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服务合同三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长春市艺能全景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配合乙方栏目化妆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宜
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为乙方提供化妆服务,用于乙方《幸福街18号》栏目的主持人及出镜嘉宾化妆。 节目播出频道:长春电视台新知频道
节目长度:45分钟;
节目播出时间:首播:20:00-21:00;
2、乙方提供如下权益:
1.在《幸福街18号》栏目四个断口中体现 主持人化妆由蓝梦学校提供(暂定)字样
2.在栏目片尾鸣谢中体现甲方招生信息,即甲方招生电话。
二、具体约定和责任
1.乙方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节目录制时间,并由甲方安排专门化妆人员进行主持人及嘉宾全程跟妆。
2.主持人及嘉宾化妆所用化妆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三、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20xx年4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若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四、其他
1、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字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
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方式和内容:
(一)合作方式:乙方以本项目策划顾问的角色向甲方提供专业策划服务;
(二)服务内容:甲方业务的营销策划及相关的业务咨询,具体内容包括:
1、甲方营销业务流程的提炼及梳理
2、营销策略的制定及执行,并根据结果进行修正
3、选取一个区域进行营销样板的建设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12 个月,20xx年1 月1 日至20xx年1 月2 日。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根据营销策划需要,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进度计划等)真实、完整。
2、对乙方提出的企划文本及创意、设计等方案作出确认,并及时对乙方的阶段成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提出建设性要求和意见并确认。
3、甲方所委托项目应遵守所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并保证广告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各项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选派公司主力人员成立专项案组服务于甲方,执行服务期内的各项相关工作。
2、乙方负责组织服务期内各项会议(如甲方认为有必要,甲方也可以组织相关会议),并制作会议纪录,并将会议纪录于会议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
3、负责解释说明策划方案的真实意图和操作步骤。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或终稿应保证内容完整、设计精美,并保证出品内容的准确性。所有文案及设计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发布、制作。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及专用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由此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本协议服务期内所形成的图文影像等应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提供给其它公司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广告或印刷品发布时的大幅图片设计等知识产权问题,其素材需要向专门的图片公司购买。
3、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乙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甲方被他人追究责任的,乙方应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实际损失。
4、服务期内,甲方有权在项目推广的广告、印刷品及各类形象包装上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LOGO等必要标识。
第六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根据甲方具体网点的不同来收取,其中浙江地区网点杭州、:温州、宁波、义乌,每月每个网点2.5万,计10万;其它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上海、重庆、福州、南京、成都、昆明、天津、等),每月15万。总计每月25万
2、费用总计: 1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3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3、乙方收取甲方款项的同时应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以及违约责任
1、服务期内因遭遇不可抗力或由于行政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服务期内,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项目策划等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如乙方的工作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乙方不能按时提交报告,经多次书面沟通无效,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协议。
4、服务期内,如乙方的计划、成果未经甲方确认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侵害第三人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如该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
受委托方(乙方):
合同编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1.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商铺编号:
1.2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乙方为国美第一城A区商业街 号楼 层 号铺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2.1物业名称:国美第一城A区商业街;
2.2物业类型:商业(住宅配套);
2.3座落位臵: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2号院;国美第一商街 号楼 层 号铺位
2.4甲方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铺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商铺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及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
第九条 公共秩序维护。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停车场车辆行驶、停放秩序。
第十一条 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自动扶梯、电梯、供水、供电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服务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参照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 [20xx]950 号)中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为铺位以外的公共区域及共用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及中央空调使用等费用的收取
17.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费用以人民币支付,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按年度缴纳。
甲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包括商铺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甲方应交费面积为 平方米;
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费单位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用金额如下:
(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其他费用等;
(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 6 )办公费用;
(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 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 10 )法定税费;
( 11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此专项维修资金即为《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二十三条中所指资金)
第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20.1按时按标准缴付合同与合同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20.2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0.3不得在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品或违禁物品。
20.4装修及改造
(1)甲方可对所使用的物业进行装修或改造,但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经乙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遵守物业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装修、改造等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甲方应对装修、改造过程中可能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在装修、改造的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须遵守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还要具备商业房屋装修中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审批的各种手续,乙方在保证商铺结构安全、消防规范和各系统正常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甲方的正当使用要求。
(3)装修或改造时,不得对物业的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建、增建或改动,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物业或整个商街的外观及整体形象。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物业内部公共区域、外立面或顶部展示或树立任何文字、标记或广告。
20.5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在商街内的一切经营及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商铺作任何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用途,包括不得在物业内出售假冒伪劣货品等行为。
20.6由于甲方的原因给房屋结构或设施等造成损害时,须赔偿由此对乙方或商街内其他客户造成的损失。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灾、爆炸、商街内各种管道及设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电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0.7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20.8装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手册》管理规定的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22.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2.2有权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22.3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22.4对甲方及其所属员工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报警等措施;
22.5乙方的工作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要,进入甲方物业时,应预先通知甲方。 如发生火灾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来不及预先通知甲方时,也可直接进入甲方物业处理紧急情况,但事后应向甲方说明理由。上述情况发生时,甲方应大力协助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22.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22.7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影响商街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转时,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2.8维护停车场的车辆行驶停放秩序,提示车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及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道路安全行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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