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

时间:2021-09-11 12:46:36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房地产合同模板合集9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房地产合同模板合集9篇

房地产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 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 %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 %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 %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 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 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 篇2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____________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 ,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项)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间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间方买入或承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居间方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是指居间方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居间方)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应当充分了解居间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服务范围、内容,以及承诺的事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细查阅居间方提供的书面告知资料及向居间方真实告知委托的房地产情况,委托人乙应当实地勘查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

  五、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居间方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居间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房地产合同 篇3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挂靠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以房地产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自主开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发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筑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开发,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开发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发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开发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购房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各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乙方不得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经营期间,严格按照规定发包工程,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要将所聘员工及工程发包合同的有效证据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交工资料要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备案。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等工作人员,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乙方挂靠开发的工程为绥化市农电局东侧东福花园小区 挂靠期间必须实现开发优良工程,乙方不需支付挂靠费用。

  九、挂靠期间暂定为 两 年,即 20_ 年 8 月 30 日起至 年目未完工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执行。

  十、挂靠期间乙方设独立财务账户,财务乙方独立核算。

  十一、挂靠开发期间关于本工程的所有债权债务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 篇4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________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____万元,开发费____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万元。

  合作方式:

  ________

  各方负责: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营方式:

  ________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

  利润分配:________

  违约责任:________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劝检查监督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合同副本

  ________份,报送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合同 篇5

  甲方: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广场”是甲方合法开发建设的高层商住项目,已依法取得开发该项目所需的相应文件及手续(见附件)。甲、乙双方就乙方包销由甲方开发的“××广场”商业用房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销范围:位于上海市浦建路 号的“××广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地面三层,共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下称实际面积)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商业用房的包销价格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三、双方商定包销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包销期内,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同时甲方在此期限内不再自行或委托第三人销售。

  四、包销房款的支付:

  五、乙方逾期支付包销房款的:若逾期不超过 天,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若逾期超过 天的,合同终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乙方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销售本协议约定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

  六、包销期内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具体预售或销售合同由具体买受人与甲方签订;包销期满未售出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并在包销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余款结算完毕。

  七、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广场商业用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

  2。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上述商业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材料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的;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规划、文物、环保等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但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3)旧城改造中原有管线作重大改造时,需市政等单位实施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

  甲方逾期交房的:若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 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 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3。甲方保证该商业用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业用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交付使用的商业用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以达到标准或赔偿装饰、设备差价。

  5。甲方应当在该商业用房支付使用的 日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约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 )(2 )项处理:

  (1 )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2 )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 、乙方应依约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项;

  2 、乙方自行负责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 、乙方所包销的房屋仅作商业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业用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由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九、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十、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对本协议所作的补充、修改及修正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旦达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房地产合同 篇6

  第一部分建设项目

  委托人(全称):某某宾馆

  代建人(全称):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xx。7。1—20xx。1。20,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委托人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代建人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权利

  第十一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人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代建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协商。

  (6)代建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代建人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10)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11)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二条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十五条代建人处理代建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宾馆内有关部门的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授权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监督代建工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按代建合同规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代建人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若因委托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

  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协助代建人办理须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根据代建人申请,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由委托人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建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代建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代建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对建设工程全权负责。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监督下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向委托人提出资金计划申请。第三十二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建设资金,并接受委托人监督。第三十三条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六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十七条代建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应付全部责任,做好善后工作,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委托人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代建人实际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人的责任期即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条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代建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四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暂停或终止,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四十六条在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代建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

  第四十七条代建人在应当获得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费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代建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获得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九条当委托人认为代建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义务时,可向代建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一条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代建人报酬

  第五十二条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五十三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建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五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代建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条代建人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代建人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五十七条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委托人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条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5%以内或者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

  由委托人、代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委托人备案;超过5%或总额超过50万元由代建人报委托人审核,并填写备忘录,委托人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代建人可边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边通报委托人。

  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设计人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经委托人同意,从建设费用中支出。

  第六十条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费用由代建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从建设费中支出。

  第六十一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六十二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条代建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及工程项目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范围:————————————————————————。

  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负责与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按

  计划领取并拨付建设资金,按月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人审批执行。

  7、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委托人应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批文

  3、用地建筑规划报批情况

  4、项目建筑总体方案

  5、规划红线图

  6、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及方案)、施工概算

  7、资金来源和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建设资金和代建人的报酬:建设资金核拨程序:

  1、代建人根据代建项目概算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报委托人审批;

  2、根据核批的资金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到代建人的资金专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代建项目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费按工程总概算****万元的2%计算,其中————****万元,———****万元,在工程结算之前按概算总价计算并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

  2、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代建管理费(**万元的)30%计**万元;

  3、——————工程进行一半时,再支付代建费的40%计**万元。

  4、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全部实际费用的95%。

  5、代建费5%作为质检费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费支付方法按此进行。

  第七条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认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代建人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罚金=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第九条因代建人管理不当,未科学安排施工造成投资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工程费用超支额×30%

  第十条委托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延长期管理费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

  工程费用节省额=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拆迁投资)—竣工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房地产合同 篇7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 篇8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利率和利钱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开辟项目扶植;

  2.3 向贷款人供给本项面前目今的赞成其借钱的文件、担保性文件、扶植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技巧咨询合一致;

  4.2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钱人计收利钱。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前提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第二条 借钱人陈述与包管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2 “信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地点地法定工作日。

  1.1.4 “贷款人”指根据本合同发放、治理贷款的银行,包含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帐户监管的银行。

  2.5 向贷款人供给本项目标其他扶植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本合同项下借钱人的┞樊务与借钱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司法另针砭定的除外)。

  1.1.5 “提款期”指借钱人根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时代,包含推迟提款的时代。

  1.1.7 “宽限日”指许可借钱人迟延实施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时代。

  2.7 在会谈、签订、实施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供给的有关材料真实、完全、精确;

  1.1.6 “还款期”指借钱人根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时代,包含贷款展期的时代。

  1.1.11 “落成”指落成申报经有关部分赞成,项目交付应用。

  1.1.9 “扶植期”指大年夜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落成之日所经历的时光。

  2.1 借钱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罪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实施本合同;

  1.1.3 “借钱人”指根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含其持续敌、受让人。

  1.1.12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包管本合同的实施而签订的保函、包管书、典质合同、质押合一致。

  1.1.10 “经营期”指项目落成交付应用开端至停止的刻日。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含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申报批复文件、征用地盘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当取得的┞服府赞成文件;

  2.8 今朝无重大年夜经济胶葛产生。

  1.1.8 “衔目”指_______。

  借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 贷款人赞成向借钱人供给总额为人平易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

  借钱人因________开辟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平易近币贷款_____ 万元,刻日为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规定,经两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钱合同。

  第三条 贷款

  3.3 在贷款刻日内,借钱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赞成的借据为准,其他记录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钱,肯定为年利钱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平易近银行调剂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剂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平易近银行的规定作响应的调剂,无须经借钱人的赞成。

  5.1 初次提款前,借钱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解决下列事项: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次提取;

  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给合同;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4 出具按规定用处应用贷款的情况申报及有关的财务报表、材料;

  5.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标有关批复文件,包含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申报批复文件、征用地盘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衔目资金筹划安排等;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标本钱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光足额到位;

  7.1 为包管本合同项下权力、义务的落实,借钱人在此弗成撤销地宛转贷款人根据银行帐户治理规定和本合同的商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钱人按第7.3条开立的┞肥户进行监管。

  5.2.3 未产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宜;

  7.2 帐户监管包含:

  5.2.5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解决提款手续;

  7.2.3 有权以偿债基金帐户直接划拨资金以了债贷教材息及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4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商定的┞肥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撑等办法不承担司法义务。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8.1 为包管项目标按期落成和贷款的按期了债,有关方已向贷款人供给以下担保: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6.3 贷款人应在借钱人解决借钱手续后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4 借钱人在肯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解决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钱人在3天内解决有关手续,过期仍未解决的,贷款人有权撤消未提取的贷款;

  8.1.1 在项目扶植时代内,__________向贷款人供给资金承诺,包管在产生工程成本超支、不克不及按原筹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经由过程各类方法融资、弥补资金,直至工程落成(见附件一)。

  7.2.2 监督借钱人按规定的用款次序付出款项。

  5.2.6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帐户。

  6.6 借钱人用于了债本合同项下贷教材息的资金,包含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8 借钱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钱,与本金并了债。

  7.2.1 监督借钱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标开支有权拒付。

  第八条 担保

  第七条 帐户监管

  6.7 借钱人请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赞成的,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了偿的款工面,借钱人不克不及从新借用。

  5.2 初次和每次提款前,借钱人须知足下列前提:

  6.5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光与金额如下:______

  7.3 借钱人应鄙人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帐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教材息及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部还清为止;

  7.3.1 开立于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帐户,借钱人大年夜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衔目资金必须存入该帐户,帐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告费的金额;大年夜该帐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根本结清算计帐户;

  5.1.3 生效的扶植承包合同;

  5.1.5 项目家当保险单;

  8.1.2 当项目不克不及按期落成时,借钱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扶植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以及本项面前目今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补偿金等所有权益让渡给贷款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3 贷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项目工程作为了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钱人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分立、归并、股份制改革、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更改或经营方法调剂而撤销。

  13.4 借钱人违背本合同条目的商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然的,贷款人有权撤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不克不及收回的,视为贷款过期,并按规定计收利钱。

  第十条 贷款人承诺

  10.1 按照本合同的商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3.2 借钱人未按合同商定的刻日还本付息的,对过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利钱,对未付出的利钱计光复利;

  8.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教材息的了偿,由______向贷款人供给担保,包管在借钱人不克不及按期了债贷教材息时承担连带义务(见附件二)。

  第九条 借钱人承诺

  9.1 所作的陈述与包管真实无误;

  10.2 对获悉借钱人项目扶植、财务进出等情况依法保密。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处应用贷款;

  9.5 本项目标汇率风险由借钱人自行承担并采取办法加以防备,不得影响贷教材息的了偿;

  9.6 借钱人应当及时就已经产生或将产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宜向贷款人传递。

  第十二条 保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义务

  13.1 借钱人过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付出未提款金额部分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9.2 承认和遵守贷款人的营业轨制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13.3 借钱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处应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部分按日计收万分之_____的利钱;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包管资金状况没有产生晦气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更;

  第十一条 变革、解除与让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通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钱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 篇9

  摘要:合同管理工作在房地产企业提升经营风险防范工作力度以及提升成本控制工作力度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较为重要的,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全过程控制工作施行的过程中占据的地位是较为重要的,房地产企业经营水平高低和合同管理工作之间呈现出来的相互关系是较为密切的,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整个流程中占据的地位是较为重要的,和房地产企业获得的经济效益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相互关系,笔者主要针对提升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力度进行分析,并提出提升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力度的过程中应当使用的措施,以期今后相关的工作人员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的时候起到一定程度的借鉴作用,最终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向前推进的过程中做出一定的贡献。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成本控制

  合同管理指代的是企业将自身当成是当事人依法开展相关的合同订立、履行以及转让等一系列工作的统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合作企业之间施行的经济往来措施,一般情况之下使用到的是签订合同的措施。房地产项目开发工作是一项复杂性和系统性比较强的工程。

  一、对合同管理在房地产企业中起到的作用进行分析

  1.可以为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做出一定程度的保证

  合同隶属于契约包含的范围之内,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以及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的一项协议,合同是房地产项目任务委托以及承接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的法律依据,在施行的过程中是合同双方需要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合同当中是对双方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起来的义务做出的规定,对合同双方都起到了较为重要的制约、督促以及保障作用,在房地产项目施行的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活动都是需要依据合同中的规定办事的,在此基础之上才可以保证实现经营目标。

  2.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力度

  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力度,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提出的客观要求。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向前推进的过程中,不断地强调的一点就是市场微观主体在市场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发挥出来的作用,虽然说在市场经济发展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政府的职能被弱化了,市场主体自身的管理能力也是需要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的,以便于市场管理的要求得到满足。承包商在建筑市场中占据主体地位,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向前推进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较为重要的。

  二、提升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力度的过程中应当施行的措施

  1.公司部门架构中应当设置专门的人员展开合同管理工作

  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单单是一个档案管理人员,与此同时也是一个精通工程、成本、财务的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自身承担的职责不单单是针对合同展开整理、记录以及归档工作,也是应当针对合同要素展开审核工作的。审核合同的金额是否科学合理;审核合同库款的方式方法是否是科学合理的;审查合同中涉及的款项结算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需要提交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发票是否正确;审查合同中涉及的有作用的经济数字是否是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将合同条框中提出的明确要求作为依据展开付款审批工作,以此为基础也就可以确定下来是不是每一笔款项都是严格的依据合同条款展开支付工作的,笔者提到的这几项工作在企业风险控制领域中占据的地位是较为重要的。

  2.构建完善性比较强的合同台账合同管理机制

  相关的工作人员针对资金支付申请展开审批的过程中,是需要将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登记下来的,其实也就是构建合同台账。一个较为完善的合同台账中应当包含的是销售类型合同台账、管理类型合同台账以及工程类型合同台账。销售类型合同台账主要指代的是和销售活动有一定相互关系的经济合同,其实也就是在财务中划归到消费费用领域中的合同。管理合同也就是在日常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使用到的和经营管理相关的合同,其实也就是在财务账务中划归到管理费用包含的范围之内的合同。每当将一笔实际付款金额支付掉之后,合同工作人员应当将实付金额天禧在这一次申请额度范围当中,以此为基础也就可以对已付款金额形成全面且明确的了解。

  三、结语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工作在房地产项目管理领域中占据的地位是较为重要的,也是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针对房地产企业全过程成本控制工作取得的效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在现阶段我国房地产行业市场竞争越发激烈的情况之下,房地产行业中的各个相关企业只有将合同管理工作做好的前提条件之下,才可以对经营风险形成有效的控制,从而也就可以在此基础之上使项目开发投资获得的经济效益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作者:瞿有亮 单位:湖北联投小池滨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袁意生.御海龙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体系构建与实施策略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xx.

  [2]孟繁璋.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策略与方法——兼论合同与财务管理的融合[J].财会学习,20xx(10):26-27.

  [3]范戈.基于4P营销理论下的逆市房地产市场营销策略分析[D].重庆:西南财经大学,20xx.

  [4]何明琴.关于如何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思考[J].科技风,20xx(17):58-59.

  [5]王天仁.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思考[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xx(11):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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