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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3-30 14:28:5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1】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XX〕28号)和《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XX〕72号)要求,全面推进商贸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创业创新加快推进商贸领域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促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以创业带动创新,创新促进就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商贸领域进入门槛低、就业空间广、投资少、成长空间大的优势,大力支持大学生、科研人员、农民等创业创新群体进入商贸领域,激发商贸领域创业创新热潮,推动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争取到2020年,商贸流通规模和企业数量明显增长,就业人数显著增多,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商贸流通的体制机制、流通模式和流通方式实现创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创业群体进入商贸领域。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网络平台创业及创办电子商务服务业、物流快递业等机构,开展生活、生产服务领域的网络销售,创造新需求、改变供给、提升匹配效率。

  支持大学生进入服务外包行业,拓展服务外包行业领域,研发工业设计、生物医药、呼叫业务、金融保险、交通物流、健康护理、休闲娱乐等领域服务外包。

  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各类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网上销售,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营销渠道,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鼓励农民以合作、入股、特许加盟等方式投资创业,依托批发、零售、物流、餐饮等服务产业开展创业投资,或兴办、参与农村社区生产、生活、购物、连锁配送等服务业。

  提升冷链物流、快递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二)支持商贸领域创新发展。

  鼓励创业创新主体打破传统流通方式,参与“互联网+对俄贸易”、“互联网+绿色食品”、“互联网+商贸服务业”行动,推动流通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建设。

  支持传统流通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互动,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优化消费路径、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批发业、零售业、生活服务和生产服务业等实体商业的创新发展。

  鼓励流通企业采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引导创业者创新商贸领域发展模式,参与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运输、绿色消费,推动绿色流通产业链建设。

  支持发展校企合作、商学结合、产学研合作模式,发展各类商贸服务交易平台。

  (三)建立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服务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特许经营推广、企业融资、品牌建设等服务。

  推动哈尔滨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建立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区,发展专业市场和特色商业街,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为创业者提供集聚发展的有利空间。

  引导外资参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

  (四)引导创业主体拓展国际业务。

  鼓励创业者利用全球创新资源,面向国际市场,加强国际合作,承接国际业务,承揽境外工程项目以及分包央企境外项目,扩大对外投资。

  以“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支持创业主体投资境外商贸物流园区,建设境外中国商品批发市场和分销中心以及在境外开办中国商品专卖店、展示店、零售店。

  支持创业者打造龙江对俄跨境电商品牌,推动外贸企业运用“互联网+”拓展销售渠道,促进对俄跨境电子商务深入应用,实现对俄贸易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五)帮助创业主体开拓市场。

  组织创业主体参加省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并给予参展展位费补助;不定期组织召开商贸领域项目对接活动,帮助创业者打开市场。

  实行商贸领域品牌战略,鼓励创业者积极开发自有品牌,推动批发企业与品牌创新企业合作发展,帮助品牌产品完善境内外营销网络。

  发展商业特许经营,引导创业者采用投资加盟方式创业,运用商业特许经营模式创业发展。

  三、组织实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流通业发展处、财务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对外贸易处、对俄贸易处、科技与服务贸易处、外资审批处、国外经济合作处、对俄合作处、电子商务处为成员的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流通业发展处牵头负责,其他有关处室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全省商贸领域创业创新工作。

  (七)加大资金支持。

  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资金政策,充分发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促进服务业发展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资金支持。

  (八)开展融资服务。

  发挥典当短期应急融资服务功能,鼓励典当行对创业主体开展抵押、质押或担保服务。

  发展融资租赁,加大宣传,引导创业主体利用融资租赁方式创新发展。

  开展银企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商贸领域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质押融资和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业务。

  (九)开展创业培训。

  引导开展商贸服务业技能培训和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组织我省高校俄语大学生和对俄合作企业对接和现场实践活动。

  帮助高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组织俄语大学生参加中俄博览会等对俄经贸活动见习实训,组织大学生与对俄经贸企业就业对接活动,建立省商务厅与高校俄语人才信息交流机制。

  (十)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商贸领域创业创新,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激发商贸领域关心支持创新创业的热情,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参与创新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集团公司员工创业创新工作的开展,根据山西焦煤发〔20XX〕49号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山西焦煤发〔20XX〕49号)文件工作部署,围绕集团公司“十三五”发展战略和目标,依法依规,构建支持和鼓励广大员工创业创新平台、拓展创业创新空间、健全创业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实现创业创新便利、有效整合资源、集成政策落实、完善服务模式、优化制度措施,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体员工创业创新热情,为企业度危闯关、转型升级、蓄势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联动、整体推进。

  坚持在符合国家和山西省各项扶持政策原则的前提下细化单元,以各基层单位为攻坚主力,最大限度给予各项配套措施的支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

  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衔接,全方位推进集团公司“双创”工作。

  (二)企业扶持、职工参与。

  坚持以利于职工和企业为前提,按照职工积极参与、企业能够承受、符合扶持政策的原则,出台各项托底政策和优惠措施,充分调动员工创业创新自主性,发挥职工的能动性,实现职工和企业的创业创新。

  (三)因地制宜、创业创新。

  充分考虑集团公司所在驻地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创业创新,完善各项保障措施,降低职工“双创”成本,化解团队“双创”风险。

  瞄准市场需求,完善配套机制,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扶持,引导激励团队和个人进入市场相关领域或熟悉的行当开展创业创新。

  三、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集团公司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整体推进,工作任务按期完成,集团公司成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组。

  主要负责顶层设计、政策解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监督考核。

  组 长:王永革 戎生权

  常务副组长:赵耀东

  副 组 长:集团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各有关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团委,主任由团委负责人兼任。

  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相关部室相关文件资料收集,以及上级相关文件下达,并督导落实。

  领导组设立六个工作组。

  1.政策研究工作组。

  负责研究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及管理制度;并结合企业特点制定与之配套的相关落实措施及政策。

  (责任部门:政研室)

  2.创新项目实施工作组。

  负责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项目论证、储备、转化工作。

  要围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系统重点技术攻关,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及落实保障措施,汇总创新工作成果。

  (责任部门:技术中心)

  3.创业项目实施工作组。

  负责“双创”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创业创新工作会议协调机制,并组织落实;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解决创业创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挖掘和培育符合集团公司实际的创业项目。

  (责任部门:团委)

  4.信息收集、宣传组。

  负责征集、发布创业创新项目,开展项目展示推介,选树宣传推广创业创新先进典型和经验介绍。

  (责任部门:宣传部)

  5.综合事务组。

  负责对创业单位及个人创业者在公司注册及章程、证件办理、工商管理、贷款、法律咨询等方面予以帮助、指导。

  (责任部门:法事部)

  6.监督考核工作组。

  负责“双创”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责任部门:企管部)

  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

  各单位加强引导、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可行的操作实施细则,积极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政策支持

  1.鼓励支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离职创业和带队创业。

  对各单位自愿离职和带队创业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并建立相关台账。

  认真做好内外协调服务工作,对有专业职务的“双创”人员保留专业职务,在专业职务评定过程中,与集团公司在岗人员同样对待。

  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纳方面给予优惠的托底政策。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社保公司)

  2.完善托底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内部退养暂行规定》、《集团公司关于允许职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明确自谋职业员工劳动用工关系及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加大“双创”人员的政策宣传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内部退养和停薪留职人员按规定程序开通便利的手续办理通道,为“双创”人员提供政策性的解疑释惑,消除自谋职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牵头部门:劳动工资部、组织人事部、社保公司)

  3.研究拓展创业创新道路。

  收集、整理和研究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关于“双创”的相关文件政策,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帮助职工寻找适合自己的“双创”道路。

  结合实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现代农业等项目发展远景进行考察调研,论证职工在农业等项目上创业创新的可行性,为集团公司多元合作发展,富余人员安置开辟创业创新道路。

  (牵头部门:政研室、企管部)

  4.打通信息通道,利用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采用微信、微博等方式,建立就业创业综合信息服务通道,宣传发布“双创”政策、社会招聘信息,集团公司有关职工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引导解读“双创”政策以及集团公司为“双创”工作提供的闲置厂房、老旧车间、废弃库房等信息。

  挖掘、整理、编辑、宣传创业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分享“双创”事迹,为集团公司做好创业创新宣传工作。

  (牵头部门:宣传部、新闻中心)

  5.为职工创业创新提供便利,财务、劳资、企管、计划、法律事务等职能部室发布专业范围内国家、省及企业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帮助、指导创业单位或个人的财务管理、贷款、人力资源、工商管理、证件办理、计划管理、法律等企业主要业务管理,起到少走弯路、合法合规办企的作用。

  (牵头部门:企管部、财务部、法事部)

  6.提供法律支撑。

  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与法事部就“双创”工作取得对接,确保所开展的工作有法可循、依法执行,保障企业和创新创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法事部)

  7.将获得的省部级、焦煤、霍州煤电的科技奖、五小成果简介在霍州煤电网上发布,并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奖给予表彰奖励;将霍州煤电的专利在霍州煤电网上发布,为员工创业创新提供帮助和支持。

  积极帮助员工申请专利并开展专利交易业务,集团公司职工“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权后,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一次性奖励;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务发明”专利,在专利期内,经对外转让取得经济效益,按对外转让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金。

  (牵头部门:技术中心)

  (二)转岗分流

  8.依托集团公司驻外四个办事处(太原办事处、北京联络处、无锡办事处、日照办事处)等资源,开展跨地区就业信息对接和有组织的劳务就业,详细了解各类用工信息,积极洽谈,做好集团公司转岗分流、外出务工员工的前期准备工作。

  针对集团公司有意向外出务工人员群体和企业富余人员不同特点,举办就业招聘会,招聘符合外部企业条件的员工,“走出去”就业,为个人职业发展,收入提高创造新途径。

  同时,保障“走出去”的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牵头部门:四个驻外办事处、劳动工资部、工会)

  9.构建内部创业服务平台,围绕集团公司生产和服务单位现状,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富余人员进行摸底、分类统计,利用富余人员的`技能特点,鼓励支持组建矿井工程施工、建筑安装施工设备运行维护、修理服务、生活帮助服务等专业化服务队伍,发展内部创业创新。

  瞄准市场需求,拓展社会市场服务、集团公司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参与商业贸易、旅游度假、物业管理、酒店服务、后勤服务、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及小区保安等公共服务活动,为转岗分流开辟渠道。

  (牵头部门:劳动工资部)

  10.拓展外部创业渠道。

  鼓励支持各单位参与社会团体(公司)采用整体外包、租赁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盘活后勤服务场所,合理吸纳富余职工,实现职工的转岗分流和后勤场所的市场化运行。

  尝试在大中城市开办酒店、饭店营业,从云厦建筑工程公司、物业公司、新产业公司分流人员,成立装修或其他专业队伍,对外承揽业务;在家政、旅游等领域开展业务,发挥自身技术优势,针对各类维修提供专业服务,向外部市场延伸。

  (牵头部门:劳动工资部、后勤管理中心)

  (三)岗位创新

  11.鼓励支持职工岗位创新。

  通过QC小组、技能比武、金点子征集等活动,发挥职工聪明才智,提升内部挖潜增效能力,在安全、管理、技术等方面取得创新,利用技能大师(劳模)工作室技术核心优势,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等工作,发挥工作室带头人、技术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培养技术人才。

  (牵头部门:技术中心、工会)

  12.要通过安全生产进行创业创新。

  从生产组织、劳动管理、技术创新、装备配套、工作面布置、环境洁净等方面综合入手,坚持能内部制造的不外采、能内部配套的不委外配套、能内部组织的服务不委外的原则,组织实施开发新产品、产品的技术升级、进行专业化制造和矿井的专业化服务,作为创业创新、拓宽新业务的切入点,每个二级单位必须开拓两项以上新业务,通过创新为创业搭建平台。

  (牵头部门:技术中心、生产技术部)

  13.开展“双创”竞赛。

  根据山西焦煤《关于开展2016年职工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积极与各业务部室沟通,确定2016年竞赛工种,制定竞赛方案,组织实施技能竞赛,并督导各单位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

  制定下发“五小”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职工参与人数,举办霍州煤电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提高在职职工创业创新热情。

  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创业创新项目,争取山西省商务厅、科技厅、团省委对创业创新项目的资金支持,争取两级集团公司对创业创新项目的资金支持,为创客获得政策资金的扶持提供帮助,提升职工创业创新热情。

  (牵头部门:工会、团委)

  14.搭建技术平台。

  联络整合曾在集团公司挂职锻炼的100多位高技术青年教师,纳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人员交流平台,通过建立微信群和QQ群等方式,向有创新意愿的团队和个人传播新思想、新理念并提供技术服务。

  通过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到技术研究院挂职锻炼为纽带,加强与相关院校和研究院所沟通交流,为广大技术创新人员解疑释惑,并开展收集、整理、开放相关技术资料,展示近年来优秀科技成果、文献资料、知识产权等,为创新人才开阔视野,提供技术支撑。

  建设一流水平的水害综合治理研究院,重点研究防治水技术难题,并培养一批高技术人才,免费为创业创新团队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等资源,待条件成熟后,建立拓展矿井防治水技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山西焦煤水害综合防治研究院。

  (牵头部门:技术中心)

  (四)创业孵化

  15.培育创业创新空间、打造霍煤“双创”基地。

  摸清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区域内闲置厂房、老旧车间、废弃库房、空余公寓的数量,以及场所内的附属设施及水、电、暖设施,明确其所在地点、周边郊区情况,可实用面积和可利用方向,并按照类别和市场需求进行分类。

  借鉴兄弟单位及其他企业已成功的先进经验,结合集团公司内部创新创业实际,制定集团公司众创空间孵化器运作方案,与山西焦煤建设云计算中心和创业园区,培育霍州煤电大数据产业链条和产业保障系统对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建成1个集创业孵化、创业园区、创客空间、创业服务、创业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通过网络向创客提供自助化的资源服务模式,为集团公司广大“双创”员工和团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团委、技术中心、计划发展部、后勤管理中心)

  16.引导支持青年职工和未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创新。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经验交流专刊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宣传相关信息和国家以及集团公司对外出自谋职业人员的优惠政策。

  收集整合公布各类社会资源、政策信息、项目信息、市场信息、岗位信息等,帮助青年员工和未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创新。

  搭建创客联盟平台,在“已走出去”和“想走出去”的青年创客之间搭建沟通桥梁,实现想出去有地可去,已出去的有人可用的双赢。

  搭建线上和线下青年创业创新平台,宣传政策、引导思想、统计掌握有创业创新意向的青年职工人数,提供相关资源信息和创业援助。

  (牵头单位:团委)

  17.鼓励支持广大职工开展电子商务带动创业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为具有从事电子商务意愿的职工进行对口帮助和创业服务,在场地宽带、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服务。

  要运用微信平台,开设霍煤青年创业创新专栏,设立霍煤青年科技创新微信群,定期推送创业政策、创业信息、分享创业经验、展示创业项目。

  用微信群引导青年沟通交流,进行思想碰撞,产生创业创新火花。

  (牵头单位:团委)

  18.加强培训教育。

  组织各单位对有“双创”意愿的员工进行摸底统计,按照员工技能特长,结合员工意愿的“双创”需求和特点,分类制定培训教育计划。

  集聚集团公司现有的教师队伍资源,利用集团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培训基地,举办各类针对性培训班,并通过聘请集团内外相关技术专家,针对员工创业创新项目,通过面对面专题培训和远程网络教育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双创”热情。

  在培训过程中加强培训监督考核,注重培训的实效性,提高员工创业创新综合能力。

  (牵头部门:劳动工资部)

  19.鼓励创新销售模式,通过专业销售、全员销售、代理销售等销售模式拓展市场业务。

  根据销售任务及货款回收情况,采用“阶梯式考核”方式提取、使用销售费用,鼓励职工通过销售公司产品实现创业目标。

  (牵头部门:运销部)

  五、其他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组,高度重视“双创”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要分解目标、责任到人,强化落实,制定具体可行的操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完成。

  (二)筹建服务平台。

  遵循“企业提供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企业”的思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筹集“双创”服务平台。

  对内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

  对外积极争取政府人社、商务、科技、财政等方面对创业创新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主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创业创新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创业创新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人物,激发广大员工支持创业创新的热情,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公司蔚然成风,营造人人支持企业、人人参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四)严格评价考核。

  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季度、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由集团公司企管部制定“双创”考核办法,下达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双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自主创业人员,不得带走公司的各种技术资料和成果、技术专利、各类数据和信息,不得带走公司办公器材、办公用具用品等。

  个人创业或合伙创业原则上不得使用山焦霍州品牌,股份制创业和公司创业需要使用山焦霍州品牌时,须向公司申请,经公司及山西焦煤批准后方可使用,且按相关法规向公司按期交纳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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