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2-07-15 18:49:08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服务合同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服务合同合集九篇

服务合同 篇1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玄武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标准文本,由玄武区民政局制定。

  2、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尽到提示义务。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在签订本合同时,当事人应根据老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付款义务人、保证人、联系人的不同情况,将“专用条款”增加或替用至“通用条款”中。

  5、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养老服务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甲方(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性别: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联系人□代理人□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通用条款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服务组织,能够按照《南京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实施办法(暂行)》(宁民规〔20xx〕01号)文件要求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与甲方充分沟通、考察,自愿入住甲方提供的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服务组织名称),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服务组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为保证办公、生产、经营安全,特委托乙方选派保安员向甲方指定办公经营场所提供保安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若干规定》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服务概况

  1.1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委派保安员,以甲方提前十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为准派驻保安员,保安员接受双重管理,甲乙双方同时具有管理权。

  1.2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服务区

  1.3 每天24小时进驻现场服务,为服务区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秩序维护、报警监控、保护各项财产安全以及关系到站内正常秩序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期限

  2.1 服务期限为一个年度,以甲方书面通知派驻日为依据。

  2.2 服务期限届满前1个月,如果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续签服务合同。

  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标准为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的服务费为 元/人/月,实行三班两运转工作制的服务费为 元/人/月,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160元/人/班(每班8小时),餐费按照实际情况列支,由甲方支付。如乙方派遣保安员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安员,如更换保安员还不能符合合同约定标注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对

  3.2 服务费包含乙方派遣保安员提供保安服务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服务费包括:保安员基本工资、保安员各项保险、税金、管理费、车辆油费、其他费用。

  3.3 乙方负责给委派至甲方行政区域的保安员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这部分费用已列入保安服务费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3.4 乙方负责给委派至甲方行政区域的保安员统一缴纳商业保险,保险种类乙双方协商为准。

  3.5 每月15日前,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度的服务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对保安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教育,甲方有权对保安员在履行职责时予以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做好每月的相应记录。甲方有权派出人员参与检查和考核保安员每月出勤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保安员应积极配合。

  4.2 保安员进驻现场前,乙方应提前2日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甲方对乙方及保安员提出的涉及不安全隐患及漏洞的合理建议应积极整改。

  4.4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安排保安员的工作班次。

  4.5 甲方为保安员提供食宿。

  4.6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派驻的保安员严格按照甲方的管理制度执行。对于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保安员,甲方有权利向乙方提出处罚意见,乙方无正当理由,应当接受甲方的意见,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如甲方认为乙方保安员不符合要

  求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更换意见后7日内予以更换,经甲方认可后履行职责。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7 甲方有权按照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约定监督检查保安员日常工作,对违管理制度有关及本合同约定内容的保安员,甲乙双方协商后对保安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为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2 乙方委派的保安员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对保安员的要求。

  5.3 在保安员进驻现场履行职责前,乙方应对其进行体能训练和技能训练,并做好入职前的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培训。

  5.4 对于服务地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漏洞,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

  5.5 乙方有权安排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协调、处理突发事件。遇突发事件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通知警方和甲方。

  5.6 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和保安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如乙方工作人员和保安员给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导致甲方因此涉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损害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

  5.7 乙方应向保安员提供保安工作的必备用品。

  5.8 乙方确需调换保安员和组织业务培训活动时,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不影响甲方安保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9 乙方安排的保安人员负责配合甲方完成临时发生的一些事务性的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5.10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或甲方人员人身损失的,在公安机关鉴定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承担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 由于乙方委派的保安员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职责,经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改善服务水平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违反5.6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从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7.1 履行期间,如甲方出于经营管理实际不再需要乙方提供保安服务的,可在合同履行一个月后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于甲方向乙方结清服务费时解除。

  7.2 合同解除时若乙方仍有须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情形的,乙方还须继续承担至完毕。

  7.3 甲方若须增加或减少保安员数量,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安排妥当。

  7.4 乙方如需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并协助甲方做好后续用工用人工作。

  八、其他约定

  8.1 为方便联系,双方确定以下人员作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

  甲方: ,电话: ;

  乙方: ,电话: 。

  8.2 履行本协议期间,如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决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外包服务范围

  (一)服务地点:大楼及其附属楼及甲方坤隆酒店所有水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相关工作,含安保、消防设备设施实施维护。

  (二)服务内容:完成甲方所需要的水电工岗位职责内容的相关工作,如用水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各类电器设备(空调主机及电脑硬件除外)故障的修复。

  (三)合同服务期限: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 根据工作需要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对乙方相关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二) 乙方维修施工期间,甲方予以配合。

  (三) 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支付承包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在正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前,应熟悉甲方所有水电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安装地点、线路布局、工作原理及安全运行要求等,从合同生效起,提供的主要服务为:

  (一)全天候为甲方提供水电维修响应服务。在接到甲方的`日常安装、维修或其他相关事宜需要乙方配合的通知后,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或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二)每周对甲方办公楼、仓库及其附属区域消防、电气线路等巡检一次,并填写相应的记录,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在此基础上每月对甲方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整改或节能建议及可行性方案。

  (三)每月现场安全检查:协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每月度一次和重大节日前的用电、消防安全等检查,用专业的角度提出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并协助甲

  方加以整改。在甲方需要时,配合、协助甲方聘请的专业机构对安保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

  (四)认真、负责地答复甲方关于设备故障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甲方出租房屋水电表度数核定及费用的收取,每月一次。 (六)其他与水电使用、安全相关的工作。

  乙方必须提供水电资质证书,并给甲方复印、备案。在向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乙方自带维修的必须工具,并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四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在日常的维护管理中,维护、修理过程中出现的非因乙方故意、过失造成的设备设施及其零配件的损坏,需要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的施工造成二次损坏的,由乙方免费更换。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水电设备、设施及其零配件的采购、更换;必要时,甲方可以授权乙方实施采购,乙方应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确认采购,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在维护施工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未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相关的设置。当甲方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维修,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如果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第七条 费用结算:

  甲方全年支付乙方承包费用______元整,按月结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或达不到甲方的工作要求,影响甲方工作的正常开展,甲方有权相应减少支付乙方承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在合同期内,如甲方的证书失效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具备水电维护作业资质或能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谅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提供中介信息服务劳务、协助甲方在 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劳务,协助甲方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乙方具体服务劳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了解工程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当做好保密工作,对甲方的工程合同及其

  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任何目的利用、传播或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在服务劳务过程中,应当采取合法方式、提供合法信息,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或违规手段,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以自己名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承包合同并负责履行,经营损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外,不享有任何经营损益。

  2、在甲方签订工程合同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第四条、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

  1、若甲方因乙方的协助而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具体数额按该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 %计算;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2款约定。

  若甲方未能签订合同,则甲方仅需向乙方支付元差旅、电话费,其他支出费用由甲方同意并负担。

  2、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按四次与乙方结算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数额。

  第一次:签订合同当天付 万元;第二次:甲方收到第一笔工程款时按合同总价的 %结算支付;第三次:工程主体结构结束按合同总价的 %结算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后一周内付清。支付时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甲方以现款方式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积极协助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乙方配合下,与该项目相关人员接触后解除本合同,并在以后与该项目签订的任何合同均属于在乙方协助下签订的合同,甲方应按以上第四条足额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

  3、甲方若无故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应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若甲方拒付,无论乙方采取何种方式追款,甲方均无异议并承担一切后果。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该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最后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邮 编: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开 户 行:

  帐 号: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611栋7楼

  法人代表:李鄂松 联系电话:0755-82427489

  资质等级:国家一级 证书批准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所属物业”、“甲方物业”专指“ ”)提供专业物业管理顾问事宜,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物业概况: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以上各项指标如有变更,甲方应于变更后壹个月内书面告知乙方。

  二、合作方式

  乙方以驻场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指导甲方开展物业管理及相关工作。

  三、顾问服务目标:

  1、指导甲方组建物业公司,结合甲方物业的特点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文件,结合甲方物业地域状况及需求导入乙方物业管理模式。

  2、指导甲方对所属物业实施科学、规范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并顺利完成入伙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入伙后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使甲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物业的规范管理和正常运行。

  3、在物业管理软硬件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乙方确保入伙后在合同期内(一年内),达到深圳龙岗区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区标准。

  4、乙方指导甲方建立符合ISO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甲方提出认证申请时协助通过第三方认证(认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指导甲方进行科学系统的岗位培训,并协助甲方建立一支专业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

  3、指导所属物业红线规划内属甲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和附属建筑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绿化、园林的保养、管理。

  5、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部位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管理。

  6、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安全(不包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义务和责任)、消防、车辆停泊管理(不包含车辆及车内财产的保险和保管责任)。

  7、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建立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体系,包括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管理体系。

  8、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社区便民服务、商务、中介有偿服务的开展。

  9、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管理、建筑立面外观管理。

  10、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组织架构设置、职能分配、人员编制及聘用。

  1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和各项工作流程。

  1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技巧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13、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

  五、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按照提交的顾问咨询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方案见附件二)

  (一)前期介入期

  1、协助甲方成立物业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指导甲方物业公司拟订组织架构、人员定编、人员招聘、岗位职责及作业指导书等工作。

  2、从物业管理及物业使用人角度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规划设计、土建、给排水、电气、环境景观、智能化、安防、管理设施、便民设施、商业中心设施等涉及物业管理品质提升的关键工作提供合理的指导性意见及改进建议。

  3、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等物业管理程序文本及入住后具体运作指导,并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对甲方物业公司形象、自身建设、管理提供建议,并协助甲方全面、全程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正。

  4、为促进物业销售,提供物业管理配套顾问服务的建议,具体包括为甲方所属物业的销售人员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培训文本,解答销售过程中关于物业方面的相关疑难问题,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乙方的宣传资料(包括图片、光盘、展示架等)。

  5、指导甲方物业公司对甲方所属物业楼宇接管及附属设施、设备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

  6、指导制定并审核甲方所属物业的各项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支测算,并在销售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7、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和建筑立面外观提出建议,并配合甲方根据龙岗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业管理费标准确定甲方物业管理费标准。

  (二)正常操作期

  1、协助制定并指导甲方实施所属物业入住方案,包括制定入住资料(业主公约、业主手册、入住指南、装修手册等)、制定入住流程、装修管理办法、入住仪式的策划及业主档案的建立等。

  2、指导甲方建立所属物业客户服务体系(包括业主服务、服务项目的开发、业主沟通与信息反馈模式、投诉处理等),修订客户服务流程,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即“客户服务中心”,并结合业主的各类需求提供有偿服务。

  3、制定合理的培训制度和日常培训计划,提供甲方要求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教材文本。组织相应的培训训练,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方式:内培为主,外培为辅(外培发生的属于甲方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培训内容见附件

  一)。

  4、根据甲方所属物业特点,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5、协助甲方所属物业通过所在地区的优秀物业住宅区的评审。

  6、提供质量体系范本,并给予甲方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帮助甲方建立系统化的ISO9001质量体系,如甲方需要认证,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

  (三)监审期

  1、对甲方按照乙方的指导要求进行物业管理操作过程予以监审,对发现的问题提交《监审报告》(提出问题,并指出整改意见)。

  2、对甲方按照《监审报告》进行整改进行跟踪,并指导甲方完成整改。 以上三个时期具体工作计划乙方按照甲方根据顾问合同及顾问方案具体制定《阶段工作计划表》执行。

  六、物业管理顾问期限:12个月。

  1、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其中: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前期介入期,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正常操作期,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监审期。

  2、由于整个顾问期(12个月)和顾问费的限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整个顾问期或个别阶段出现变更,甲方不能以此改变本合同的时间和已经确定的支付给乙方顾问费用的金额。如果本合同项目各阶段的变更导致顾问期超过12个月或按自然日连续计算,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满12个月,则本顾问合同期结束。

  七、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

  乙方以顾问驻场服务方式,选派物业项目经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前进驻甲方至合同期结束,全面开展物业项目顾问工作。

  1、前期介入期:二个月。合同签订后甲方书面通知时起至入伙前两个月止:在前期介入期内,注册成立物业公司,确定物业管理各项收费标准,确定公司组织架构、招聘人员,对甲方进行指导、培训、咨询和会诊;协助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准确定位,并从物业管理角度对甲方前期的设计方案及各项配套提出专业建议,以方便日后的物业管理,完成本阶段承诺的服务内容。

  2、正常实操期:八个月。从入伙前两个月起至入伙后六个月止(入伙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正常实操期全程指导甲方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甲方正常实操期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

  3、监审期:二个月。从入伙后的第八个月起至第九个月止在监审期内,对甲方物业管理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甲方管理中的疑问进行指导,并针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议讲解,并提交《监审报告》和《整改意见》。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甲、乙双方合作之事实,经乙方书面同意,有选择地播放、展示、发布乙方物业管理资料咨询、信息(乙方提供用于宣传的录像、图片、文字说明、展示架等)、广告等,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造成损失。有权在各类宣传媒介上登载:物业顾问: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承担物业管理业务中的所有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

  3、全面、全程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履行各项权利、承担责任。

  4、对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成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意见。

  5、对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如不称职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调换到位。

  6、尊重并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并指定专人予以配合。

  7、按时支付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

  8、无偿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9、审核《物业顾问服务阶段查检表》(根据合同及顾问方案要求,分阶段查检表,由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三),评价乙方的顾问成效。

  10、在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提供过程中,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质量体系文件、策划文件等,对外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11、完善本项目各项配套设施,满足创优所需要的各项硬件条件。

  1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前往本项目现场,指导甲方全面、全程开展物业管理与服务。

  2、认真负责地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顾问与服务。

  3、定期检查和督促甲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

  4、在保证甲方管理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对其在组织架构、人员编订、人员招聘、任用和辞退及其他各项管理程序上有监督和建议权、决定处置权。

  5、对物业咨询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元 (大写: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7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消防项目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消防设施概况 (一)工程名称:恩贝生物工程消防安装项目

  (二)建筑面积: m2

  (三)系统服务范围:

  1、消防设计。

  2、消防设计图纸消防局建筑审核。

  3、消防系统施工安装。

  4、消防工程检测验收。

  5、取得消防验收手续。

  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消防系统材料和设备的采供、安装、调试、报检和验收,为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 图纸交付

  乙方负责为甲方设计或组织设计该项目的消防图纸,并取得相关消防局建审手续。

  第三条 合同价款、工程结算和拨款

  按照每项完成的技术服务内容及安装工程量,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二)工程结算办法

  本工程结算方式采用《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08版及滨州市20xx年价目表,设备材料、品牌及单价执行由甲乙双方按照材料进场时市场价格洽商价格;定额人工单价为55元/定额工日;取费等级按二类取费。

  (三)工程拨款

  乙方每完成一份技术服务或分项安装工程,甲乙双方洽商确定设备、材料单价后,进行结算。或对技术服务价款进行洽商。确定该项服务或工程造价价款后,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整体通过消防验收后七日内支付。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_________网站首页广告指定代理,全权负责_________网站广告制作发布业务及相关客户服务工作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是从事_______的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_________网站广告宣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选择广告位置

  □主页广告a区 口主页广告b区 □主页广告c区 □主页广告d区 □主页广告e区 □主页广告f区 □主页广告g区

  □主页广告h区 口通栏广告a区 □通栏广告b区 □通栏广告c区 □文字广告 □弹出广告y区 □浮动广告z区

  □文字链接(友情链接) □文字链接(网站链接)

  二、广告申请单位信息

  广告申请公司/单位或个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中文)负责人姓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三、广告内容

  1.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为乙方发布广告信息,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将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服务;

  3.客户可自行按规定标准制作广告以及相关网页;

  4.如由_________网络代为制作,则另外收取广告制作费;

  5.乙方应在协议签定之后三日内交纳相关费用;

  6.在合同期内由于_________页面设计改版或栏目变更,导致广告位置改变或撤消,_________网络将及时通知客户

  并安排广告在新页面同等重要位置或同等重要栏目;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电话: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1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1个月工资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国之日起到离开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3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 公司 帐户,并按 国 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 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 国 货币支付并汇给中 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 银行 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 到 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 返回 ,由甲方通过 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 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17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3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假期工作天数。30天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3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 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2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2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2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2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2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2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1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 的旅费和替换者来 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 XXX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 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 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 服务期间,应遵守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 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 年,从乙方人员到达 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 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 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3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 的人员,不享受从 到 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 至 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2个月的预付款,并在4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 后, 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15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国 市签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签字 签字: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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