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

时间:2020-08-08 20:13:01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房地产合同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地产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房地产合同五篇

房地产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单元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属于:_________。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_________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2、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_____%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_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_________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 篇2

  根据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地产定向开发合同),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征询了甲方职工代表意见,另由甲方委托审计机构对“红皖家园”项目开发成本进行了审计,在对住宅销售价格、认购对象、优惠条件、地下车位等影响住宅成本重要因素的处理方案向甲方职工进行了公示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开发小区的基本情况

  1。小区名称:红皖家园。

  2。小区位置:在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以南,荷花路以北,琥珀路以东,湖光路以西。

  3。周边环境:东邻三十五中学和在建中的香港乐客来国际商贸中心,南望大蜀山,西连生态长廊,北靠董铺水库。

  4。幢数层高:16幢,2。9米层高。分别为18+1层、17+1层、16+1层的二梯三户、二梯四户型式组合高层住宅,共2150户。

  二、质量要求和小区建设标准

  1。乙方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并经甲方及甲方建房领导小组认同的规划设计方案标准进行开发建设。

  2。进场施工队伍必须具备与本小区建设标准适应的相应资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小区内部环境标准以总体规划书的规定为准。

  4。楼房建设标准:每幢楼外装修为品牌外墙面砖、涂料相搭配。每户内装修为户内毛坯房、品牌钢制防盗入户门。每幢楼公共部分:国际品牌电梯(国内生产组装),品牌墙面、墙顶涂料,地面防滑地砖,楼梯用防滑地砖从1楼铺设到3楼。外窗为彩铝型材配中空玻璃。有线电视、宽带网、电话接口入户。可视对讲系统、煤气管道到户(不含开户费)。(其他未尽事宜以提供给“安徽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文件为准)

  三、配套设施及车位建设

  1。“红皖家园”小区配套设施,如幼儿园、游泳池、篮球尝网球尝小区安保监控系统、配电站、垃圾站、燃气调压站等由乙方出资建设,产权交付给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管理,供小区住户共同使用。

  2。车位建设。乙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小区车位。

  (1)按规划要求,户均停车位比例为1:1,总户数为2150户。经过乙方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车位建设为地面40%,地下车位为60%。地下车位建设面积为38700平方米,地下车位建设可采取双层机械停车、人防设施兼顾地下停车场和单独建设专业地下停车场相结合的方式。

  (2)为尽可能地节约“红皖家园”小区建设成本,甲方应当以职工经济适用房形式申请优惠政策,争取将户均停车比例降至1:0。6,同时按照地面40%、地下60%的比例布置停车位置。该项工作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签定后45天内完成,逾期乙方将按原规划施工。

  (3)地下车位及装置的建设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最终批准的方案实施。建设费用:乙方将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已打入成本的计提的1800元/平方米人防费用总额)按实交数额提出用于人防实施兼顾地下车位建设,实际建设增加的成本费用计入房价。具体操作规程,由乙方与甲方另行商定。

  四。住宅价格和优惠条件

  1。合肥卷烟厂内部职工在认购期认购的,住宅均价为:2398元/平方米,具体房屋的价格根据楼层、朝向等的差别,作相应的增减,实行一房一价,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另行约定;黄山总厂在肥工作职工在本协议签订30日后60日内认购并缴纳5万元以上认购款的,住宅均价:2448元/平方米;面向社会的,住宅起价暂定2898元/平方米。以上房屋价格均不含燃气开户费、地下车位、会所建设费用。燃气开户费在房屋交付时按煤气公司开户费标准具实收取,地下车位、会所建设费用(建议为职工活动中心),按实际建设成本,由可销售建筑面积分摊。

  2。优惠条件。在补充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组织合肥卷烟厂职工认购。

  (一)本协议签订后的15天内:

  (1)缴纳5万元认购款的,每平方米优惠20元;

  (2)、缴纳10万元认购款的,每平方米优惠40元;

  (3)、缴纳15万元认购款的,每平方米优惠60元。

  (4)、合肥卷烟厂离退休及内退职工缴纳3万元认购款的,可享受每平方米优惠12元的特殊政策(其它优惠条件同上)。

  (二)在16天内至30天之间交款的,不享受上述(一)的优惠,按2398元/平方米的均价执行。

  (三)30天以后认购的,不享受2398元/平方米的均价,按市场价执行。

  (四)若合烟职工购房户最终选房号不能如愿,不愿意购房的,所交内部认购款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满18个月后一周内乙方办理退房退款手续(不计利息)。

  (五)黄山总厂在肥工作职工应按约定进行认购,未认购的视为放弃购置房屋的权利,乙方可将房屋对外销售,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成立“合肥卷烟厂‘红皖家园’建设办公室”,全权代表甲方及甲方建房领导小组负责与乙方联系,协调解决“红皖家园”开发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事宜。参与对投标人主体资格的确定,并对招标文件中相关工程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认可。

  (2)组织职工购房户自愿认购,协助确定购买人资格。

  (3)协助收集内部职工建房认购款,监督资金使用流向,审核月度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收到乙方用款计划报告后五日内核付小区建设用款。

  (4)协助房屋交付手续。

  (5)对工程建设适时实施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意见。

  2。乙方责任

  (1)确保“红皖家园”小区在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

  (2)为确保工程质量,主体工程要通过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3)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4)确保在签署商品房购买合同后,按时交房,及时办理权证手续。

  (5)参与确定甲方职工购买人资格。

  (6)向合肥卷烟厂“红皖家园”建设办公室报送资金使用月度、年度计划。

  (7)确保甲方及甲方职工购房户认购款和购房款专项用于“红皖家园”小区建设。

  (8)在规划设计条件范围内,保证甲方职工购房户优先认购权,对未按约定时间和程序进行认购的房屋,应向甲方“红皖家园”建设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待确认后再向社会销售。为方便管理,向社会销售的住宅应尽可能地集中在一起。

  (9)负责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六。交付时间及违约责任

  1。房屋预售时间及违约责任。在本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办妥房屋预售手续的,职工所缴纳的认购款自动转为房屋预售款;超过18个月未办妥预售手续的,自超过之日起,乙方按职工缴纳的认购款以年利率5%计算利息,利息计算至办妥房屋预售手续之日止。

  2。交房时间及违约责任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

  3。因甲方过错,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由甲方承担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争议解决办法: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为甲、乙双方之前所签订的(房地产定向开发合同)的补充协议,其中内容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 点: 地 点:

房地产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省 县 项目的营销顾问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内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内容以《项目营销顾问服务工作》为准。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工作内容,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

  第二条: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营销策划的策略及建议,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场常驻代表到现场协助甲方组建销售队伍组建培训、管理工作及营销策略的落实执行。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开发、销售等各阶段的相应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2. 甲方负责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有关合法文件,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按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开具正式发票、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产权。

  3. 乙方常驻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为销售经理,基本工资为:(注:以上工资为税后)。乙方常驻代表的销售佣金为总销售金额的万分之三,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签定后的次月5号前结算支付。乙方常驻代表的食宿、通讯补贴、差旅交通费用等享受甲方公司正式员工待遇支付。

  4. 甲方负责乙方顾问到项目地考察、协助工作时的食宿及相关的差旅费用等。

  5.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营销顾问文件及其它相关服务。

  7. 甲方总经理或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工作联系事宜。

  第五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提供相关的顾问工作。

  2. 乙方确定常驻甲方案场代表为建、运营,制定详细的营销顾问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

  3.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派现场常驻代表到达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服务工作。

  4. 乙方常驻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但离职、婚假、产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现以上情况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驻代表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6. 乙方常驻代表主持甲方项目的案场营运销售工作,并将每阶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给甲方。

  7.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得到营销顾问费。

  8. 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更换甲方派驻销售队伍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营销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1. 营销顾问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之后每三个月(9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营销顾问费,其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此类推至服务期满。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费用均为税后,乙方无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4. 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广告费用、推广费用、销售人员工资等与销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5天未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的滞纳金,该滞纳金以延迟部分顾问费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标准计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营销顾问费用累计到15日,则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本项目营销顾问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顾问费、乙方常驻代表工资及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常驻代表(乙方常驻代表离职、婚假、产假、病假的除外),但离职、婚假、产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换常驻代表但未按规定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的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 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 篇4

  甲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委托乙方负责全案策划,定位、销售代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 。

  2、本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各项手续合法。

  3、本项目土地面积为万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服务方式、内容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前期策划、销售代理两阶段,各部分具体服务内容与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章 前期策划

  第三条:服务内容:

  1、市场调研与分析(包括房地产市场总况分析、区域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分析、财务分析、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

  2、项目定位(包括地块SWOT分析、市场定位、客户群定位、价格定位、形象定位);

  3、产品建议(包括户型建议、园林建议、配套建议、开发策略建议、产品财务分析、价格拉升建议)。

  4、营销方案(包括推广策略、推广周期、推广方式、推广预算;营销策略、营销排期、营销方式等)

  第四条:服务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报《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甲方对乙方提交报告不认可则合同终止。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乙方后续任何费用。

  第五条:费用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万元。

  1、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乙方于三十日内提 交《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

  2、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并经甲方认可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 叁 万元。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前期策划服务满意认可后,乙方继续提供代理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章 销售代理

  第六条:服务内容:

  营销策略的制订与实施,广告推广设计,客户洽谈、合同签订、销售催款、销控管理等销售全过程。

  第七条:服务期限:

  销售周期为拿到预售许可证起, 12 个月时止;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总销售面积 的销售率,如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本委托期限自动顺延两个月,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第八条 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3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40%的销售任务;

  第二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6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60%的销售任务;

  第三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12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80%的销售任务;

  如乙方在以上任一阶段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九条 费用支付:

  1、销售代理费是由基础佣金、溢价款奖励佣金两部分组成。

  1)基础佣金

  甲方应按照房屋购销合同销售金额的 1.8 %向乙方支付佣金,按套逐笔计算;计算方式:基础佣金=合同销售单价×销售面积× 1.8 %

  2)溢价款奖励佣金

  甲方鼓励乙方超出底价销售,依据双方确定《销售底价明细表》,超出底价的溢价款部分甲乙双方按 7:3 的比例分配,同基础佣金一并计算,并于结算时按支付比例一并结清。

  计算方式:溢价款奖励佣金=(合同实际销售单价减去原销售底价单价)×销售面积

  2、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实行月结款制,甲乙双方以所有成交及交款客户的《业绩确认单》和《实际到帐金额》为准,乙方须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售出房屋之代理费结算清单,甲方须于接到乙方结算清单审核无误后6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在销售率未达到80%前暂按应得佣金的90%支付,在销售率达到80%后补齐剩余佣金。

  3、房屋售出的标志:以买受人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全款到甲方账户为准。

  4、若甲方自主销售的,占总销售面积10%以内的,计入乙方任务范围内,不提销售佣金,超出10%乙方佣金正常提取。

  第十条 委托销售价格:

  1、本项目委托代理销售的平均底价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前,由甲乙双方制定《销售底价明细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

  2、因市场因素或销售优惠活动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可以适度、适量低于上述底价进行销售,甲方仍按实际售价和本合同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该项目土地、物业产权合法、清晰、无抵押;同时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负责有关工商、城管、房管等政府部门的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甲方应根据乙方所列清单提供与销售有关的资料和图纸(光盘、复印件)及销售面积等,并负责办理客户按揭手续;

  第十三条:甲方派专人到现场收取预订金及房款,并向客户开具相应票据,且作息时间应与乙方同步,以保证销售回款;

  第十四条:甲方派 作为代表人与乙方全面对接工作,并负责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最后审查及签章、办理按揭手续,及甲方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

  第十五条:乙方所做的'策划方案在实施前须报甲方审核,甲方须3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装修及所有办公家具(谈判桌椅、接待台、文件柜、办公桌椅、空调、饮水机、电话、音响)的提供,并负责售楼处的保洁、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七条:本项目中经甲方确认的广告及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预算为本项目总销售额的3-4%,主要包括报纸、电视、电台、户外媒体广告、DM寄发、海报派发、印刷品、施工围挡、销售道具(包括沙盘、展板)、销售软件等。

  第十八条:本项目业务杂支由甲方承担,包括样板间制作管理费用、展会费用、售楼处的水(包括矿泉水)、电、电话费及日常耗材费用(各种表格单据、购房合同及图纸)等。

  第十九条:本案之广告预算由乙方提供建议报告,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所有媒体及广告制作发布单位由甲方选择,并直接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本着善意的原则相信甲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开展工作。若因甲方上述文件的合法性致使乙方受损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仍应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并承担乙方的损失;同时乙方对于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信息及获悉的甲方客户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之外,也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所用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等一系列销售措施的实施及变更均须向甲方通报;价格调整须与甲方商定,共同书面确认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平面设计工作,包括项目VI、物料设计、招商平面广告设计、销售广告设计等,设计稿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通报上月销售情况表;

  第二十五条:乙方须使用甲方审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修改其中条款;乙方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向客户超出承诺;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在发布本项目的宣传媒体、项目推广现场等甲方认可的适当位置享有标注“青岛众合行机构”名称及标志的署名权;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责本案之市场、策划、设计及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培训及其它业务开支等费用,并对于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办公用具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第二十八条:所有佣金部分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涉及的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无故终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未结算的代理费作为乙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销售正式启动5日内,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排期向甲方提交销售计划,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施工延迟,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项目工程质量或工期拖延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章: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________;代理_________;咨询________;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略):

  ()1.身份证:国籍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

  ()2.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略):

  ()1.身份证:国籍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

  ()2.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

  ()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______

  ()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接受本合同事项委托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4.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给付约定服务费,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申、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XX市__________区_______县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XX市________区_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关于房地产合同五篇】相关文章:

1.卖方房地产合同-房地产合同

2.关于房地产合同8篇

3.关于房地产合同3篇

4.关于房地产合同六篇

5.关于房地产合同四篇

6.关于房地产合同4篇

7.关于房地产合同三篇

8.关于房地产合同10篇

上一篇:房地产合同 下一篇:房地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