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1-10-03 16:05:20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服务合同集合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服务合同集合八篇

服务合同 篇1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2、技术咨询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主体构成的特定性。合同主体的一方,即受托人,是具有特定技术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咨询问题给出答案、提出建议、拿出方案的专门机构或专门人才。

  第二,标的内容的综合性。技术咨询合同不同于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主要是解决具体的技术性问题。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科技咨询课题。

  第三,成果的决策参考性。受托人提供的咨询报告或意见,是委托人决策的依据和参考。

  3、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合同标的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项目。第二,履行方式是完成约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第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第四,有关专业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和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属问题。

  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按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2、受托人的主要义务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有: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2、受托人的主要义务有:按约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并保证工作质量;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付费休闲健身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办卡事宜

  1.办卡种类、费用及支付方式

  办卡种类□时效卡□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x金额(人民币)

  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支票□备注

  2.使用权限□该卡记名,仅限甲方本人使用;甲方将卡转让他人时,□不需□需支付转让手续费x元。

  □该卡不记名,可由任何符合条件的持卡人使用。□其他:

  该卡□能□不能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3.有效期限

  (1)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有效期限自x起为(不少于三年),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或时间的,乙方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2)时效卡:甲方自x起成为乙方会员,会员资格的有效期限为x;甲方拥有在有效期限内按照乙方承诺不限次享受约定服务的权利,有效期限届满后会员资格自动终止,不产生卡内余额。

  乙方在非法定节假日暂停营业超过24小时或甲方按照约定办理暂停服务手续的,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4.使用范围□仅限单店使用,名称、地址:xxx。

  □连锁门店通用,通用门店名称、地址:xxx。

  第二条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1.卡内包含项目:□器械健身□有氧团体课程□游泳□洗浴□2.另收费项目:(以店内公示项目和价格为准)。

  第三条甲方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

  第四条重要事项告知方式乙方向甲方告知调整营业时间、暂停营业等重要事项,应当采用店堂告示及□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方式。

  第五条其他约定

  消费者因出国等自身原因提出退卡的解决办法: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地点:地点:

  时间:时间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公司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_________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一、服务期限及费用

  1、保洁服务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 ____年__月__日止;

  2、本协议保洁服务费用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元(包括:保洁工具及材料费、员工工资费、福利费、管理费、上缴税金等);

  3、支付方式:自合同生效后每半个服务期限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50%,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解决。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

  2、保洁范围是甲方指定的室内环境和公共区域的卫生;

  3、保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具体标准附后)。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2、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附后);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保洁正常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管道进行修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简单存放清洁工具的房屋。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3、乙方对保洁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的保洁要求自行安排工作程序;

  5、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保洁工的培训,保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8、乙方应爱护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9、因乙方在保洁工作中给甲方设施、物品等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服务费用的5%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洁标准完成保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卫生保洁标准》、《处罚标准》及其他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公司

  日    期: 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公司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_____年__月__日

服务合同 篇4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 元/月 平方米; 多层 元/月 平方米;

  别墅 元/月 平方米; 物业: 元/月 平方米;

  (二)办公楼: 元/月 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 元/月 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会计代理记帐有限公司(受托方)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拓展代理记帐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委托办理会计业务订立以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时间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帐。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具体代理以下内容:

  1.建帐;

  2.代理记帐(含整理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告,装订和保管会计档案);

  3.会计咨询,税务咨询;

  4.到国税,地税报税,银行交税;

  5.代表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

  6.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及其它相关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的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收支的详细情况等。

  对乙方退回的要求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不全,不实而导致税务、工商、财政行政处罚的,由甲方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便于双方签收确认。

  3.做好会计资料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即使准确地将收到税务部门的信函,电话等内容转交给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员参加。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派出专人定期负责原始凭证签收交接并做好原始凭证签收工作,设计会计资料传递程序,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用手工或财务软件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处理和财政税收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6.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相关资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对工作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传播。

  8.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由乙方参加汇报。

  五、代理记账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服务费为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预收____年____月至___年____月(季度),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在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会计服务,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八、其它有关事项

  1.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安全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或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指定的时限内,需甲方协助提供资料、公章等而又反复通知不到甲方,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税务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名盖章,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外提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6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定义适用于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本合同的全部附件以及需方招标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

  1.1合同:载明需方和供方就本次招标内容所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的书面合同。

  1.2需方:_________。

  1.3供方:_________。

  1.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后需方应付给供方的总价款。

  1.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以《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数据采编录入和维护为主要内容的服务。

  1.6服务成果:供方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需方交付并归需方所有的《_________》数据及作为该数据载体的采集加工应用软件。

  1.7交付:供方向需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服务和服务成果。

  1.8日:指日历日数。

  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服务范围:供方的服务范围为《_________》数据库数据的采集、核实、分类、翻译、翻译校对、录入录入检验和数据更新维护。

  2.2服务规格和要求

  2.2.1数据内容:

  (1)数据采集对象:我国现已出口和具有出口潜力的所有产品和相关企业。

  (2)采集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具有代表性的主要产品信息,具体包括:

  (a)企业信息:企业名称、企业经营性质(生产厂家、贸易公司、生产贸易兼营)、企业代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销售(出口)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企业网址、成立时间、雇员人数、注册资本、进出口经营权、企业上年出口额、经营产品、境外办事机构名称、所属母公司名称;

  (b)产品信息:产品名称、产品介绍、注册商标、国际认证(iso/ul/ce/gs/ansi/ieee/bsi/dni/itu/其他)、已出口地区、型号、年供货量、产品图片。

  (c)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企业代码数据项为不可缺少的必备数据。

  2.2.2数据要求:

  (1)入库数据数量:三年合同期内供方须完成入库的最小数据量为_________条,覆盖企业大于_________家。

  (2)入库数据的质量要求:

  (a)必备项数据完整率为100%;其他数据项完整率>50%;

  (b)入库数据的随机抽样误差率须满足下列要求:必备项数据信息误差率<5%;其他数据项信息误差率<10%;文字错误<万分之五。

  (3)数据入库时间要求:供方在收到出口商品数据登记表后,应在7日内及时分类、翻译和录入完毕。

  2.2.3数据库文字:

  (1)《_________》数据库数据信息的文字为中、英文两种;

  (2)企业英文名称应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英文翻译,没有英文注册名的企业名称按该企业习惯翻译。企业未能提供英文名称,按照先标准、后专业的原则进行翻译;

  (3)英文翻译错误<1%;

  2.2.4数据信息维护:

  (1)数据库数据须反映出口商品最新信息,更新期为12个月内。所有出口商品数据每12个月必须至少核对、更新一次,保证数据库内出口商品数据始终为动态最新版本数据。每条数据要注明核对、更新的时间。

  (2)供方在收到需更新的数据内容后,须在7天内完成新数据的分类、翻译和录入。数据维护从数据入库开始,维护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3)维护、更新数据采取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多种形式,并有工作记录。

  2.2.5产品资料登记表

  (1)第一次入库数据应有对应的加盖企业公章的产品资料登记表,数据跟表格须一一对应,登记表原件归档备查;

  (2)供方负责产品资料登记表的印制工作并承担印刷费用,其印制的产品资料登记表的内容、格式和印刷质量须符合需方要求,未经需方同意供方自行不得改动。

  (3)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的采集方向发放产品资料登记表。

  三、合同期限及实施进度

  3.1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

  3.2实施进度:

  3.2.1入库数据量进度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

  3.2.2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6万条;

  3.2.3合同生效后1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20万条;

  3.2.4合同生效后2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100万条;

  3.2.5合同生效后3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120万条,企业数>50万家。

  四、转让和分包

  转让和分包的程序

  4.1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可部分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但转让和分包不能解除供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2供方应就其签订的所有分包合同报经需方审核同意后生效。

  4.3供方与第三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说明供方与需方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接受分包的第三方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承诺就分包项目与供方共同向需方承担连带责任。

  五、质量保证

  5.1供方责任

  5.1.1为保证合同履行质量,供方须切实履行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保证数据采集、核实、翻译、分类、录入和维护的程序和工作质量。

  5.1.2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和完善系统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文件给需方并接受需方的检查。

  5.1.3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保证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合同要求并随时接受需方的检查。项目团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需方。

  5.1.4供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配置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保证合同有效实施。在计算机软硬件的配置上,供方应接受需方指导。

  5.1.5鉴于服务性质的特殊性,供方将对所提供的服务按照合同规定的功能要求不断调整,以达到优化目的,并在数据的采集方法上接受需方的指导。

  5.2合同的'监控

  5.2.1合同的监控

  5.2.2本项目合同执行监控权属需方。

  5.2.3同期内需方有权随时采用各种方式对合同实施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控。

  5.2.4有权随时对下述内容实施各种方式的抽检:

  (1)录入数据是否与原始数据登记表内容相符;

  (2)录入的数据量是否与收到的数据登记表数量相符;

  (3)数据录入进度;

  (4)入库数据的准确性;

  (5)数据是否及时更新等。

  5.2.5供方须积极配合需方的抽检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

  5.2.6如首次抽检不合格,需方将在10日内进行再次抽检;如再检不合格,需方则有权根据有关条款对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六、合同文件和资料

  6.1技术资料

  6.1.1供方在向需方提交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和服务成果时,必须同时向需方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七、验收

  7.1验收内容和方法

  7.1.1供方完成相应的工作后,应按本条规定的期限通知需方验收,需方及其下设机构负责本合同内容的验收。

  7.1.2第一次验收:合同生效后3个月。验收内容为数据采集、翻译、录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验收前供方应提前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硬件和人员配置说明书;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详细说明;

  (3)数据分类方法说明和分类操作实施细则;

  (4)数据翻译校对的方法和程序的详细说明;

  (5)数据录入方法、程序和录入数据校验方法、程序说明;

  (6)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3第二次到第五次验收内容为:

  (1)入库出口商品数据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2)入库数据的质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3)数据更新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4)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以及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等。

  7.1.4第二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6个月。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已购买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数据维护、更新操作实施细则;

  (4)硬件和系统软件维护管理细则;

  (5)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5第三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1年。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并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1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

  (4)1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

  (5)需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6第四次验收为合同生效后2年,验收前供方应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2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

  (4)2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

  (5)供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7验收为合同生效后3年。验收前供方应提前10日向需方提交下述文件:

  (1)库内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说明;

  (2)数据采集渠道、方法和数据核实方法及程序补充说明和增购的版权清单及说明;

  (3)3年内数据维护更新记录和说明;

  (4)3年内的项目管理说明;

  (5)供方通过iso9001认证证明;

  (6)需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7.1.8从第二次验收开始,需方将对数据采集、加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考核,并对档案保存情况、数据加工各工序运营情况进行抽样检查,重点是对库内数据进行检查。

  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1)数据量核查:现场检查数据库记录并与原始数据登记表格进行核对;

  (2)验收方法:验收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具体验收方案由需方依据统计分析原理确定。

  7.1.9对每次验收,如首次验收不合格,需方将给供方10日时间准备二次复验;如复验不合格,需方则有权对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八、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8.1合同价款

  8.1.1合同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8.1.2分项价格见附件一。

  8.2支付方式

  8.2.1合同价款采取分期方式支付。对前4次合同款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_元×70%;具体支付为

  8.2.2合同生效后3个月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_____万条×50%×_________元×70%;

  8.2.3合同生效后6个月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______万条×50%)×________元×70%

  8.2.4合同生效后1年第三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元×70%

  8.2.5合同生效后2年第四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量-已付款的入库数据量)×________元×70%

  8.2.6第五次即合同结束时合同生效后3年第五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已付款入库数据量)×_________元×70%+本次验收完成时已入库数据总量×_________元×30%。

  8.3最高合同款支付额

  根据合同附件1的规定,本合同需方支付的总合同款将不高于_________元(_________)。

  8.4支付时间

  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九、违约责任

  9.1延期交付出和处置

  9.1.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向需方提供服务和交付服务成果。

  9.1.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供方因故不能按时提供服务和交付服务成果的情况,供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需方。需方如同意延期,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付出时间。

  9.3除第11.1.1条款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数据入库,需方有权从相应的支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扣当期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如延误期超过30日,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9.4如第一、二、三、四次验收时复验结果不合格或抽检时再检结果不合格,需方有权对供方处以相应合同支付款的5%的罚金,并在10日内作再次验收或抽检。如检验结果再次不合格,则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未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

  9.5如3年合同期末第五次验收时出现复验不合格,需方有权对供方处以相应合同支付款的5%的罚金,并在10日内作再次验收。如检验结果再次不合格,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未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

  十、知识产权

  10.1知识产权归需方

  10.1.1《_________》数据库及其数据、软件、设计等知识产权归需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所购买的合法版权和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属需方所有。供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之中和之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_________》数据库以及与数据库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供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

  10.1.2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需方知识产权被侵害,由供方负责赔偿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

  10.2知识产权无纠纷

  10.2.1无论需方以何种方式运行或以任何介质传播《_________》数据,供方都保证需方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和知识产权的指控。

  10.2.2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2.3如果由于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成立而造成需方的损失,供方必须负责赔偿。

  10.2.4需方因处理与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由供方负担。

  十一、不可抗力

  11.1定义

  11.1.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风灾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

  11.1.2不可抗力不包括因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时的疏忽或故意行为引起的事件。

  11.2不可抗力的发生和对策

  11.2.1如果供、需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2受事故影响

  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两周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日以上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

  11.2.3需方保留在不可抗力发生而导致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单方面解除和修改本合同的权利。

  十二、不竞争条款

  供方不得利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服务成果进行与需方拟进行的《_________》项目内容有竞争的活动。供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

  十三、保密条款

  供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需方商业密秘和技术密秘,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

  十四、税费

  14.1适用税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税务,一律适用有关税法。

  14.2税费承担

  14.2.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4.2.2根据国家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五、终止合同

  15.1违约终止合同

  15.1.1供方如有下列任何一种违约的情况,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

  (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该期限内应该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

  (2)如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并在收到需方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30天内,或经过需方书面认可的延长期内仍未能纠正其过失。

  15.1.2在需方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需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终止的合同或部分合同。供方应对需方因此额外支出的费用负责。如被终止的是部分合同,供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的部分。

  15.1.3前款所述情况并不影响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要求。

  15.2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供方破产或因经营状况恶化、本项目团队发生重大变化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此终止合同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后,向需方移交与本项目有关的文档是供方履行本合同的一部分,供方应保证向需方移交完整的资料。文档不仅包括_____产品资料登记表,还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管理规章、监管记录、购买的资料等。

  十六、索赔

  16.1索赔

  16.1.1如需方检验发现供方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不符合同要求,包括潜在的缺陷,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限期改进的要求,也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要求。

  16.1.2如供方未能在需方提出的期限内实施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需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风险由供方承担。

  十七、计量单位

  17.1国家法定计量

  17.1.1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中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八、通知和合同修改

  18.1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传真)发送至对方。

  18.2修改

  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供需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方为有效。

  十九、争端的解决

  19.1友好解决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争端,都应尽最大的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19.2仲裁

  19.2.1供需双方在发生争端而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应依法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9.2.2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端影响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印制及生效

  20.1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合同在双方在本合同签署页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0.3如因任何原因需要修改合同,需按本合同第十八条办理。

  二十一、其他条款

  21.1供方承诺在开展本合同所述工作时,采用需方统一制定的各种标志,制作费用由供方承担。

  21.2为保证供方按时开展工作,需方将督促数据合成单位按时提供满足供方需要的数据录入界面和数据库管理程序。

  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服务合同 篇7

  甲 方: 深圳市华谨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代理记账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及期限:

  代理记帐、代理报税、财务咨询顾问,服务期限为壹年。

  (注:甲方负责代帐、报税,指导乙方抄税,认证发票;发票由乙方领购、保管和开具。)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方式:

  1、费用标准:代理记帐费___元/月, 每 个月预付一次。记帐费在合同期内根据业务量的变化,双方友好协商,进行适当调整. 付款时间:

  2、本年度办公费、资料费_ _元/年。

  3、收费方式:现金(单据交接时付款)、银行转帐两种方式。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 户名:孙再华 帐户:62284 8012 02679 00013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代理乙方合同期内规定的工作事项,保护乙方合法权益。

  2、为确保乙方商业秘密,甲方办公室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工商、税务部门外,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3、乙方每月5号前必须将上月原始资料、有效票据交给甲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如乙方不能按时将原始资料交给甲方,延误每月15号前做帐报税,造成税务部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第二条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付给甲方。乙方连续超过三个月未付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停止一切服务。因停止代帐服务造成税务及有关部门罚款,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乙方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资料后,因甲方过错延误做帐、报税或错报、漏报税种,造成税务部门的罚款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系正版在线财务软件做帐,帐本年终一次性打印,帐本和报税资料年度终了交给乙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记帐凭证、会计报表、帐本等资料完整、合法。

  7、如因乙方所属税务局需要,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和税务资料,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四、合同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合同期满乙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继续生效。

  2、如双方合作不满意,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季度(三个月)提出解除要求,便于双方会计做好各项资料交接事宜,乙方如有未付款项一并结清。并处以1个月代帐费作为违约金,合同解除以资料交接单双方签字为准。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存在分歧,甲、乙双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深圳市华谨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1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 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 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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