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1-04-30 13:25:21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服务合同集锦五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服务合同集锦五篇

服务合同 篇1

  用 户 资 料 ( 用 户 填 写 )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单位网址

  E-MAIL

  服 务 内 容

  注册方式

  免费招聘 □一月会员 □三月会员 □半年会员 □全年会员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服务说明

  注册用户名:

  服务方式:

  1.在服务期内可在网上发布用工信息;

  2.在服务期内可免费参加城西就业市场现场招聘会(需提前订位);

  3.在服务期内可免费推荐求职者

  其他说明

  本合同的其它相关服务条款参见《“_____人才网”注册用户服务条款》;

  招聘企业应保证在_____人才网(www. _____.com、www. _____.cn)上发布的招聘信息必须是本企业的真实有效的招聘信息;

  招聘企业不得发布中介性质的招聘信息或代为其他企业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云南省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招聘企业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服 务 费 用 及 支 付

  费用合计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电汇□邮汇

  收款帐号

  注 意 事 项

  任何注册用户须认真、仔细阅读本合同及相关的《“_____人才网”注册用户服务条款》,一经盖章签字后,即视为认可本合同及相关的《“_____人才网”注册用户服务条款》。任何注册用户在_____人才网发布的招聘信息应当真实有效,符合相关规定。_____人才网及_____就业市场有权对注册用户所发布的任何信息进行审查,对于违规或不适当的资料信息,有权要求客户做出相应修改,或拒绝给予发布,或给予删除,也有权中止某些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定的已发布资料信息。

  注册用户应对其发布的任何资料信息承担一切责任,如因用户信息的不正确或因错误信息所引起的所有纠纷,本网站与城西就业市场概不负责。

  注册用户如未按本合同付款,_____人才网将停止发布该用户的任何资料信息。

  本合同一式二份,文字无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满中止。

  注:《“_____人才网”注册用户服务条款》请参照本网站(www._____.com、www._____.cn)内所公布的相关内容。

  甲 方:

  授权代表:

  日 期:

  乙 方:_____就业市场

  授权代表:

  日 期: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时

  举行地点:酒店/酒楼厅

  第二条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

  现场策划布置服务不含税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各项外聘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由双方协商在协议附件中体现

  主持服务□摄像服务□跟拍服务□化妆服务□

  鲜花服务□演艺服务□代办代租服务□

  第三条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约定事项不含税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付款

  (一)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彩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_______元;

  (三)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后付清余款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四)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协议编号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协议,应按协议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二条协议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协议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沉降观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作范围

  对 进行沉降观测。沉降观测工作由建筑物

  第一层结构施工开始,一层观测一次,以上每两层观测一次,待建筑物主体结构封顶后半个月、一个月、两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各观测一次。

  报告提交时间:待全部沉降观测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沉降观测报告。

  第三条 技术要求及观测方法

  乙方应按《建筑变形观测规范》(G8—20)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

  第三等级的要求,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采用精密水准仪进行观测,乙方于每次

  施测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有关数据资料。待全部沉降观测结束后提供沉降观测报告。

  观测方法:二等水准观测

  第四条 合同计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包干方式计价,共布设监测点 个,观测 次。沉降观测总次数为 点次,沉降观测基准点个,观测预算总价款(含税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该包干单价已包括设备进退场费、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深式埋设费、沉降观测点埋设费、观测费、资料整理费、出报告费、工程验收配合费、水电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

  2、完成沉降观测点布设及结构施工到10层的观测并提交相应观测资料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30%的服务费。

  3、待施工完成结构封顶并乙方完成完成结构封顶后观测并提交甲方成果资料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40%的

  第二次服务费款。

  4、待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观测并提交成果后十天内,甲方将剩余30%合同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若完成规定工作量后,建筑物沉降尚未稳定(稳定标准为沉降速度小于14100d)仍需继续观测或观测中由于其他原因需增加观测次数或延长观测时间,则增加的工作量及发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付款期限。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派员现场协助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

  2、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观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观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观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通知乙方建筑工程进度,确定每次进场观测时间。

  4、按相关规定办理观测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

  5、在乙方出具沉降观测报告及相关文件后,甲方若在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确认。

  (二) 乙方义务

  1、委派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观测期间的全面管理。

  2、本工程沉降观测由建筑物出177;0。00后

  第一层开始进行。在 楼室内地坪177;50c范围埋设各栋楼的沉降观测点,进行 楼的沉降观测。一层观测一次,一层以上每2层观测一次。待建筑物封顶后半个月、一个月、两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各观测一次。

  3、当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同时按应按甲方的要求增加观测次数,费用按实际次数计算,以原始观测记录为准。

  (1)建筑沉降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2)观测期间,建筑物本身出现与沉降变形特征相似的异常情况(如结构裂缝、各观测点之间沉降量差值不均衡程度严重)时。

  4、若施工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停工时,在停工后及重新开工前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5、乙方负责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并在每次施测前应与甲方现场代表联系;乙方应对其提交的观测结果、观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甲方将有权扣除应付乙方的全部费用。如造成较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6、乙方负责沉降基准点的安装埋设,要求埋设点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观测方案、仪器检测资料、测量人员资格证书;观测过程中提交观测计算资料与成果表、技术报告。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乙方观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及必要的防护装备,遵守所有现场安全要求;观测作业期间乙方的人身及物品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观测实施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它约定:甲方所有往来文件均需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服务合同 篇4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在特定的时间以特定的方式(请在网上专区或者传真中任选一种方式)收取《________________内参》;

  甲方应确保传真机/e-mail具有正常的接收功能;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对乙方提供的内参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传播及转载。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义务每周五晚上提供内参服务;

  针对选择网上专区方式获取内参的客户:我们在确认签定的合同及付款凭证后,将给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电子邮箱中发去专区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针对选择网上专区方式获取内参的客户:若_________网站专区周五出现暂时无法登录并且在周六中午12点之前仍不能恢复登录的状况,乙方将在周六晚上将内参发至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电子邮箱。

  内参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相关客户资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密;

  三、相关费用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于当周开始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内参服务。

  甲方接受乙方的内参服务,同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年(________元/半年,________元/季度)。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合同;

  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的行为,乙方即有权利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0%的违约金,并终止协议。若该违约金不能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甲方应完全赔偿乙方的损失;

  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无法正常接收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等比例的内参服务费用或延长合同履行时间。

  五、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

  六、其他事项

  由于以下情况而导致甲方无法获取内参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无专人负责接收或未将传真机放置为自动接收状态;

  甲方e-mail/传真机失去正常的接收功能;

  甲方更换了e-mail/传真号码地址,而未能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所提及的内参内容仅做甲方的投资参考,甲方据此操作发生盈亏,与乙方无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5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

  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

  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

  (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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