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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防火实施方案

时间:2017-03-01 17:25:5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夏季防火实施方案

  夏季防火实施方案【1】

夏季防火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及省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

  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

  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镇、古村寨、博物馆、历史纪念性建筑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

  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宗教、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重大火灾隐患及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组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

  对省、市、县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监督执法

  1、开展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遵循“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法,不走过场,确保检查质量。

  对检查发现的行政许可、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装修材料、违规住人、违章搭建、违章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要“零容忍”、“零迁就”,集中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要集中曝光一批、集中拆除一批、集中关停一批、集中整改一批、集中挂牌督办一批。

  2、规范社区警务平台消防模块运用。

  各派出所要充分应用模块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记录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并按规定程序转入消防监督平台处理,市局将加强对社区民警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工作情况的网上监测和日常考核,落实定期平台研判通报机制,开展对消防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提高消防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3、规范网格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各派出所要按照《江苏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的.要求,继续推进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社区、单位等群众力量开展消防安全网格排查和消防宣传提示等活动,指导群众开展自防自救。

  对乡镇、社区、网格员检查移交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查处,并反馈处理结果。

  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能力,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检查对象。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

  (2)重点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含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含寺庙、古村寨)为重点。

  (3)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政府挂牌督办和上级通报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重点。

  2.重点检查内容。

  围绕电气线路、安全疏散、培训演练消防安全“三项重点”,在前期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扩展到夏季消防检查有关的所有单位,突出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防火检查巡查队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队伍、专职和志愿消防队、消防宣传教育队伍等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职责是否确定并落实到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电气线路定期防火检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公布并实施,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契合。

  (2)火灾隐患情况。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存在违规穿越或敷设在可燃部位现象,是否存在应穿管保护未穿管现象,是否存在长期过热、漏电、老化现象;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象,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妨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是否可靠,灭火药剂是否储备充足;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存在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现象;

  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材料作保温层;政府挂牌督办和上级督查通报的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完毕。

  3.重点工作措施。

  (1)行业部门联合检查。

  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城管、住建、民政、卫生计生、宗教、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实行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并指导下级行业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

  6月12日至7月11日,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文化执法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宗教局、市安监局等单位,要分别联合市公安消防局,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行业部门联合检查。

  (2)优化消防监管方式。

  积极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实行监督抽查与举报核查并行、直接检查与间接检查相结合的系统化消防监管方式,着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

  充分应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文件,结合单位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记录,抽检部分消防设施、器材,抽看部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抽测部分电气线路、装修材料,抽问各岗位部分工作人员,核查各项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3)兼顾服务与执法。

  加大面对面宣传、指导力度,服务社会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压缩火灾隐患生成机制。

  同时,对社会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双面向”监督,对消防安全初犯行为实行轻罚或不罚,对消防安全不诚信行为实行重罚。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

  检查各区、市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将消防规划编制、消火栓、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检查各地明确建设、维护管理职能部门的情况。

  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应建数、实有数,逐项制定补建计划的情况,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摸清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基本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33号)要求,制定完成本辖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方案,年底前,尚未纳入区域性政府专职队伍建设规划的重点镇,要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其他50%的镇要达到“一镇、一队、一车”的标准投入执勤。

  (五)消防安全宣传

  1.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

  固化前期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

  充分发挥全市消防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分区域、分阶段组织派出所民警、消防官兵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疏散演练。

  2.持续抓好学校消防宣传教育。

  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千万学子消防宣传大行动”,以全国、全省、全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为典型,带动所有学校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落实消防教材和课时,推进消防知识“进课堂”,并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我是家庭消防小教员”宣传活动。

  6月中旬前,各区、市部署暑期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开学消防第一课”,高中、大中专院校消防“进军训”活动,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

  3、突出抓好消防“进网站”工作。

  省公安厅在10个省级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消防专题,强化消防知识宣传普及。

  各区、市要选取1个网站作为网络宣传阵地,编辑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态,定期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4.全面营造社会面消防宣传教育氛围。

  民航、铁路等单位要利用固定、移动播放终端,每天播发消防公益提示。

  公交线路喷涂消防安全提示,长途车、公交车运营时车内移动终端播放2次以上消防公益广告,出租车显示屏每日滚动播放10次以上消防安全提示。

  要充分利用网吧、影剧院,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宣传载体,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播发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和公益广告。

  5.巩固媒体消防宣传阵地。

  市公安消防局在青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QTV-1《岛城119》栏目、青岛广播电台经济频道(FM102.9)《消防在您身边》栏目、青岛新闻网《青岛消防在线》栏目和青岛早报《119在线》栏目开设夏季消防检查专题。

  各区、市要在当地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并每周向市公安消防局(邮箱地址:744306504@qq.com)提供1条以上抢险救援、火灾防控等新闻素材。

  6.利用固定消防宣传阵地。

  依托消防队站或社会资源,建设消防教育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主题公园等固定性消防教育场所,全天候向公众开放。

  消防队站要制定开放措施和计划,组织各界群众参观体验,各区、市公安消防部门每半月组织队站开放不少于1场次。

  7.完善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应用。

  充分利用公安消防短信发送平台,针对党政领导、网格管理负责人、重点单位责任人、“九小”场所业主等目标人群,每月发送消防短信提示、提醒。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官方微信每天发送1条,官方微博每天发送5条。

  重大安保活动、重要节日等关键节点及时发送。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7日前)。

  各区、市政府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细化职责任务,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部署。

  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

  各区、市政府要组织公安消防、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建设、城管、民政、卫生计生、宗教、规划、安监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等开展检查;组织对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进行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5日前)。

  市里将组织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成立以黄龙华副市长为组长,韩守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公安消防局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部署、协调、调度等工作。

  各区市政府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

  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区、市政府要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政府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

  要分批次、分层级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各区市政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

  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业部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

  各区市政府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市里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6月6日前报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1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赵铭、周瑞祥,联系电话:6657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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