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3-04-23 11:56:1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故乡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1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山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来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咪咪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文,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山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来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山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来到了山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山,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来,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来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 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来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来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山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故乡读后感2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3

  “我”回家了。眼前尽是悲凄萧索之景——这不是我的故乡。那时的故乡,是一片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可这形象却愈发模糊了;那时的故乡,是一位水乡中最美的姑娘——可这“西施”却站成了圆规的模样;那时的故乡,是小毡帽,是紫圆脸,是红活圆实的手,是那说不尽道不完的故事……可现如今呢?眼前的萧索,是破毡帽,是一片灰黄,是两板松树皮,是历经岁月沧桑的……的一切。

  何为“可悲的厚障壁”?我想,那不仅是阻隔“我”和幼时伙伴的那堵无形的希娜之墙,更是那可悲年代的产物。民不聊生,众生苦难,阶级的划分早已明了之际,没有人会在历经岁月沧桑的打磨下,在疲于奔命时,在为了“活着”而拼尽全力时仍期望着再续幼时兄弟亲情。即便闰土激动至极,即便迅哥儿重返故里,即便四外无人,即便没有“面子”上的.困扰,即便没有“主仆”之分,我想,二人也不会如幼时那般亲密了——他们“长大了”。正如闰土所言:“那时是小孩子,不懂事……”

  就如歌中所言,“都在岁月中磨掉了尖牙。”

  再看自己,小学的玩伴又能依稀记得几个呢?其中又有多少仍有联系呢?试想将来,又有何人能保证自己不会被一句“哦!我想起来了!原来你是那个谁啊!”所伤呢?又有谁能保证自己不会看着一幅幅陌生而又有些许印象的,成熟的面孔一一猜想“这大概是我当年的右前桌”呢?

  ……良久,回神。

  希望仍在。这一隙的光明,是闰土的香炉、蜡钎和黄毛边纸——是飘渺的神明;那半丝的隐曜,是迅哥儿口中的“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这就是一个大的斯金纳箱,而“希望”,便是那尊神:它来自于人,受托于人,却也背叛于人。可这就是人的天性,他们一遍遍的被希望所抛弃,并取名叫“绝望”,然而又一遍遍的说:“希望总是有的。”

  就像一个奇妙的轮回,水生便是闰土,宏儿便是迅哥儿。他们也会在雪地捕鸟,也会在瓜地叉猹,也会在金滩拾贝,也会收到来自对方的彩色羽毛——他们说好的。“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宏儿如是问道。但又有谁知道,宏儿所见是否也是满目萧索呢……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故乡读后感4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5

  回归《故乡》本身。无论是闰土还是杨二嫂,在“我”幻想的故乡中都是美好的;当然,曾经整个故乡都是美好的。几十年远离故乡,“我”在心里以接近自我安慰的形式幻想着它,但“我”的回归让“我”那曾经的幻想“故乡”彻底崩塌……

  美好事物的毁灭总是令人痛惜,在读者们对那美好故乡消失的失落之外,透过表面看本质,它为什么会消失?为什么会毁灭?这一切依旧可以归咎于那些影子般甩不掉的国民劣根性。如何去走接下来的路?路根本没有,或者说,有人走了才会有。对啊,在我们口口声声谈及的`“国民劣根性”的另一面,又何尝没有一种“国民优根性”呢?当社会所谓黑暗时,当时的人们就不再会觉得他们生活的黑暗的时代;当社会“不再黑暗”,人们便批评这前某某朝代是“黑暗的时代”,而自称现世生活是所谓的盛世。因此,“黑暗的时代”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只是“国民劣根性”暂时压过了“国民优根性”而已。而“国民优根性”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抗争”。如果没有抗争,怎么会有中国历史上一次次的反侵略战争,又怎么会有那震惊华夏大地的“五四运动”?

  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新时代”,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

  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美好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会像“故乡”一样崩塌......

  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

故乡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一本威尔逊。罗尔斯写下的世界著名小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攒了两年的钱买下两只猎犬,公的取名老丹,母的取名小安,并把他们训练成优秀的捕浣熊猎犬,获得捕浣熊比赛冠军后,不幸被山狮攻击,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受了重伤,老丹不幸去世后,小安很难过,开始绝食,用最后的力量来到老丹的坟墓,但终究还是永远闭上了那双有善的灰色眼睛,被上帝派来的天使就这样被收回了。他们的墓前永远留着神圣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两只可爱的猎犬,整整花了两年的时间,这么强的毅力,太让人惊讶了!而我呢?每当碰到难题时,我总是退缩,不去思考,从来没有坚持过,读了文章,我感到十分愧疚,而且每当我看见自己喜欢的东西时,我总会问爸爸妈妈,让他们买,虽然我也想过自己攒钱买东西,但攒了三四天就放弃了,而文中的比利呢?他却攒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实在是太令人内疚了!

  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两只猎犬,比利更是吃尽了苦头,甚至用两天两夜来砍树,把浣熊赶下来,他的一诺千金,更是让我敬佩。而我每当大型考试,我就会对父母说考的.好,怎么怎么样?考不好怎么怎么样?但是考得好时,父母会给我奖励,而,考不好时我不会有惩罚,每当考的好得到奖励时,我总会觉得理所当然,而考不好时也早就把那些自己定的惩罚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想:如果我早点读这本书,我就会早点明白,只要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虽然为了救比利,老丹和小安永远倒下了,但他们的墓前长出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红色羊齿草!他们的精神留在了我心中,永远不会倒下!

故乡读后感7

  主要内容简介:

  《乡关何处》是野夫的一部散文,虽然我很少读散文,可以读完之后,还是挺喜欢他这种带着悲伤情绪的文章。

  读后感心得体会:

  散文一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从文学上来看,需要有一定的文学细胞且有文艺范儿的人,才能很好的理解散文的美,对于我来说,既没有文学细胞,也不会装文艺,散文对于我来说,一直都是提不起兴趣的类型。在好友的推荐下,我才抱着尝试的态度,去尝试读一读这本书。

  阅读之初,好友春红已经给我灌输了这本书的基调——有点悲伤。我原以为,这又是一部描写爱情的散文集,因为太多的散文就是这种类型。但是当我读完第一篇文章后,我发现,这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也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情爱的散文,而是怀旧,是对故乡、故人、故事真实情感的抒发。于是我,怀着对作者的尊重,对好友的最终,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我被作者那朴实的情感所吸引,那种饱经沧桑的经历,充满无奈的生活,活生生的反映出当年作者身边人的身边事,无奈,辛酸,被生活所折磨,我仿佛看到了,从抗战到80、90年代的社会的样子。

  作为一个90后。我或许没有亲身经历过80年代甚至抗战,平淡的生活。但从我童年的经历来看,当年的生活一定是非常的艰辛,非常的不容易吧。记得我都还用过一分钱,两分钱五。

  那个年代。虽然会有很多弊端。但是较80年代,甚至抗战年代而言。人民可以做主,社会还没有那么专制,言论还是比较自由。作者身边的人,如果还活着,他们一定会羡慕现代i的生活。可是有大多的人已经作古。他们已经看不到现在生活的样子。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活着就已经很好了。想想现在的我。其实和作者有相同的地方。从作者的文章来看,是一个比较悲观的人。悲伤的情绪是他的主线。和我一样。作者也是重感情的人。我能够理解到作者的那种心酸和无奈。看完之后,突然想回到当年的时代。去看一看作者当年生活的样子。可是没有机会也不可能。就现在社会而言,我可能是一个不入流的中年。本想说是青年,但想想自己已经二十七八了,也是中年人了。

  生活还在继续,时代还在发展。我也有我自己的目标。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为之努力。。

故乡读后感8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9

  有两只狗,它们可以舍弃生命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老丹和小安。我翻开这本书,故事的内容让我时而紧张,时而感动!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患难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但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因为老丹的死,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读完这本书,我为之深深震撼!为那一份情感的真挚,为那份情感的纯洁!

  其中的一个情节让我深深铭记:在一次打猎中,天空忽然下起了暴风雪,老丹和小安追踪猎物,消失在雪地中。比利他们非常着急,在风雪中寻找,渐渐地,其他人决定放弃寻找,但是比利不愿放弃自己的朋友。最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发现了老丹和小安。这个情节让人感动,比利与两只猎犬的情义那么深重,老丹和小安为了主人,历尽千辛万苦也不愿放弃猎物;小主人为了两只爱犬,哪怕危险也不放弃寻找,即使是他一个人,也要把它们找回来。这样的情义可以穿越生死的距离,怎能不令人动容?

  他们之间的深厚友情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忠犬八公》。故事讲的是帕克与八公之间的深厚友情。八公每天都会在车站上等候帕克,但是在一次上学时,帕克因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车站。但是八公却依然每天都在车站上等待、凝视。夏天到秋天,八公依然风雨不变,直到它去世。这样的狗的确称得上“忠犬”!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狗,它们会对主人一心一意,会对主人不离不弃,会对主人忠心耿耿,这样的它们,怎能不令人喜欢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值得一看!

故乡读后感10

  这的的确确,确确实实是我第一次沉下心来去触碰季老先生的文章,以前只是在小学课本上读到它在外留学时写得日记,字字句句里都充斥着爱国思乡之情。小学课本里这样的文章很多,读了后,我也不留记忆。如今却无意间翻到一篇老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还没来得及去细细品味,就已经被这个题目给醉倒了,写得多好呀,月是故乡明,月是故乡明,一语道破,点醒梦中人。往日里读到的那些,什么想念家乡啊,什么思念故园,顿时都化为了浮云,都不如这五个“月是故乡明”。

  这篇的名字叫《故乡的二月兰》,简单而不失风雅,单调而不失古朴,极其吻合了老先生那种独有的气质。起先是被开头提到的“燕园”二字迷住的,我极其向往那里,去窥视那个海纳百川、兼容并包的园子。殊不知老先生竟然住在那里,转念一想,老先生就该住在那儿,也只有那里值得老先生祝我细细地往下看,看懂了什么叫“一见钟情”,彻彻底底地伏倒在老先生的文字之下。对这些文字油然而生一种“相见恨晚”的情感。

  他说,二月兰是在努力攀爬着的,这“攀爬”两字用得妙绝,仿佛可以看见二月兰那顽强的生命力。“连喘气的声音似乎都能听到”二月兰的喘气竟被老先生听见了,我痴笑,大概也只有老先生这样的人能听得见吧。

  婉如是季先生的女儿,但是对她描写,倒让我想起了“江南伊人,在水一方”的场景,“她总穿过左手是二月兰的紫雾,右手是湖畔垂柳的绿烟,匆匆忙忙走去,把我的.目光一直带到湖对岸的拐弯处。”

  “紫气直冲霄汉,连宇宙都仿佛变成紫色的了。”这句话在文章中足足出现了三次之多,我本是觉得奇怪的,从没读见文章中竟出现了这么多重复的语句,想拿着书去找胡老师问问的,但后来多读了几次,便觉得就该这么写,已经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语句了。

  我的这篇文章绝不是在点评,因为即使读了许多次,也不敢斗胆写一篇点评的文章,只是写写心中的敬佩之情而已,仅此而已。

故乡读后感11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政府、国民党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故乡读后感12

  一天,妈妈下班回家时,给我带回了一本《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说很好看,可我一点也不感兴趣,妈妈见我无动于衷,便说:“这可是关于小狗的故事哦,你不看的话……”话还没说完,我就把书抢了过来,哈哈,妈妈一下就击中了我的“要害”,因为我超喜欢小狗呢!

  傍晚,吃过晚饭,我便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起来,一读就让我爱不释手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只猎犬的感人故事:在奥沙克山区的'一个人烟稀少的美丽山谷中,住着小男孩比利一家,比利家很穷,可他一心想要两只小浣熊猎犬。一次,比利在钓鱼人的宿营地找到一本杂志,()看见上面有一条消息“出售小型红骨浣熊猎犬,每只仅售25美元”,他决定自己赚钱买猎犬。从此,比利非常努力地干活:把蔬菜卖给钓鱼人;摘下浆果到老爷爷店里去卖;冬天出去打猎,卖猎物……这样日复一日过去了两年,他终于攒到了50美元,如愿买到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看到这,我打心眼里为比利高兴,他用毅力和勇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真是太棒了!

  后来,比利花了一年时间训练老丹和小安,还参加捕浣熊比赛,得了冠军……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晚上,他们遭遇了山狮的攻击,眼看小主人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看到这儿我既伤心又气愤,我恨那头狮子,是它从比利身边带走老丹的。老丹死后没多久,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为什么老丹和小安都死了?它们是那么的可爱、勇敢、忠诚!

  故事的最后讲到在两只小狗的坟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相传红色羊齿草是天使种下的。我想:老丹和小安应该就是来到人间的天使吧。

  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了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我要把它推荐给我的同学们,让他们一起来感受这份温暖的力量。

故乡读后感13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

  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

  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

  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 “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

  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

  ,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故乡读后感14

  狗狗一直是人类最真挚的朋友。狗甚至会心甘情愿地为它们的主人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所以狗一直都是忠诚、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我第一眼看到书的题目时觉得很奇怪,这和羊齿草有什么关系,难道作者的故乡长满了羊齿草吗?随后我看到了书的封面,上面有两只棕色的小狗,似乎是形影不离的。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带着疑问翻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一个感人的男孩与狗的传奇故事。这个故事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中的那个男孩叫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像个真正的猎人一样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那时比利家穷得一贫如洗,怎么可能买得起猎犬呢?这个梦想对于比利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实现的梦,但是比利却不那么认为。他每天都挖野菜,摘野果,用捕兽夹捉负鼠、野兔,再拿出去卖,日复一日地劳动着。终于,在两年以后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赚足了美元,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浣熊猎犬,并给它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我被比利那执着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也做过很多的事情,却大多是半途而废。就算我有了梦想,也总会认为,梦想离我还很遥远,算了吧,所以怎么也无法成功。成功实现梦想是要付出努力,要有行动,并坚持不懈,这样才会一步步的离梦想更近。

  当比利拥有了老丹和小安之后,成天带着它们打猎,训练它们,在城市里的一次狩猎比赛中获得了金奖杯与银奖杯。它们一起长大,却始终无法长久在一起。当比利在与山师搏斗时,老丹为了守护小主人,奉献了宝贵的生命,深情的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老丹与小安的那份生死之谊让我最感动。后来老丹与小安的坟前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比利的童年也永远地埋葬于此。

  读完了全书,我知道了狗其实心里的爱比人还要多,有了爱就不会有贪婪、自私,有了爱世上就不会有战争、屠杀。这本书还教会了我怎样实现梦想,体验了实现梦想的感觉,老丹和小安将永远记在我的心中。

故乡读后感15

  狗,是人忠实的伙伴。人与狗之间有一种感情,老丹和小安与比利之间不仅有爱,还有一种心灵的通感,这是他们能成功捕到猎物的原因。

  书中的比利是一个出生在山里的孩子,他和大山相依为命。比利有个愿望,就是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于是比利就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存钱——工作。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我梦想的小动物,可是我没有像比利那样的毅力。比利为了存这些钱,在小溪里捉小虾;用玉米饼当诱饵捉鱼;再把这些连同蔬菜、烤玉米一起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草莓丛中来回穿梭,把采摘回来的果实卖给爷爷……如果是我肯定老早放弃了,可是比利却一直坚持了两年!比利两年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

  终于,比利存足了五十美元,带回了两只小猎狗。比利和他的伙伴老丹和小安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老丹和小安每一次狩猎都互相帮助并且形影不离,它们是生死与共的伙伴。我多么羡慕比利的生活呀!虽然他不富裕,但是他有老丹和小安这两个伙伴和美丽大山相伴的童年。书中的老丹和小安对比利有一种爱,比利对它们也是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就是信任和爱,如果有个这种爱,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争吵和辱骂。

  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为了让比利获得金杯奖进雪坑险些送命,老丹和小安还为了比利搬进了城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除了比利和猎犬,还有许多人物也十分可爱,而且对比利的帮助也很大:第一个是爸爸,每当比利灰心丧气,失去信心的时候是爸爸的话让比利有了信心和力量。第二个是妈妈,总在比利伤心难过的时候去安慰他,鼓励他。第三个是爷爷,他很幽默,也很聪明,当比利拿不定主意或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帮助他。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老丹和小安与恶狮激战,终于恶狮倒下了。老丹和小安都受了重伤,特别是老丹肚肠都流出来了。比利把老丹和小安抱回了家,可是老丹还是死了,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比利把它们安葬好后,发现坟头竟长出了红色的羊齿草,在这一片红叶下埋葬的是一个男孩的童年……。

  我相信老丹和小安一直活在比利的心中,也会在我的心灵深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感动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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