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服务合同1
委托方:受托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在云南省曲靖市接洽交通便利,人流密集区域的中、大型医院,要求医院证件齐全,医疗设备先进。
第二条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委托方的义务:委任受托方全权代为处理医院并购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受托方的义务:经委托方授权受托方成立后,受托方为委托方寻找所需求的医院进行谈判及收购。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授权书若上述内容有说明不足之处,可表述于W0002号的附件中。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受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b.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 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 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6 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7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 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 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 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3.2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 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律师费
4.1 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报酬。
4.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2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80%计收费用)。 5.工作费用
5 .1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 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5.1.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4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 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6.6.3 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 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 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 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 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服务合同3
(_________)_________律顾_______第_______号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_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_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4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 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草拟、制订、修改或者 审核相关销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须知、认购协议书等 ;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5、 应甲方要求,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审核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专项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5 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广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5
甲 方: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法律服务合同6
合同编号:115810
委托方(甲方):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址:电话: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址:电话: 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辩护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务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委托书。
二、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协商退费,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元,并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其它费用结案后据实结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但甲方增加诉讼请求或对方提起反诉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视案情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协助甲方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应保证提供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解除与甲方的服务合同,甲方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尽约定义务或无故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下达判决书(包括调解书、裁定书、非讼事宜完成等)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服务费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7
深圳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房产项目开发过程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深圳市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
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公司所属房产开发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要求乙方指派熟悉房地产行业且擅长代理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律师负责甲方项目的法律服务,以确保和维护甲方在整个项目销售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 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阶段提供下述非诉讼法律服务:
(一) 商品房销售阶段
1、审查待售商品房项目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预售、销售条件,必要时将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等宣传资料,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3、 提供预售和现售的法律服务,参与大宗购房谈判。
4、协助委托人监督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履行,调解处理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
5、参与委托人与有关银行的谈判,起草或修改委托人和银行的合作贷款协议。如有资金监管协议,则同时起草或审查该协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6、审查、修改项目预、销售及租赁的有关法律文件:
A:协助委托人审查、修改《购房须知》、《楼宇认购书》、《商品房预(现)售合同》补充条款、《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B:接受因上述法律文书而产生的法律问题咨询;
8、负责与公正处的联络,并使本所起草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涉外法律文书得到公正处的认可;
9、根据购房业主的要求,出具与该项目的预销售、租赁有关的见证和法律意见书(费用由购房业主和承租人承担);
10、经委托人指定由本所律师代为办理下列事宜(费用由购房业主和承租人承担);
A:代为审查办理购房业主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手续及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B:代为办理该项目涉外预、销售合同公正手续;
C:代为申领购房业主的〈房地产权证〉
D:代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二)、交付验房阶段律师服务
1、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付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审查修改《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交付交接单》;
3、 审查修改《入住手册》、《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4、 协助解决委托人办理商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出现的问题。根据按揭业主办理他项权证,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及时解除开发商的担保责任;
5、 协助调解处理项目完成后工程结算产生的争议,及时提出法律意见。
(三)为委托人提供的动态跟踪法律服务
1、 及时向委托人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必要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2、 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内容,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报酬中。
三、法律服务报酬与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以上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代理费为人民币____万元。
2、支付的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第一期:自签约之日七天内,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期:年 月 日之前,支付余款人民币____万元;
四、本合同第一条注明由业主或银行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另行计算,由乙方向业主或银行收取。
五、乙方提供的上述法律服务的各项法律关系,如因争议导致诉讼或仲裁时,乙方可代表甲方全权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六、 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经律师审
查修改后的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特殊情况下除外)如因工作疏漏或失误致使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需要,按乙方的要求
提供各种有关书面材料,并如实向律师阐明情况。
八、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约定的法律服务时终止。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深圳市____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融商诚达律师所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8
甲方: 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请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提供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 律师担任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参加甲方就本项目召开的内部会议,为甲方本项目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本项目的系列合同、协议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加本项目的各类合同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1.乙方保证所派律师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或有关谈判。
2.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出具有关书面的法律意见或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3.如需乙方现场办公,乙方保证随时安排律师来甲方处进行法律服务。
四、法律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专项法律服务收费:
甲方就本项目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 元整)。
分 期支付: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鉴定、调查及 地区外的差旅等费用时,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 地区内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将法律服务费用汇至乙方如下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法律服务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及时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六、乙方义务
1. 乙方应指派专业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乙方保证与本项目相关各方无关联关系。
3.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经验,为甲方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4.乙方应对处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依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5. 乙方在同一交易不得接受除甲方之外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
七、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②乙方隐瞒与本项目相关方的关联关系;
③违反有关保密约定;
④丢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⑤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错误,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⑦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3. 乙方违反约定,累计三次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退还,甲方不再继续支付代理费。
八、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律服务合同9
合同编号:W0002
委托方:受托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受托方与委托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由委托方二次授权给受托方,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受托方的义务:受托方与委托方密切合作,必须提供医院收购方之商业信息,并督促此次收购案顺利成交。
第三条此次医院收购案其中居间费用由卖方支付。成交后佣金统一由央正仲先生帐上转出,以此次医院出让成交所产生之净佣金总额之持分并计一次为限。
第四条W0002号授权委托书仅代表本次云南省曲靖市医院并购交易,不能涉及其它再次产生的医院并购。
第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受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10
甲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话: 传 真:
鉴于: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的有关法律服务,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为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1代理二审诉讼;
1.2处理由此案引起有关事宜的案件;
1..3负责处理本案赔偿事宜。
二、法律服务费用
2.1.1和人脉致使本案和解并达到补偿的目的,律师费减半收取(含前期预付费用)。
2.1.2支付方式为: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缴纳首期律师费 万元,二审改判(改判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下达七日内支付律师费万元,若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甲方支付律师费 万元,二审判决(改判合同继续履行)下达七日内甲方支付律师费万元;剩余部分待补偿款到账后三日内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行:
账 号:
全 称:
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法律事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据实报销。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据服务需要增加或者更换律师,但王保华律师不能更换,并由律师承办此案,亲自出庭诉讼并协调相关事宜。
3.2乙方律师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谨慎、勤勉,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因乙方律师失误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外,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承诺胜诉。
3.3甲方应按法律规定及乙方要求,提供与拟完成的法律事务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该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4.2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有书面解除协议,单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4.3协议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另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对方。协议解除后,已缴纳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没有完成事项的律师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争议的解除
5.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6.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1
委托人有限公司因事项,于年月日起,委托受托人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参与处理
二、服务律师:
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_×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四、相关费用
1、法律服务费:
①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元)
②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2、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12
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邮编:210002 电话:025-58785588 传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帐号:125904701610301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累计3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14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其 涉嫌 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田云靖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包括(选择划√):
1.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一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辩护。
4.二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诉,出庭辩护。
其他阶段: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 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5. 甲方对乙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乙方受理投诉电话为:(010) 8391 3636转8066。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 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指定 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师传达甲方的指示和建议,提供、签署、签收有关证据、文件等资料,并对乙方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4.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 费用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鉴于本案性质为(选择划√):
案情不清晰,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明显高;
案情清晰,法律关系简单,不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双方就法律服务费达成如下一致:
1. 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乙方账户如下:
户 名: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开 户 行: 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
异地汇款行号: , 本地汇款行号: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乙方律师代为垫付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票据资料实报实销;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3. 本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就京外差旅费,双方同意按如下办法处理(选择划√):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需垫付,差旅费甲方全部承担,; □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人民币的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乙方先行垫付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
4. 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收费金额等条款如有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师个人办理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以外的事项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的,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甲方委托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伪造证据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外,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
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第六条 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5
(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找范文就来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乙方: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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