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04 12:02:1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工作方案集锦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工作方案集锦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XX]6号)和《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做好县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动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脱困发展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脱困升级、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尊重市场规律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保障企业自主决策权;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加强政策引导,取消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和对企业的地方保护。

  (二)坚持突出重点企业与依法依规相结合。不符合“四条红线”的落后产能必须全部退出,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

  (三)坚持鼓励兼并重组和转型转产相结合。完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等途径,退出钢铁产能;强化需求导向,培育高端产品市场,促进产能结构优化,带动产能转移。

  (四)坚持强化部门监管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作为,妥善解决好关闭、破产、兼并企业的后续处理问题。

  三、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XX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区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xx年地区粗钢产能为本地区化解产能的基数,不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范围内的产能必须全部退出,且不计入化解任务。根据《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县有16户企业未获得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质监总局批准的相关手续,属于过剩产能,据此测算,我县XX年需化解粗钢产能计划为392万吨。(见附件2)

  四、工作措施

  (一)依法依规有序退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对退出产能的企业,统计部门要将其从统计报表中删除,电力部门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采取断电、消户等措施。主体责任分工为:

  环保: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加大对钢铁企业现场检查力度,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列入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环评备案手续。(责任部门:县环保局)

  能耗: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原则上6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停退出。(责任部门:县经信局)

  质量: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钢材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原则上6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停退出。(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局)

  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未达到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安全条件达不到安全规程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要立即停产整改,原则上6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停退出。(责任部门:县安监局)

  技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加快淘汰落后设备,立即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铁合金转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特钢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特别是对生产地条钢的企业,要立即关停,拆除设备,并依法处罚。(责任部门: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二)引导企业主动退出。在依法依规淘汰产能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企业主动退出,完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部分钢铁产能。

  一是支持钢铁产业转型。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对主动退出产能的企业,政府将通过完善不良贷款核销政策、减免相关环节税费、放宽不良贷款转让要求等措施给予支持。优先安排各级政府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励资金,优先安排土地征用指标,支持企业完善土地征用手续。

  二是支持兼并重组压减产能。在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支持县域内重点钢铁企业联合重组、有证企业兼并无证企业,在企业办理土地征用及转让手续过程中,给予政府收益部分的等额奖励。

  三是支持企业转产、转移。钢铁行业脱困发展工作的重点是做好产品结构调整,推动普通棒线材产品转产转向,做大做强铸造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结合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转移部分产能,实现互利共赢。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由县经信局牵头,相关乡镇配合,按照全县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确定的对象,逐户核查企业目前基本情况,要有产能退出前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并有相关文字说明材料,每个企业单独存档。

  (二)宣传发动阶段(XX年7月):召开全县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动员大会,出台实施方案,公布企业名单,部署全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XX年8月至10月):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分两个时间段进行,8月底前完成12户企业压减产能工作,10月底前完成剩余4户企业压减产能工作。相关乡镇、部门围绕全县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总体目标,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退出产能企业须拆除相应冶炼设备,并保留退出产能后照片和视频等影像资料,存档备查。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设备,应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冶炼设备;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并限时拆除。

  (四)考核验收阶段(XX年10月至12月):对相关乡镇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同时接受中央、省、市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并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六、组织领成立县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县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规划;制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解决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工作方案 篇2

  市建委开发处负责人昨日表示,以年末我市规划区内住房存量1.15万平方米,年存量住房自然淘汰300万平方米,年末竣工5221万平方米,规划区人口规模544.18万人来计算,到年末,市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将达到30.15平方米。

  根据规划,年,我市住房供应总量为5866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3654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62.29%;经济适用住房573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9.77%;单位职工住房554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9.44%;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864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4.93%;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19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3.39%;廉租住房22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38%。其中,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占各类商品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此外,年,我市将筹集1080万元,用于对低保家庭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20xx~年,保障范围将扩大到低收入无房家庭(见附表1)。

  城南住宅供应量最大

  年,我市新增各类住房的空间布局为:城北约占21%,城南约占26%,城西约占17%,城东约占23%,其他(包括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天科技产业基地)约占13%(见附表2)。

  小区规划更科学市民居住更惬意

  我市今后建设的住宅项目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根据规范,主城区住宅小区平均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面积达到同期住宅开发总面积的40%。住宅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不同居住者的不同要求,营造人性化生活环境。此外,住宅小区建筑形式还要结合我市自然和人文环境,挖掘地方民族传统特色及当地的历史、文化、民风,融入地域文化的内涵。建设一批既与传统民居一脉相承,又体现多元文化的融合,同时符合当代居住特点的住宅小区。

  着力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为切实解决我市最低收入及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建设规划明确提出要健全和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规范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今后,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我市将优先考虑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确保此类用地及时快速到位,为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创造条件,从而缓解商品住房的供需矛盾,控制房价上涨幅度,保障最低及低收入家庭居住用房需求。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管理,明确此类建设项目供地条件。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向社会公开房屋建设成本构成和住房售价因素构成,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行为。明确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界限、购买对象条件、购买程序、价格确定办法,并制订监督查处办法及上市交易办法等。严格加强管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行为,严禁开发商擅自更改销售价格,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注重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在我市加快解决最低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初步取得成效的同时,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需要政府给予适当的帮助。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好住房问题,是健全住房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扩大内需、调整消费结构的重要举措。

  我市将实施双限房试点建设工作。双限房试点工作将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进行。今后,我市将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双限房建设用地,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

  继续实施单位职工住房建设

  按照规划,今后我市各单位进行职工住房建设时,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所用土地限于单位自用土地。单位职工住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建设项目的质量责任,依法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质量监督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参加单位职工住房建设的对象,应当限定在单位职工住房建设单位中未享受房改政策的无房户和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或者领取住房补贴的,以及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得参加单位职工住房建设。已经参加单位职工住房建设的职工,不得再次参加单位职工住房建设。租住单位公有住房的职工,应当在退出租住的公有住房后,方可参加单位职工住房建设。

工作方案 篇3

  为落实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防汛工作,保证全镇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安全转移危险区人员工作方针,以蓄水工程、河道堤防、低洼村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渡汛为重点,以防洪工程和在建工程不垮坝、不决堤、城区村屯不受淹,坚决杜绝人为责任事故为目标,将努力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宗旨,动员全镇力量,争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工作任务

  为确保安全渡汛,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汛。

  水管站负责制订完善全镇的蓄水工程安全应急度汛方案,水库蓄水量的调度,安全度汛措施,病险水库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督查河道清障,检查易进水村屯的应急措施和转移地点落实,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的度汛措施,督查各村应急预案演练和落实,负责辖区的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

  各村负责制订全村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和沿河、地势低洼和山洪泥石流易发村屯应急预案,预案要明确灾害位置、受影响农户、报警方式、包保人员、人员转移路线等内容,每个村屯要配备一个手持式可充电扩音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和提前动员群众转移。

  各水库执行安全渡汛各项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通知水库下游群众,按应急方案制定转移路线和指定地点进行转移,各村屯要实行10户联保,相互督查,村社干部及工作队要各户排查,确保人员安全撤离,由民兵为主体看护村屯最后撤离。

  各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人员转移应急预案。

  2、清理河道及两侧障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各村社要在立即对河道进行一次清障,特别是沿河两岸及沟边秸稞和柴草垛、垃圾进行清理,坚决杜绝一遇大水造成河道、桥涵严重堵塞,无法正常行洪,给防汛工作带来隐患,河道清障工作各村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3、做好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安全渡汛。

  各水库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修复,水库输水洞的挡网必须清除,保障放水畅通,不得超汛限水位运行。此项任务由镇防办进行督查,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到期未执行的,将上报到市防办并强制执行,同时收回水库承包权。

  按照本次会议精神,从6月15日开始到6月20日,各村社要对辖区内河道的险工险段进行排查和修复,做好应急度汛的措施。

  各村的拦河坝、拦河闸要拆除挡板,闸门及早的提起,临时性拦河坝要进行拆除。

  各村社要对存在山洪泥石流隐患区域的住户进行排查,一旦出现连续降水,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转移,特别是八道村西崴子屯、四合村的西样沟屯、榆木社区。对低洼地易进水的村屯,应对堤防进行加固,河道、柴草垛进行清障,防止洪水进屯,特别是:四方甸子新立屯、北大桥屯,新胜村的前甸子屯,海浪布村的后海浪布屯。

  钼矿的尾矿坝,一旦出现强降雨,必须要采取防雨布进行铺盖,如正在生产,井下工人必须停止生产,返回地面,大坝要24小时有人看护。

  4、各村社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危房户的搬迁,必要时由村社组织实施强制搬迁,并安置住处。

  5、按要求备足防汛物资储备,完善抗洪抢险队伍。

  各村、各单位要把防汛物资落到实处,有水库的村,要把防汛物资集中到水库存放,其它村要把防汛物资存放在村部,抢险队伍名单上墙,并通知本人,至少组织一次防汛演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张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和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所。同时落实水库包保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附后)。为使今年防汛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各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镇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防汛调度,编制防汛工作方案、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和抗洪抢险预案。抓好防汛责任制的落实,组织防汛值班值宿,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情况,搞好科学调度并及时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下达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命令,组织运筹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部置防汛抢险,发布汛情,抓好全镇的防洪工程安全度汛,组织防洪抢险工作及水毁工程的修复,搞好防汛宣传和工作总结等。

  执法中队:负责镇区防洪安全,抓好镇区排水设施的疏通和管护,做好镇区危房居民转移安置等工作,抓好低洼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转移工作。

  供销、林业、石油等部门:负责抢险物资的准备、供应工作。供销部门要准备编织袋、铁线、铁锹及其它抢险工具,石油部门准备防汛油料,林业部门准备木桩。

  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料、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

  交警队:要做好抢险车辆的调配。

  武装部:负责抢险队伍组织、调动和抢险等工作。镇区要保证200人的抢险队伍。

  通讯部门:负责全镇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传送防汛通讯指令,千方百计保障通讯畅通。

  农电部门:负责电力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

  农业站:负责掌握农业洪涝受灾情况,负责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本系统防洪安全。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救灾、应急度汛等经费的及时拨付并监督使用;及时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的资金和物资。

  民政办:负责灾情统计以及灾民的生活安置工作。

  粮食部门:做好本系统仓储粮食的防汛工作,负责储备麻袋和编织袋,负责灾区的粮食供应和调运工作。

  国土所:负责山地灾害的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

  卫生、畜牧部门: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保险部门:负责洪涝灾害后的各项理赔工作。

  广播站:负责防汛抗洪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

  中、小学校:负责本校区的防汛抢险工作,检查好校舍是否安全,临近河岸的学校,加强警戒,掌握天气变化,随时做好转移学生的应急准备。

  水库要加强水位水情的观测和上报,各水库要把水尺在6月18日前全部设立,密切观测水位水情变化,防汛抢险物资及时到位,检查好电力设施是否完善,启闭设施是否灵活,对备用电源进行检修。

  按分级管理原则,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和其它重点防洪工程的防汛调度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小(二)型水库调度由乡镇政府负责,调度前应主动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水利水电、交通、农发、发改等在建工程,由镇防汛指挥部和建设单位协商调度,确保安全度汛。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需要全镇下上通力协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防汛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团结抗洪,共同为今年的防汛安全做出贡献。对重视不够、拖延、推诿、任务完成不好和拒不执行命令,贻误战机,给抗洪抢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者和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二要团结协作。发生洪水时,各单位要坚决服从大局,决不允许各自为政,必须无条件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对承担具体任务和措施的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共同为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贡献。

  三要服从指挥。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汛情发展和抗洪救灾的实际需要落实好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和抢险车辆,主动接受镇防汛指挥部、武装部、交警队的调动,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要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成立防汛组织机构,一把手亲自抓防汛抗洪工作,落实好包保责任制,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值宿,在防汛期间外出的,必须请假,否则,严肃处理。

  五要严厉打击盗用防汛器材、物资和破坏防洪工程的犯罪活动,维护汛期治安秩序。同时要加强对抗洪抢险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弘扬正气,鼓舞抗洪斗志。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字〔20xx〕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20xx〕40号)、《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42号)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二、评估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突出重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三)分级负责原则。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学校常规管理体现规范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三、评估验收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柳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梁根全 县教育局局长

  王廷继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谭广淋 县教育局副局长

  韦 师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韦恒飞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谭以华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谭海军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覃金辉 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股长

  周立明 县教育局政策法规室主任

  韦初茂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韦 林 县教育局党办主任

  林木章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彩燕 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黎正勇 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 任:韦 师(兼)

  副主任:韦恒飞(兼)

  谭以华(兼)

  成 员:王冬梅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韦秋琴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兰 珺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锦学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及分工

  (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

  (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

  1、20xx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

  2、20xx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

  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5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20xx年3月,县教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2、20xx年4月成立 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

  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6月—7月。

  (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

  (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底或20xx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职责

  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

  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参与评估工作。

  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

  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

  柳江县教育局

  20xx年7月10日

工作方案 篇5

  一、 参加人员:35人

  中共黄冈市委统战部领导:2人;

  农工党黄冈市委会领导:11人(见附件);

  农工党黄冈市开发区支部全体党员:20人(见附件); 其他人员:2人。

  二、费用:(外出考察费用农工党黄冈市开发区部筹集) 人均费用1000元左右,共计约35000.00元。

  三、行程安排:宜昌——三峡——秭归三日游

  d1早指定地点集合乘车赴宜昌(约5个半小时),中午抵达宜昌,中餐后游览世外桃源风景区:三花园(桃花、樱花、紫薇花园)赏花,望江亭观瀑;土家民俗风情区品源远流长的土家风情;登上长江三峡起始点,观赏西陵峡口风光。进入与世隔绝的桃源部落——漫步图腾古道,在三峡巴人原始部落看原汁原味的巴人土风舞表演。后乘船观原汁原味的西陵峡风光,返回旅游专用码头,游览三游洞风景区,晚餐后入住酒店。 【宿宜昌】 d2 早餐后乘车赴西陵峡快乐谷风景区(游览时间约2小时),登龙泉洞,参与民风民俗的表演互动,游壮观的龙泉洞,洞内潭水澄碧、泉水涌流、钟乳悬挂、洞奇景美。可自费参加(蹦极160元、滑索40元、攀岩30元、等)。游览三峡猴溪旅游区,坐仙女索道,探仙鹤神宫,戏三峡猕猴,游仙人幽溪,观猴、喂猴、看猴戏,与猴同乐。中餐后经三峡专用公路,游览三峡大坝风景区:坛子岭、185平台、截流纪念园,晚餐后入住三峡工程d3 早餐后乘车赴屈原文化旅游区游览:屈原祠、江渎庙、峡江古民居,中餐后乘车返回,结束愉快的行程。

  四、服务标准:

  1、交通:景点全程空调旅行车;

  2、住宿:准三标间; 大酒店 【宿坝区】

  3、餐饮:2早5正;

  4、门票:景点第一道大门票;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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