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经典【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地产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合同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承办经纪人员: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万元,具体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上述项目概况中的座落、四至范围、项目性质、土地性质、土地指标等另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以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三条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______文物(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______规选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_____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_____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__________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_____土出合字(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______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_____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_____计投资便字第(______)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_____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_____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_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_____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______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乙方负责将本协议书第三条所述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等原件、备件移交给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__________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_____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____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负责将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调整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业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而相应增加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
5、在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负责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为标准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通水、通电的费用由甲方或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6、协助甲方办理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7、协助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申领工作。
第八条乙方将______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过户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发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乙方承担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______%,其他过户税费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由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按乙方原出资金额(即按出资金额_______)进行收购,股权转让款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收购方开具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发票。
第十条甲、乙双方确认:开发地块的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由乙方处理。甲方认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签订的《拆迁协议》,甲方同意承接该协议中为乙方(______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甲方承接乙方权利义务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后,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开发建设、施工、销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乙方对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报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经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的经济指标。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等都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认可的为本项目运作而使用这些文件、数据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项目为标的与第三方进行洽谈、合作,否则,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3、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陆拾天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应通过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归还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项。
4、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过户、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_____天,则应按甲方支付的定金总额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____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前期发生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款项。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和的万分之_______向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规定的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自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独立享受和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3
甲方:天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马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资质证[黑建房开牡第63号]范围内的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作为管理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费不予归还。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所需的手续和资质证复印件。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两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证书 。
(3)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开发建设项目。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开发过程中的事件,相关施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对动迁、回迁施工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乙方负完全责任,于甲方无关。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6)乙方开发建设项目不得超过甲方资质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资质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1)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2)乙方在项目中所发生的税费应及时缴纳,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交付甲方合同所规定管理费用的50%,完工后交付另外50%。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 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4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意向书,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预购价格及购买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购买由乙方提供的坐落在天津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此预购价格不包括该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服务费。
2.购买方式:a.一次性付款□;b.按揭贷款□;c.公积金贷款□;d.组合贷款□
第二条:约定事宜
1.甲方在签订本意向书之时,向乙方交纳预付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与该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买卖(置换)居间合同》之时,此预付服务费自动转为服务费,服务费具体金额以该《房屋买卖(置换)居间合同》中约定为准,多退少补。
3.签订本意向书后,乙方将按照甲方同意的'预购价格与该房屋所有权人洽谈协商,努力促成该房屋交易。
4.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预购价格或不购买该房屋,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因该房屋所有权人原因,造成甲方不能购买该房屋,则乙方承诺将收到的甲方预付服务费如数退还给甲方(不计算利息),双方无责,本意向书同时废止并由乙方收回。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此预购价格购买该房屋,则乙方收取的预付服务费不予还,转为违约金,转为违约金后本意向书同时废止并由乙方收回。
第四条:协议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达成该房屋交易或双方约定废止本意向书后终止。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本意向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证件号码:
连锁店:
联系地址:
经手人:
联系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5
1.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项目概况:-------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亩,建设用地面积约-------亩,代征地面积约-------亩,容积率约 .
3.根据乙方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挂牌),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委托事项
1.1 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委托费用
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 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万元人民币。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设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委托时间
3.1 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向-------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 完成时间: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付款时间
4.1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委托溢价
5.1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万元(不含-------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5.2 经甲方财务核算,若-------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在-------万元(含-------万元)以下时,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实际利润的-------%.
第6条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争议的解决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6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债 务 人):
丙方(抵 押 人):
根据乙方与 银行签订的 (编号)《 》,以及甲方与 银行签订的 (编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抵押物)就 (编号)《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1.1 丙方提供抵押的房屋之所有权证号 ,该房屋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以下简称房屋)。
1.2 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给甲方。
第二条、抵押物的价值确定及抵押反担保价值确定
2.1经xx评估公司评估, 房屋的评估值分别为xx,合计评估价值为xxx万元,甲、乙、丙三方商定房屋的抵押价值总额为xx万元。
2.2乙方借款金额xx万元,甲方为乙方担保金额xx万元,履债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丙方就保证合同金额中的(合计数)万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 本合同签署前,甲、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丙双方负责到有关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丙双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 上述 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贷款(或支付的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 上述 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 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5.1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若发生灭失、毁损或被征用等情况时,丙方应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抵押物发生被征用的情况时应自收到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且因此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仍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出借、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可以转让抵押物,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7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权,并且抵押物不存在共有、争议、抵押、担保、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 %支付违约金,且可以向其主张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除本条前两款外,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一项义务与责任的,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累计计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4丙方违约时,乙方就该违约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乙方违约的,或者丙方发生破产、清算、涉及重大仲裁、诉讼等情形的,甲方可提前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丙双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或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对丙方的任何通知应当按照下列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若丙方或乙方为自然人时,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丙方或乙方签字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丙两方各执一份,登记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12.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不论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合同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房地产合同7
抵押权代理人:______
抵 押 人:______
债券发行人: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XX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XX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 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XX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XX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XX。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XX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XX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指XX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XX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 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 如XX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 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 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 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 根据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XX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 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XX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乙方或XX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XX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XX败诉,以致对XX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XX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 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 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
8、 在XX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XX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XX的权利和义务:
1、 XX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XX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 XX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 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XX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 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 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XX、抵押登记机关、 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房地产合同8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地产坐落于市路街巷(里、坊)号房,《证》证号号,测量:_________________图幅地号。
二、该房地产结构层,使用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楼(栋)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2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应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_________________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_________________《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
2、甲方(转载于:_________________20xx最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_____
【幢】【座】【号(楼)】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号(室)及地下室:_________________号;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地下室及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_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的一切交易税费由乙方全部负担。
3、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无任何担保、抵押、房屋名下未登记户口、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截止到20xx年叁月肆日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如有欠甲方补齐所以欠费及滞纳金,与乙方无关。
4、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三十天内迁出户口,以备于乙方落户使用。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贰日内,甲乙双方到房管局签订房屋网签协议并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乙方支付首付款总房款的30%(大写:_________________拾万千元整)打入监管账户,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网签后,甲乙双方必须按照监管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管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当日内,甲方将房屋相关资料及钥匙等交付乙方。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
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办理该房屋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款10%的违约金。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
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
1、供水:_________________【自来水】
2、供电:_________________【220v】
3、供燃气:_________________【天燃气】
4、电视馈线:_________________【无线】【有线(数字、模拟)】:________________
5、电话:_________________【外线号码_____________】【内线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互联网接入方式:_________________【拨号】【宽带】【adsl】: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配套物品
1、【房屋钥匙】【单元门钥匙(或磁卡)】【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暖门钥匙】【燃气门钥匙】;
2、【《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家装装修施工合同》及装修材料的发票】;
3、【水ic卡】【电ic卡】【气ic卡】;
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adsl(上网)交费凭证】。篇二:_________________20xx最新修改房屋买卖合同(最新样本)房屋买卖协议
房地产合同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办公地址: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办公地址:邮编: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及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代理出售方式营销策划本项目,并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
鉴于甲方系《 》(暂定名)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区路号,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委托可售建筑面积平方米,共计套。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本合同所有面积和技术指标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第一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全面负责销售房屋的行销企划和销售策略的制定和执行。乙方策划设计的广告、海报和楼书等对外发布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发包制作发布。
(二)、乙方自行承担本公司销售人员的薪资福利。
(三)、乙方负责预售合同的按时签订和贷款合同的抄写工作,负责收齐客户贷款
所需全部资料送达甲方。
(四)、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在销售期间,严格按照
市房地局网上销售规定,不得违规销售,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如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对购房人的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应依法维护,
不得侵犯。
(六)、乙方应具备销售代理合法资质,并提供销售代理合法资质的相关文字资料
于甲方备案,乙方向甲方保证不会发生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代理销售的情况。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产权清楚,并依约配合交房,否则,由此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甲方承诺有权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策划本项目,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三)、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四)、在委托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委托部分销售代理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五)、甲方委托价格,当作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六)、甲方委派现场收款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壹名。
(七)、本项目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包括售楼中心广告布置、楼书、DM等一切销售道具之费用,费用预计为总销售额之。
(八)、甲方免费提供经装修房屋予乙方做售楼接待场地,并承担销售现场的各预算费用包括网上销售设备、宽带费用、水电费、电话费及其他办公费用。
第三条:委托价格
(一)、委托产权价格均价人民币___元/㎡。
(二)、一房一价单价表由乙方制定,但需保证上述均价,一房一价表经双方盖章确认,作双方结算溢价之依据(实际房源成交价格对应一房一价表,超出部分称为溢价)。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上述约定。
第四条:委托期限和开盘
(一)、销售期限
本项目销售期限于网上开通并以甲方书面通知可签预售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入住许可证个月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合同期限。
(二)、开盘条件
销售物业的正式开盘有待于下列条件的同时成熟:
(a)甲方已取得销售物业的预售许可证。
(b)售楼处已按双方确认的标准完成了装修布置。
(c)样板房已装修并配置全部家具。
(d)双方已经确定全部房源的销售价格。
(三)、销售指标
每期房源开盘销售期限内乙方应合计成功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以上。
第五条:建材设备及工程建设进度
甲方同意本项目在销售中向客户承诺的建材设备、装修标准及工程建设进度(见附件)。
第六条:楼款之收取
甲方负责销售物业的房款收取。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向购房者收取任何钱款。甲方在销售现场设专人负责收取房款,开具收据或发票,乙方协助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已与购房者草签的买卖合同,须经甲方专职人员审核批准后盖章,开具购房发票。甲方应在开盘前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合同,按揭贷款应解入甲方在按揭银行开设的专户(以下简称按揭帐户)。
第七条:佣金计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佣金结算底价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以补充协议为准,按成交价之%支付佣金,作为乙方广告企划费及营销代理佣金;超底价部分:分成,即甲方%,乙方%。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底价以下成交---乙方成功接待客户,并已书面约定成交价,通过关系甲方给客户折扣,并致低于底价成交,甲方应按底价考核,并按成交价%支付佣金,无溢价分成。
(三)、甲方客户低于一房一价底价成交的,按成交金额之%给付乙方佣金。
(四)、客户定房后又退房的,所收违约金双方各50%分成。
(五)、客户如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内预交定金,虽预(出)售合同于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后签订,按%支付佣金。
第八条:佣金支付方式
(一)、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且首期款到位、客户贷款资料初审通过后即可结算佣金,佣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按%结算,其余销售指标完成一次付清),每月三日前,乙方即送交甲方上月佣金请款明细,甲方应在五日内核准并结清上月佣金,每延误一日按万分之三每日支付滞纳金。
(二)、佣金款之支付应以人民币为准(外币以国家当日牌价算)。
第九条:经甲方与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后,双方以所定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条:通知与联络
甲乙双方确定的联络地址为:甲方地址:甲方邮编:乙方地址:乙方邮编:
上述地址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原联系地址仍视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邮寄函件的,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扣除未付佣金及溢价(即总额之%)。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当上海市或本项目现场发生非双方责任而导致的人力不可抗因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即时协商善后事宜,并采取措施使双方的损失不再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
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了关于合同或因之而引起的任何类别的争端,经双方反复协商仍无法达成友好解决时,可直接向本合同所约定办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四条:变更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立补充合同;当本合同有关条款须修改时,双方亦可另行签订变更合同。
(二)、补充合同、变更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合同所更改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合同11
首先:要填写买方和卖方的基本信息。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
(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地产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剩余尾款在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付清。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四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再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并且在该房屋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的,(合同范本 )赔偿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支付乙方当时该房屋市场价值30%的违约金。
二、甲方不通知乙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乙方要求后仍拒不协助办理的。甲方赔偿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支付乙方当时该房屋市场价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0%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配偶: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配偶: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最后双方签字并留下通讯方式。合同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一份。
房地产合同12
摘要: 本文探讨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目前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的存在风险及成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控制措施,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现状与成因;控制与防范
1、合同风险的概念和识别方法
合同风险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致使一方或双方遭受损失或不利的可能性。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合同风险中很重要的一项是价格风险。合同风险识别的方法有:
①问询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等,实际工作中多采用调查问卷法。
②流程图法,主要是将合同从立项签订、招投标、委托授权、市场准入、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以流程图的形式绘制出来,从而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识别合同风险,进而进行风险分析,提出补救措施。
③测试表法,主要是将合同各关键控制环节以测试表的形式进行测试,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风险点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潜在的影响和重要程度,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措施。
2、合同管理现状及成因分析
2.1 合同管理现状
2.1.1 参与签订合同人员缺乏专业能力 部分房地产企业合同签订人员因个人能力或法律意识不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掉以轻心,态度不严谨慎重,意气用事,存在着一种签合同是形式的大意心态,认为既然我们已到签合同的份上,说明我们关系好,我们都相互信任了,不必拒小节,风险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的侥幸心理,认识不到在实际工作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给企业的经济造成直接损失,给企业的信誉造成不良的影响,甚至被告上法庭,最终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2.1.2 合同缺乏管理流程 房地产项目通常要签订的合同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贷款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广告代理合同等。因此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与不同的主体进行合同谈判与商洽。由于缺乏合同签订管理流程,给合同管理增加较大的难度。
2.1.3 合同细节考虑不周 合同双方是否全面履行是合同的目的能否顺利实现的保证。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较长,由于在签订时细节没有考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合同主体因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履约能力下降或不能充分履约,如经营管理不善、资金出现问题、施工单位受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影响等。合同是合同主体对某些事项经过协商确定的约定,因此,在合同谈判或签订过程中,合同各方可能出现一些基于信任或妥协让步的条款,对日后合同的顺利履行可能产生不确定性。
2.1.4 合同履行的信息不畅通 合同是平等主体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条款订得无论多细、多规范,重点还是履行,要使合同全面、正确履行,就要在合同履行时,经常验收、监督。有的企业合同条款很细,但在执行时就关注金额和付款方式两条,把合同作为结算的形式,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结算结点衔接和工程决算中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合同虽然明确,但工程部门在工程现场掌握的信息难以向财务传递,致使合同在财务结算或决算时只能由财务到处打探合同的履行情况,如工期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等到财务办理结算时咨询,则早已时过境迁了,这样很容易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2 合同管理风险的成因分析
合同管理风险普遍地存在于合同管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合同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点疏忽大意,都可能导致或增加最终的合同管理风险,给财务人员执行合同带来难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健全的制度能够使企业在规范化管理中有据可依,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完备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是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举措。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信息收集与传递、合同审批流程与权限、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监督与检查、合同后评价、合同印章管理、合同档案管理等。
3.2 完善合同流程管理 防范合同风险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合同的管理流程,要求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按不同合同的性质由不同的.分管人员审批,必要时还要由各相关部门会签。合同的审批必须遵循严格的权限原则,绝对不允许签订超越权限的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倒签合同。
在合同谈判和签订时,要严格审核对方的资格、资质、诚信度、经济实力等,特别是非本地的企业要多渠道了解其资信情况,如通过网上和同行业途径查询其资信和实力情况。在洽谈合同条款方面,尽量争取由本企业拟定合同文本,从合同的洽谈时就要注意研究合同条款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对特殊条款要慎之又慎,避免因条款违法而导致合同无效。要注意合同的签订地和合同争议时的管辖法院,尽量在我方所在地。同时要注意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条件。
要充分履行合同并监督对方全面履行合同。合同签订后要将合同责任分解到本部门相关人员及相关部门,保证合同信息在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有效流动,形成全员合同管理意识,使合同的执行风险通过层层把关得到有效控制。要严格根据合同条款来履行合同义务,要本着谨慎的原则,妥善保管好履行合同过程中行成各种原件并做好各项记录。
3.3 培养员工的合同风险管理意识 房地产企业由于所处行业专业性较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很多,员工的合同风险意识直接关系到合同履行、监督管理是否合法有效。企业合同管理应明确其职责,形成互相制约、层层把关的监督模式,避免失误和漏洞,避免潜在的风险。
总之,房地产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对降低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加速资金周转以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非常重要的。房地产企业从土地的取得、前期准备、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质量的控制、工期、造价、竣工验收、结算、贷款、营销推广等,都涉及到合同管理,把好了合同关口也就堵塞了成本的漏洞。为了保证房地产企业在国家调控政策不松懈的情况下立于不败之地,房地产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的风险管理,同时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为规避和化解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风险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房地产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房地产租赁】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代办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及时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络平台上网挂牌且经甲方投诉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甲方在委托期届满之后二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立;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合同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1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目”)。
1。2、项目地址:********。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收取佣金。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二至四层*****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金额=(项目的实际销售金额—按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
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10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15
合同编号: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编号为 “号”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或主合同),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元),现乙方(以下合称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共有的房产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为明确有关抵押担保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抵押物
抵押人同意将其所有共同所有的下表所列房地产(《房地产证》详见本合同附件)全部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抵押担保。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根据《借款合同》对借款人享有的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的债权。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3、陈述与保证
抵押人对下列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并在本合同期限内持续有效:
(1)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抵押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抵押人的章程或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3)抵押人和抵押物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且无任何隐瞒的;
(4)抵押人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对抵押物享有完全合法的财产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该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除因本合同设定外)、转让、租赁(除非事先向抵押权人作出书面声明并获抵押权人认可)、托管或其他共有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司法查封等权利限制或权利瑕疵。
4、抵押登记
如根据抵押登记部门的规定需办理本抵押合同公证的,抵押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证事宜,届时甲方可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按上述
办理合同公证的,在公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抵押物所在登记部门的规定负责办理抵押登记。
甲方届时予以协助,抵押权利证明正本由甲方保存。
抵押人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抵押物的房地产权证书交由甲方收执(并用于办理抵押登记事宜),在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前由甲方保管。
依照本抵押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甲方和抵押人应共同向原抵押登记机构提出注销抵押登记申请。
原抵押登记机构准予注销登记的,抵押权利证明由登记机构收回;抵押人可同时向甲方领回收执的房地产权证书。
5、抵押人保证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与抵押物有关的维修、保养等各项义务,及时支付与抵押物和抵押有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在抵押期间将抵押物交换、赠与、作价入股、出租、出典、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也不得将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如非因乙方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同时抵押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在3日内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务。
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甲方和抵押人认可的'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
如抵押人怠于向造成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代位求偿。
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并可视情况要求抵押人在限期内增加抵押物;因抵押人的过错而导致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甲方认为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主债务履行时,抵押人应当在事由发生后10日内重新提供或者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以弥补原抵押物价值的损耗部分。
如甲方同意,甲方和抵押人也可协议采用其他方式处理。
如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在得知拆迁信息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拆迁房屋如以交换产权作为补偿的,以补偿所得房屋重新设定抵押权;如实行货币补偿的,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如实行交换产权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方式的,作价补偿部分先用于提前清偿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以交换产权重新设定抵押。
在前述的三种不同的补偿方式下,如交换产权房屋价值经评估低于本合同所载明的原抵押物价值的、或作价补偿的补偿金低于所担保债权的,不足部分抵押人应增加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措施追加担保。
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被列入国家征用范围的,比照上述做法处理。
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
如发生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抵押物担保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担保能力降低。
因履行本合同所涉及或产生的抵押登记、抵押物评估、保险、提存、公证、通知、拍卖、代位追索等费用及保全抵押物价值或实现抵押权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如上述费用由甲方垫付的,抵押人于甲方垫付相关费用后2日内支付给甲方。
乙方对于各自或共同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甲方有权将其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如甲方全部或部分转让债权的,抵押人确认仍按本合同约定就全部抵押物向债权人(包括甲方、债权受让人)提供抵押担保。
6、抵押权的实现
《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但不限于因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陈述与保证、约定事项等导致甲方宣布债务履行期限提前到期的),甲方未受清偿时,或者发生有关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的情形时,甲方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甲方在处臵抵押物的过程中,有权指定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权利,抵押人对此不存在异议。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时,无需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所担保债务金额且抵押人非借款人的,抵押人承诺对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部分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抵押人应全面履行。
如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主债权金额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相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陈述和保证事项,造成甲方损失的,抵押人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如造成受让人和承租人(若有)等第三方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相应的第三方赔偿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抵押物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交换产权及其他收益的处理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的,抵押人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同时还应按主债权千分之三的标准计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如抵押人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甲方认为不足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抵押人及时重新提供或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并按主债权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承担主债权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抵押物未设定以甲方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应参照上述的违约金标准向甲方计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8、其他约定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同意借款展期、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甲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而变更或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和抵押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担保债权全部清偿及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
本合同未经甲方和抵押人协商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抵押人应对已登记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未作变更登记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均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
如本合同已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公证部门(若有)、抵押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9、附件
甲方(抵押权人): (签章)
乙方(抵押人):(签章)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于
【房地产合同】相关文章:
房地产的合同01-19
房地产合同 08-17
房地产合同06-25
【经典】房地产合同07-26
房地产合同【精选】07-07
房地产合同06-25
房地产服务合同02-24
房地产估价合同03-05
房地产聘用合同03-06
房地产认购合同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