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1-07-30 10:43:51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服务合同汇编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服务合同汇编8篇

服务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地 址:电话:

  受托人(乙方):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地 址: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106537694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

  于20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事务”):

  (1)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第 审

  诉讼 / 仲裁代理。如:委托一审的,不包含执行委托和上诉委托;委托二审的,不包括执行和再审。

  (2)甲方与 案的诉前调查。

  (3)甲方与 已生效判决/裁决的申请执行代理。

  (4)甲方与 之纠纷的非诉讼调解。

  (5)关于 事件/项目的咨询 /谈判 /出具法律意见书 /起草或审查合同。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项范围(具体以委托书为准):

  (1)一般代理(诉讼/仲裁),仅为程序代理,无实体处分权。

  (2)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或者上诉的特

  别授权诉讼/仲裁代理。

  三.承办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

  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

  它律师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事务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评

  估、论证、公证等)都可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机构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

  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重新安排律师接替或者

  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完成合同义务;如果甲方书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

  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律师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

  (1)计件收费方式,本事务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小

  写¥元.如果提起反诉或者遭致反诉,按照反诉标的计算新增律师费。

  (2)分阶段/绩效/目标收费方式:,在没有按照约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师费的,本合同不生效。

  四、律师费的支付与结算:

  律师费仅仅是指支付给乙方即律所的经营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律师费,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首付人民币¥元,余款于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其它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

  四条的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六、其它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理直接费用部分,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预付人民币¥ 元,乙方完成受托事务或此预付款用尽后凭票据按实报销。

  (2)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乙方包干使用。

  (3)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支间接费用部分,实际发生时由律师通知甲方后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紧急情况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费用垫支后甲方立即(在五日内)按实单独结算。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师费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或者(3)种办法支付的向甲方报销相关费用时,应当提供相关票据凭证或者正式税务发票。

  八、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权行事,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律师无权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客户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师接替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师对因案件代理关系而获取的甲方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不得虚假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的资料、真实性的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住址、联系方式等,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如期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甲方的诉讼目的和诉讼要求,应当合法、合情、合理。

  十、证据和财物

  (1)乙方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收取或者代为保管证据原件;因庭审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亲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证据原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本事务完成后甲方要求返还的,除依法应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由其归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请取回。重要证据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愿交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收取归卷的,须在提供证据时,向法庭或者仲裁机构说明情

  况和原因,并经其许可案件审理结束后申请取回。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所有权属于甲方,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于甲方。

  十一、保管和留置

  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第十条所述的证据和财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本条内容即视为保管合同内容,双方保管合同关系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为条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过30天。

  (1)甲方未要求归还证据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机关必须留存归档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财物,甲方拒绝接受或者未予响应的;或者虽予响应但一

  直未来领取的;或者因甲方变更联系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无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为保管证据或财物期间,认为必要时可自行决定将该证据或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管期限届满(自乙方书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计)后,乙方对所保管的证据和财物可作任意处分而不再负任何责任。但所保管的财物是人民币现款的,应在甲方于任何时候主张权利时,归还本金余额,不计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产生的各种合理费用,甲方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留置处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财物中的现款抵付。

  十二、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四、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如上诉、再审等。

  十五、完成受托事务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消诉讼、驳回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执行中止或终止裁定书;如一审委托不包括执行和上诉代理。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解除委托关系;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或者达到委托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书制作;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消灭或终止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托、解除委托;

  十六、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已经收取的律师费一律不予退还。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逾期超过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费用支付逾期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证据或者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约定以计件方式收费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以计时方式收费的,按解除时的实际工作小时结算律师费;以分阶段/绩效/目标/风险方式收费的,按实际所处的阶段或绩效或者目标或者风险结算律师费。

  十七、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律师费或经乙方书面提示而超过30天未给予律师报销其它费用(约定包干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另行支付延迟支付违约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八、诉讼风险提示告知和委托人(当事人)对证据真实性以及非虚假诉讼的承诺

  乙方和乙方律师已经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委托的法律事务的诉讼风险已经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师根据甲方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乙方和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供的有关法律意见或者发表的辩护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公安、司法机关就一定能给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审、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处罚或者无罪等有利的结果。

  甲方即委托人(当事人)对所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承诺对进行虚假诉讼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九、免责

  因委托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或提供虚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受托人乙方及乙方律师免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十、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二十一、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快件、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较为合适的送达方式。

  二十二、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南浔司法局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并由甲方实际支付了约定的律师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五、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定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签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一、在使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

  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安全及消防

  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即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

  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档案资料

  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1.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

  2.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3.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四章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xx] 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

  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小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大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服务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_____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标部分费用,退还利息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

  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物业管理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承诺书

  为维护小区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

  1.禁止在平台上乱搭乱建各种房屋,一经发现,须及时拆除;

  2.禁止从平台上往下扔物品、泼水等,以防砸伤路人及破坏小区公共卫生;

  3.禁止在平台上非法聚会、聚众赌博等其他非法活动;

  4.禁止在平台上支、立各种广告招牌;

  5.禁止在平台内饲养家禽、家畜等;

  6.禁止擅自翻越平台,在平台外沿及屋瓦处行走;

  7.禁止将平台上护墙打通、拆除;

  8.禁止在平台上进行烧烤,以防火灾发生及造成环境污染;

  9.禁止在平台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禁止在平台上私自安装、使用电网;

  11.只允许种植盆栽类植物,禁止在平台上铺土种植各类花草尤其是攀岩类植物;

  12.禁止在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

  13.禁止在屋顶、平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附件2

  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

  为了维护业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诺书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在使用锅炉进行采暖前仔细阅读采暖炉的使用说明。

  2.采暖系统包括采暖炉、采暖管线及设备、室内温控面板、分流器、阀门等。

  3.无论是否装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证将锅炉设置在低温防冻运行状态,以免冻坏采暖管线设备和炉内配件,造成损失。

  4.采暖系统在运行中,每天观察锅炉的水压是否在1~2kg之间,若低于此水压及时补水,并注意放出系统内的空气。

  5.采暖系统运行期间经常对采暖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采暖炉厂家或联系物业公司。如您不便,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办理采暖系统托管低温运行协议,以保证采暖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6.采暖系统运行需足够的燃气和电源,才能达到自保。保证在电表和燃气表中输入足够的能源,短缺时及时补充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网络广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网络广告发布位置:乙方网站: 位置 。

  二、网络广告发布尺寸: 像素× 像素。

  三、网络广告发布形式:□ 静态 □ 动态

  四、网络广告发布时间: (月/年),即从广告发布之日起。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专人代表甲方全权负责此项网络广告发布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广告的相关背景图片资料和数据;

  3、甲方对“初稿”提出审定意见;

  4、甲方对本网络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乙方向甲方提交网络广告初稿1份及电子浏览文件1份;

  6、乙方根据甲方的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并向甲方提供发布稿及电子浏览文件;

  7、乙方取得甲方在发布稿上签字同意后在网上发布;

  8、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六、责任免除:

  1、因自然条件(战争、机房停电)等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2、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开放服务器;

  3、因互联网灾难,中国、美国等互联网通讯提供商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接入;

  4、因乙方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5、因乙方网站遭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乙方网站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责任。

  七、费用结算:

  1、本次网络广告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付清全部款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附件合同附件及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以下简称“看板”)、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 市 区 花园(大厦/小区)共 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第二条设置方式和范围

  1、看板设置于电梯轿厢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过2cm、长度: 、宽度: ;),用粘贴或敷膜方式贴在轿厢壁上,共三面(左、中、右),

  2、采用进口美国3m技术贴敷在电梯厅门上;

  3、电梯轿厢(面向电梯门及出梯门时目光所能触及的轿厢壁)。

  第三条设置内容

  1、公益广告(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公民道德规范、防火、防盗知识、保健小常识、生活小窍门等);

  2、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3、每期左、右两块展板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所占版面的比例为4(商业广告)∶3(公益广告)。

  第四条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 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租赁费用

  每部电梯每年度(12个月)元,电梯共部,每年度电梯租赁费共计 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免费刊发精神文明建设及防火、防盗等方面公益性广告,由乙方负责投资;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租赁费按年支付,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双方权责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合同签订的电梯由乙方独家经营,在合同期内不允许第三方在电梯轿厢安装同类型的广告宣传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因经营权而产生的纠纷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或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甲方与第三者产生纠纷不影响该合同的执行;

  (3)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以便乙方办理广告审批手续时使用;

  (4)有义务配合乙方的看板正常刊出,如发现看板有人为破坏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无权自行撤换乙方所刊发的广告画面及展板,否则按违约赔偿。

  2、乙方责任:

  (1)负责看板刊发的广告内容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对所刊发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2)负责看板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发布,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3)乙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将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新科技产品替代更新(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电梯在正常运行使用的情况下,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甲方电梯在不能正常使用期间(指连续30天以上不能使用),甲方不得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乙方已付给甲方租赁费,未正常运行的月份,甲方应退回租赁费给乙方(或在下期乙方交付的租赁费中减扣),由于甲方因其它原因解除对该楼盘物业管理协议,该电梯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如已发生预付费,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而未执行的款项;

  2、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在合同未到期时,任何一方如须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说明原因,征得对方的完全同意(文函答复、加盖公章)。一方未完全同意,另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

  4、甲方如有新建、新增电梯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政府行为或政府明文禁止)而无法履行合同时此合同自然终止。

  广告刊户(甲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广告经营单位(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有关广告业务达成下列项目:

  广告种类:_________;广告内容:_________;广告面积:_________;广告字数:_________;广告费用:_________。

  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甲方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_________。

  三、本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但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并按规定赔偿损失费:

  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报有关部门_________份。

  五、附则:

  _________。

  六、本合同严格执行广告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及合同法有关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时要开出送货单,明确承运货物总件数、货物名称、运送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要准确无误。

  (3) 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运送国家明文规定的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要使用仓库收货运送时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误甲方使用仓库收货、验货、运输。

  (5) 甲方交接货物与乙方要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的封条。

  (6)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利随时改变送货地点和收货人,但应当支付由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 乙方需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仓库做为甲方收货仓库;,并在仓库大门显著位置悬挂“众邻乐链供超市深圳总仓”招牌。

  (2)乙方应在甲方的收货时间(收货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30—19:00)内积极配合甲方收货,法定节假日或超出该时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迟。甲方所收货物没有装车运走之前存储与仓库内,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丢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损坏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3)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须向甲方缴纳12万元服务保证金(本合同自乙方交给甲方12万元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开具收据以示确认。合同生效履行3个月后,无发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应不计息把服务保证金返还与乙方。

  (4)乙方收到甲方运输货物通知后应该立即安排人员、车辆,装车、运送,并告知甲方货物正常到达送货地点的时间,若因天气、交通意外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事实情况,不得隐瞒。

  (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造成甲方货物缺失、损毁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6)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承运,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7) 乙方运送货物到达约定地点,要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验货,验收完毕要求收货人在送货单具上签名确认。

  第三条 运费价格:

  1,整车报价

  (1)深圳至贵港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2)深圳至贵港境内8吨车每趟RMB ,10吨车每趟RMB

  (3)深圳至赣州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4)深圳至赣州境内8吨车每趟,10吨车每趟。

  2,零担报价深圳至贵港境内,深圳至赣州境内(7)返程货物按每趟运输收费标准的30%收取,返程货物少于总量的20%不收取费用。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为月结方式,乙方在每月5号—10号为对账日,15号为结账日,如遇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则向后顺延。

  (2)乙方结账时应向甲方提供与结款相符的运输发票,如无发票,甲方在应付款中有权扣除发票税金。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在合同终止前30天协商签订。延续合同,双方重新确定相关的费用及报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履约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对方近三个月总费用的30%的违约金;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业、关闭或宣告破产。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内容

  解决*问题。

  二、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技术服务费总计**元(含17%增值税或是不含)。技术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时间内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铅业分公司

  乙方:阿法拉伐(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内容

  解决当前阿法拉伐换热器泄漏进行维修焊补,使阿法拉伐换热器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二、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技术服务费(换热器维修费用)总计为26317.76元(含17%增值税)。技术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两周内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服务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西安市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为加速通信事业的发展,顺应现代化通信的趋势,满足甲方通信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取得共识。现就甲方租用乙方光纤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业务内容

  1、甲方向乙方租用 壹 条光纤,带宽为 M,从局端西安电信机房至

  。

  2、甲方租用该光纤用于 办公。

  二、 相关费用

  1、一次性费用共计 4500 元;其中包括,工程建设费: 3000 元,调测费: 1500元。

  2、光纤月租费的标准费用为元/月/条,优惠为月使用 元,预存

  12个月费用 元,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颁布新的光纤资费标准,自新的资费标准生效时起按新的资费标准执行。 本条所属费用的付费周期为年付 ,付费时间为光纤开通后7日内,付费方

  式为(请根据实际情况在□上打√):

  □ 银行托收方式 □ 现金

  3、基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上述优惠,甲方承诺选择乙方作为电信业务提供

  商,在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乙方提供的各类电信业务,乙方不能提供的除外。

  三、甲方职责

  1、在光纤调通使用后,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乙

  方缴纳相关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缴纳费用的,乙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要求甲方补交,并按所欠费用收取每日3‰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纳费用的,乙方可暂停提供服务,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费用和违约金的,乙方可终止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通信设备、线路安装场所,在乙方设备安装施工过程

  中,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3、甲方同意乙方以该传输系统为节点向甲方以外的场所铺设光纤并提供便

  利。

  4、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使用租用线路,甲方租用的光纤仅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不得擅自出租、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用于经营性营业活动,如经乙方或第三方发现上述违约行为,乙方可终止提供服务并按年租费用的贰倍收取违约金。

  5、甲方通过租用乙方光纤业务建立网站,网站域名为:( / ),解析的IP地址为:( / );如不涉及建立网站业务,乙方将关闭80和8080端口,甲方需要建立网站时必须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开启端口。

  四、乙方职责

  1、在甲方缴纳光纤一次性费用后,如在甲方处无光传输系统,乙方将为甲方投资建设一套光传输系统,该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在不影响甲方正常通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以该系统为中心服务周边用户。

  2、在线路及设备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乙方负责为甲方调通光纤。

  3、乙方有权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甲方光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乙方负责将光纤接至甲方机房内,从乙方传输设备提供的接口外侧的线路和设备由甲方负责建设和维护。乙方建设的光缆传输设备的产权归乙方,乙方应保证该部分的正常运行、维护。

  五、工期

  1、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将在 20日 内完成本协议所涉工程。如因甲方原因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期限顺延。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所涉工程逾期未能按时开通,每日按照已收取的一次性费用0.3%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完成本协议所涉工程,乙方同意全额返还甲方缴纳的一次性费用。

  六、保密条款

  不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本协议终止后,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以及因签定和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另一方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等。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已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不得提前解除,如协议一方欲提前解除协议的视为违约。

  3、甲方因违反上述承诺,或者本协议因甲方原因按约定被提前解除的,则

  乙方可取消已给予甲方的所有优惠,甲方应补交其所享受的优惠资费(包括工程投资建设费用)与正常资费之差额。

  4、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规范》以及本协议附件要求提供开通、保障、维护等服务,乙方违反上述承诺提供服务的,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或任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同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原则进行协商。若协商解决不成的,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途径解决。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壹 年。除非任何一方在协议届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再续展协议,本协议将自动续展,每次续展期限为 壹 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2、在本协议终止前,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否则甲方无权要求终止本协议,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回所欠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

  十一、附则

  1、若今后国家、信息产业部或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有新的政策和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页数: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愿意承担甲方委托的带压堵漏服务工作,并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内容及工作期限

  为甲方处理如下泄漏的封堵工作,工作期限为合同确认后一周以内。 二、甲方责任

  甲方应该提供乙方为完成工作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系统参数文件。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人员从机场或车站安全方便地到达甲方施工现场

  甲方应该指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的接口工作,协调完成堵漏工作。

  甲方应该提供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区域工作的必要条件,如办理入厂证件、施工工作票、脚手架、压缩空气气源等。

  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的泄漏工况真实性,如果因为甲方提供的情况不准确或其它原因停机而使乙方不能工作,甲方负担乙方往返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和就餐费(住宿费按照_________元/每人每天计算,就餐费按_________元/每人每天)。

  甲方应该按期支付合同款项,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引起支付进度拖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 三、乙方责任

  乙方应该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在计划工期内按验收要求完成堵漏工作,乙方的工作应该将泄漏点完全封堵,不再有泄漏产生。

  如果乙方在完成工作后的质保期内出现缺陷,乙方应该自费前往处理解决。

  乙方承担其员工的医疗保健和工伤等事故引起的费用。

  乙方应对甲方因采用乙方的服务,或乙方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负责,上述损失的赔偿不应该超过损失发生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收到所有款项的总和。 四、计价原则和合同价格

  甲方因乙方提供服务而应该支付的费用包括全部人工(包括加班费)、管理、质量保证、消耗材料、利润、现场食宿、交通、保险、堵漏设备使用费。其费用不含税的价款人民币为:___________含税的堵漏费用合计为: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费用的支付

  1.带压堵漏工作结束后甲方须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的金额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上。

  2.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支付金额有疑问,甲方应该在收到规定的凭证后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果双方对该项金额有争议,则甲方应该按期支付无争议部分的款项。 六、质量保证

  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在首次完工验收后应有_________天的免费保修期,在此期间如果乙方完成的工作出现缺陷,乙方应自费处理解决。 七、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其收取违约金。违约罚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工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该通过友好协商,双方不能解决时,则将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仲裁是最终的决定,双方均受该决定的约束。费用由败诉一方负责。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各自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直到双方均已经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为止。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投放方):

  乙方(媒体方):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由乙方在网站,为甲方提供网络广告服务。

  第一条 服务内容

  广告类型:

  发布位置:

  素材属性:

  发布时间:

  发布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所要宣传的内容如有变动必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调整更新广告信息。

  2.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一条所要求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检查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补充和修正。

  3. 甲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委托乙方发布国家明令禁止的 网络广告。

  4. 甲方必须保证所发布广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独立承担责任。

  5. 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款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在网络上发布广告;

  2.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拒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发布广告。

  4. 乙方一旦发现甲方提供的广告存在虚假成分,有权立即单方面撤除广告,并通知甲方澄清事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广告服务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均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每延迟一天,乙方须减收甲方广告服务费用总额的1%的作为补偿,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将向甲方退回全部预付款。

  3.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及余款,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总额1%的赔偿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时间,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广告服务费用总额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4.由于甲方提供广告中存在虚假成分,或因此引发第三方法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等,甲方必须独立承担全部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名誉和经济损失。

  第五条 服务费用

  1. 服务付费:本合同广告服务费用总额:¥_____元(人民币 )

  2. 支付方式: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的60%(¥ ____ 元)的广告服务预付款;

  2) 自甲方广告上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占广告服务费用总额 40%(¥ ____元)的广告服务余款。

  第六条 知识产权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制作方所有,即由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合同终止

  1.如甲方不能提供广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资质证明、产品说明书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或提供的上述材料中存在虚假成分,或因此第三方的法律诉讼、经济索赔要求等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义务

  1. 双方为执行本协议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非提供方明确说明其为公知技术的外,均构成提供方的商业秘密;

  2. 双方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揭露上述商业秘密,也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利用该商业秘密。双方承诺,本保密义务延及其员工,任何一方员工违法本保密义务的,该方同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件

  1.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乙方服务器或媒体平台不能正常运行;

  2. 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开放服务器或媒体平台;

  3. 因互联网灾难,互联网通讯提供商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或媒体平

  台不能正常接入;

  4. 因乙方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或媒体平台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5. 因乙方网站遭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或媒体平台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乙方网站或媒体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甲方认同属于正常现象,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方式的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规定的广告服务时间完成时为止。

  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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