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07 20:02:5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方案模板汇编五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模板汇编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推进区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进一步落实,减少区内畜禽养殖场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区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部署,对列入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内的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领会精神,增强意识,规范管理,治理达标,减少污染,确保推进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

  二、基本思路

  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农委对全区畜禽养殖计划内养殖场的畜粪治理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并验收,全区畜禽养殖场要严格畜粪治理的准入标准,并在全区范围内首选三个试点单位(猪、鸡、牛各一个),待验收合格出样后,再全面展开。

  三、保证措施,分工负责

  为使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有利,有序、有效的展开,各镇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指导、服务、监督,把该工作作为实践“ ”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按照“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基本思路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到场,确保人、财、物的投入,真正做到畜粪治理工作的落实。

  四、综合治理计划

  根据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今明二年需治理达标畜禽养殖场123家。其中, 年治理达标74家, 年治理达标49家。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各个环节的工作启动,要从全局出发,对实施本计划予以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五、治理经费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畜粪治理专项资金由区、镇二级财政和所在养殖单位各自负担1/3,具体标准根据不同类形(猪、鸡、牛场)的不同要求待核。

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排查整治粮食企业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为我市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安全宣传教育,改善社会安全环境,增强抗御能力。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大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目标。

  三、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各企业和省粮食储备库工业品批发市场、危化品储存使用情况,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有效状态,有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软件资料等。

  (二)检查方式

  1、企业全面自查。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题责任,主动、严格、全面自查自纠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隐患整改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按程序销号。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

  2、粮食局检查。粮食局将对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企业要按照市粮食局的安排,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相关责任,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企业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全面自查自排,做到横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高阶段:各企业对开展本次活动进行“回头看”,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并上报市粮食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由于冬春雨雪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多,春运人流物流、节假日人群集聚,工业品批发市场人员密集,一直是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特别是省粮食储备库领导一定要认清安全严峻形势,落实工作举措,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精心谋化,制定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结合企业实际,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重点及难点,研究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目前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责任。今冬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营造浓厚氛围。

工作方案 篇3

  为了加大国有种植业土地租赁金进收缴力度,依据《市规范国有种植业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国有农用地租赁金标准的批复》(州发改价格[20xx]111号)、《关于市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执行标准的批复》(市发改价费字[20xx]300号)、《市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进征收任务分配方案》(市国农清办[20xx]1号)文件精神,根据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任务分配方案》,我镇范围内由村组批准国有种植业用地共20宗,面积14424亩,依据《关于市国有农用地租赁金标准的批复》文件精神,每亩收取国有农用地租赁金110元,共计158.66万元全额上缴财政,并负责收回土地、废除合同,种植户承诺20xx年不再耕种后,交市国有农用地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的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2、组织指导全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研究制定相应方案和措施。

  3、调查掌握全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肖家宝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成刚同志兼任。

  1、贯彻落实我镇关于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2、收集、汇总辖区内国有种植业用地信息,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征收工作。

  3、每三天向市农用地管理中心上报收费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20日——10月31日)

  1、国土资源所负责对辖区内国有种植业用地土地类型、权属、批准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

  2、国土资源所起草《镇国有种植用地租赁金收费通知》和《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催缴承诺书》。

  3、司法所负责对起草的文件进行司法审核。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25日)

  1、国土资源所负责向各农场下发《镇国有种植用地租赁金收费通知》和《镇国有种植业用地租赁金催缴承诺书》,并具体负责租赁金的收取工作。

  2、农经站负责开取收费票据,并全额上缴市财政。

  3、国土资源所负责收回土地、废除合同后,统一上交市国有农用地管理中心。

  4、对于逾期未缴费的农场,领导小组协调派出所、水管站、电力部门对其进行停水、停电等措施,并且不纳入20xx年度配水计划。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25日—12月31日)

  1、对我镇镇国有种植用地租赁金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市上相关部门。

  四、具体要求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土资源所作为征收工作的主要部门,一定要强化责任,确实掌握每宗土地的详细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征收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2. 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坚持“周例会、日碰头”制度,及时通报进度,掌握存在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下步工作措施。同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商议,协同做好征收中各项工作。

  3. 注重方法,提高实效。各村及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农场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大局利益的关系。对于逾期未缴费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工作方案 篇4

  为提升我区公众安全感和群众对党政干部、政法队伍满意度,确保20xx年省、市综治民调排位靠前,根据《XX区20xx年民调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交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民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李永忠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所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唐洪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导员谢先恒任副主任,负责民调工作具体实施协调。

  二、工作时间

  全年。重点时段为:上半年3月20日至5月10日;下半年9月10日至11月20日。

  三、工作任务

  1、加强巡逻防控。

  办公室要制定巡逻防控工作安排表,大队领导带队,各所队轮流集中巡逻,确保每天不少于5名民警,主要地点为祝圣社区地域,巡逻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3:30-5:30,晚上7:30-9:30,做到规范着装、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加强巡逻管控。

  2、加强走访宣传。

  结合巡逻防控工作同时开展大走访宣传工作,走访对象为祝圣社区居民、经营户、交通事故正在处理或存在纠纷的当事人,做到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做好走访日志,班子成员不少于20户,各所队不少于50户,做到上半年3月底、下半年9月底前完成走访宣传,确保上门走访率100%。

  3、加强严打整治。

  根据分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三查一会战”行动,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加强矛盾排调。

  严格落实好两项机制,深入排查十二个方面的问题,坚持“三个不放过”要求,实行“四个严防”和“四个确保不发生”目标。全力做好本单位本职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居民群众及交通参与者各种矛盾,尽力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5、加强小区创建。

  按照大队年初制定“四型小区”创建工作方案,深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义务巡防、民调宣传引导、示范小区评选,确保“四型小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科学安排工作。各所队要科学安排勤务,做到交通管理工作与民调走访工作两不误,按时完成大队交办的工作,不因工作失误被上级督查扣综治分。

  2、加强督查考核。分管领导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民调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度较慢的所队,大队将纳入绩效管理考核。

  按照《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涪人社发【20xx】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决定于20xx年12月4至20xx年2月6日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检查重点目标

  专项检查重点是辖区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的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

  专项执法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及自查阶段(20xx年12月4至12月10日)。街道、社区、用人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xx市职工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悬挂标语、张贴相关宣传资料、办专栏、召开会议、办板报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用人单位要对20xx年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好《用人单位工资情况自查表》,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并把自查表报街道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1月31日)。街道将组织由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站、经发办、招商办、工会、工商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做好准备迎接市、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查组的督促检查。

  三是分析总结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6日)。街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社保所)要对街道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执法检查书面总结报区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保证我街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街道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制定执法检查方案,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辖区用工单位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切实做好自查工作。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

  街道相关部门和辖区用工单位要根据其工作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好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xx〕88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函〔20xx〕 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31日,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实现载货车辆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不合规载货车辆销售、登记上户和上路行驶;货物源头管理符合有关规定,供货源头无非法装载;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无载货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超限运输行为得到及时处置,合规正常运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完善,日常治超行为依法依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工作重点

  (一)货运车辆管理

  1.严把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关。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货运车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查获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以及超长超宽商品车运输车辆,按规定予以纠正或拆解。

  2.整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工商部门会同质监、发改、经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全县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改装场所检查和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经营企业和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并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车主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3.加强机动车辆检验机构管理。质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对出具虚假检验结果以及未按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检验货运车辆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货运源头管理

  1.严格货运市场准入审核。交通运管部门加强货运市场准入审核,规范货运市场经营行为,坚决杜绝非法生产、改装及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l589—20xx)等有关国家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限期纠正已进入道路货运市场的违规车辆;公路部门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许可。

  2.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管理。交通运管部门制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责任考核办法,建立源头装载单位管理台账,完善货运源头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将货运量较大、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砂石料场、货运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卸现场作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县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工商部门依法对矿场、煤场、沙场、石料场、渣土场登记造册,并会同安监等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矿场、煤场、沙场、石料场、渣土场;安监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严禁违反规定为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辆装载、配载货物;国土部门加强地矿开采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开采企业;住建、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建筑工地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和城市渣土专项治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城市桥梁超限超载治理。

  3.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交通运管部门向重要货运装载源头企业派驻运政人员,督促、指导货运源头单位在货物装运场地安装合格的称重、计量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装载,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站、场);对货运源头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纵容或允许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站、场)上路行驶的,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路面联动执法

  1.加强治超站联合执法。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向治超站派驻工作人员和警务人员,在公路部门的统一协调下,以公路路政执法人员为主,以治超站为依托,实行24小时不间断检测值班;按照逢超必查、不卸载不放行的原则,采取既卸载、又罚款的办法,对经确认的超限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对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短途接驳、拒绝接受治超执法检查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2.加强重点路段流动执法。公安交警部门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货物源头运输站场出入口、普通公路重要地段等关键节点安排警力值守,依法查扣超限超载车辆,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运输车辆,责令限期自行恢复或依法强制拆解;公路部门加强县乡道路监管,按规定设置限高、限宽设施,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利用乡村道路绕行逃检;交通运管部门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出入厂(站、场)路段、超限超载运输货车频繁路段的监督检查,采取劝返、分装、责令停止运营、吊销运输许可等手段,及时处置超限超载行为。

  3.加强区域和行业联合执法。加强与相邻交界地区间的协作执法和行业间的联合执法,加大盲区路段、绕行逃检、短途驳载等区域超限运输行为打击力度,消除治超盲区,实现全路网布控。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强行闯关、故意堵塞交通、破坏治超检测设施设备、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正常的治超工作环境和车辆通行秩序。

  (四)运输市场管理

  1.强化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坚持常态化的道路货运市场“打非治违”工作,从严整治超限超载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行为,依法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

  2.建立道路运输“黑名单”制度。交通运管部门加强违规装载行为查处,监督运输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秩序,将违法行为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和驾驶员诚信考核,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度,维护运输市场营运秩序。

  3.严厉处罚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公安交警、公路等部门将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及时抄告运管部门;运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交警、公路部门和治超办。

工作方案 篇5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要求,决定自 月 日至 月 日,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在公安消防大队设大检查办公室,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调度。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检查的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区内的各大批发市场、商店、商场;

  (二)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医院、学校、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文物场所;

  (三)招商引资企业;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五)批发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清理影响窗子、楼梯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违法遮挡埋压、圈占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整治措施

  (一)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未依法办理建审、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责令 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经当地政府批准;

  (二)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年;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消防器材的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令 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处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未达到要求而不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责令 日内改正;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 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处罚;

  (四)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未达到要求而不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责令 个月内改正;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视情责令 个月至 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责令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处罚;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向当地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易燃易爆场所内部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罚款、警告等处罚;

  (六)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限期 日内迁出;逾期不搬迁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七)重要建筑和场所,是否制定了灭火救援预案,并至少一次实战演练。未制定的,限期 个月内制定并于年内组织一次演练;已经制定的,进一步修订、完善。

  (八)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一经检查发现,依法责令当场改正,并处罚款或拘留。

  四、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检查顺利开展。各级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文体、工商、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大检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及当地派出所的主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具体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以“铁心肠、铁面孔、铁手段”治理火灾隐患,确保检查发现一处,彻底整改一处。

  (二)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格执法程序。各级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彻底根治火灾隐患。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门写出专题报告。要加大复查力度,隐患到期必须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罚,不得擅自中断执法程序。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决定,协调解决。

  (三)加大检查责任倒查和内部监督力度,确保检查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机制、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标准和目标要求,分清检查责任。检查不到位、执法程序不完善、督促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通报批评;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一经查实有执法不作为,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完善,徇私枉法,放纵违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以至法律责任。

  (四)建立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要按照“专人受理、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反馈”的原则,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很抓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确定专人尽快组织调查。凡是举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的,要在 小时内核查。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要在 个工作日内核查。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有人举报、有人查处、有人监督、迅速消除。

  (五)认真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各级消防部门要将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作为这次大检查的重要内容,除以当地公安机关名义委托公安派出所监督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但未纳入重点单位范围的,也要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年内,公安消防部队要至少对每个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灭火作战水平,及时、迅速、彻底地处置各类火灾和救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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