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26 19:04:2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模板汇编六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工作方案模板汇编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管,防范医疗安全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开展朝阳区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顿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朝阳区“专项整顿活动”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政医管科。

  (二)职责分工

  1、医政医管科、医管中心负责制定“专项整顿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整体推进“专项整顿活动”进程。负责督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重点加强对血液透析室、院感、药事管理、手术室、消毒供应室、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内镜室、实验室、口腔科等部门专业的医疗质量安全排查。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医疗机构,梳理本机构内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行业内通报;负责指导区属各医疗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开展相关专业的专项检查等相关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机构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2、中医科负责督导辖区中医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中医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按要求完成中医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3、基层卫生科、社管中心负责督导辖区社区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社区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按要求完成社区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4、老年妇幼康复科、妇幼保健中心负责督导辖区内妇产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妇产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重点对新生儿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产科(含产房)等部门的医疗质量安全排查。按要求完成妇产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5、法监科、卫生监督所负责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检查,对“专项整顿活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整治范围

  整顿活动的范围:除部队医院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三级医院和开展血液透析等项目的医疗机构。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辖区医疗机构动员会,各医疗机构对活动方案进行传达学习,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详细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二)自查提高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10日)

  各医疗机构要开展院科两级自查工作,于20xx年3月5日前完成机构医疗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于3月10日前向区卫生计生委上报自查总结报告,明确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同时要强化对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重点感染性疾病的识别、监测与管控,尤其对涉及操作范围大、过程较复杂的有创操作患者,以及不同个体之间涉及体液接触的相关临床诊疗操作的患者,要加大对相关感染性病例的识别和管理力度,对发现的感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坚决杜绝医源性因素导致的疾病传播。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3月6日至3月15日)

  各相关部门按责任分工,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对医疗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于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大对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门急诊、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高压氧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药事管理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的规范管理与风险防范专项督查力度。

  (四)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各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16日前完成责任范围内区域专项整顿活动,结合医疗机构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分析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形成活动总结。于3月xx日前报“专项整顿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医疗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统一报备,销号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紧迫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并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消除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理顺工作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文化。

  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所有职工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新入职、实习、进修、返聘、规范化培训等人员的岗前培训、岗间监管、岗后考核,抓好薄弱环节、重点环节管理;强化全员“三基”、“三严”训练教育,落实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形成医疗不良事件定期分析和通报机制,开展典型案例分析,营造人人重视医疗安全、人人落实医疗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三)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建立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监控和管理机制。在活动期间,认真梳理各项制度的可行性、实时性和合规性,要突出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危急值报告、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加强对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监测,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及处置工作。

  (四)强抓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各种规范、指南、操作规程、制度等,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违反制度规范等造成质量安全事件的,要坚决追究相关岗位人的责任。对工作中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工作疏漏、职责懈怠、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各类医疗差错和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五、其它

  (一)辖区内各二、三级医院将自查报告文字版和附件1、附件2(设置血液透析中心(室)的)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红章后,于20xx年3月10日前送至朝阳区卫生计生委行政服务大厅3号窗口(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电子版发至cyyzygk@163.com,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辖区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将自查报告和附件1、附件2(设置血液透析中心(室)的)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cyyzygk@163.com,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各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16日前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情况总结报至委医政医管科108室。

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如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对象与目标任务

  工作对象:农村留守儿童为父母双方从农村居住地流动到其它地区3个月以上,自己留在农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倡导和完善“代理家长”制;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建立台帐。20xx年6月23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儿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账,于6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报社会事务局。6月30日前,社会事务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同时,7月15日前,各社区服务中心要以建立以留守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留守儿童信息库。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二)评估风险,明确分级。各社区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类型、等级评估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被监护人的评估,一类: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委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二类:无父母监护,但有其他亲属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三类:无父母监护,但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健康情况以及受到伤害的程度和频次,将各类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受监护人基本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人,被监护人已处于流浪乞讨维持生命和生存。二级: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辍学以及染上不良行为。三级:委托监护人疏于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导致被监护人心理受到严重伤害、歧视、漠视、体罚及不公正对待。四级:委托监护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行为出现偏差、心理失当、性格孤僻、偶尔会逃学等。对委托监护人进行评估,较好: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当等情况的潜在风险;差:无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缺乏良好的引导和关怀,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三)建立机制,构建体系

  1.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处出务工人员为家中留守儿童指定委托监护人、对一类留守儿童要由社区指定其监护人并订立监护合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制度,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与生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学校、村委会(社区)要与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他监护人签定《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予以教育、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红桥公安分局、辖区内各学校)

  2.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新区工管委、社区服务中心对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村居两委对其辖区实行留守儿童多对一帮扶;积极探索各种关爱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要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以赏识教育和励志教育为重。

  (责任单位:新区各单位)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成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小组,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关爱;辖区内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留守儿童两周必须家访一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留守儿童监护人座谈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把学校教育很好地融入到留守儿童日常工作中,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校人身安全。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辖区各学校)

  (四)着力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1.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社会事务局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益。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彻底根除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务局、新区各单位)

  3.落实救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社会事务局要设立留守儿童救助基金,要做好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享有的社会救助。要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家庭困难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结对子”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工会、团委)

  4.大力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聘请有资职的心理辅导教师不定期对辖区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推行学校每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有关爱、感情有寄托、学习有帮助、生活有支持、管理有保障。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职校)

  (五)切实净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加强农村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营业性音像场所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红桥公安分局、红桥工商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完善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组 长:郭振东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新区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辖区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耿涛同志兼,负责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和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因难“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大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此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摸底排查工作以及排查后开展的关爱服务进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督查中发现有假落实、严重失职和重大过错的必须严格问责,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工作方案 篇3

  推行“阳光政务”,建设“阳光政府”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建设“更具实力、布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现代化 ”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快依法行政进程的迫切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步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师政办发〔 〕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视,进步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步统计部分行政行为透明度,不断增强本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能,切实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

  (二)总体目标。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公然、服务的内容更加规范、形式更加完善、程序更加严密、机制更加健全;统计服务水平明显进步,服务决策的功能更好地得到发挥;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统计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机关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能大大进步;多层次、多形式的统计普查、调查活动宣传工作更加生动,充分尊重公众对 经济、社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视权;行政监视体系、监视制度和监视机制基本建立和健全,统计“咨询、服务、监视”的行政效能明显进步。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建设“阳光统计”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

  主 任:

  成 员:

  局机关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责任股室、队协同工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式。不断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运作,力求建设“阳光统计”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1.制定阳光政府思四项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

  2.运用政府政务信息网,统计专网、政务公然栏、文件、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公然本单位、本系统政务、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3.积极推行机关内部事务公然,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事务公然制度、治理制度和监视制度,不断规范机关内部行为。

  (二)进步统计服务水平

  4.充分发挥统计预警猜测作用。针对经济发展的热门、难点题目,建立健全统计猜测预警制度,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做到事前有调研、事中有分析、事后有跟踪。

  5.充分发挥统计的分析评价作用。在做好农牧业、产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产业、县域经济等评价工作基础上,继续深进研究分析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纵性。深进研究“节能减排”、促进服务业发展等新领域的统计工作。

  6.做好“96128”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信息服务平台,精益求精统计传统服务手段,建立统计信息定期公然发布制度,加强统计网络建设,保证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及时、正确、通达,既服务县委、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咨询,也服务社会公众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进步统计现代化水平

  7.做好网上直报工作。完善与市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的数据衔接,进步网上直报率及上报质量。

  8.完善综合数据库建设。及时为领导提供全面、正确的包括先进地区及兄弟盟县在内的各类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

  9.建立统计分析平台。以网上直报为基础,基于数据仓库技术,通过对数据的采集、转换、传载,实现为政府宏观决策、社会公众提供真实预备、全面完整、及时便捷、可持续的公共数据服务。

  10.探索开发网上报表上报提示系统,确保各类报表及时、完整、正确上报。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1.加大统计法系列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工具,开展多形式、多领域、有重点的宣传活动,为统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2.增强统计执法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形成专业日常监审与综合集中监审相结合的具有 特色的统计监审模式,由此进一步保障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细则》,促进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13.加强核查和检查。在宣传基础上,核查出按照统计制度应该上报统计报表而未上报的单位,并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切实履行统计职责。

  14.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催报制度,加强对统计催报工作的治理;建立统计职员无证上岗的约束机制,严格统计工作职员的准进制度,确保基层统计职员具备基本的统计素质;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反馈机制,做到及时将统计执法结果与各专业沟通,从而共同推进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15.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步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做到依法公然、信守承诺、取信于民,加强内部治理,进步工作效能,增强办事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当权益。

  16.规范行政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视保障措施,及时总结经验,使“阳光政务”成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17.转变工作作风,制定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主动下基层并形成制度;加强机关内部治理和制度建设。

  (六)加强统计文化建设

  18.弘扬统计职能,满足公众对统计多样化的需求,提升公众对统计的信任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强化品牌文化,使统计形象深进人心。

  19.根据新形势,加强思想教育培训。从统计部分实际出发,努力创造良好条件。

  20.树立新形象,加强效率效能建设。完善责任制和考核制,通过制定健全公道的考核机制,实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文明、优美的环境气氛,进步行政效率,树立优质高效的统计形象。

  四、纪律保障

  推进“阳光政务”,建设“阳光统计”是县统计局面向“ ”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建想法治型、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机关的良好契机。全局上下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惩办和防止腐败的高度,充分熟悉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部分的一项长期任务认真抓好,抓出成效。各股室、队要针对方案的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进步执法水平,进步行政效率,切实将推行“阳光政务”,建设“阳光统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方案 篇4

  一、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全县药品及药包材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药品、药包材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日常监督检查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中列出的重点单位可加大检查频次。上述工作确保10月底全部结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根据本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及时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在配合市局搞好督查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检查。

  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综合科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0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信用评定等级、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及建议情况,由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汇总上报市局。

  三、工作方式

  所有日常监督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可结合认证、核查、专项检查、调研工作一并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和突发事件检查及时开展。

  监督检查按照分管辖区进行。检查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实施现场检查时必须现场填写《药品(药包材)生产(配制)监督检查报告》(见附件1),存在异议的还需填写《检查现场不能达成共识问题记录》(见附件2)。检查时间根据各自工作自行安排,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则上一天,其余单位可半天,或根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报告录入药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并将上述检查资料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留存,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确保符合市局督查要求。

  四、工作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

  (一)核对证照、批件和执行标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各种变更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二)人员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类实际操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调阅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必要时可要求实际操作。

  (三)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仓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新增、改扩建情况。检查硬件设施是否配套适用,关键变更是否备案,各种确认、验证是否开展,相应研究进展情况,相应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查看生产(试生产)、出入库数据,核实物料特别是价格较高物料的投料情况。

  (四)拟建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难点。

  (五)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质量体系组织建设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质量保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管理职责是否明确,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无误,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发运,是否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ADR监测上报组织;质量控制系统是否能够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存档并上传监管数据平台。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下达警告或限期整改,到期后跟踪检查。对生产假劣药品、擅自更改生产工艺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三)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组织生产,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切实抓好我镇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20xx年我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市20xx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免疫目标

  1、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家禽实行禽流感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2、牲畜口蹄疫。对所有猪实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的牛、羊实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均要求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要求达到70%以上。

  3、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对所有猪实施猪瘟和高致病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4、鸡新城疫。对所有鸡实施鸡新城疫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5、狂犬病。对所有犬只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二)免疫建档目标

  在做好动物免疫工作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畜禽免疫的登记工作,建立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动物免疫档案,建档率要求达到100%。对畜禽饲养专业户、规模饲养场(指家禽存栏量1000只以上、家畜存栏量40头或母猪存栏10头以上)严格按照免疫工作要求,采取分类建档的方法,切实抓好免疫档案管理。对免疫的猪、牛、羊佩戴二维码新耳标,并建立档案。

  二、免疫原则及免疫程序

  (一)免疫原则。

  1、规模化养殖场按规定的程序,以常年免疫为主,并积极创造条件对母源抗体和免疫抗体检测,根据抗体水平的消长规律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

  2、散养的家畜以集中免疫为主,常年补免为辅。

  3、家禽饲养周期短,出栏时间快,宜采取常年免疫、月月补免的方法。

  4、对各种疫苗免疫接种,严格按照相关产品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剂量和方法执行。

  (二)免疫程序。

  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程序

  (1)种鸡、蛋鸡免疫。7-14日龄雏鸡(雏鸭和雏鹅14-21日龄)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或禽流感一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初免,3-4周后再用以上方法加强免疫一次。开产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强化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原则上避开产蛋高峰期免疫)。

  (2)商品肉鸡免疫。雏鸡7-10日龄时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免疫一次。优质地方品种鸡在首次免疫后2周和3个月时各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强化免疫。

  (3)种鸭、蛋鸭、种鹅免疫。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初免。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避开产蛋高峰期)。

  (4)商品肉鸭、肉鹅免疫。雏鸭或雏鹅7-10日龄时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肉鹅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快大型肉鸭一次免疫即可,饲养期长的肉鸭3-4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

  (5)农村散养禽免疫。在夏季集中免疫时对7日龄以上的鸡、鹅和鸭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全面免疫。此外每月应定期对新增家禽补免。

  2、鸡新城疫免疫程序。

  (1)种鸡、蛋鸡免疫。7-14日龄雏鸡使用鸡新城疫弱毒疫苗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初免。隔3-4周后和开产前用鸡新城疫灭活疫苗加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鸡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2)商品肉鸡免疫。快大型雏鸡7-10日龄时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免疫。2周后再用以上方法加强免疫一次。优质地方品种雏鸡7-10日龄时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首免。免疫2周和3个月龄时用鸡新城疫灭活疫苗或新城疫I系疫苗强化免疫一次。

  (3)农村散养鸡免疫。在夏季对7日龄以上的鸡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1-H5株)或鸡新城疫灭活疫苗集中全面免疫。此外每月应对新补群的鸡定期补免。

  3、家畜口蹄疫的免疫程序。

  (1)种畜场和规模养殖场免疫。28-35日龄的仔猪、用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进行初免,羔羊和90日龄的牧场犊牛用O型-亚洲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初免,仔畜使用剂量分别为成年猪、羊、牛的一半(ML)。初免后一个月进行强化免疫,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夏季对所有应免猪、牛、羊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应对应免家畜定期补免。

  4、猪瘟免疫程序。

  (1)规模养猪场猪瘟免疫。种用或肉用仔猪20日龄时用猪瘟弱毒细胞苗实行首次免疫,60日龄时加强免疫一次。种用猪每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猪免疫。夏季集中免疫,每月对新增猪补免。

  5、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程序。

  对所有20日龄以上的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实行免疫。60日龄时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每月对新增补栏猪补免。

  6、狂犬病,对全镇所有犬进行免疫且发免疫证明。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夏季集中免疫时间短,接种的疫苗种类多,技术要求高,应科学安排猪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等各种疫苗的接种时间,避免在短时间内连续注射疫苗免疫,造成动物机体免疫应激反应现象发生。我镇秋季免疫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

  在2月下旬召开的秋季动物免疫工作部署会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社会广泛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疫苗组织、器械购置、人员组织等工作,抓紧时间举办夏季以会代培免疫操作技术培训。

  (二)集中免疫阶段

  按上述的免疫原则和要求,对所有的家禽和家畜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动物疫病接种免疫,并在规定的免疫时间后抽检免疫抗体。

  (三)补漏复查阶段

  对集中免疫中漏免的动物进行查漏免疫,并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

  (四)总结阶段

  夏季动物免疫工作全部结束,认真做好夏防总结,档案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动物免疫工作是预防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各村和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夏季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今年夏季动物免疫工作。镇成立20xx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领导小组。

  (二)组织免疫队伍。镇农业服务中心的防疫技术人员和村级防疫员是动物免疫的主力军,各村要在市畜牧兽医局的业务指导下,积极组织免疫队伍,分片、逐村、逐户、逐场全面开展免疫。各村应及时将免疫队伍人员报镇政府。同时配合市畜牧兽医局抓好村夏防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经费保障。镇农业服务中心应采取多种办法和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免疫器具、消毒药品、急救药品、检测试剂、业务培训、冷链维修运转、村级畜牧兽医员补助经费等。

  (四)疫苗组织和供应。严格执行《省动物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贮存、运输与使用技术规范》。镇农业服务中心疫苗储存发放的冷链设备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疫苗安全存放,有效使用。防疫人员须检查携带式冷藏箱的保温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冷藏包应及时维修处理。保证在每个环节不影响疫苗的使用质量。

  (五)建立免疫示范村。每个村委会要建立3-5个以上免疫示范村。在免疫示范村范围内,强制免疫动物的免疫率、猪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和动物免疫的建档率均达100%。非免疫示范村的猪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和动物免疫的建档率至少达70%以上。以后各村的免疫示范村以每年2个村以上的基数递增。

  (六)建立规模养猪场二维码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月报制度。按照《畜禽标识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及《农业部关于开展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xx]17号)要求,必须督促做好以下强制性工作。一是在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建立二维码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每月报送制度,数据报送终端由规模养猪场自行配置。二是建立动物标识及溯体系建设的检查验证制度,今后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场出栏的生猪,没有佩带二维码标识的,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不得上市和进入消费市场。

  (七)免疫效果监测。免疫效果监测是免疫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检验免疫成败的重要手段。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积极主动配合市畜牧兽医局对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常年监测、集中监测和随机抽检监测,确保我镇禽畜产品质量安全。

  (八)检查、督导、验收和总结。免疫工作开展期间,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有关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下到各村检查督促和指导免疫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阶段性总结和阶段汇报。夏季免疫工作结束后,每个村首先进行自我验收。镇政府将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的业务骨干组成若干个夏防检查验收组,深入各村、组、农户、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查,并将全镇的夏季动物免疫工作认真总结和评比,表彰夏季免疫工作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有关要求

  (一)免疫结束后,镇农业服务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免疫档案的统计、上报、整理归档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免疫档案上报市畜牧兽医局。

  (二)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有关疫苗、耳标、证明、文字表格和其它免疫用具的领取、保管和发放工作,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三)免疫员要严格按照免疫操作技术程序进行注射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原则

  教师工作绩效评价是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教师工作绩效评价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和教育价值观念:

  (一)重视教师的劳动特点,尊重教师的人格尊严,废除单凭学生考试成绩评定教师工作优劣的做法;

  (二)通过制订比较全面的指标体系,引导教师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教师的自我超越和完善指出明确的努力方向;

  (三)优化学校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开发教育人力资源;

  (四)通过全面、全程,客观、公正的评价为用人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提供直接依据。

  二、评价标准

  教师工作绩效评价主要以素质标准为评价标准设计指标体系,认定个人素质与工作质量之间存在高度正相关关系,从职业道德、育人能力、工作绩效、教育教学艺术风格与特色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同时也结合目前教师队伍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权值分配上以效果标准为主导,注重绩效,体现效率优先(具体指标描述见评价细则)。

  三、评价方式

  教师工作绩效评价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评是教师不断认识自我、完善自我的关键性措施,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评价方案,透彻了解指标内涵,准确掌握评价基准,进行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价;过程评价是确保他评客观、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他评要与学校的过程管理相结合,与学校实际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确保本评价充满生机活力,达到评价的根本目的。

  (二)本评价采用多元评价主体方式进行他评,学校、年级组、教研组(或备课组)、学生皆为评价主体,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评分(评等)细则,将评价指标分解到各评价主体,由各评价主体进行评价。

  (三)本评价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职业道德进行定性评价,育人能力、工作绩效进行定量评价。综合评价采用定性描述,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本方案中的定性指标采用“负面列表”方式评价,凡有扣分或降等必须有事实依据,没有事实依据不得扣分或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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