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服务合同

时间:2021-08-11 08:04:51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保修服务合同集锦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修服务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修服务合同集锦6篇

保修服务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修服务合同 篇2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为确保_ 小区(大厦、商住楼)物业在保修期内完好和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本物业保修工作由甲方自行负责保修,并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保修项目和期限:

  按国家、省和东莞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商品住宅质量保

  证书》等规定,保修项目和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2、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

  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5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8、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9、卫生洁具1年;

  10、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说明:

  1、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

  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报修时间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但直到保修期满后一直都未彻底维修

  好,建设单位不得以已过保修期为由而拒绝继续维修,必须彻底维修好。

  二、甲方责任: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甲方负责保修:

  (16)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处理____1___小时到达现场,___1___日内修复;

  (17)水电系统___1___小时内到达现场,___1____日内修复;

  (18)智能化系统___1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___1___日内修复;

  (19)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3.负责有关物业保修范围内的投诉处理,不得将保修范围内的问题推卸给乙方。

  4.重视保修质量,避免反复维修,给业主造成生活和工作上的影响。

  三、乙方责任:

  1.及时将业主反映的保修项目、内容等提供甲方实施保修工作。

  2.督促甲方适时作好保修工作,并协助业主一同作好保修质量的检查、验收。

  3.对甲方不按协议履行保修责任的,根据相关业主的反映,报修项目及所需经费,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协商解决处理有关事宜。

  四、对甲方不按协议履行责任___1____次以上,或造成业主集体投诉的,由业主委员会协助乙方出面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良平社区或寮步镇房管所或东莞市房管局处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协议期限未满,如乙方退出物业服务,本协议书自然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到期满。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业主委员会一份,送辖区房管所一份、市房管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合同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偿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是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

  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条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算起)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为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保修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XX制冷工程部

  甲乙双方就空调维修保养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现在使用的所有房间空调器共台,(祥见清单)交乙方维修保养,期限一年。甲方同意按平均每台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元给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

  二、甲方所付维修保养费包含空调清洗、上门服务费、检查费、修理费、及除大件压缩机外的材料费。

  三、下列费用不在本协议协商付费范围内,甲方应另外协商付费:

  1.如压缩机损坏,采购压缩机费用。

  2.空调安装`拆移机施工费及材料费。

  3.空调供电路故障。

  4.甲方附在协议上所提供清单以外的空调维修费用和其他劳务费用。

  四、乙方服务承诺。

  1.夏季使用高峰前对所有房间空调器进行一次清洗保养。

  2.在冬、夏两季对所有在用房间空调器使用效果进行一次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接到甲方故障申报电话,乙方应在思小时内到场处理。

  4.乙方施工的过程中保证自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工作人员违规施工造成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5.乙方工作人员保证不损坏甲方现场财物,并保证施工现场卫生。

  五、甲方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过程所需用水、用电及场地之方便。施工时间给于充分分配合。不得无故阻挠乙方施工。

  2.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及车辆进出提供方便。

  3.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及时付款,各部门不得无故刁难。

  六、付款方式:

  1.协议维修保养在协议生效后一周时间内首付70%,即人民币元。余款在协议到期后一周内付清。

  2.协议外产生费用甲方应在施工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3.如果甲方拖延付款,应按应付款金额的每日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上诉至属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保修服务合同 篇5

  no: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如下,合同双方需遵照执行。

  一、 甲方确保乙方设备在合同期内正常运转,如发生故障,甲方24小时内赶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 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耗材,不得自行拆装机器或另请第三方维修,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 合同期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上门费,维修费。合同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时,甲方以市场批发价为乙方更换,且负责保修,配件费用由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四、 乙方硬盘数据不属保修范围。乙方需注意备份,如被病毒等破坏,甲方可协助修复,但另行收费,且不承诺一定修好或多长时间修完,但保证不会破坏更严重。

  五、 甲方所售配件都贴有保修标签,乙方应确保完好无损,否则甲方不予保修。配件保修期以甲方更换该配件时开具的保修单为准。

  六、 本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七、 被保设备、保修费用如下:

  ┌──────┬──────┬──────┬──────┬──────┬──────┐

  │设备名称 │配置 │单价 │数量 │保修期限 │保修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总 计 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元)

  八、 以上金额,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 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修服务合同 篇6

  工程名称(以单位工程为准):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议定。

  二、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屋面漏雨;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3.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

  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

  11.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12.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三、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自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式样附后)之日起,必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到达现场,建设单位应再次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自接到再次通知书起一周内仍不能到达时,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计算方法。按工程结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设备、成品价后的金额计算,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万元以内的,按2.0%计算;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1.5%计算;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按1.0%计算。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按1.0%计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还

  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以下规定向承包方返还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为______________元。

  保修期满三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规定向承包方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__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

  九、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属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一、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施工保修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公章)

  保修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用户):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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