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

时间:2022-02-17 19:10:54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房地产合同(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地产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合同(通用15篇)

房地产合同1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订立

  第四章 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五章 抵押房地产的占用与管理

  第六章 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法。地上无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咳嗽谥Ц妒灼诠娑ǖ姆考劭詈螅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p>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第五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

  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它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第九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第十条 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十二条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的,其设定的抵押期限不应当超过该企业的经营期限。

  第十八条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九条 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以已出租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地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抵押房地产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偿还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谢谢!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抵押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第二十八条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十九条 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的,以及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载明。

  第四章 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厂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它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五章 抵押房地产的占用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用与管理。抵押人在抵押房地产占用与管理期间应当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抵押房地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十七条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三十八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人占用与管理的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抵押的房地产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使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者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的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务的担保。

  第六章 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一条 有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三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第四十四条 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四十五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因下列情况而中止:(一)抵押权请求中止的;(二)抵押人申请愿意并证明能够及时履行债务,并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三)发现被拍卖抵押物有权属争议的;(四)诉讼或仲裁中的抵押房地产;(五)其它应当中止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一)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二)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三)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四)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五)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抵押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理或者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五十条 抵押当事人因履行抵押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地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抵押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抵押人违反前述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有权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保留追偿债务权利,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应当暂缓向抵押人发放拆迁补偿费或者拆迁安置房地产权登记证件,直至法院作出判决为止。拆迁期限届满,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经县级以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可以依法实施拆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五十二条 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

房地产合同2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为 ,特委托乙方对 进行评估。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委托评估房地产所必需的产权证明、证件及其它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 上述住宅楼房的确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其他有关资料。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评估的目的, 对委估房地产的价格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估, 并向甲方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普通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般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两周内完成。

  四、甲、乙双方对委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尽保密之责,除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外,未经对方同意, 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价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文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见下表)所计算的评估标准收费,向乙方支付评估费。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评估费人民币 万元, 乙方将评估报告交付甲方时, 甲方将剩余的评估费一次付给乙方。

  六、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评估, 乙方不退还甲方预付的评估费。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进行修改。如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于XX年 月 日正式签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3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

  (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地产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元。(大写):拾万千百拾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年月日之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剩余尾款在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付清。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四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再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并且在该房屋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的,赔偿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支付乙方当时该房屋市场价值30%的违约金。

  二、甲方不通知乙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乙方要求后仍拒不协助办理的。甲方赔偿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支付乙方当时该房屋市场价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0%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配偶: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配偶: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街(巷、里)_____号_____部位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_____(按房屋使用性质填写)用途使用,(使用、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自搭、原有)阁楼(使用、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共用_____(使用、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另有余地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2、住宅用房的租金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

  3、如以上表格不够填写,可另行附纸按上列格式填写。

  4、如未填满,必须注明“以下空白”。租金按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日前按_____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执行国家福利租金政策的房屋,执行的租金标准或房屋结构、装修条件变动时,租金随广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布的租金标准调整,乙方按新调整的租金付给甲方。

  三、乙方已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公有住房的租赁保证金,按房改有关政策规定收取;非住宅用房及其他住宅的租赁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并按照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本金_____(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合同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小于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房屋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如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甲方应负的其他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房屋时,须提前_____个月(大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小于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严格按房屋使用性质使用房屋。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4、将房屋转租、分租的,适用以下第

  (1)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房屋使用权,本合同在转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同意将房屋转租或分租。必须签定转租合同,重新议定租金和其它合同条款并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5、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负的其他修缮责任:

  6、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7、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8、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9、租赁届满且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回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_个月(大于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

  10、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房屋,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甲方除期限乙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_____%(小于100%)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_____%(小于100%)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_____%支付滞纳金。

  八、在租赁期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房屋不符合使用标准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租赁期内因征地拆迁的,双方应共同遵守《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同时选择两种无效)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与诉讼期间,双方均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威迫对方。

  十二、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如与本合同有抵触且补充协议中不作注明的,以《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为准。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和房地产租赁管理机构登记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自房地产租赁管理机构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五、在租赁期内,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及附件,须在十日内到经管的租赁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十六、租赁期届满,若不到原办理租赁登记的管理机构办理终止登记手续的,视为甲方对乙方继续使用房屋无异议,双方延续租赁关系,租赁期为不定期,在新的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仍须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甲方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乙方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合同副本一份送交房地产租赁管理机构备案;如作为拆迁周转房使用,另送合同副本一份交房地产拆迁主管机关备案。

  十八、双方约定其他事项:_____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 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证件号码: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立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托方:__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的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制作协议:

  制作项目

  第二条广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要求

  第五条甲方要求乙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及审批等相应手续。

  制作周期

  第七条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天,验收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该广告工程总费用为:__________。

  验收

  第九条制作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超过三日,视为验收完毕。

  付款方式

  第十条

  甲方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第十一条

  验收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费用,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违约

  第十二条

  甲方在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时,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合同的应付款项.延期时间超过15日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广告的广告发布,保留起诉权,直至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按期制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制作时间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甲方有责任确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图片等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条款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广告内容审查说明),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凡涉及如下产品类别:农药、图书或期刊、化妆品、食品、保健补品、医疗器械、医疗、房地产、专利、兽药的,甲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和审批证明。

  第十五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样、图案负责做好材料采购及设备进场,保质保量,按合约期限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办理工程结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验收。

  其他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房地产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房地产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

  遵守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之房地产,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设备(详见备注)出租给乙方。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所有权。

  二、甲方同意将该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定为年,即起租时间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年期满,乙方无条件归还甲方。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三、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租金分______期付清。

  四、租金付款方式: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首期个月租金元整给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第二期个月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第三期个月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第四期个月租金。每期交付个月租金。以此类推直至合同期满。上述付款由甲方另签收据为凭。

  五、乙方如过期拖欠租金,则甲方有权将此合同终止,并将该房地产收回。

  六、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回该房地产,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地产,交将视为乙方留存物品放弃权利,甲方有权处置。

  七、租赁期间该房产的水费、电费、管理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工商税条等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缴交,并且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查看该费用缴纳情况。乙方应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各项费用及设施设备的押金,访押金并于乙方迁出时,乙方交清有关费用没拖欠及甲方验收完设施、设备没损坏(除自然老化外)时退还乙方,否则乙方应维修、补偿给甲方。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之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缴交清楚。

  八、乙方如在租期内中途终止合同或迁出,不得要求退回租金。

  九、乙方不得将所租用该房地产分租或转租他人,除非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除甲方自己需用外,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须与甲方另行协商。

  十、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存放违禁品或做违法之营业场所,否则所发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和介绍无关。

  十一、租用期间,乙方不得破坏该房地产主体结构,乙方如须另内墙格局装修,必须经甲方同意,在迁出时不得拆回,该房地产内固定装修地偿归还甲方所得,并不负补偿。

  十二、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自行负责注意该房地产防盗、防灾,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三、介绍方于甲乙双方之间尽协商、协调之责,其余无涉。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便失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房地产合同7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共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

  1.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

  2.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

  1.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

  2.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

  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甲(盖章):_________ 委托人乙(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8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省 县 项目的营销顾问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内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内容以《项目营销顾问服务工作》为准。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工作内容,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

  第二条: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营销策划的策略及建议,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场常驻代表到现场协助甲方组建销售队伍组建培训、管理工作及营销策略的落实执行。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开发、销售等各阶段的相应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2. 甲方负责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有关合法文件,保证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按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开具正式发票、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办理产权。

  3. 乙方常驻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为销售经理,基本工资为:(注:以上工资为税后)。乙方常驻代表的销售佣金为总销售金额的万分之三,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签定后的次月5号前结算支付。乙方常驻代表的食宿、通讯补贴、差旅交通费用等享受甲方公司正式员工待遇支付。

  4. 甲方负责乙方顾问到项目地考察、协助工作时的食宿及相关的差旅费用等。

  5.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营销顾问文件及其它相关服务。

  7. 甲方总经理或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工作联系事宜。

  第五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提供相关的顾问工作。

  2. 乙方确定常驻甲方案场代表为建、运营,制定详细的营销顾问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

  3.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派现场常驻代表到达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服务工作。

  4. 乙方常驻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但离职、婚假、产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现以上情况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驻代表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6. 乙方常驻代表主持甲方项目的案场营运销售工作,并将每阶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给甲方。

  7.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得到营销顾问费。

  8. 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更换甲方派驻销售队伍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营销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1. 营销顾问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之后每三个月(9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营销顾问费,其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此类推至服务期满。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费用均为税后,乙方无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4. 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广告费用、推广费用、销售人员工资等与销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5天未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的滞纳金,该滞纳金以延迟部分顾问费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标准计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营销顾问费用累计到15日,则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本项目营销顾问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顾问费、乙方常驻代表工资及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常驻代表(乙方常驻代表离职、婚假、产假、病假的除外),但离职、婚假、产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换常驻代表但未按规定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的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 元整)。

  第九条: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7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 双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方面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签约地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任何争议正在进行裁决时,除了所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附件

  本合同中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自动终止。

  2.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与本合同发生矛盾,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用途: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产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人民币 万元整

  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

  借款期内,乙方必须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死亡、征地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

  本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展期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第十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公证处公证,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约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内容作为办理抵押登记时按照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补充内容,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盖章): 借款人(签/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共有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房地产合同10

  甲方(当户):

  乙方(典当行):

  甲、乙双方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之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愿意以房地产(当物)抵押出当,乙方接受并提供相应的当金。星当票的格式限制,为明确典当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典当双方的合同权益,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执行。

  第一条 当物、当金及用途

  1、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并有处分权的房产及所属土地使用权作为当物乙方抵押出当。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即对本次房地产抵押办理抵押登记。

  2、甲方所提供的抵押担保房地产(当物):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当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所称“房屋”或“当物”均包括上述所有内容。

  3、经双方协商上述房屋的当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4、本次当金用于: 。

  第二条 典当期限

  1、本合同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考虑双方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时间因素,起止日期以乙方支付当金之日,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约定确认。

  2、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5日内,甲方不能赎当,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小项执行。

  第三条 典当综合费率、利率和息费计算

  1、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典当当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2.7%,本合同项下当金的月综合费率确定为当金金额2.7%,综合费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当金时即应交付。

  2、本合同项下当金的月利率为3‰.

  3、为方便息、费计算,按银行通常的划算方式,日综合费率=月综合费率/30,日利率=月利率/30。

  4、本合同项下典当逾期的综合费,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上限按日计算,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逾期贷款罚息水平给予罚息。

  5、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6、经双方协商,甲方提前赎当的,按合同约定的综合费率、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综合费和利息,多收的综合费即时返还。

  第四条 典当当金支付

  甲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本合同项下典当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手续,双方签章后,乙方应支付当金。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当金本息、综合费,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当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赎当、续当和绝当

  1、甲方按期偿还当金本息,支付完所有相应费用,全部履行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应即时办理赎回手续,交还甲方提供的有效证明和权利凭证,协助甲方办理登记注销事宜。

  2、本合同典当期届满,甲方不能赎当,应在典当期间或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续当申请,经乙方同意续当后,甲方应当结清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典当期限内的利息和当期综合费后方可办理续当。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满日算起,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3、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甲方赎当的,除应向乙方交付当期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率外,还应按当金的1.5%/日补交当金逾期利息和有关费用。典当期限届满后逾期5日不赎当,又不办赎当手续的,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回赎权,即为绝当。

  第七条 绝当物处理

  甲方应自绝当之日(即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第6日)起10日内将绝当房屋交给乙方处理,若届时不移交,乙方将向甲方发出定期移交的书面通知。期限届满未能移交的,乙方有权申请公证处对该绝当房屋届时的状况作证据保全,并依法对该绝当房屋进行清场并委托有关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剩余部分款项返还甲方。拍卖所得不足清偿上述项目的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有关拍卖手续甲方在此同意均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绝当物在本合同第一条中当金不足3万元的,乙方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第八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房地产的完全、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有权处分者,本合同项下典当的房地产不存在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

  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已对本合同项下典当房地产的瑕疵作了充分合理书面说明,且已经乙方认可并书面签收。

  4、本合同项下的典当房地产未发生被查封、扣押、监督和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等情况,且未被公示列入征用、拆迁范围。

  5、本合同项下的典当房地产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甲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且已经乙方认可并书面签收。

  第九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是经有权部门批准,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经营的合法企业,能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保证在双方办妥相关手续、签发当票后,按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当金。

  3、在甲方按期偿还当金本息,全部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后,乙方应将所有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归还甲方,注销抵押登记。

  第十条 抵押物和抵押权属凭证的占管

  抵押权存续期间,若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5日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所认可的其他担保。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担保支出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他项权证由乙方占管,乙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他项权证。

  第十一条 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金额、保险范围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履行期限加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综合费和利息。保险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且保险单应当注明乙方为抵押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乙方有权直接以保险赔偿金受偿或提前受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

  第十二条 第三人损害赔偿

  若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上述损害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

  2、经乙方书面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若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的,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未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的签字即可)之日起有效。若抵押房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签约前,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存档一份,需要公证的公证处存档一份,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六条 涉及本合同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确认后,变更事项方才生效。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通知无法送达对方的,由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房地产合同11

  甲方:XXXXX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XXXXX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所属的“XXXXX”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全程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秉承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XXXXX”项目全程广告策划、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之事宜,实际工作服务内容以甲方需求所确认的工作计划内容为准,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2、乙方在服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实际工作服务内容以甲方根据乙方服务范围内的`需要所确认的工作计划内容为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服务费为¥0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 元整)。具体付款如下:

  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即全面展开项目推广工作,合同签定生效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元整)作为首期款。

  2、其余款项按月均付。即前11个月每月5日之前支付乙方上月月费¥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0元整),第12个月5日之前支付余款¥0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0元整)。共12个月,共计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000元整)。

  3、其他费用约定:

  (2.1)广告发布及制作的代理费由甲方承担,如委托乙方代理制作与发布费用另计(实报实销);(2.2)涉及到需第三方配合的服务,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如甲方自行寻找第三方制作印刷宣传广告成品,

  乙方只需提供光盘或样稿;如甲方委托乙方操作的,在经由甲方确认后执行,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2.3)涉及XXXX地区以外的推广活动或由甲方邀请之外地考察,乙方工作人员之差旅费及补贴由甲方承担;(2.4)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其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自理。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XXXXX”项目的全程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单位;

  2、甲方按双方约定项目进度计划,积极配合乙方展开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及咨询等;

  3、甲方指定 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工作联系,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负责人和联系人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有对委托项目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6、委托项目各阶段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应按双方商定时间推进计划及时进行验收;

  7、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如期付款;

  8、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将本合同所委托之项目推广工作交由乙方之外的公司与个人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XXXXX”项目的全程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服务;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的确定的要求、时间和质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3、乙方应专门成立“XXXXX”项目小组,小组整体服务于甲方,同时保证主创人员的稳定性。

  4、乙方对于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得知的甲方的一切业务信息和资料及乙方提供的创意、设计等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5、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按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项目的推广设计方案;

  6、乙方需安排专门人员组成“XXXXX”工作小组,并指定作为项目负责人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其详细内容见《附件二》,人员如有调整,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

  7、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此等使用以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为前提条件;

  8、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书面修正意见,在甲方发布实施、制作执行等允许的时间内对工作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9、乙方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推广执行工作,乙方有权在甲方的委托项目中注明由乙方“全程策划”或设计及提供支持等字样或标识。

  10、在有效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接受与本合同所委托之项目具有同质化(即在本项目所在区域:至项目的同类型个案)的项目个案推广工作,除乙方自有(乙方参与开发)项目外。

  六、工作及验收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三确定的运作方式进行工作;

  2、乙方完成各阶段规定的工作时,甲方需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推进计划,并由本合同中指定的甲方项目负责人书面验收签收;

  3、如因甲方工期延误所造成的项目推广停滞,在合同的具体执行问题上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在验收中如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既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默认;

  5、甲乙双方的指令性文件均需双方合同确认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双方项目负责人对双方递交之指令性文件负责;

  6、甲乙双方在递交正式文件时均需明示文件批复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文件的批复工作,如在双方商定之工作期限内未有书面答复,则视为认同对方文件之全部内容。若因此造成的工作失误,责任由延误方承担。

  七、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之广告、包装、印刷等创作设计,其著作权及使用权益归甲方所有;

  2、合同中止后,乙方于合同有效期内供之广告、包装、印刷等创作设计,其著作权及使用权益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继续使用;

  3、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承担侵权、违反广告法等责任时,该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造成的侵权、违法行为,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保密约定

  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之商业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的工作文件、项目成本、客户资料、销售计划、公司运营情况等相关资料提供或出售给第三方;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方书面认可之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展示。

  九、违约责任及合同中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甲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不应视作合同违约,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地震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要的有关基础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由此造成工作时间延误之责任及引发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反之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认之规定时间内提交推广方案及修改工作的,因此造成工作时间延误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

  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联系电话,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甲方无故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可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计算;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或延误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赔偿乙方。反之若乙方违约或中途无故终止合同或延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赔偿甲方。

  十、合同变更

  1、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内容之修改、变更和补充,须由甲方与乙方双 方共同订立书面协议方生效;

  2、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增减条款,双方书面同意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受法律保护,双方若有争执,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供甲方备查之用。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作内容,共计4页。

  附件二:乙方工作小组名单,共计1页。

  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配合甲方工作,经双方协商认可后,乙方对上述附件中的具体内容可作适当完善和相应补充。

  甲方:XXXXX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房地产合同1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 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评估目的: 提供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评估需要,保证对上列房地产予以客观、公正地评估,最后出具该委托项目的评估报告书,于甲方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并完成实勘后 日内交付甲方征求意见稿, 无异议后, 日内交付正式报告书。

  三、甲方应于____20xx___年 月 日以前将委托项目的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成本费用等评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查阅,抄录委托项目的评估所必要的资料。甲方提交的资料具体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2.房地产权利证明资料(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筑规划设计平立面图、施工合同等评估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房地产评估委托承诺函

  四、乙方在评估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陪同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六、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评估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文(计价格第971号文)的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计算: 元(大写: 整)计费。自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先预付给乙方 %,计费 元(人民币),余款待乙方将评估报告书交付甲方后3日内付清。

  七、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书,因乙方原因每逾期一日未交付评估报告书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评估服务费3%。

  八、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评估报告书的交付时间。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评估请求,乙方工作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评估服务费的 %,或已预付的评估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九、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书次日起10日内,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经双方协商,可向乙方提出申请重新分析,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重新分析书次日起再次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项目评估报告书,交付甲方。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评估报告书生效。

  十、其他: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于_20xx_年 月_ 日正式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1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公司发展需要,为充实我们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 聘用条件要求、聘用期及聘用工资

  1、聘用的条件要求: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挂靠合同所要求的资格,完全符合注册条件,满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提供符合转注册要求的相关资料。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年,即从甲方注册成功之日(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时间为准)起计算。聘用工资为税后人民币_×元/年(大写_×),工资按年支付,协议签定后,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注册所需材料扫描件交与甲方,注册成功(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公告日为准)3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资。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仅有权使用乙方的注册资格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办理乙方证书变更注册、续期注册、执业年检、工作业绩资料申报、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其中的一切费用。

  2、甲方使用乙方的执业证书期间,不得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以及其他法律规定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甲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一切意外,均有甲方独立承担,乙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3、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费用;必须乙方本人到场学习的,往返差旅食宿费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达成聘任意向后,将聘用合同邮寄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聘用合同后,将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等文件邮寄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证件原件后三日内,支付乙方_×元定金,以转帐形式支付。如注册成功,定金在聘用工资中扣除,如未成功注册,参照本协议第二项第6款规定处理。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毕业证书原件等资料应在注册成功十日内返回后立即返还给乙方,执业证件待合同期结束后返还。

  5、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等工作时,如需要乙方配合,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注册手续,如属甲方原因注册不成功,甲方5日内将收到的证书等原件返还乙方,且乙方不退还定金,合同失效。属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至使甲方注册成功后不能通过年检或审查的,乙方以转账形式全额返还甲方所付金额,合同失效。

  7、在聘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证书信息,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8、协议合同期内,乙方不做甲方的企业法人、股东、签字估价师,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9、如因管理机构对房地产估价师的评估报告有数量要求,甲方可以征询乙方意见,并提供管理机构对房地产估价师相关要求文件。乙方应自行决定是否在甲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上签字。如因此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续期注册,甲方不承担任务责任。

  三、证书保管

  完成注册后,乙方同意将证书原件交由甲方管理至合同期结束,甲方应妥善加以保管。

  四、解聘:

  1、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果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意向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乙方解约,并无条件为乙方办理变更注册所需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手续,并邮寄给乙方。如果甲方不邮寄或因主管部门必须乙方到达甲方所在地转出,乙方往返差旅食宿费由甲方负责,同时还应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证等)。

  2、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甲方做出有损乙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聘用工资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办理变更所需的一切手续。

  2、如果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协议期满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又没有续签协议的,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变更注册的,视为甲方故意刁难,在聘用期满后无法将资格注销或变更注册到其他公司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人民币50元/日计算,至甲方出具相关资格注销或变更注册资料为止。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如因甲方超出本合同规定用途,不当使用而导致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证被注销、吊销或产生相关法律责任,甲方无条件帮助乙方重新获取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或消除相关法律责任,无法重新执业或无法消除相关法律责任的,甲方需对乙方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自对乙方产生影响之日至证书补办交付乙方之日,甲方按50元/日的标准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应负责配合乙方补办,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餐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2)大学毕业证书和执业证书因甲方原因丢失或损毁,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补办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50元/天计算经济赔偿费,直到证书下来为止。

  4,乙方已提供给甲方的任何证件因甲方丢失而造成不能成功注册,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必须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同甲方协商转注,如提前解聘,须赔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圆整。

  7、甲方必须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同乙方协商解聘,如提前解聘,须赔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圆整。

  8、乙方虽然为注册在职,但不坐班,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相关年检签字报告数量要求及相关检查必需到现场的事情(甲方提前5天通知乙方,费用由公司支付)。

  六、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七、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签约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1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土地问题

  1.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平方米。其中独自使用面积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平方米,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1.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每亩以万元人民币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1.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第二条工程建设

  2.1开工条件

  2.1.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1.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进场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2.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30天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天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3.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3.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5年内,乙方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50%=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第四条其他

  4.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30天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4.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签订。

  4.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15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

  3.权属: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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