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

时间:2020-10-19 20:09:24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法律服务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服务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法律服务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法律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 参与甲方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甲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

  2. 上级机关和有关部委就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征求甲方意见时,参与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和立法协调意见。

  3. 对甲方的重大决策事项和能源重大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依法提供建议或法律意见;

  4. 对甲方的行政复议案件,独立或组织专家进行法律论证,提供解决方案,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书;

  5. 针对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件,独立或组织专家进行法律论证,参加甲方组织的案情分析会,协助收集证据,按照约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见书,起草诉讼所需法律文书;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甲方出庭应诉,提交代理词,参与可能发生的谈判、协调、调解;

  6. 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已发生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总结,并提出法律建议;

  7.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书;

  8. 根据甲方要求参与或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9. 配合甲方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

  10. 协助甲方起草或者审查重大经济合同以及机关管理的重要文件;

  11. 对涉及甲方的涉法信访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解决工作;

  12. 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服务方式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由___律师担任负责人,___  ;、___律师为顾问律师。必要时,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需要调集、组织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提供专业服务,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应保证顾问律师的工作时间。

  2. 甲方以传真、信函等方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务。乙方以参加工作会议、提出法律建议、起草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庭应诉等方式提供服务。在合同期内,乙方应至少指派一名顾问律师,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进行不少于每周四个工作日的现场办公,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3. 乙方以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高质高效的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的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 对于甲方委托的重大事项与疑难案件,乙方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不能完成甲方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通报委托事项或研究工作进程,提供阶段性工作报告;

  3.甲方应当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面、客观的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经核定的工作费用。

  5. 需要乙方律师到场提供法律服务的,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与本合同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高质高效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2. 乙方律师应当按照甲方授权的范围与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不得与案件利益相关方单独会面,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职业思考与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 乙方律师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同时接受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5.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期间获知的甲方需要保密的信息、文件或甲方要求保密的他人信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单独或与任何第三方共同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乙方的保密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限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保密义务特别注意,并对律师进行经常性的政治和保密教育。

  6. 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国家能源局的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3)自觉接受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4)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5)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6)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7)工作期满离岗时,清退全部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

  (8)工作期满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投标人应当督促、教育顾问律师,保证顾问律师履行承诺书规定的有关保密义务。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法律顾问身份从事与甲方无关的其他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保证其安全与完整。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万元人民币。此费用涵盖第一条所列的全部法律服务内容。

  2. 乙方律师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京外差旅费、食宿费等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标准遵照国家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北京市内的交通、通讯、文件制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用的50%,具体为人民币元;合同服务期满后___日内,甲方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

  4.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联系人和承办律师的;

  2.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2.3 违反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任何一方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5月10日起,至20xx年5月9日止。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__________ 地址:

  签约日期:20xx年5月 日 约日期:20xx年5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 篇2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 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草拟、制订、修改或者 审核相关销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须知、认购协议书等 ;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5、 应甲方要求,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审核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专项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5 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广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②降低成本的建议;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帐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

  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6)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事宜,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从事以下事宜: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及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律师做出的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进行独立地判断及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联系和送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邮寄地址、联系电话不真实、填写错误或者未及时通知,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法律服务费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调查费、翻译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的过错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按合同约定将代理费款项支付给乙方时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另行协议。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法律服务合同 篇6

  聘用单位: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所 (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 (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累计3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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