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

时间:2020-07-29 00:07:05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房地产合同八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地产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地产合同八篇

房地产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的交换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有房地产一间,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编号为_________的房地产权证中。

  乙方有房地产一间,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编号为_________的房地产权证中。

  二、甲乙双方自愿交换上述房地产的(全部)(其中部分,即甲方以述房地产的_________平方米用地,_________平方米建筑交换乙方上述房地产中的_________平方米用地,_________平方米建筑)。

  三、甲乙双方议定甲方所提供交换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所提供交换的房地产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同意(补房地产差价换产,房地产差价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不补房地产差价换产)。

  四、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内携带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互相交付给对方。

  五、甲乙双方均保证各自提供交换的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换产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换产前的权属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负责赔偿。

  六、在办理换产过程中,如中途一方提出终止该换产协议的,有关税费由提出方负责缴纳,并支付给另一方赔偿金_________元。

  七、有关换产所需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按双方协定缴纳)。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合同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提交两份给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地产权转移登记。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销售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的独家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以甲方名义对外独家代理销售本项目。

  委托项目位于武汉市 ,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总用地面积1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64平方米,容积率:5.8 ;其中委托销售部分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标以政府规划审批指标为准),项目详细指标资料甲方于合同签署当日提供给乙方;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开盘日30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销售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公开发售开盘日起8个月止。(开盘日是指甲方在项目所在地主流宣传媒体上第一次发布开盘广告确定项目开盘并正式对外销售之日)

  2) 代理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违约情形出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销售工作在甲方工程进度、营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下开展:

  a. 销售中心(售楼处)完成并具备现场销售条件;

  b. 实体样板房、看楼通道等现场包装完成并具备展示条件;

  c. 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网络广告等)不低于其销售总金额的1%。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30%。此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由甲方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费用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三、 甲、乙双方权责

  1、 甲方权责: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 甲方按本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付房屋;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客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3) 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4) 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及样板房、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营销推广费用。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5) 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清理、样板房及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开盘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备项目开盘条件;甲方承担售楼处的电话/网络初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日常运营费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看楼交通工具。[1][2][3][4]

  6) 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应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推广宣传品(含楼书、折页、户外广告、媒体以及各种形式的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策划代理:武汉德思勤”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传本项目。

  7) 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首期购房款、与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负责在正常销售过程中与有关银行签订按揭支持协议,能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 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策略方案负责审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尽快研究回复。除双方有明确商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咨询处或售楼处前,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关于项目具体内容统一说辞的项目介绍资料;在项目公开发售前提供盖章确认的价格表及房号表;甲方每次价格调整或实施新的优惠措施等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执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执行。

  10) 本项目具体销售周期、销售均价、各阶段销售计划见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如有拖欠须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2、 乙方权责:

  1)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营销代理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 在签署本合同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报告》,开展系统营销策划实施工作;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并制定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3) 乙方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各种展示活动、新闻发布会、酒会、展销会、开盘等为甲方提供活动方案,协助并配合甲方筹备组织、实施上述活动。

  5) 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楼盘现场接待、客户追踪、认购预订、成交等合同签订前的销售工作。

  6) 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 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8)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时即告结束,但须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结算日按时与甲方结算代理费。

  10) 乙方的销售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四、 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 代理费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独家策划代理服务,乙方对委托销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单元, 每月根据委托物业完成的销售任务(销售率)按2.0%—2.5%的代理费率标准不分段补差收取代理费,如下:

  2、 乙方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每月应收代理费=累计售出单元总成交金额×代理费率-已收代理费

  注:

  a. “销售率”指实际售出单元面积与当期委托可售单元总面积之比例,销售率的售出单元计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认购书的时间为准。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当期销售率确定;

  b. “售出单元” 指客户已缴纳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当月售出单元的代理费结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

  c. 不分段补差代理费收取是指,销售率每提升至较高的阶段,按高阶段代理费点数支付累计销售额的代理费差额。如:当销售率超过70%时,之前的代理费按照2.1%标准收取的售出单元,按已售出单元2.5%标准将差额补回支付乙方。

  3、 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及返还:

  a. 如乙方当月销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则甲方将乙方当月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如下壹个月乙方超额50%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上壹个月的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应由甲方在结算日100%返还乙方。超额完成的任务可以累计到下壹个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此部分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所有累计预留部分。

  b. 甲方将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每月甲乙双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中分期预留。每月预留部分不超过当月应结算代理费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上述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部分。

  4、 结算时间:每月20日为代理费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

  5、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 销售奖励: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乙方销售奖励人民币伍万元整,且每提前销售计划壹个月再额外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

  7、 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的定金双方各取50%;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约,定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8、 凡是在代理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并在乙方销售代理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首期房款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甲方于代理期结束后35日内支付乙方应收代理费。

  9、 乙方收取甲方费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正式税务发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因此对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时,双方应及时通报并协商,而不视之为违约行为。

  3.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4.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相关物业,或者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乙方无法继续销售本物业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费用人民币伍拾万元,并承担因此对已交定金客户造成损失的各项责任。

  6. 乙方完成项目开盘前所有筹备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正常开盘对外销售并导致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的,甲方补偿乙方人力成本等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圆。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迟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进度和权证取得时间、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设备和装饰材料标准施工等甲方责任,延误销售计划完成的由甲方承担。

  8. 甲方在两年内不得以高薪、提职或其他物质条件录用乙方的服务本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应赔偿乙方已支付给该员工24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和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正在为乙方完成某一项目的临时工作人员等。)

  9.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终止合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11. 双方同意,当双方公司发生股权变更或者更名时,本合同效力自动顺延。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武汉 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 篇3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章、总则

  1.1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 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 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 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合同 篇4

  根据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地产定向开发合同),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征询了甲方职工代表意见,另由甲方委托审计机构对“红皖家园”项目开发成本进行了审计,在对住宅销售价格、认购对象、优惠条件、地下车位等影响住宅成本重要因素的处理方案向甲方职工进行了公示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开发小区的基本情况

  1。小区名称:红皖家园。

  2。小区位置:在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以南,荷花路以北,琥珀路以东,湖光路以西。

  3。周边环境:东邻三十五中学和在建中的香港乐客来国际商贸中心,南望大蜀山,西连生态长廊,北靠董铺水库。

  4。幢数层高:16幢,2。9米层高。分别为18+1层、17+1层、16+1层的二梯三户、二梯四户型式组合高层住宅,共2150户。

  二、质量要求和小区建设标准

  1。乙方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并经甲方及甲方建房领导小组认同的规划设计方案标准进行开发建设。

  2。进场施工队伍必须具备与本小区建设标准适应的相应资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小区内部环境标准以总体规划书的规定为准。

  4。楼房建设标准:每幢楼外装修为品牌外墙面砖、涂料相搭配。每户内装修为户内毛坯房、品牌钢制防盗入户门。每幢楼公共部分:国际品牌电梯(国内生产组装),品牌墙面、墙顶涂料,地面防滑地砖,楼梯用防滑地砖从1楼铺设到3楼。外窗为彩铝型材配中空玻璃。有线电视、宽带网、电话接口入户。可视对讲系统、煤气管道到户(不含开户费)。(其他未尽事宜以提供给“安徽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文件为准)

  三、配套设施及车位建设

  1。“红皖家园”小区配套设施,如幼儿园、游泳池、篮球尝网球尝小区安保监控系统、配电站、垃圾站、燃气调压站等由乙方出资建设,产权交付给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管理,供小区住户共同使用。

  2。车位建设。乙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小区车位。

  (1)按规划要求,户均停车位比例为1:1,总户数为2150户。经过乙方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车位建设为地面40%,地下车位为60%。地下车位建设面积为38700平方米,地下车位建设可采取双层机械停车、人防设施兼顾地下停车场和单独建设专业地下停车场相结合的方式。

  (2)为尽可能地节约“红皖家园”小区建设成本,甲方应当以职工经济适用房形式申请优惠政策,争取将户均停车比例降至1:0。6,同时按照地面40%、地下60%的比例布置停车位置。该项工作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签定后45天内完成,逾期乙方将按原规划施工。

  (3)地下车位及装置的建设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最终批准的方案实施。建设费用:乙方将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已打入成本的计提的1800元/平方米人防费用总额)按实交数额提出用于人防实施兼顾地下车位建设,实际建设增加的成本费用计入房价。具体操作规程,由乙方与甲方另行商定。

  四。住宅价格和优惠条件

  1。合肥卷烟厂内部职工在认购期认购的,住宅均价为:2398元/平方米,具体房屋的价格根据楼层、朝向等的差别,作相应的增减,实行一房一价,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另行约定;黄山总厂在肥工作职工在本协议签订30日后60日内认购并缴纳5万元以上认购款的,住宅均价:2448元/平方米;面向社会的,住宅起价暂定2898元/平方米。以上房屋价格均不含燃气开户费、地下车位、会所建设费用。燃气开户费在房屋交付时按煤气公司开户费标准具实收取,地下车位、会所建设费用(建议为职工活动中心),按实际建设成本,由可销售建筑面积分摊。

  2。优惠条件。在补充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组织合肥卷烟厂职工认购。

  (一)本协议签订后的15天内:

  (1)缴纳5万元认购款的,每平方米优惠20元;

  (2)、缴纳10万元认购款的,每平方米优惠40元;

  (3)、缴纳15万元认购款的,每平方米优惠60元。

  (4)、合肥卷烟厂离退休及内退职工缴纳3万元认购款的,可享受每平方米优惠12元的特殊政策(其它优惠条件同上)。

  (二)在16天内至30天之间交款的,不享受上述(一)的优惠,按2398元/平方米的均价执行。

  (三)30天以后认购的,不享受2398元/平方米的均价,按市场价执行。

  (四)若合烟职工购房户最终选房号不能如愿,不愿意购房的,所交内部认购款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满18个月后一周内乙方办理退房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五)黄山总厂在肥工作职工应按约定进行认购,未认购的视为放弃购置房屋的权利,乙方可将房屋对外销售,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成立“合肥卷烟厂‘红皖家园’建设办公室”,全权代表甲方及甲方建房领导小组负责与乙方联系,协调解决“红皖家园”开发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事宜。参与对投标人主体资格的确定,并对招标文件中相关工程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认可。

  (2)组织职工购房户自愿认购,协助确定购买人资格。

  (3)协助收集内部职工建房认购款,监督资金使用流向,审核月度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收到乙方用款计划报告后五日内核付小区建设用款。

  (4)协助房屋交付手续。

  (5)对工程建设适时实施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意见。

  2。乙方责任

  (1)确保“红皖家园”小区在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

  (2)为确保工程质量,主体工程要通过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3)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4)确保在签署商品房购买合同后,按时交房,及时办理权证手续。

  (5)参与确定甲方职工购买人资格。

  (6)向合肥卷烟厂“红皖家园”建设办公室报送资金使用月度、年度计划。

  (7)确保甲方及甲方职工购房户认购款和购房款专项用于“红皖家园”小区建设。

  (8)在规划设计条件范围内,保证甲方职工购房户优先认购权,对未按约定时间和程序进行认购的房屋,应向甲方“红皖家园”建设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待确认后再向社会销售。为方便管理,向社会销售的住宅应尽可能地集中在一起。

  (9)负责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六。交付时间及违约责任

  1。房屋预售时间及违约责任。在本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办妥房屋预售手续的,职工所缴纳的认购款自动转为房屋预售款;超过18个月未办妥预售手续的,自超过之日起,乙方按职工缴纳的认购款以年利率5%计算利息,利息计算至办妥房屋预售手续之日止。

  2。交房时间及违约责任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

  3。因甲方过错,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由甲方承担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争议解决办法: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为甲、乙双方之前所签订的(房地产定向开发合同)的补充协议,其中内容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 点: 地 点:

房地产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上海“××广场”是甲方合法开发建设的高层商住项目,已依法取得开发该项目所需的相应文件及手续(见附件)。甲、乙双方就乙方包销由甲方开发的“××广场”商业用房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销范围:位于上海市浦建路 号的“××广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地面三层,共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下称实际面积)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商业用房的包销价格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三、双方商定包销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包销期内,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同时甲方在此期限内不再自行或委托第三人销售。

  四、包销房款的支付:

  五、乙方逾期支付包销房款的:若逾期不超过 天,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若逾期超过 天的,合同终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乙方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销售本协议约定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

  六、包销期内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具体预售或销售合同由具体买受人与甲方签订;包销期满未售出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并在包销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余款结算完毕。

  七、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广场商业用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

  2.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上述商业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材料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的;

  (2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规划、文物、环保等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但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3 )旧城改造中原有管线作重大改造时,需市政等单位实施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

  甲方逾期交房的:若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 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 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3.甲方保证该商业用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业用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交付使用的商业用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以达到标准或赔偿装饰、设备差价。

  5.甲方应当在该商业用房支付使用的 日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约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 )(2 )项处理:

  (1 )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2 )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 、乙方应依约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项;

  2 、乙方自行负责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 、乙方所包销的房屋仅作商业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业用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由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九、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十、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对本协议所作的补充、修改及修正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旦达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房地产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市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____市____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房地产开发保证合同

  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________年,期间,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________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市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产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内 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内,_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__(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乙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三条 房屋的维修及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 篇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卖方代理人: 买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 区

  2、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 ㎡、共有面积 ㎡附属间面积 ㎡)

  (详见榕房权证 字第 号)(土地使用证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 (币种)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拾 元整(¥ );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4、成交细目: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中介服务方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 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三条、委托中介服务事项:

  1、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2、 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 ]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及房产转让协议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产行销推介;

  4、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评估手续;

  5、代办权属过户手续;

  6、为乙方办理 〔注:填写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②公积金贷款、③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7、代办房地产公证、见证手续;

  8、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契约代书;

  9、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物业交接过户手续;

  10、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

  11、其他 .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2、丙方提供的相关房产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至甲、乙双方办结各项交易、过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包含中介服务佣金和相关代理服务费)

  1、中介服务佣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2、交易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有关款项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务手续。

  a、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务费 (币种)(大写)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务费 (币种)(大写) 仟 佰 拾 元(¥ )

  *3、按揭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款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乙方提供按揭服务。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务费 (币种)(大写)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1、丙方承诺按交易程序(另定补充协议)规定的工作日为甲、乙双方妥善办理有关事项。甲、乙双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交易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按时向丙方交付有关资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关事宜。若因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原因造成手续办理的延误或无法办理,丙方无过错的,由资料提供的延误方承担责任,丙方的工作日相应顺延;

  2、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备案证》等,房地产经纪人应出示《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积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以配套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当事人应承担的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手续;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转让信息;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屋权属证书;

  (3) 土地使用权证;

  (4) 其它相关资料: .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对上述房产现状作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向丙方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材料;

  3、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定金 (币种)(大写) 万 仟元整(¥ )给甲方(定金可抵作购房款)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选择下列[ ]种方式确保交易安全:

  1、暂时将全部定金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收据;

  2、暂时将部分定金 (币种)(大写) 万 仟元整元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与甲方,丙甲两方分别按照收取定金数额出具收据;

  3、 .

  第十三条、费用承担方式:

  1、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

  2、土地证费:办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 承担;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 承担;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 承担;

  4、原始费用的结清:甲方应结清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 等

  的费用。乙方在接收该房产时须验收上述约定的各项交付细目,交接确认后甲方不再负责;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购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乙方违约的其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丙方违约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的服务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给甲、乙双方违约金数额 ;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转让协议补充所约定的交易程序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可以选择本条第1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 );

  4、丙方作为居间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代管方,对所代管的资金及权属资料的安全负责,若因丙方责任造成资金损失或资料遗失、损毁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在甲、乙双方未改变上述交易条件,交易程序正常执行的情况下,丙方保证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该房产。因丙方工作不尽责,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产过户的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时限: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10日,丙方即向违约方发出挂号信促其履

  约,寄出邮戳即日起超过15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依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解除条件:出现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本合同解除时,房屋转让补充协议同时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在三方具结后,丙方将监管的房产权属资料交还甲方,将监管的定金及购房款交还乙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暂时将全部定金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收据;

  2、暂时将部分定金 (币种)(大写) 万 仟元整元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与甲方,丙甲两方分别按照收取定金数额出具收据;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费用承担方式:

  1、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

  2、土地证费:办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 承担;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 承担;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 承担;

  4、原始费用的结清:甲方应结清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 等的费用。乙方在接收该房产时须验收上述约定的各项交付细目,交接确认后甲方不再负责;

  5、

  第十四条、购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乙方违约的其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丙方违约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的服务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给甲、乙双方违约金数额 ;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转让协议补充所约定的交易程序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可以选择本条第1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 );

  4、丙方作为居间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代管方,对所代管的资金及权属资料的安全负责,若因丙方责任造成资金损失或资料遗失、损毁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在甲、乙双方未改变上述交易条件,交易程序正常执行的情况下,丙方保证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该房产。因丙方工作不尽责,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产过户的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时限: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10日,丙方即向违约方发出挂号信促其履约,寄出邮戳即日起超过15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依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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