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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方案书

时间:2016-11-16 15:57:3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政府网站方案书

  政府网站方案书:永州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阶段工作实施方案

政府网站方案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的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须在7月28日之前完成统计摸底、自查、整改和自评分等工作,为确保自查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我市政府网站全部达标目标,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整改的政府网站范围

  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县区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

  二、组织安排

  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自查整改工作,负责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市直部门网站自查整改情况的核查工作;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写、审核、上报本地区政府网站《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并将本地区检查整改情况报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电子政务中心)。

  县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信息中心)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作部署完成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和县直部门网站的自查整改工作,按照规定完成《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填报工作。

  市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府网站的自查与整改工作。

  三、时间安排

  1.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的确认(5月13日前):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由国办政府网站普查机构统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中填写的负责人和联系人邮箱。

  市直各单位在收到标识码和校验码后,必须及时向市电子政务办进行确认。

  各县(区)电子政务办负责辖区内政府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的确认工作,于5月13日前将未收到标识码和校验码的名单报市电子政务办。

  2.网站自查(5月5日至25日):各县(区)与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逐项对各自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自查评分,摸清网站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

  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于5月7日前、各市直单位网站于5月25日前将国办发〔20XX〕15号文件中附件2评分表(电子文档)如实填写,并报市电子政务办。

  3.网站整改(7月1日前):市电子政务办5月20日前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自查整改工作,并针对县(区)府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实用。

  要重点做好必建栏目的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对内容无法保障的其他栏目进行归并或取消。

  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于5月20日前完成网站整改工作。

  5月25日前将辖区内政府网站整改情况上报市电子政务办。

  各市直单位政府网站于5月25日前完成网站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时间表,并将整改方案报送市电子政务办。

  市电子政务办于5月30日前针对市直部门网站存在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确保市直单位政府网站在7月1日前完成网站整改工作。

  4.整改核查(7月28日前):5月20日至5月25日,市电子政务办对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随报随审,对整改不到位的网站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5月25日前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合格达标。

  7月1日至7月7日,市电子政务办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市直各单位政府网站整改情况进行第一次核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网站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7月8日至7月14日,对各县(区)政府网站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7月21到7月24日,对市直各单位政府网站整改情况进行第二次核查,确保7月28日前全市政府网站合格达标。

  5.网站评分:各县(区)与各市直单位应在网站整改到位之后,再使用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对网站进行评分,市直各单位于7月28日前提交由客户端生成的自评表,并报市电子政务办。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精心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搞好协调,狠抓落实。

  确定专人负责本次政府网站普查和整改工作,并于5月7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市电子政务办。

  2.各县(区)、各市直单位必须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网站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

  各县(区)参照工作时间进度,部署辖区内政府网站的自查整改工作,确保7月28日之前完成政府网站自查整改阶段工作,确保所有政府网站普查达标。

  联系人:姜晓阳 8360393 13085449915 a8360393@163.com

  永州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XX年5月3日

  政府网站方案书: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州区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肃政办发〔20XX〕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区属各部门:

  现将《肃州区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第一阶段普查工作,认真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抓好本单位政府网站的整改工作。

  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6月17日

  肃州区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XX〕26号)的相关要求,全区政府网站普查的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须在8月20日之前完成自查、整改和自评分等工作,为确保自查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整改范围

  肃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各乡镇和社区网站。

  二、组织方式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政府网站普查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指导工作,确定普查范围内政府部门网站名单,对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整改、抽查检查、汇总核准数据并上报有关情况。

  政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统计摸底、检查整改,对部门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普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整改、抽查检查、汇总核准数据并上报有关情况。

  三、时间和任务安排

  1.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的确认(6月1日前)。

  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由国办政府网站普查机构统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中填写的负责人和联系人邮箱。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政府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的确认工作。

  2.网站自查整改阶段(7月15日前)。

  各单位要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逐项对各自单位网站进行自查评分,摸清网站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落实,重点做好必建栏目的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对内容无法保障的其他栏目进行归并或取消,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实用。

  各单位要将《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自查)》和自查整改报告于7月10日前报区政府信息中心,区政府信息中心于7月15日前将全区政府网站检查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3.整改核查阶段(7月20日前)。

  7月15日至7月20日,区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网站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网站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7月20日前全区政府门户网站合格达标。

  4.填报评分阶段(8月20日前)。

  各单位在网站整改完成后,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客户端”软件填写《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自查)》,按要求提交至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本次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网站将汇总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予以全省通报,情况严重将强行关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此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重要性,明确责任领导,把握普查时间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到领导、人员、责任三到位。

  2.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各单位要依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所列项目逐一对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3.完善机制,确保成效。

  各单位要在此次网站普查整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实把网站建设成为服务群众、展示单位良好形象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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