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我作文

时间:2021-11-09 10:00:05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推荐】高中的我作文锦集9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的我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高中的我作文锦集9篇

高中的我作文 篇1

  有人说,十六岁是一曲婉转的歌,是一首优美的诗,是一幅如诗的画。在我眼里,十六岁代表着成熟,代表着希望,代表着人生中又一次扬帆起航。

  十六岁的生日会上,我望着生日蛋糕上那跳动的火苗,思绪起伏,又长大一岁了!不觉间,我已走过了十六个春夏秋冬,今后,我将要面对崭新的一年!在那熟悉的生日歌中,我闭上眼睛,许了一个愿。新的一年,我将迎接新的挑战。

  十六岁,我迈进了初三的大门,面临着严峻的升学考试。面对紧张的初三,我的生物钟被彻底打乱,神经也绷得紧紧的。我不得不告别心爱的漫画书,亲爱的动画片,钟爱的电脑……但我眼中的十六岁依然是美丽的。十六岁,是一种无声无息的成熟,不知不觉中,发现自己少了几分幼稚,少了几分犹豫,少了几分盲从,而多了几分自信,多了几分从容,多了几分责任……十六岁的我,渐渐明白自己肩负的重担,就是要为美好的明天努力奋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一”我会乐观地面对困难,对未来充满信心。

  十六岁的我,回忆那些成长中的往事,也会从中感受到别样的快乐。年华似水,匆匆流过,平淡如水的日子里,依然有一些小事带给我心灵的疼痛,但十六岁的朝气蓬勃会让我抹平这些痛苦,重新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迸发出青春的活力。

  当时光的年轮转过十六周时,我在不知不觉间多了一份成熟,一份稳重。十六岁,这是一个璀璨的季节,我将驾驶着理想之舟,去采撷晶莹的知识浪花,去捕捞闪光的智慧珍珠,让青春扬帆远航,驶向那令人向往的理想的彼岸。

高中的我作文 篇2

  初遇王维,大约在春季;对他有些了解,大约也在春季。

  初中课本上见到的王维,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怀激烈,是浩瀚沙漠、烽火浓烟的塞外风光,是开阔雄浑、千古壮观的奇特意境,是自喻“征蓬”“归雁”的内心激奋和抑郁,这恰似北方的早春,风卷黄沙,怒雪扑面……

  上了高中,偏爱古诗,喜欢李白,喜欢杜甫;而对王维的认识,却是渐次的,甚至“质疑”抑或“逆反”。

  看《山居秋暝》,听老师讲解:中年王维告别“边塞”诗风,涉足“山水田园”,没了少年之豪迈、大将之英武、征戌之艰苦、凯旋之欢乐,而是借助娴静孤寂景物,尽抒人生冷漠,堕入佛家空无寂寥的禅道之中了。

  静静春夜,灯下细品王维,从尽人称道的《辋川集》绝句中,才渐渐靠近王维,才发现他把山水万物参悟得那般透彻,储之心灵,口吐莲花,于诗情画意之中寄托着那般高洁的思想境界。

  说来也巧,我认识王维的过程,恰恰也是他人生经历和诗风转变的过程。

  四十岁前,他涉足游侠、边塞,却远不如高适《燕歌行》雄厚深广、悲壮淋漓;远不如岑参《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朔风夜吼,大军急行;远不如王昌龄《从军行》雪山孤城、金甲磨穿;远不如李颀、王之涣……

  他,虽有早春之风寒悍烈,却不是真正的王维。

  四十岁后,王维“亦官亦隐”,白天身在朝,夜晚一柱香,“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一点心香恰似一钩明月:不为同僚感时伤命,仕途舛逆所苦;“偶寄一微官,婆娑数株树”,管理一片林园,自甘淡泊,保持独立人格。此时春正浓,这才是王维的风骨个性。

  院中,槐香袭人。

  我想起《辛夷坞》中红玉兰:白日,皎洁、盛大、光芒万丈;月下,娴静、纯洁、让人羞愧。“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啊,何其精彩!

  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有一番宁静的天地,“竹喧”也罢、“莲动”也罢、“春芳”也罢、“王孙”也罢,生活中诱惑太多,而物质和虚荣的欲望永无止境,惟有甘于清贫、甘于寂寞,才有“息阴无恶木,饮水必清源”的高洁情怀!

  窗外,春雨淅沥。我听见王维穿行山林的脚步,我听见王维静坐泉边的水声。

  然后,又想起静静红玉兰——红到深沉,绿到宁静,白到无邪!

高中的我作文 篇3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幸福带给人的感觉是神秘的。它如风般:无色无味无状。有时幸福就出现在你的面前,但你却仍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直到它离你远去,你才发觉原来它曾来过。

  我眼中的的幸福,生死相随。

  未见佳人先闻泪落。乌江水在那里翻滚着,似乎也如那撑船老者一般焦急地催促着岸上的人。项羽手执长剑,望向那刚刚倒下的身影,那是随自己东征北讨数年的女子,前一刻还和自己并肩作战,而此刻却悄无声息的安静地躺在那里。一抹鲜红刺痛了项羽的双眼,生死关头,想不到一女子竟有如此大义,能够陪着自己走人生的最后一段路。项羽的嘴角向上微微弯起,似是在笑,眼底变得柔和起来,这一刻,不远处敌军的马蹄声越来越响,旁边的老者催促的声音越来越急,可他却充耳不闻。只一心看着眼前这个娇俏的人儿。美人已逝,英雄落寞。于是弹指间,项羽将手中那尚染有佳人血渍的长剑一横,一道血注染红了岸边的芳花,也红了那一江波涛。

  项羽的身躯倒在了虞姬身侧,原来在项羽眼中,宏图霸业,一统天下固然是人生的追求,然而直至生死之际,项羽所展现出来他对幸福的执着不过是有一个可以和他执手看尽万里河山的红颜。当那伊人殒去时,项羽是那样的不舍,却也开怀。既然无法做一对尘世的伴侣,那么便要携手走过彼岸花围绕的奈何桥。

  我眼中的幸福,阴阳永隔。

  一声边号,狼烟四起。皇城之中乱作一团,就连那高台之上的九五,也不复当年那般风浪不惊了。终于在一众人的议论后决定西行入蜀,以待勤王之师到来。一行人浩浩荡荡出皇城,途中经过马嵬坡,大军便在此暂歇,然就是这里却让那曾经执手笑牵牛的两人阴阳永隔。唐玄宗在万般无奈之下长袖一扬,一道白练出现在了玉环的面前。那一刻玉环是孤独且绝望的,她期盼着这个曾经和自己许下白首不相离的人取消这个错误的决定,可她只是空等罢了,就这样,玉环整理仪容,在那破旧的村落中结束了自己辉煌的一生。她是带着满腹悲凉走的,所以他自然无法看到当她绝望地闭上双眸那一刻,玄宗的无限不舍与痛苦。

  空寂的兴庆宫中,玄宗一人沉浸在往日的回忆之中,身边的人们一个个离他远去,这都无妨,可唯一让他接受不了的就是他的玉环不在了。他也曾自欺欺人,派人去海外寻找过玉环,可结果却是如石沉大海一般,茫茫无音。

  我眼中的幸福,慷慨就义。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在英勇就义时的豪言壮语。他是含笑而逝的,他没有因为死亡而内心恐惧不已。相反,此时的他,感到了幸福,因为他觉得幸福就在不远的将来,新中国崛起的曙光已渐渐变得耀眼。而他,作为新时代的奠基者,他是骄傲且自豪的。

  一抹鲜血浸湿了晦暗的天宇。六颗大好男儿的头颅就这样应声而落,但他们无悔,因为他们是带着幸福离开的,有幸福相伴的道路,不会有坎坷,也不会有荆棘。

  我眼中的幸福,既使人艳羡,也使人滴泪;我眼中的幸福,既使人高歌,也使人喝彩。我眼中的幸福如一个顽皮的孩子,它总是在我们不经意间悄然出现,在我们急切搜寻时。悄然离去。

  名师点评:“有时幸福就出现在你的面前,但你却仍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直到它离你远去,你才发觉原来它曾来过”,小作者将幸福的感觉描绘地很真实。在小作者眼中幸福就是霸王和虞姬为爱而生死相随,就是玄宗与贵妃的阴阳两隔,就是戊戌六君子为理想而慷慨就义的骄傲和自豪。整体看来,文章所举事例和文章首尾两段的观点并不相合,此外,玄宗失去贵妃后只有无尽的痛苦,何来幸福。望小作者细加斟酌。

高中的我作文 篇4

  我喜欢《格林童话》,因为它给我了启发。

  它的封皮上有一位小公主,花花草草和一些可爱的小动物环绕着她,美丽极了。后面还有一座城堡,上面有很多宝石,门是金子做的,特别漂亮。

  我翻开书,哇!里面的图画好漂亮呀。好像真的城堡,就这样,我就入迷的看了起来,我看了一遍,两遍,三遍……到了中午,妈妈叫我吃饭了,我放下书,飞快的跑到饭桌前,连忙吃完饭,又跑回房间,把门反锁上,因为怕弟弟打扰我看书。锁上门,自己就又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不知道时间怎么这么快,居然到了晚上。好吧。时间又不是我做主,我只好嘟着嘴去吃饭了。吃饭的时候,妈妈说:“你的格林童话不能再看了”。我疑惑的问:“为什么?”妈妈生气的说:“你都看了好几遍了,看的腻不腻啊。”我嘟着嘴说:“怎么会腻?”妈妈说:“再看,我立刻让你爸给你买作文书。”我伤心的回到房间里。妈妈看见了,就关心我的说不买了不买了。

  我开心地笑了。

高中的我作文 篇5

  人生宛若一条缀满珠宝的项链,而童年是一颗最璀璨的宝石;记忆如同汪洋,童年是一朵最动人的浪花;在记忆的清泉中,有一件童年趣事像闪耀的小星星一般定格在我的脑海里

  记得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夏日,我在客厅里热得慌,拿着扇子拼命地扇,可越扇越热,豆大的汗滴像断了线的珍珠,一个劲地往下落。唉,这是什么鬼天气啊?突然我的目光落在了冰箱上,一丝灵感飘进了我的脑海:我可以吃棒冰啊。可这个想法刚一萌生,马上又被扼杀在了摇篮里,妈妈以前说过不许我吃棒冰的。可是“哪里有逼迫哪里就有反抗”,被热冲昏了头脑的我毅然决定“铤而走险”,于是乎便悄悄地搞起了秘密行动。我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冰箱前,轻轻拉开把手,顿时一股冰凉扑面而来,这更加坚定了我“犯罪”的决心。我看准棒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了出来,随即又轻轻关上了冰箱门。耶,宝物到手了。随着清脆的“咔嚓”一声,可口的棒冰在我的嘴里慢慢融化,凉丝丝的感觉让我那燥热的心也慢慢平静了下来,简直爽呆了。

  突然一阵脚步声打断了我的陶醉,糟了,妈妈来了!我几乎条件反射性的把棒冰藏在了餐巾纸的下面,然后尽力装出一副啥事也没发生的样子。妈妈看了我一眼,就打开了电视机,对我说了声:“我先去倒杯水,你把电视开到6频道。”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如果妈妈要在客厅里看电视的话,那我还能吃棒冰吗?不行,我得想办法“调虎离山”。毕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眼珠子骨碌一转,一个天衣无缝的计策闪进了我的脑海:我可以先把座位弄脏,然后等妈妈坐上去时再告诉她,她c的裤子脏了,依照妈妈爱美的性格,一定会去洗澡,那老虎不在山,我这猴子不就可以称大王了吗?顾不上偷乐,我连忙把烟灰缸里的烟灰倒在了椅子上,我不禁为我的杰作拍案叫绝,刚布置完现场,妈妈就来了,她看也不看就一屁股坐了上去。我故作镇定,连忙喊道:“妈妈你看一下你的屁股!”妈妈有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把视线转移到屁股上,发现上面竟沾满了烟灰,这下她可急了,急忙喊道:“快点给我一张餐巾纸!”我强忍住想笑的冲动,随便抽了一张纸给她,可我太得意忘形了,居然把盖在棒冰上的纸给了妈妈!妈妈看了看有些潮湿的纸,又看了看我身后桌子上化成水的棒冰,一下子全明白了,不禁怒眼一瞪,拿起鸡毛掸就要教训我,我立刻脚底抹油,大喊一声:“火山爆发啦……”

  “童年的梦,七彩的梦;童年的歌,欢乐的歌;童年的脚印一串串;童年的故事一摞摞……”

高中的我作文 篇6

  一个人的好坏,并不是像黑白两色一样鲜明,易于分辨,而是组成双重色调的琴键,谱出独特的生命乐章。

  我道清照说得好“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称项羽作“千古英雄”决不过分。作为一个男人,他成就了一代霸业;作为一个丈夫,他爱危难关头宁愿放弃性命也不忍抛弃虞姬;作为一个领袖,他与战士并肩作仗从不退缩,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打得漂亮,士兵受伤细心抚慰令人尊敬;作为一个江东人,富贵不忘衣锦还乡,走投无路时深感有愧于江东父老,选择死亡而不愿苟且偷生给家乡人丢脸。谁道他不是大丈夫,真英雄?

  “卷土重来未可知”说得确切,可是有比生命,胜败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道义与尊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白白牺牲那么多战士,让他们为自己抛头颅、撒热血,落个身死他乡,马革裹尸的结局,自己却苟且偷生地活着;让无数家庭经历家破人亡,自己却“包羞忍耻”地再征兵作战,怎么能够做得到?!自刎乌江,死得壮丽,死得有骨气。

  项羽鸿门宴功亏一篑岂是为了“沽名”,因为了项伯的一句话?对受伤的将士尚且细致呵护,更何况是结义兄弟?况且当时刘邦的实力并没有强大到对自己构成威胁,又何必相煎太急?二十万秦兵跟随,威胁实在太大了。关公在卧牛山欲收周仓,甘、糜二夫人尚且知道一二人相随无妨,不可百人相随,通晓兵法的`项羽更知道二十万有异心的秦兵对自己的威胁,不是心狠手辣,不是麻木不仁,而是别无他法,只好先下手为强。倘若犹豫不决,被二十万秦兵诛灭,最后还不是落个“妇人之仁”的骂名。“功高盖主者死”这是千古以来封建王朝不变的规律,越王杀文仲,刘邦欲杀韩信,岂不比项羽不重用将领更虚伪不仁?项羽是真诚的,他不善伪装,不懂得用人为己,难道不比刘邦在别人替他立下了汗马功劳后绝杀害更仁义?

  当然,易受挑拨,轻信亲戚,不懂得利用别人为自己服务是一个领导人致命的缺点。但是,正如一场滑铁卢无法磨灭拿破仑的功绩一样,一场垓下之围,又怎能折损项羽的高大形象?“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过不去的,是项羽的良心底线;是对给无辜百姓带来战争纷扰的亏欠了;过不去的是情义热血。树立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的丰碑。

高中的我作文 篇7

  踏进高中校园的时刻,我和往常一样,带着好奇与一丝兴奋游荡在新的生活环境之中!可这终究会意味着我将会失去——失去该得的她!

  进入学校的第二个月,我发现我把一切看得太简单了,学校那里是能专心学习的地方?勾心斗角,处处小心!心中不知不觉的想起了她!

  我的成绩还算不错,校排中上等,可在九科老师的一起督促下,我终于在心底萌生了一丝的叛逆想法——我不上了!

  当这个想法从我口中述出,换来的是老师的惋惜,母亲的安慰鼓励,父亲那一记狠狠的耳光。我后悔吗?——不后悔,因为我有她!他成了我自傲、校嚣张的资本!但是我错了,有一天收到了她的短信——分手吧!还有好多的理由与安慰的话,但是我只看到了那三个醒目的字样!我哪里还敢继续再往下看去?我明白她好强,从来不会选择回头,但我还是选择了挽留,结果如众人所料:半年之久的恋情!在我的生命长河中流逝了!

  我不再嚣张,不再自傲,选择上下去,可我的心中却被一种气息填满,沉沦,颓废!

  学校每月才有两天的假期,在这两天中,我并没有选择在家中陪父母,而是一个人出去喝闷酒三个假期,天天如此,几乎太阳刚刚升起我就出门,在深夜回家,一路上步行,感受着深夜的美好与寂静,我的闷酒生活终于在一天夜里结束,由于他的闯入!

  和往常一样,一个人坐在熟悉的小饭店里,感受着初中母校那种熟悉的气息,心中想的却是与她的相遇、相知、相恋。依偎在一个角落里,抽一口烟,喝一口酒!这也许是我对上天不公的发泄吧?

  正在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人,气质非凡,从冰冷俊美的容貌中略显一丝无奈,从冰冷淡然的眼神中流露出的却是一丝悲伤。身高一米八左右,上身穿着一身灰色的羽绒服却不显一丝臃肿,合身的深蓝色牛仔裤在嚣张的脾性中体现出一丝沉稳,一头盖眼深棕头发明显是自然色,并未烫染和过多的修饰,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甚至无法与其相比!

  他和我的做法一样,一瓶白酒,三个杯子,自己却仅仅倒满一杯,细细的品着着背就得腥辣与苦涩,眼中悲意在次流露。

  “这人是谁”一串串疑问在我心中泛起,却又不敢去打扰他!只有远远的观望着这个忧郁王子、冷淡之皇,我心中无比震撼,以他的气质丝毫不曾犹豫的将他定位在大哥级别!

  慢慢的,一杯半白酒下了肚,他的脸上微微泛起一丝红晕,但却无法改住他那冰冷又由征服力的气质,他究竟是谁?

  正在我疑惑不解的同时,一对显眼的情侣进入我的眼帘,女子竟是那般柔美,身高在一米七左右,齐腰长发,极致的容貌竟让我微微愣神,左手被紧紧的握在那名男子的右手之中,向之前的那名男子走去,而这名手拉女子的青年身材极好,高约一米八五,长相也是极致,但在他的脸上和衣着上略显痞气,蓝底花色牛仔裤显现出他的身材,左耳上的两个精致耳环更是让他本就痞气的脸上增添了一丝狂妄,这两人又是谁?一向冷清的小饭店今日为何这么多生人(我是哪里的常客,客人本不多,有时只有我一人)什么情况?

  之前的那名男子眉头紧锁,看了看那位女子便低下了头,而那名女子也挣开了他的手,在一旁默默的低下了头,倒是那名青年,毫不客气地坐在对面,与他谈着,嘴角略微上扬。

  恍惚间,我明白了:男女情感争夺之事,难怪他会无奈会悲伤!慢慢的,两青年的脸色越来越狰狞,很明显是谈的不怎么样,那名刚刚到的青年竟立起身,指着他大叫:“刘昊傑!别再打扰她了,她没有选择你!”

  “刘昊傑?”这个名字在我心头默念——在这片驰骋了一年半之久的老大啊!今日落得如此下场?刘昊傑连看都没有看他,继续坐在那里喝着酒!

  那名青年大怒:“今天我就开你!所有兄弟都在门外!今天我就要你死!”这时,那名女子拉了拉他的衣袖,很显然,她就是刘昊傑的前女友,如今落到他人手中!

  “我不再打扰她,我尊重她的选择!”刘昊傑再次倒满一杯酒,轻声问:“来了多少人?”

  “不多不少!二十二人,解决你没问题!”

  “好啊?你不知道这是我的地盘?区区二十二人来当炮灰?”刘昊傑眼中悲伤全部消逝,反倒萌生一种邪意!

  “看清楚!你现在只有一个人!”那名青年无比狂妄,再次恶狠狠的惊吼。说实话,我已经看不下去了!紧紧握着酒杯!

  “一个人足够!”刘昊傑撂下一句话起身向外走去,右手探向腰带,掏出一把甩棍冲了出去!

  听着外面的怒吼甚于重击声,一场厮杀开始,那名青年嘴角微微上翘。半个小时后,刘昊傑回来了,身上多粗刀伤,俊冷的脸上出现几块淤青,嘴角在不停的滴下腥红的血液!衣服上斑斑血迹,也不只是他的还是别人的!满脸的煞意,右手在不停地颤抖,血液从手臂留到手指,然后滴落,在一阵混乱过后,外面竟是一片片哀嚎!

  “你的人,解决了!”他颤颤巍巍的说出几个字,几滴血滴进酒杯里,那杯酒瞬间被血液染红,然而他则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用酒杯压下两张百元钞票,深情的望了一眼坐在一旁的女子便转身离开了,那是不甘的眼神!

  我也饮净杯中的酒,压下一张百元钞票冲出饭店。

  看着他那摇摇晃晃的身影,行走在无人的街道上,我冲上前,掺住他,把他送到了医院!

  ……………………

  而现在,我们俩是好兄弟,再也不曾一人喝闷酒,这就是他,我只有敬畏的称它为——“傑哥!”

高中的我作文 篇8

  睁开眼,哇,我来到了20xx年,这里的一切都和以前的景象大不相同。

  我的住宅是高科技电子别墅。门口可没有在以前算是很高级的指纹识别仪器,而是声音识别系统。只要我进门前说一句话,它就会快速识别,并自动把门打开。假如你硬想把门拉开,那也无济于事,相反它会自动报警。住宅里,所有的电器都改用光能了,在住宅里特别脏了的时候,那些改用光能的电器就会吸收一点空气中的灰尘,把垃圾化成能量。我回家前会向往家里打个电话,在家里的机器人就会按我的指示去做。我回到家时,不是水烧好了就是饭烧好了,总之一切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回到家时我就轻松极了。

  走到大街上,汽车还是像以前那样多,但是这些汽车不是靠汽油来启动的,而是利用太阳能。如果一连几天都没有太阳,这些汽车就会像那些改用光能的电器一样吸收大街上的垃圾和灰尘,把它们化成动力。不仅没有污染,而且又把马路打扫得干干净净,这真是一举两得啊!遇到堵车的情况,那也不用着急,因为这些汽车都是会飞的,还装有定位系统。一旦你疲劳了,可不要再坚持开,因为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你只要先把车停住,然后设定目的地,汽车会自动驾驶,你就可以好好休息了。

  未来生活的好处还有很多,我看得兴奋极了,一看原来是一场梦!

高中的我作文 篇9

  在文化繁荣,物海商流,思维多元敏感的今天,诗歌作为文学中的一朵奇葩占居着特殊的位置。自古文人墨客都以吟诗作赋标明身份,提高地位,普通百姓也以吟几首古诗为韵事。在中国文化的历史长河中,诗言志是生命之歌,大自然赋予人的灵魂,人对天地间一种承诺和呼唤。诗言情、诗舒意、诗辩理、诗讲道……凡是人间所有的内容都可以用诗表达。在人们的心目中,诗是语中极品,爱中的火花,情中的阳光。百花园里的牡丹,天生丽质,宇不凡气。我眼中的诗,是激情燃烧的灵魂,朔古寓今的光芒,不受时空限制,给人以思维上的释放,意识中的向往,生活中的旋律,处处把它的光辉绽放。

  诗中的魅力如此不凡,是人类千百年中实践凝结成的一个个闪光点,与日月星辰同辉,展现人类思维上的气概与豪迈,心理上的透明与真诚,感天动地的永恒追求。

  随着文化多元化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文学的品位也要求更新更精,专业化和代表性的词语应用而生。通俗简明,高度凝聚的词汇统领时尚。这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诗歌作为一种文学形式,正吸收着时代的营养,焕发出勃勃生机。因为它短精凝结了天地人的精华,释放出的能量具有强大的爆发力。且看家家门前的新春对联,内容翻新意境纷呈,酒店宾馆的客厅里,以诗配画典雅庄重;庙宇寺观以诗慕境,还是以境念诗相互衬托;居室客厅悬挂名诗而趣味横生……无处不在的诗歌,是精神的召唤,思维的提醒,深沉的规劝。

  短小精干是诗歌的特色。一句话能说透的事决不用两句。人们的喜好也由此而生。,其实语言精炼是文学作品的共同要求。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大量的经典语言,寓意丰富通俗易懂,是长期生活实践的心路历程,他们不注重诗韵格律,也不过分修辞润色,言辞直通心灵,会心意达。经过文人修饰装裱,注入史册流传千古。从古到今莫过于此。《诗经》82,汉乐府,唐诗,宋词许多著名诗篇,是人民对大自然的一种钟爱和呼唤。决不是坐在书堆里翻辞海,索辞源,查典故所能喊出来的声音。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朝的文人以堆砌华丽为能事,终不能因留下杰作而遗憾,但北朝的一首《木兰诗》,以它新鲜活泼的文风名垂千古。诗是大自然沐浴的灵性,清纯亮丽是它的本色。如果是“三年两句得,一吟泪双流”那就有点为难自己了。荔枝的味道必须亲自去品尝才能心领身会。不然,沿着别人的老路,永远走不出自己的新路。这样还会容易以讹传讹,让人啼笑皆笑。诗是滚烫的语言,血泪的凝聚,短小精干是诗的生命,我们无论在那里,都能享受到它的熏陶。

  思维超前是诗的灵光。翻开历史的诗苑,能经得住人们流连忘返的诗篇为数不算很多。因为思维的环境,语言,风俗,习惯和日常使用工具,是当时的风采展现,根本不能与现代人的生相提并论。今天人们用欣赏的心态来浏览古诗,重温古人的纯情和胸怀,感受一下他们眼中的世界。他们把一生的心血作为礼物传承给后人,就是召唤着生命的启迪。它能够流传到现代,已经显示了它超前的生命价值。我们应当承认、字、词、句、诗都是有生命力的,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更新。每个时代都赋予了它不同的内涵。所谓的超前,是站在历史的高度上一种审时夺势的引领。

  诗是一条营养丰富的长河,滋养几百代人为之奋斗不息。我们生于此时,是时代赋予的生命,有诗的伴随并不感到寂寞,可以与古人密谈,与大地交流,与同时代的人敞开胸怀对话。如果能利用手中的笔,把所思所想告诉给抚养你的大地,那就让你同时能感受到一种真正的力量,身上的血液与诗的激情一样彭湃,为自己的生命感到精彩。

  我喜欢诗的理由相当简单,它能把自己的想象空间追溯回远古,把浩淼无垠的时空纳入胸中,踏上时代的快速列车,呼出我们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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