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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95周年表彰方案-表彰活动方案

时间:2016-06-01 17:17:4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建党95周年表彰方案-表彰活动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篇建党表彰活动方案的方案,欢迎大家借鉴!

建党95周年表彰方案-表彰活动方案

  表彰活动方案(1)

  一、会标

  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95周年暨表彰大会

  二、时间地点

  建议在6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在湘潭大剧院召开

  三、大会议程

  (大会开始前奏《迎宾曲》)

  副书记、市长彭宪法主持

  1、大会开始;

  2、奏国际歌;

  3、书记陈润儿同志讲话(政研室起草);

  4、副书记张光荣同志宣读表彰决定;

  5、颁奖;

  6、奏(唱)《没有共产党员就没有新中国》

  7、大会闭幕

  (大会后市领导与获奖代表合影)

  四、参加会议人员

  1、表彰对象

  2、常委,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市政府正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市政府巡视员、助理巡视员,湘潭军分区司令员。

  3、离退休的老干部代表,各**党派主委、市工商(总商会)会长。

  4、各县市区委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组织部长、基层办主任。

  5、市区内的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组织部长。

  6、市直县团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党员代表。

  会议通知由办负总责,其中表彰对象分别由组织部、基层办负责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凭票入场、对号入座、领导带队,不得缺席。缺席、迟到者,由单位负责人向督查室说明原因。部队官兵、政法干警、工商、税务等执法人员一律着制服。

  五、主席台就座人员

  主席台安排2-3排座位。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在前排就座(应有老领导、老红军、老八路、老地下党员代表)

  六、颁奖办法

  表彰对象全部上台领奖。

  七、准备工作大体安排

  1、6月18日前常委宣布表彰对象;

  2、6月25日前公示完毕

  八、组织机构

  表彰准备工作在部务会的领导下进行,组织部、基层办共同组织。常委、组织部长负总责。

  总指挥:沈墅

  副总指挥:袁锡辉

  协调:田关云、刘良丰

  工作人员:从组织部和基层办抽调

  (一)表彰发奖组

  组长:伍庆盛

  成员:卢可佳、谢四清、刘晓燕、郭霞、杨依如、罗军、戴旺、陈亚平、唐湘琳、朱艳璋等,建整办若干负责事项

  1、联系、定制奖牌、证书、光荣册;

  2、联系红花、礼仪小组、欢呼队、乐队;

  3、制定颁奖方案;

  4、表彰对象报部务会、常委会审定;

  5、公示表彰对象,综合、公示情况,最后确定表彰对象;

  6、印制表彰决定光荣册;

  7、审批表、证书、盖印及存档;

  8、通知表彰对象及工作人员于表彰会前一日下午报到

  9、起草表彰部分主持词、颁奖方案衔接,送有关领导;

  10、召开表彰对象及工作人员预备员;

  11、排定表彰对象座次表

  12、组织表彰会当日发奖全过程

  13、联系摄影师,安排市领导与获奖对象合影。

  14、其他与表彰有关事项

  15、送省表彰对象去省开会

  (二)会议服务组:

  组长:张璧

  成员:陈亚平、胡亚湘、沈颖、谢孟良、戈建成、

  罗庆军、宫纪平、伍仔林等

  负责事项:

  1、与办衔接会务事宜;

  2、联系衔接安排表彰对象及工作人员食宿车辆等;

  3、发放表彰对象的红包、奖金、农民党员的误工补贴等;

  4、负责会场表彰对象座位、台上委员或单位;

  5、保卫、医疗等事宜;

  6、负责经费预算;

  7、其他与会务有关事项

  (三)资料宣传组

  组长:刘杰义

  成员:唐安波、胡乃程、江峰、李适丁

  负责的事项:

  1、与办、政研室衔接落实领导讲话;

  2、制定七一宣传方案;

  3、与新闻单位衔接典型宣传;

  4、与新闻单位衔接七一大会宣传;

  5、表彰决定送报社刊发;

  6、上报信息;

  7、其他与资料、宣传有关事宜

  九、经费安排

  1、奖金标准

  表彰先进个人每人500元,合计元。

  2、经费来源

  (1)奖金、奖牌、证书、光荣册、红花、照相等在市管党费中开支

  (2)其余向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十、其他问题

  1、6月28日后是否请市领导上门慰问特困党员,入党时间较早的党员。

  2、对市直战线七一表彰活动从市管党费中下拨经费适当补助

  表彰活动方案(2)

  一、表彰名额

  全镇将表彰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村(社区)党组织3个、镇属部门党组织1个、镇辖部门党组织1个、非公党组织1个)。组织关系隶属我镇的各支部为推荐单位,每个支部原则上可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荐表彰对象主要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过程中,要结合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xx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