情担保

  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

  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三、不要贿赂担保

  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

  四、不要无知担保

  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五、不要无效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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