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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时间:2017-04-25 20:25:2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1】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

  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

  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

  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x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x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x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

  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

  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

  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

  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

  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

  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

  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

  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

  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

  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2】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

  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

  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

  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

  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

  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

  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

  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

  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

  《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子的人。

  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

  从此他以一个傻子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

  他们在傻子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

  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

  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

  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子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傻子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子。

  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

  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

  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

  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

  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

  自己也曾经对自己说,何必要思考那样的问题,何必要说出来自己的想法,让别人看傻子一样的嘲笑你,何不像很多人一样,过自己该过的生活,走向人生的终点?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

  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

  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

  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子。

  是的,傻子。

  聪明人啊,你与傻子,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

  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子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

  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子过岸。

  傻子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

  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3】

  手里放下《尘埃落定》这本书已经有半个月之久,我的脑海却时时徘徊着这本书的言语,那些人,那些事。

  那些看似结束的事,并未尘埃落定,包括我对它的思考,仍在继续。

  《尘埃落定》的故事发生在四川阿坝地区,一个由十八个土司统治的藏族地区,这也在冥冥之中给这部小说染上了神秘色彩:神秘的土司制度,神秘的民族风俗,神秘的藏区...神秘的介于傻与不傻之间麦其土司的二少爷——一个好像是被神灵庇佑,有先知能力的傻子。

  没错,从一开始,我就被作品本身的神秘所吸引。

  故事由二少爷展开,再联系麦其土司、土司太太、大少爷、塔娜和一些看似可有可无的卓玛等下人,把所有人放置在解放前这个大背景下,上演一场土司制度瓦解,藏区被共产党解放的大戏,制度尘埃落定,人性也尘埃落定?

  我自认才疏学浅,无力叙说宏观角度下的制度更迭,只是想谈谈一样风起云涌不曾停止的人心。”傻子“二少爷最后死了,这个从一开始就被大家认为最与世无争、傻人有傻福的人最后还是难逃一劫,随着他的血落在地板上变成黑色,他的生命如尘埃,虚无缥缈,一切落定。

  其实,在他身上,几乎把人性的复杂体现地淋漓尽致。

  他傻或聪明,不能抹灭的是他作为人的特性——欲望、爱、善良、正直、无助、绝望...

  大家认为他傻,不可能继承土司之位,他不以为然。

  可是当他第一次意识到”如果我是一个土司,我就不会让卓玛伤心了”,他也第一次为自己不能成为土司而感到难过。

  这一切,既包含他对自己“性启蒙教师”卓玛最单纯的保护欲,也让掩藏在他内心深处的欲望锋芒毕露。

  这种想当土司的欲望不会只应卓玛而存在,随着时光变化,面对不同的人事物,他不止一次露出这样的念头。

  只有这样,他才能被称为人,没有人傻到会没有一丝欲念,何况他的傻只不过是种“掩饰”。

  从第一次从卓玛身上学到什么是性,从此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对性对女人的渴望并不亚于他的父亲和哥哥,这就是他作为人对性欲的追求,再正常不过。

  塔娜是他第一个爱也是最后一个爱的人。

  无疑,首先是塔娜的倾国倾城的美貌吸引了他,一定程度上,塔娜,这个骄傲的女子,只不过是男子欲望的象征。

  但傻子对他的爱并不傻,从他第一次看到她,就知道这个会让自己“头脑冒出很多泡泡”的女人,将是自己的劫。

  为了得到他,他稀里糊涂地借给茸贡土司为数不少的粮食,并帮她武装军队已度过难关;为了不让她觉得委屈,他懊恼过自己是傻子,自己为什么不能做土司;为了以恨报复背叛自己的她,他第一次打了自己敬重的大哥...他为了她,做过旁人无法理解的他。

  最后,她承认自己也爱上了他;最后的最后,他死在了唯一的她身边,留给她的一滩已渗入地板黑血和无法实现的“以后好好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