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30 15:00:4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模板集合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工作方案模板集合6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保障全区排水安全,保护水环境,维护辖区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深圳市水务局《20xx年深圳市水政监察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结合我局年度工作安排与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本次排水执法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主要目标是: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和查处违反《深圳市排水条例》等相关法规,违法向河道、市政排水管网及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水、泥浆的行为,规范排水秩序,加大排水业务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排水户依法排水意识,保障我市排水安全,维护全区良好的水环境质量。按照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原则,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重点对全区宾馆酒店和达标小区内的排水经营户未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排水行为进行查处;

  (二)查处其他违法向河道、市政排水管网、水源保护区排放泥浆、污水等行为;

  (三)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多形式宣传活动,着重宣传《深圳市排水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排水业务办理流程,引导排水户规范排水;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执法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排水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陈裕华

  副组长:吴小霆、余国志

  成员由罗湖区环保水务局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市水务集团罗湖管网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开展辖区内排水执法专项行动工作。

  三、职责分工和行动安排

  (一)职责分工

  1、罗湖区环保水务局

  (1)区水政

  负责辖区排水法规、排水业务的宣传、执法对象的摸查筛选、拟定重点开展区域,并对重点区域内从事餐饮、美容美发、洗车修车、建筑工地等排水单位和个人有无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和依法排水等内容进行检查,严查各类无证排水行业及投诉热点案件,确保纳入20xx年公共服务白皮书任务的排水小区列入本次行动重点区域。

  (2)监督管理科

  负责对辖区内已立案查处的违法排水主体办理处罚决定。

  (3)建设项目管理科

  负责提供20xx年审批的从事餐饮、桑拿、宾馆、美容美发、洗车修车、建筑工地等排水单位名单。

  (4)区节排水管理中心

  负责协助做好排水法规和排水业务宣传,协助拟定重点开展的区域,配合区水政监察支队查处影响重大、案情复杂的排水违法案件,并进行技术指导。

  2、市水务集团罗湖管网所

  负责及时办理排水单位和个人申请的排水许可证,并登记造册。

  (二)行动安排

  本次执法专项行动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宣传和贯彻落实排水管理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统筹兼顾、有针对性的原则,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启动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

  制定《罗湖区20xx年排水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分工落实,责任到位。

  2.宣传摸查阶段(10月16日-11月11日)

  明确本次专项行动拟重点开展的区域;区节排水管理中心针对全区重点小区排水户开展一次排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对点宣传。

  3.集中查处阶段(11月12日-12月21日)

  对排查中筛选出的重点查处对象,严密组织、统一部署,开展查处行动。

  4.总结提高阶段以(12月22日-12月31日)

  对此次排水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排水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水政监察支队。

  四、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排水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到提高水务行政执法能力、树立水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心,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通过行动开展,达到在实践中历练队伍和进一步提升水务形象的双重目的,确保本次执法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配合,增强合力。

  一是积极主动紧跟全市统一部骤、上下联动、加强合作、互相支持,力求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二是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联系与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排水违法行为。

  (三)强化宣传,理性执法。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排水知识宣传,尽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排水的氛围。同时,要将执法与宣传、查处治理有机结合,科学执法,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成效。

  (四)总结经验,寻求突破。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本次执法专项行动,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强排水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好的经验和成果;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有效遏制和减少我区排水违法案件的发生,促使我区水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传承文明风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扎实推进“田园城市、幸福”和美丽建设,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现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助力“田园城市、幸福”发展战略,再现新纪元。

  二、目标任务

  以弘扬“重教育、重孝道、重礼仪”和“讲诚信、讲友善、讲整洁”文明风尚、树立良好民风为先导,以创建尊师重教、孝老爱亲、明礼诚信、勤劳致富、睦邻友好、村容整洁六类好民风为目标,实施“家家有大学生计划”、“城乡整洁行动”、“创建好民风之村”等活动,传承“好民风”共圆“新纪元”梦。

  三、创建条件

  (一)重教育:崇德尚教,尊师重教,劝学助教;

  (二)重孝道:明礼忠孝,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三)重礼仪:知礼懂礼,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四)讲诚信:民主平等,诚实守信,坦诚相待;

  (五)讲友善:和睦相处,团结友善,相互尊敬;

  (六)讲整洁:村容整洁,绿色环保,环境宜人。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文明大行动,以创建“好民风”之村为主线,通过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的村风民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以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课、道德讲堂等活动,提高教育实效性,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满足城乡居民的劳务需求为目的,开展家政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班,全面提升居民的就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美丽建设服务。

  (二)开展以“三重、三讲”为题材的社区、村文化艺术节和文化下乡活动,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开展“讲身边事、学身边人”宣讲活动,挖掘各村的“三重、三讲”典型事例进行宣传,用身边的事例感染和激励群众,提高讲文明、树新风的自觉性;开展重教村、重孝村、诚信村、整洁村等特色文明村活动,着力塑造“好民风”精品村。

  (三)开展第二批“好民风之村”评选和第一批“好民风之村”复评活动,年底对申评和复评的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对申评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挂牌表彰。复评未通过的单位,进行摘牌并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实行片区负责制,片区领导检查、指导片内各村的创建工作,驻点干部督促、协调、配合社区、村抓好创建工作,社区、村是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好民风”创建工作,制定创建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二)营造氛围,造成声势。围绕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形式,宣传“好民风”创建的重要意义,宣传典型,扩大影响,造成声势,激励更多的群众投身创建活动。

  (三)拓宽思路,确保实效。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注重与本村实际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引导干部群众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保障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工作实绩检验创建成效。

  (四)总结经验,探索长效机制。要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新经验、新做法,及时总结创建“好民风”文明行动工作经验,要针对前期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创建目标,逐一加以考核和衡量,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如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对象与目标任务

  工作对象:农村留守儿童为父母双方从农村居住地流动到其它地区3个月以上,自己留在农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倡导和完善“代理家长”制;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建立台帐。20xx年6月23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儿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账,于6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报社会事务局。6月30日前,社会事务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同时,7月15日前,各社区服务中心要以建立以留守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留守儿童信息库。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二)评估风险,明确分级。各社区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类型、等级评估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被监护人的评估,一类: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委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二类:无父母监护,但有其他亲属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三类:无父母监护,但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健康情况以及受到伤害的程度和频次,将各类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受监护人基本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人,被监护人已处于流浪乞讨维持生命和生存。二级: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辍学以及染上不良行为。三级:委托监护人疏于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导致被监护人心理受到严重伤害、歧视、漠视、体罚及不公正对待。四级:委托监护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行为出现偏差、心理失当、性格孤僻、偶尔会逃学等。对委托监护人进行评估,较好: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当等情况的潜在风险;差:无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缺乏良好的引导和关怀,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三)建立机制,构建体系

  1.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处出务工人员为家中留守儿童指定委托监护人、对一类留守儿童要由社区指定其监护人并订立监护合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制度,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与生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学校、村委会(社区)要与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他监护人签定《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予以教育、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红桥公安分局、辖区内各学校)

  2.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新区工管委、社区服务中心对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村居两委对其辖区实行留守儿童多对一帮扶;积极探索各种关爱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要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以赏识教育和励志教育为重。

  (责任单位:新区各单位)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成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小组,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关爱;辖区内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留守儿童两周必须家访一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留守儿童监护人座谈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把学校教育很好地融入到留守儿童日常工作中,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校人身安全。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辖区各学校)

  (四)着力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1.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社会事务局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益。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彻底根除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务局、新区各单位)

  3.落实救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社会事务局要设立留守儿童救助基金,要做好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享有的社会救助。要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家庭困难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结对子”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工会、团委)

  4.大力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聘请有资职的心理辅导教师不定期对辖区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推行学校每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有关爱、感情有寄托、学习有帮助、生活有支持、管理有保障。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职校)

  (五)切实净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加强农村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营业性音像场所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红桥公安分局、红桥工商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完善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组 长:郭振东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新区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辖区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耿涛同志兼,负责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和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因难“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大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此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摸底排查工作以及排查后开展的关爱服务进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督查中发现有假落实、严重失职和重大过错的必须严格问责,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工作方案 篇4

  为巩固普九成果,确保义务教育的有效实施,力求使适龄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保证在校学生巩固率,特制定我校控流保学实施方案。

  一、控流保学工作目标

  无学生失学,巩固率达100%以上

  二、控流保学措施

  1、组建控流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控流保学工作力度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各班班主任

  2、及时摸清底子,澄清劝学对象

  ⑴、各班均以20xx年上学期初开学上报人数为基数核算,班主任负责将本班异动摸底名册及时上报教导处。

  ⑵、教导处做好统计,并按班造好流失学生花名册。

  3、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开展督学劝学

  ⑴、劝学人员以班主任及本班科任教师为主体。

  ⑵、对未入校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家访或电话联系,做好学生劝学工作,并有记录。

  ⑶、对流失的学生在上报花名册时,必须注明原因及家访情况。

  4、建立相应的保学奖惩机制

  开学初,经政工处或教导处核实,学生不到校是因为老师的责任,则由该老师负责劝其返校,没有返校的,扣该老师每人次500元并负责相应的经济损失。

  5、建立减、免、缓机制,让贫困学生都能上学读书

  ⑴、“一费制”及各种助学金落到实处。

  ⑵、对个别贫困生实行生活津贴补助。

  ⑶、鼓励老师赞助学生就读。

工作方案 篇5

  三都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落实情况的汇报

  根据总局以及省、州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以及相关通知文件的精神,我局采取多项措施保证《规范》的不折不扣执行。根据相关要求分别制定下发了规范(1.0版)、(2.0版)以及(2.1版)的《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施行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分解安排了具体的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组织部署工作

  为保证《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到位,我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总局以及省、州局关于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指示。对《纳税服务规范》如何有效落实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推行《纳税服务规范》不仅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效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税务部门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手段。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纳税服务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落实运行工作,对各项规范的落实进行指导督办,制定后续考核管理措施,为《纳税服务规范》的具体落实进行把关。从局领导班子到全局中层干部每天轮流到办税服务厅值班,及时了解

  纳税人所需、所求、所想以及窗口一线服务人员的诉求,并及时给与解决,着力解决征纳矛盾,提升服务质量。

  二、落实责任,强化衔接协调

  由办税服务厅牵头,制定出《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施行工作方案》,下发《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求局内各单位、各税务分局协同配合,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前后台和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要求各部门在做好份内工作的同时,也统一根据《纳税服务规范》中的要求做好衔接协调工作,保障业务流程畅通。形成领导带头,部门分工、各司其职、上下协同的推行与落实机制。每月的征收期由局领导轮流值班,非征收期由科室负责人轮流值班。强化科室互动职责,分局、征管、税源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文书审批,确保税收业务前后台对接流畅。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纳税服务规范》咨询服务团队,负责接待纳税人咨询及对前、台事项进行解答。成立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督导小组,每天对照《纳税服务规范》进行检查督导,每月召开分析座谈会,按月通报,纳入考核。

  三、迅速开展学习培训工作

  迅速将《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版发放到局内各部门,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下载学习《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版,传达贯彻省局潘建总会计师在全省《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为县局推行《纳税服务规范》打牢思想基础。通过制定《三都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培训工作方案》于20xx年9月26日、20xx年12月30日和20xx年2月16日分别对1.0版、2.0版和2.1版出台的背景、目的及意义,以及结合一些真实案例详略有当地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等9大类中常办的业务、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明确了报送资料和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通过开展全员学习,有重点地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培训,长期开展各部门学习活动,突出《纳税服务规范》与现行情况的差异加以讲解。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尤其是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纳税服务规范》,针对国税工作规范要逐条逐项逐字学习领会,根据新的服务规范开展工作。为检验学习培训效果,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学习培训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抓实梳理衔接工作

  我局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具体要求,对目前工作中实行的业务规范、各类限办及即办事项、限办时限、报送资料、涉税表证单书等进行了专项梳理自查,逐条规范对照自查,重点关注纳税服务规范2.1版与原1.0版和2.0版的差异,组织各职能科室梳理现有的业务流程和要求,2.1版相对于1.0版新增业务事项33项,删除业务事项5项,变更业务事项141项,共涉及9大类190项。通过梳理比对及时调整存在细节差异的业务流程,对不符合《纳税服务规范》要求的进行改进、撤销和流程再造,对以前没有规范的事项按《纳税服务规范》执行到位,确保基本规范内容全部落实。加强办税服务厅与税务分局、征收管理科等业务科室的协作,以确保办税流程通畅,及时解决前台业务问题。

  五、强化宣传引导工作

  首先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国税之窗等平台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利用“税企QQ群”发送政策提示累计近50条,推送各类业务宣传近60次。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大厅公示牌等宣传媒介连续发布相关业务提示公告,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规范》出台的背景、实施的意义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影响,积极引导纳税人对办理涉税业务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内容宣传到位。其次,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向纳税人和群众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导税台共接待咨询80人次。通过导税台、意见簿以及深入企业与纳税人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征集到意见建议21条。最后,除了在办公楼和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标语外,还结合纳税人学堂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面对面向80余纳税人进行讲解,主动向纳税人宣传《纳税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对纳税人进行新表证单书填写、办税流程培训辅导,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讲解,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以取得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配合。

  六、全面落实便民办税

  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过程中,我局继续督促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免填单服务等各项服务制度。为不影响办税服务厅的正常运转,全体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休息,利用午休时间和下班后一小时组织前台人员对前台业务所有事项进行了系统学习,将所学熟练应用在CTAIS的操作上,通过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的“一键通”,使服务标准更加统一,办税流程更加清晰,办税效率提升20%以上。工作中始终坚持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工作方案 篇6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普查任务

  (一)普查对象:全镇农牧民家庭20xx年人均纯收入情况;

  (二)普查方式:普查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自治州20xx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调查表”,并完成“户表”、“村表”、“乡镇表”的微机信息录入工作。

  三、工作安排

  此项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培训准备阶段(10月12日至10月14日)

  1、统计站编制各村农牧民人均收入调查样表,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民政办对贫困人口登记卡的填写工作进行培训;

  参加人员:包村领导、各村书记、片区负责人,住村工作组,各村大学生(幸福村唐努尔,新渠村阿妮扎,玉堂村赵文娟、马晶晶,思源村肖琴、张晓婷,新戽村甄慧、张倩,龙河村沈子楦、丁世杰,村冯翠英、张入弋)及镇统计站、农经站、民政办相关人员

  2、办公室负责样表的印制和文件袋、中性笔、铅笔的采购工作。

  (二)入户调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5日)

  1、各村根据人员分工,入户调查人均收入和贫困人员基本情况(民政办负责贫困人员名单);

  2、各村根据本村农牧民人均收入完成“户表”的收尾工作。

  (三)电子录入阶段(10月20日至11月5日)

  1、统计站对前期入户调查表先行审核;

  2、统计站指导各村大学生对“户表”进行电子录入,并汇总“村表”。

  (四)统计上报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

  1、统计站负责汇总“乡镇表”及统计上报工作;

  2、民政办完成贫困人口登记卡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牧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普查工作事关全局,量大面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村书记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各片区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掌握进度,督促工作,确保普查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普查数据质量关,保证100%普查面和普查质量,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统筹组织力量。各村要充分发挥村干部、住村工作组、村大学生的作用,选调熟悉村组情况,有责任心、能力强的普查员开展普查工作。各级“访惠聚”活动住村工作组要积极主动参与普查工作,结合工作组入户调查成果,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和信息录入、核查工作。

  (三)加强工作督导。镇统计站作为这次普查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普查工作,尤其要重视普查数据质量,科学把握农牧民收入已经实现“村村过万元”和计划实现“户户过万元”的辩证关系,积极引导普查人员树立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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