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19 15:01:2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范文集合八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工作方案范文集合八篇

工作方案 篇1

  本学期四年级组将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以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的工作计划为行动指南,团结一致,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

  具体工作安排:

  一、9月

  1、教师节活动

  2、校园巡视及反馈

  3、组建社团

  二、10月

  1、社团开课

  2、重阳节活动

  三、11月

  1、学生自理能力评比活动

  2、校园巡视及反馈

  四、12月

  1、“迎新年”社团展示

  2、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五、1月

  1、校园巡视及反馈

  2、期末工作总结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20xx—20xx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保障秋季学期教学秩序和质量,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实际,现将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20xx—20xx学年秋季学期于9月7日正式开学上课。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和冬季流感等防控需要,学校调整相应的教学安排。国庆期间10月1日至4日放假(9月27日按周四课表补课,10月10日按周五课表补课),其他时间正常上课。秋季学期须在第14教学周之前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教学需要申请周六补课,适当提前结课,但不能早于第12教学周,第15教学周为考试周。请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根据上述要求调整教学计划和进度,完成既定教学目标。

  二、秋季学期课程教学将采用“线下教学为主,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根据后续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秋季学期全部本科课程应同时做好线上教学准备,须将相应的课堂教学内容、教学资料等上传到超星泛雅网络教学平台(线上教学要求按照上学期线上教学规定执行)。一旦校园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学校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可以保证随时切换为线上教学,做好线下线上教学无缝衔接。对于有选课学生无法返校的课堂,任课教师应充分发挥线上线下相结合授课模式的优势,定期对学生进行答疑,保证教学质量。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生在教室上课时应佩戴口罩,在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分散就坐。

  四、各教学单位应提前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情况制定所授课程的授课模式及教学计划。任课教师须于开课前将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前三讲课件(PPT)、教辅材料等上传至超星泛雅网络教学平台,供选课学生预习。后续课程资料根据实际教学进度上传。

  五、期末考试工作:期末考核分为结课周考核和考试周考核两个时间段,选修课全部在结课周随堂考试(12—14周),必修课如有需要可在考试周(15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考核目标等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多样化课程考核方式。具体工作安排按照教务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六、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并不定期对线上及线下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线下课堂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七、各教学单位需建立起包括院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教务干事、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的教学工作保障团队,落实教学安排,对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

  八、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应做好疫情期间个人防护工作,并协助课堂学生做好相关工作,如遇学生发热等突发紧急情况,应及时联系教务处及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高质量完成20xx—20xx学年秋季学期的学生培养工作。

工作方案 篇3

  为了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保障师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预防传染病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z:全面负责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管理指挥工作。

  z:具体负责学生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做好班主任、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学生日常的健康管理教育,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负责四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负责五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负责一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负责三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负责师生传染病防控工作常用药品的准备;负责二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负责六年级师生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z: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广播、板报、加大宣传力度。

  z:负责东涪村的师生的防传工作。

  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的防传工作。

  三、预防措施及建议:

  在学校“防传”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配合做好学校防传工作。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应立刻将其隔离,不得与其他人接触。应急隔离室设在卫生室。

  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汇报。

  3、通知学生家长,立刻送疑似病人到医院就诊。

  4、由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上报卫生防疫站及教育局主管部门。

  5、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6、教师要加强宣传教育,安定学生情绪,稳定学校秩序。

  7、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对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8、对疑似传染病症状者和传染病患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学校继续学习。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

  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

  (十七)县治理“餐桌污染”六个工作小组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依照本工作方案,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十八)各职能部门对治理工作要做到逐项落实,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出现重大事故。

工作方案 篇5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

  五.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六.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 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 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 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车间和地坑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5. 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 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7. 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并到公司安全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4)发包单位是否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 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七. 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8.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

工作方案 篇6

  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强化城东新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城东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结合城东新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从20xx年4月12日起至4月26日止,在城东新区开展建设项目安全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现将本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安全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落实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部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得力、安全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切实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城东新区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卓有成效的开展完成此次安全排查及治理,城东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在20xx年“五一”节前特成立项目建设安全排查工作组,统筹协调本次安全排查及治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4月12日至4月26日将对城东新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各项目具体排查的时间安排详后附表)。施工单位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不留死角,不漏项目,限期内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将整改的结果于20xx年5月1日前书面报城东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存档。

  (二)检查内容

  1、防汛、防火、防坍塌事故防护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

  2、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置及防护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建筑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节日期间及汛期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和事故报告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落实带班值班领导,是否落实“五一”节及汛期值班值守人员,值班人员是否清楚知道值班注意事项、应急救援措施和事故报告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排查及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全覆盖、零容忍、讲实效、重落实”。

  (二)排查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事故源于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深入开展好此次排查工作。

  (三)各参建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本次排查工作,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对排查时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到位。要结合此次安全排查,及时总结,切实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部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得力、安全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省、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防范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全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经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全县制药、医疗、热电、矿山、造纸、屠宰、食品加工及其他可能产生污染的企事业单位。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3、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单位。

  4、公共聚集场所。

  二、检查重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项目是否按环评要求完成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建设。

  2、企业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企业是否按期完成限期治理治理任务,污染物是否实现达标排放;是否持有排污许可证,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是否如实申报,依法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从xx月xx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采取联合检查方式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全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欣,副组长:刘军、郭瑞兴。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发改局、消防中队、卫生局、石油公司、国土局、中小企业局、公安局、农委、工商局、水务局、药监局。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局,主任王云君。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要求上来,加强对这次环境安全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防止各类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安排。

  此次检查活动由环保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

  (三)强化宣传教育,严格依法行政。

  要围绕这次环境安全检查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人们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自觉性。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对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工作方案 篇8

  一、评审依据:

  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评审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三)材料验核评分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材料员:xxx

  三、推荐程序及时序进度安排:

  1、9月5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2、9月6日--9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3、9月12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4、9月13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先民主评议,按1: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校内公示;申报人员准备具体材料。

  5、9月19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6、9月22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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