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合同模板合集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地产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房字第_________号
借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担保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方经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作开发_________的周转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_____‰,每季结算一次。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时,计算复利。
四、逾期贷款,加计利息_________%,挪用贷款加罚利息_________%。
五、甲方以_____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六、甲方用_________人为借款的保证。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以直接从借款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应用自有财产或开发产品作为贷款的抵押。借款企业无力偿还本息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作为贷款保证的财产或开发产品。
八、甲方出现《贷款办法》中第十七条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贷款。
九、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十、其他事项,按照《贷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签章方各执一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一份。
十二、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 篇2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上海××城项目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xx市xx区××路××号,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划设计的管理法规和规章。
1.2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进行使用和解释:
3.1合同书及补充协议;
3.2委托方要求及《××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3.3合同规定的其它有效附件。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
4.1名称:××城项目工程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深化及扩初设计。
4.2规模:可建设用地××万平方米(用地内含已建学校,学校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容积率:1.5(居住及配套)
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4.3设计内容及阶段:
本次设计地块内含××厂地块和××厂地块,需将二块地合并统一规划。合同内容为整个设计过程之概念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扩初设计(单体报批图)阶段内容,各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4.3.1完成概念方案阶段设计,包括总平面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竖向设计、建筑环境与景观设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包括组团设计、户型设计示意、立面设计意象)、其它分析图等,方案汇报后,若未能达到委托方期望之效果,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委托方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设计方有义务按照委托方要求调整设计构思及意图,直至委托方书面确认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
4.3.2调整并完善概念方案,主要在委托方对概念方案初步认可的基础上,进行概念方案深化设计;此阶段主要完成总平面规划及各种分析图,单体方案平立剖面图,完成各种户型及组合图,提出详细经济技术指标;此阶段文件需满足规划局及委托方的经济评价的要求。
4.3.3在征得委托方对方案的书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形成正式详规及方案报批文件,提交政府规划等主管部门批准。报批文件包括的内容:总平面规划及各种分析图,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包括住宅户型、平面组合、立面及立面效果图等,商业设计及研究),并按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交规划设计说明书及经济技术指标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六条款规定的文件),形成设计文本。
4.3.4在完成规划局详规及方案审批意见后进行扩初设计。此阶段工作内容主要为各单体建筑平立剖面图,对影响单体建筑立面的主要剖面、关键节点、材料、色彩予以表达,提供材料样板,指导及配合其它设计单位的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对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设计方应给予技术服务咨询和指导;若委托方对方案提出新的修改意见,设计方应无条件配合修改,非原则性、重大性、功能性的修改意见,设计费不作调整。
4.3.5在以上设计过程中设计方承诺来上海项目现场与委托方进行汇报研讨次数不少于8次 (含8次)。确因工作需要,应委托方要求,设计方超过前述8次的来沪次数,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1:500]),两份;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 ),一份;
规划设计要点,两份;
××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一份;
红线点坐标,两份;
时间:××××年×月××日前。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6.1概念方案设计及调整概念方案阶段设计文件包括:
规划总平面图(1:500)
道路交通与竖向设计图(1:500)
环境与景观设计示意图
城市轮廓分析图
各组团设计概念图,比例不限
住宅单体方案设计(含立面设计意向、户型设计示意)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规划图(1:200)
其它分析图,比例不限
工作模型
文本:包括概念方案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
概念方案说明书应说明规划设计创意及构思,简要计算各经济技术指标
所有图纸中应包括表现效果图及CAD图;
6.2方案深化(详规报批)设计文件包括:
方案设计说明书
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总平面图(1:500)
道路交通与竖向设计图(1:500)
环境与景观设计图(1:500)
城市轮廓分析图
其它分析图,比例不限
住宅单体方案设计(含立面效果图、户型平面图)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规划图(1:200)
文本:包括方案设计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方案设计说明书应说明规划设计创意及构思,详细计算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各组团、住宅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和销售面积)
所有图纸中应包括表现效果图及CAD图
6.3扩初设计阶段(单体报批)设计文件包括:
单体设计说明书
经济技术指标
总平面图
地下车库平面图
各建筑单体平面图
各建筑单体立面图(不少于三个),外观立面图应标明所用材料及颜色
各建筑单体剖面图
各建筑组团主要立面图
各建筑组团主要剖面图
放大关键局部立面、剖面图,应标明关键尺寸
关键设计区域放大立面、剖面图
区域细部分析图
材料展示板说明建筑材料、装修及颜色
文本:包括设计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设计说明应包括:单体主要设计要求及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各组团、单体住宅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等),图纸应包括主要单体立面表现效果图(正面及背面)及CAD图
6.4详细规划模型一台(比例1:300)
6.5提交文件份数:
6.1、6.2、6.3条彩图各1套;
6.1、6.2、6.3条文本各10套(含各类图纸的缩印件);
6.1、6.2、6.3条电子文件光盘各一份。
6.6提交文件时间:设计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自概念方案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7日内,设计方应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自方案设计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7日内,设计方完成并提交深化、报批图纸;在方案深化设计经委托方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后10日内完成扩初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若设计方逾期不能完成设计工作及递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其逾期违约责任由设计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若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提前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双方提前商定出图时间。
6.7提交文件地点:xx市xx区××路××号×楼设计部。
第七条 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设计费单价总计为××元/平方米,其中: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元/M2 ,设计费计××万元;方案设计及深化阶段×元/M2,设计费计×××万元,扩初设计阶段×元/M2,设计费计××万元,设计费总计×××万元。
7.2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单价一次性包死,包括设计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及要求提供的各项设计成果文件所需的设计费、晒图费以及设计人员来往车旅费、食宿费、管理费、税金等设计方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交付委托方所需的所有费用,该单价不因包括该工程建筑面积的变化、设计范围内的补充设计、增加设计深度、修改方案、国家调整设计费率、总投资调整、概预算调整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委托方无需向设计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计××万元作为预付款。
8.2 设计方提交概念方案设计文件并经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后七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方设计费总额的20%(含委托方支付的预付款),计××万元;
8.3 设计方提交方案深化(详规报批)设计文件,正式向规划局申报并取得详规批复等规划局认可的书面文件后七日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设计费的30%,计××万元;
8.4设计方完成扩初设计并提交扩初设计阶段(单体报批)设计文件,向规划局单体报批取得批复并经委托方确认之日起七日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设计费的20%,计××万元;
8.5剩余设计费待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付清。
8.6设计费用由银行转帐支付,委托方在支付设计费用前,设计方应当向委托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0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协商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3委托方确定×××为本项目的设计联络人,负责设计联络工作,期间的有关联络及有效文件签署须有联络人签字,涉及对设计成果的确认或有关费用的确认等,必须经委托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委托方一律不予认可。委托方若变更联络人须提前×日书面通知设计方。
9.1.4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
9.1.5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提前××日通知设计方,设计方应当书面答复,如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委托方变更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6方案深化设计内容的深度不能满足下一步设计要求时,设计方应在委托方指定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委托方有权不支付设计费,并解除本合同。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设计成果形式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对委托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方有义务向委托方指出并提供相应的标准、规范依据。设计方并应当尽专业设计单位能够达到的注意,就设计方要求等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常规之处,向委托方指出并指明其可能的后果,并应当按委托方的再次要求或标准执行。委托方未发出再次要求或标准的,设计方应当按原要求或标准执行。
9.2.2在设计分别进行到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深化时 (各阶段设计基本完成,正式输出文件前),设计方应向委托方进行设计汇报,待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确认方案后方可输出正式文件,若设计方擅自输出设计成果文件后与委托方意见不一致时,其文件资料费用不予支付,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设计费。
9.2.3设计方确定××为本项目的设计联络人,负责设计联络工作,期间的有关联络及有效文件签署须有联络人签字,若设计方变更联络人须提前×日书面通知委托人。
9.2.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资料由设计方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设计方自行承担。
9.2.5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6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委托方和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及报批,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成果进行调整修改补充,该部分内容不计入设计变更,不增加费用。
9.2.7设计方有责任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向施工图设计方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图设计方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对设计过程中发现的影响效果的部位按委托方要求及时给予更改。
9.2.8设计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委托方提供设计项目组组成情况及各成员的专业水平情况报告,由委托方审议,并应当按委托方要求撤换相关人员,但委托方的审议并不免除设计方组织设计项目组不力的责任。如发生变动,设计方应当提前×日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报告。设计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委托方发现设计方上述人员与设计方所报不符,视为设计方违法分包,设计方应向委托方承担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9.2.9设计方应承担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的设计责任。
第十条 保密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形成的设计文件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有权自主决定使用而无需向设计方另行支付费用。设计方有署名权,参加各项评奖权。未经委托方同意,设计方不得将设计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第十一条 诉讼
在执行本设计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3.1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13.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13.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3.5设计方提交的文件在设计方案的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或体现委托方委托内容的;或不能通过政府部门批准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委托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款项的,每日按应支付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14.2由于设计方原因迟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每日按设计费总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设计方应向委托方承担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14.3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根据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及因设计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和终止外,委托方有权提前××日通知设计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下列情况执行:
14.3.1设计方设计工作未开始的,委托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和赔偿,如委托方已支付预付款,设计方应在委托方指定期限内无息返还给委托方。逾期未返还的,每日按应返还金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14.3.2在设计工作已经开始并向委托方提交设计成果,委托方予以确认无异议的(即设计方已经开始进行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双方按照设计方提交设计成果的实际设计量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委托方无需向设计方承担任何补偿和赔偿责任和费用,同时设计方应保证该阶段设计方案及已提交的设计成果的的完整性、准确性。
14.4 设计方应当随时应委托方的要求或征得委托方同意后修改其设计中的错误、矛盾、偏差、或漏项。因设计设计偏差、错误、矛盾或漏项,致使设计期限延长或成本费用增加的,设计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补偿责任,如给委托方或任何他人造成损失的,设计方并应当赔偿该损失。
14.5设计方不能有效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致使工程出现质量等问题,设计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报批完成且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5.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8 份,委托方6份,设计方2 份。
15.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15.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委托方提出的《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
15.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盖章) 设计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日期:
房地产合同 篇3
编号:[_______] 穗房交合字(________ )号
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立合同人:
卖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地产座落于广州市 区 路 街 巷 (里、坊) 号 房,《 证》 证号 号,测量: 图 幅 地号。
二、 该房地产结构 层,使用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 楼(栋) 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 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20%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 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 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 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立合同人: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房地产合同 篇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契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青岛市区(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_________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_________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产合同 篇5
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合同双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一、买卖双方出售及购入位于深圳市 区 大厦栋/座 层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产证上记载为准),房地产证号码为 。
二、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小写:¥ )。
三、买方按下述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 )。
2、人民币 元(小写:¥ )为第二部分楼款。
3、银行按揭付款方式:
A、 买方需办理银行按揭,则第二部分楼款中之部分款项可由买方负责向银行贷款支付给卖方,银行按揭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买方自理,否则视为买方违约。
B、 买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含当日)内付清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小写:¥ )(不含已付定金)(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金额。前述房款为大概数目,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买方须按银行承诺贷款的金额,多退或少补应付的首期房款,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买方应于首期房款交付之日起日(含当日)内办理完毕全部银行按揭申请手续,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提交并签署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双方均不得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C、 买卖双方须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之日(若卖方需办理赎楼手续的,则在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登记及买方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之日)起日(含当日)内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递件手续,且递件回执由担保公司代为托管。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 个工作日(含当日)内,买方须到国土局等相关部门领取房地产证。领取房地产证当日买方须与第三方、担保公司及银行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
D、 办理银行按揭所产生的按揭服务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公证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贷款合同印花税等,买方应于签署申请按揭文件前交纳,并应依时领取房地产证及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4、买卖双方同意,上述银行按揭付款买房的首期款(不含定金、交房保证金)指定银行监管,买方须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将需监管的资金存入监管帐户,买卖双方须在该期限内与监管机构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该款项监管方之监管协议规定的程序操作。如因卖方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则买方有权待卖方办理完监管手续后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卖方的房地产产权现状如下所述: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的产权状况,各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该物业是抵押状态,卖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含当日)内办理完解除抵押手续并将该房地产证托管于指定的第三方处。(若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则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含当日)内办妥全权公证委托给替买卖双方监管定金或交房保证金的第三方及担保公司指定人员;同时买方须协助卖方办理赎楼手续,即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办理有关手续地,并及时与担保公司签订赎楼担保协议。卖方不得擅自撤销该公证委托书,或通知欠款银行或担保公司停止赎楼,否则视为卖方违约。)
五、买卖双方协商同意银行按揭付款买房的首期房款中预留人民币 元(小写:¥_)作为该物业之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由买方托管。买方在买卖双方办妥房地产交接手续、扣除卖方结欠杂费及擅自转移、损毁装修、家私之市值后多退少补。
六、放款时间、方式:
1、 房地产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即买方领取买方名下的新房地产后,由监管银行或监管方按监管协议的约定支付给卖方。
2、 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贷款承诺之金额由银行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予卖方。
七、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费用:(1)营业税;(2)城建维护费;(3)教育附加费;(4)个人(企业)所得税;(5)土地增值税;(6)契税;(7)产权登记费及贴花;(8)印花税;(9)土地使用费;(10)过户公证费;(12)委托公证费;(13)赎楼担保费和手续费;(14)赎楼利息;(15)过户、按揭服务费;(16)查证费;(17)其他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 项,卖方支付上述 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原因,发生税费或税率等的调整,如有新增,则新增部分由买卖双方各自按政府规定承担;如有减少,则减少部分在本合同约定支付方相应减少。买卖双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八、交易物业附 租赁合同,租赁期至 年月日止。卖方保证承租人已放弃对该项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物业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将物业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易物业如附有卖方户口,卖方须保证在收到转让的总价款之日起 工作日内迁出卖方及其亲属之户口。
九、买卖双方约定交楼日期为卖方收齐全部房款(交房保证金、赎楼余款除外)当天或另约定为。交付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包括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上网、管理费等费用),买方收楼后代卖方缴纳的,有权向卖方追索。
十、卖方须将该物业按如下列所述之标准交付买方使用:
如有附带家私电器交付,家私电器详见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清单。买方给付之楼款已涵盖家私电器,买方无须再另行付款经双方验收书面确认收楼后,该物业设施、装修产生问题与卖方无关,买方可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及设施安装。
十一、卖方在交房时将该物业内的煤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络等无偿过户给买方。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十二、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曾被邀检查或已检查该物业,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十三、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
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四、如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
买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 日,卖方可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买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份之 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没收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十五、如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
卖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 日,买方可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份之 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十六、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基于行政机关的要求以便于顺利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而为,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性质属于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过户登记义务之一部份。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凡本合同已有约定,均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视为本合同相应的补充。买卖双方均知悉房地产成交总价为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过户时签署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仅提供给登记机关登记使用。如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以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作为过户时的登记价格,则由提出该要求的一方来承担相关税费。
十七、合同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口头承诺以及协议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九、如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本合同交易房产的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备注:
卖方: 买方: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收 据
兹收到 交来上述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收款人:
收款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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