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1-12-04 10:44:48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服务合同集合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服务合同集合10篇

服务合同 篇1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单位名称:

  委托人: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小区 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定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为本区域托管的物业负责,对本区域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负责。

  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四条 甲方协助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要求开发商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护、使用、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楼内外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等。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等。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亭廊、健身器材等的维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三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房屋外观:保持原来的整洁、美观、完好整齐。

  2、设备运行:泵房设备保持良好,运行正常。

  3、房屋的维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修复时间;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做到及时,一般情况在24小时以内维修到位。

  4、公共环境卫生

  ①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清扫结束地面无垃圾、杂物、卫生无死角,目视基本干净。

  ②楼道保洁: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抹1次各层消防栓、玻璃箱门、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季度中旬楼梯间墙面除尘1次;每季度下旬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楼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

  ③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拾1次草坪绿化带上杂物(枯枝败叶),目视基本干净,花坛表面基本洁净。

  ④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垃圾桶每月清洗1次,垃圾桶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⑤电梯的保洁:每周对电梯内地面打扫一次,每月中旬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

  5、电梯运行与管理: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台账。

  6、绿化:修剪整齐,定期养护。做到草坪无成块斑秃,树木无病死,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的堆放杂物,无较为严重的人为破坏。每三个月(3、6、8、10月)修剪一次,夏季每月上旬治虫一次,11月份防病虫害一次。

  7、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小区设臵明显的交通标志,业主车辆按规定停放到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无乱停乱放现象,禁止车辆停到草坪上,大型货车未经允许,不得停放到本小区消防通道上,如发现本小区通道路面由于货车超重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负责修复,未发现当事人,属值班人员失职,由物业公司负责修复。

  8、保安:当班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穿戴统一制服,制服干净、整齐,实行24小时值班保卫,维护正常的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值班人员白天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4次,夜间值班保安人员不少于3人,在小区内巡逻不少于6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9、电子监控管理。值班室设立电子监控屏,监控探头分布安装到位,监控设备经常维护,损坏的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10、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急修、小修,做到快捷、安全、保质。

  11、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12、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规定,供甲方监督。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规定;

  2、收费标准

  A、小高层: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B、多 层: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C、商 铺: ㎡/月(物业服务费)+ ㎡/月

  (公共分摊费用)= ㎡/月

  说明:公共分摊费用为公共水电费,二次供水产生的费用、电梯的年检、维护、运行电费等,现执行以上一次性价格收费标准。

  3、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4、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将承担物业使用人告知乙方备案。

  第二十条 车位使用费每月 元,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有关标准向乙方交纳。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二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按规定许可的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双方商定续筹。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甲方半年审核乙方财务收支情况,每两个月公布公用水电费等费用;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物业管理用房870平方米,所属权归全体业主,其中物业用房㎡,由乙方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30㎡,其余主要用于业主活动用房;

  6、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由开发商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⑴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⑵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⑶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⑷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7、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协助物业公司要求开发商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结。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乙方提出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道路、房屋等进行维修时,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明确给予乙方答复,并协助乙方办理申请维修资金各项手续;如遇特种设备,即电梯、水泵、消防、监控等,应及时给予协助解决维修资金,甲方因上述原因拖延时间,造成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议方案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佯用人违反《业主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并应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和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第六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协助乙方要求开发商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为维护公共、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电脑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1、承包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承包范围

  由县城至周边……个乡镇的……类产品的售后维护服务。

  3、协商费用

  甲方以现金或任何转账类方式向乙方支付总元,在合同开始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额的%,其余部分可每年年底结余,不得拖欠。另外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电话费用元。

  4、甲乙双方责任

  (1)为承包范围之内的所有甲方客户提供免费的上门维护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以及索取客户物品。

  (2)乙方向甲方客户承诺时间内必须上门维护,不得让客户对甲方不满。

  (3)保证电话正常开机(特殊情况除外),以保证甲方客户的服务能够正常进行。

  (4)乙方不得透露甲方客户信息给他家。

  (5)甲方不得在合同期间与他人另行合作,如要更换合作人,须提前通知乙方知会。

  (6)甲方为乙方提供客户正确信息,以免乙方因信息错误而延误时间。

  (7)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乙方工资,须按合同规定时间正常支付。

  (8)甲方不得指使乙方履行不在合同规定之内的任何事项。

  (9)甲方向乙方提供维护所需耗材,所赚利润归甲方所有。

  (10)甲方店内店外分开执行,店内为甲方范围,店外为乙方负责。

  5、其它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两份合同都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115933

  甲方:XXXXXX_ 乙方:XXXXXX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服热线电话:华北XX:XXX;华____区:XXX;华____区:XXX 客户账号:XXX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XX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XXX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XXX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XXX《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XXX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XXX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XXX‰。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215;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XXX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寄件人付费

  □收件人付费

  □第三方付费 ◇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可多选): □单票现金结算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每月____日

  □每月____日

  □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现金□支票□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

  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XX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________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XXX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XXXXXXXXXXXXXXXXXX_ 甲方:XXX(公章)

  乙方:XXX(公章) 地址:XXX________

  地址:XXX________ 电话:XXX________

  电话:XXX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负责人:_______(签字)

  负责人:_______(签字

服务合同 篇4

  现因____(家长)(以下简称乙方)需要,经金程教育中心研究决定,由金程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担乙方孩子的教学生活工作。甲乙双方在合法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的孩子进行初三(理化、数学、英语)(科目)课程辅导,经双方协商决定,

  教学费5000元人民币;乙方支付甲方劳务酬金共计5000元,学习地点为金程教育辅导中心。

  二、具体辅导时间:按甲方具体安排的辅导时间进行辅导,若有变动,双方另行协商。

  三、具体辅导课科目:初三(理化、数学、英语)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若不满意甲方教学方法,可向甲方或甲方教员提出并可指出其不合理的地方,有要求其调整教学方法,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 乙方对调整后教学方法仍不满意,乙方可申请中心更换教员。

  3. 乙方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需要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协议第六条添加合理的条款。

  4.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教学工作,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有关学生的信息,按时付给甲方相应报酬,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付甲方酬金。

  5. 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教师从事教学服务以外的活动,不得诱导甲方教师参与违法犯罪等相关活动,若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其民事刑事责任。

  6. 乙方在甲方中心接受辅导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财务损坏,承担直接损失,若由该行为引起其他学员或教员对中心提出索赔要求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服务前预付其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若因乙方缘故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权获得与其等价劳动补偿的相关权利,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提供乙方教育服务的权利。

  2. 甲方教员必须遵守乙方约定的辅导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旷课,如确实遇到特殊情况而无法及时辅导,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协调调整辅导时间或更换教员,但不得缺少课时。

  3. 甲方必须认真教学并且应做好相应教学准备工作,在辅导期间应尽职尽责,为孩子解答疑难问题,努力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

  4. 甲方教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索要礼品和额外报酬。

  六、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议的其他(附加)合理条款:

  1. 甲方教学期间,乙方的孩子必须完成教学要求。当教学任务完成,未达成预期目标者:若在教学期间完成教员教学要求,甲方愿退还教学费,若未能完成教员教学要求,甲方不予退还教学费。

  2. 甲方必须负责教学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3. 甲方必须提供最基本的教学环境。

  七、若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经双方协商可变更本协议的内容,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目标,本协议将自动解除,另签一份协议,本中心郑重申明:此协议至甲方或乙方教育服务结束将自动无条件完全解除。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__金程教育中心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电话:___18794095182____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20xx年__月__日

服务合同 篇5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也呈现多样化的形态,作为一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服务期制度也越来越广泛的出现在劳动合同条款中。作为对现实的回应,我国法律也逐渐完善了对服务期的规定,然而对于服务期的性质界定以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无论实务中还是学理上都争议颇多,本文对此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服务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一、我国法律中服务期制度的历史及概念考察

  1994 年7 月颁布的《劳动法》没有规定服务期制度,此前的国家和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也没有涉及。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现行劳动合同制度背景中,用人单位固定劳动关系、限制劳动者恣意辞职的一种手段,服务期雏形首度出现在1995 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第264 号)文件中。该文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1996年10 月,原劳动部颁布《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其第6条承认,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或因单位提供培训、特殊福利而约定的服务期,可视为劳动合同中的专项条款或专项协议,只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相冲突,应当认定是合法有效。此后,一些地方的劳动合同立法开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14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15条等。20xx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3个条款从法律层面对服务期做出了统一性的规定。20xx年国务院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17条对服务期制度做了补充细化。

  对于服务期协议的定义,法学界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有学者指出,所谓劳动关系中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

  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应当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1]这也是目前相对流行的说法。也有学者认为,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基于和单位的特殊约定而必须为单位服务的期限。[2] 所谓服务期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先履行或承诺先履行相应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某种特殊待遇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对其承诺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作为补偿并在该期限内不另谋职业的特定契约。服务期协议属于一种特殊的双务性民事约定,它是在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所形成的,以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为前提,以劳动者承诺暂时不另谋他就而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提供工作义务为“交换条件”的民事契约。[3]

  二、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的考察。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就其内容来看,有着不同于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的特征。首先,在劳动合同期限的管制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以不定期劳动合同为常态、定期劳动合同为特殊状态的劳动合同制度,并且大都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及续订次数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即实行的是短期限、严续订的制度;我国实行的则是将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均作常态施以法律规制的制度,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续订次数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实行的是宽期限、宽续订的制度。其次,在合同履行、解除规则方面,因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均较短,受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概率较低,当事人双方对自己能否完整履行一个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比较容易进行判断、评估,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一般都承继了民事合同的履行规则,对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均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而对不定期劳动合同,则采较为宽松的做法,仅引入解雇保护制度——特别是解雇禁止以及预告制度,以维护劳动者的正当利益,除此之外双方均可相对比较自由地解除合同;我国劳动法因为视劳动合同的各种期限均为常态,因而对各种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规则均采用大致相同的履行、解除规则,即在不定期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解雇权的行使与定期劳动合同一样受法律规定的限制,而无论是定期劳动合同抑或不定期劳动合同,劳动者均可以随便解除,不需要任何理由。第三,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多数允许当事人就定期劳动合同的履行约定违约责任;而我国的劳动法,就其立法精神来看,应当是排斥了违约责任对劳动合同期限的适用。第四,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对具有不同地位的劳动者,实行的是差异化保护的制度;而我国劳

  动法并没有将具有雇主特征的劳动者以及强势劳动者从普通劳动者中分离出来实行差异化保护,而是予其享受与普通劳动者同等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的这些特征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劳动者辞职权过于宽泛,部分强势劳动者毫无诚信,随意乃至恶意跳槽,造成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期限所期待的正当利益完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途径只有两条,即或者不对人力资源进行各种各样的投资,但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经营逻辑,盖因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不对人力资源投资,几乎等同于放弃竞争。因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第二条途径只能是寻找替代手段,而服务期正好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这一正当需求,从而成为用人单位乐于选择的方案。因此可以说,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4]

  三、服务期的法律性质

  实践中的服务期较之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承诺,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不以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为条件; (二)是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 三)是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限;(四)是服务期由于同劳动者享受特殊待遇相对应,对劳动者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依《劳动法》第31 条的规定对劳动者几乎没有约束力。但是,当劳动合同一般期限被服务期所覆盖时,对劳动者也就具有了约束力,这可称之为劳动合同特殊期限。

  关于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赋予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同样属性,当服务期长于原劳动合同期限时,可视为是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在延长期间双方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义务,也可以约定变更原劳动合同义务。第二,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服务期尚未届满时,劳动者有义务在剩余服务期内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而新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新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5]

  立法对服务期的定性的选择,有两种模式:

  (一)是单一定性。法律作出强行性规定,只选择某种定性,即劳动合同期限或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

  (二)是组合定性。法律作出任意性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选择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在现行的地方立法中,已有组合定性模式的立法例。其中又可分为两种:上海模式。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14 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在这里,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江苏模式。《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5 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当事人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

  单一定性的两种选择的比较。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期限,表明服务期专项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期限条款的变更,其法律后果是原劳动合同的延期;在延期期间,如果符合法定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仍然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在这里,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具有确定性,即可以确保劳动关系的继续运行。而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则不能当然确保劳动关系继续运行。这是因为,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条款仍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要求对方接受其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也没有应当接受对方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义务,在单方提出的条款不合法时更是如此。也就是说,双方就新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是合法现象。如果强

  制性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新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尤其是强制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应当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两种定性的比较表明:就服务期对劳动关系继续运行的保障程度和对劳动者的约束程度而言,劳动合同期限大于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就其法律后果的利益倾向而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中所得利益相对大于在劳动合同期限所得利益;就认定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难易度而言,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义务的认定相对容易,而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续订义务的认定相对较难。

  组合定性的两种模式的比较。在上海模式中,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兜底选择,强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且可以降低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劳动者相对不利。在江苏模式中,把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作为兜底选择,相对弱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相对提高了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用人单位相对不利。

  四、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概言之,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所必须约定的一般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它同时也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其性质乃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而共同达成的表明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有效存续的起止时限。服务期则是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已经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特定或特殊义务的情况下,单方作出的要求劳动者承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期间。

  第二,前提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在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前通常不存在劳动合同之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该约定一般没有特定的前提条件。而服务期约定则一般是以用人单位已经或承诺为劳动者先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为前提的,服务期约定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以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履行工作义务,同时承诺不到其他用人单位另谋就业,也不自谋职业,以此作为对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回报。

  第三,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法》第19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它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起止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

服务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提供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提供服务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方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资质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接受服务方法定(负责)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服务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市政府(1999)第124号文通知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固定目标财、物的安全,乙方同意加入甲方开办的“110”自动报警监测网络。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下,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额

  甲方为乙方安装“110”自动报警设备六套,并承诺服务标准等。本次合同标的额为:________元。

  第二条 组网费用及结算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为其设计安装________套自动报警装置;

  2.甲方安装前,乙方应预付全部款项的________%作为安装定金;

  3.甲方安装完毕调试正常运行后,经乙方验收证明确以运行正常后再付清全部款项的其余____%,两次共计付甲方:_______元

  4.各类费用分摊:

  a.户联网费用中器辅费________元;

  b.安装费________元;

  c.一次性入网费________元;

  d.年服务费________元;

  e.户加装探头费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详见安装用户明细表)。

  第三条 服务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服务费以年为单位计算,每户(二个探头)年服务费为________元;

  2.服务费每年予交一次,缴款日期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3.对迟交服务费的单位,按每日________‰收取滞纳金;

  4.甲方向乙方提供转帐帐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标准、维修服务与产权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公安部检测认定合格的报警器材,向乙方传授报警 使用方法,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并在乙方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后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免费维修一年,并根据设备情况进行常年跟踪服务,超出一年后优惠收取维修费和器材费;

  3.甲方将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当场将全部设备向乙方进行产权交接,并明确乙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实行全天候的自动报警监测服务,如发生盗窃、抢劫案件时,保证市内五分钟、市郊二十分钟赶赴案发现场,辑拿犯罪分子,保护入网乙方资金财产安全;

  2.甲方对联网用户在正常操作下,意外发生被盗、被劫案件,经公安局、保险公司联合勘察核实,按城市联网防盗监测有限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协议条款规定,属于甲方责任按保险公司承保范围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

  3.甲方在乙方按时交纳报警联网服务费的情况下,有义务提供监测与出警并保证乙方的安全。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填写用户申请表,写明自动报警监测防区、数量、位置;

  2.乙方需迁移联网报警装置时,应提前五天以书面申请通知甲方;

  2.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报警监测服务费,如超过一个月不按时交纳服务费,有责任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用户操作规程》,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误报和不良后果属乙方违约;

  2.如遇有警情或误报警时,乙方必须认真配合甲方核实警情。如果前端设备、电话线路出现故障或电源出现断电,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属违约;

  3.甲方如未按乙方通知的时间维修或未及时出警,属甲方违约;

  4.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时,按乙方损失赔偿。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时,除按甲方损失赔偿外,还应按《用户管理制度》处罚。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3.附:安装用户明细表、《用户管理制度》、《用户操作规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卫生保洁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办公室保洁项目

  1、范围:钟X工行办公楼一楼至六楼墙面楼层顶面,门窗、玻璃等部位清洁卫生(二楼、四楼室内卫生另有专人打扫)。保洁营业网点:支行营业室、阳春XX、东街XX、XXX、石城XX。

  2、楼梯、楼层走道、平台、机关大院、地面清洁卫生,垃圾桶、卫生间清洁卫生,公共桌椅、灯具、空调清洁卫生。

  二、营业网点保洁项目

  1、营业网点柜台外、墙面、天花板、灯具清洁卫生。

  2、柜台外门窗、玻璃,包括门窗防护网清洁卫生。

  3、营业室地面、走廊、台阶、门面临街场地清洁卫生。

  4、营业室内沙发桌椅及柜台玻璃等清洁卫生。

  三、办公楼清洁卫生保洁服务要求

  1、楼梯、楼层走道、地面卫生,每天两次中午11:30分、下午下班前,清洁、卫生、明净。

  2、墙面、楼层顶面、门窗、玻璃清洁卫生,每周1次,无蜘蛛网、灰尘。

  3、公共部分柜子、桌椅、灯具、空调清洁卫生,每周1次,无尘、光洁。

  4、垃圾桶、卫生间、清洁卫生,每天冲洗、消毒,卫生无臭味。

  5、每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做办公室内、地面卫生,清洁、明净。

  四、营业网点清洁卫生保洁标准

  1、营业室柜台外门窗、玻璃、防护网、墙面、天花板、灯具清洁卫生,每周1次,明净、无尘。

  2、营业室柜台外地面、沙发、茶几、桌椅、走廊、台阶、场地清洁卫生,每天2次,清洁卫生。

  3、营业室柜台外大厅内桌椅卫生,每周1次,无尘、明亮。

  4、营业室柜台内地面、防护网、墙面、天花板、灯具、柜台、桌椅、门窗、防弹玻璃,每周大扫除1次,明亮、无尘。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监督管理,提出建议和要求。

  2、负责提供物品储存间一间,便于开展工作。

  3、为保洁系统提供必要的水、电设施支持。

  4、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验收后,及时支付保洁费。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严格保洁标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爱护好公共财务。

  2、严格履行银行有关安全规定。

  3、遇到顾客询问,要热情周到,礼貌待人。

  4、严守岗位,服从甲方指导安排,接受甲方建议。

  5、遵守操作流程,凡因不当操作造成的财产及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用具自备。

  6、劳动报酬和纠纷一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系。

  七、保洁期限

  1、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年保洁费人民币 元( 元)。

  3、支付方式原则按月支付,特殊情况双方协商支付。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及政策性法规,另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十

  二、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8

  委托人: (甲方)受托人: (乙方)

  签订地点:宁波

  签订日期:20xx年11月30日

  有效期限: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由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后签订。

  1、服务约定:

  1.1服务范围

  咨询及IT外包服务包括以下服务范围:针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的业务整体设计与规划(咨询)、信息化设计与规划(咨询)、设备和软件选型(咨询)、软件系统的运维、相关网络、硬件、系统软件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1.2服务内容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条款,根据上述服务范围向甲方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为保证技术服务的质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全面、及时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场地、资料、资源等的配合),同时甲方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1.3服务标准

  根据服务的要求,为了更加完善的做好甲方的IT服务工作。乙方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服务:

  (1)物流业务整体设计与规划:

  根据甲方的业务范围、实际运作情况并结合甲方的发展趋势,对甲方物流业务进行整体的设计与规划,同时形成咨询方案提交甲方;

  (2)信息化设计与规划:

  安排调研并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对甲方的信息化建设进行设计

  与规划,同时形成方案提交甲方;

  (3)设备和软件选型:

  根据设计与规划结果,提交至少2套的硬件设备建议清单、至少3套的软件系统建议清单,同时形成选型建议方案提交甲方;

  (4)应用软件系统建设及维护和升级:

  提交软件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系统的开发、建设、实施、部署、维护、升级等服务工作,并保证系统完整、稳定、可用;每月提供一次定期维护保养;

  在验收完成后一年内免费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服务和电话服务;

  (5)相关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和升级:

  提交硬件设备需求方案,提供硬件设备及相关系统软件的租赁、托管及硬件的维护、保养、管理、升级等服务工作,并保证硬件稳定、可用;

  在验收完成后一年内免费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服务和电话服务;

  (6)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针对系统建设完成后,额外的个性化开发需求,提供二次开发,并保证系统整体的稳定性;

  1.4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服务期限为36个月,

  生效日期从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

  1.5服务使用限制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非甲方关联方的任何第三方出租、租赁、出借或托管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资料、方案、许可等转让给非甲方关联方的任何第三方。

  2、费用:

  甲方应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1信息化及物流业务设计与规划与IT咨询服务

  业务设计及WMS系统IT咨询和实施服务总计50人天,按20xx元/人天,总计金额:万元整(¥,000元),甲方在乙方提交规划方案及选型方案并认可后,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周内付清相关款项。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2应用软件系统建设及维护和升级

  根据系统建设(包括系统改造、扩展、升级)方案,确定建设(包括改造、扩展、升级)金额后,由双方商议通过、签订系统建设(包括改造、扩展、升级)合同后收取,验收后第一年免费,第二年开始每年按系统累加建设总额的5%收取系统建设设计规划及软件运维费;项目一期WMS系统总体费用为万伍仟元整(¥,000元),按5%计算为:元整(¥元)/年,自系统验收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收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周内付清相关款项。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3相关硬件软设备的租赁及日常维护管理服务

  根据系统建设方案确定硬件配臵,由双方商议确定服务模式(租赁、托管等)并签订合同后收取。

  项目一期WMS系统(详见硬件配臵清单),估算购臵总额为万元整(¥0,000元),按购臵总额的10%计算为:元整(¥0,000元),维护人工费万元/年(¥0,000元),合计万元整(¥0,000元)/年,服务期自20xx年12月1日起。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发票后一周内付当年相关款项,以后在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该年度款项。项目一期的相关服务器应用软件由我司免费提供并维护。

  其他项目另行商议。

  2.4软件系统二次开发

  个性化开发需求由乙方评估具体工作量,双方协商确认后另行签订合同,按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人.天标准收取二次开发人工费用,计算方式:工作量*单位人工费用=总价;

  3、保密:

  3.1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指由合同一方书面指定为专有的或保密的,或根据透露时环境的性质,依诚信原则应被认为是专有的或保密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关于合同任何一方产品、产品特点、经营、营销、促销及公司内部资源等非公开信息或以上涉及到的相关公司内部文件文档,技术图纸等,以及双方合同约定的条款。保密信息不包括

  (1)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信息;

  (2)接受方在本合同项下接受该信息之前已知悉的信息;

服务合同 篇9

  甲方:xx

  乙方:x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书》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后,乙方应在一个星期内组建并使用专门力量,对甲方内部的重要目标、场所、出入口进行守护和巡逻,以维护公共秩,预防违法犯罪、治安灾害及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现补充如下约定事项:

  1.护卫的范围主要在福利院范围内及门卫周边。

  2.护卫的主要目标有福利院出入口、三栋楼(福星楼、老人公寓会议室)及各楼层、洗衣烘干房、实操室、厨房、医疗室、婴儿安全岛、消控室等。

  3.分定点护卫和巡逻两类。定点护卫主要指门卫的管理;巡逻主要指保安员在院内及婴儿安全岛巡察,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接收弃婴儿,并做巡察记录。

  4.门卫保安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①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管理及登记工作,如有志愿者或慰问者时,应及时与综合办联系并交其办理;②负责报刊、杂志、邮件、包裹的收发工作,对收到的物件要及时发放;③负责夜间院内每3小时的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汇报,同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记录;④在婴儿安全岛及其周边发现弃婴儿时,应先报警(110),待出警的民警处置后再交由护理员抱至育婴房抚养,如由110民警送至院内的弃婴儿,应注意观察,发现有疾病的应要求民警先送医,发现超过14岁的应要求送救助站先行安置,无法处理的汇报至后勤办负责人或院长,同时做好弃婴儿入院登记及工作记录;⑤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及室内清洁卫生;⑥未经充许,不得让服务对象外出,如发现服务逃走应到外寻找,超过6个时仍未查找到的应报警;⑦甲方交办的临时性事项。

  5.保安员应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合管理十项规定》的要求,开展每月一次防火检查和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及时通报给甲方,并做好工作记录。

  6.对于其它突发事件,保安员应照20xx年1月《福利院岗位职责规章制度汇编》第三章应急预案执行。

  7.保安员应保存甲方安全工作的完整记录和档案,包括日常安全工作记录、涉及甲方安全事故或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安全设备及设施的使用、维护及更换的记录。

  8.保安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后勤办负责人汇报安全工作事宜,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沟通并采取应急措施,对发现可疑情况及火警苗子等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对发生打架斗殴、争吵等各种治安纠纷及案件的处理,应及时报告给甲方后勤办。

  9.乙方应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有效的工作关系,以取得他们对甲方安全工作的协助。

  10.甲方应向乙方保安员提供上述规章制度、相关文件及工作记录范本。

  11.本补充协议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清洁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_x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_年。从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_x;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_x;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_x;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_x;

  5.定时对楼内或楼外的保洁区域进行巡视,发现有违章建筑和施工的现象有责任劝导,并及时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视频率标准_x;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_x;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_x。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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