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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7-05-09 11:48:11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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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1】

  今年我矿管科在局党组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在通辽市国土资源局业务处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把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工作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坚持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在勤政高效和措施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早,抓实,抓到位,顺利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取得了二个文明双丰收。

  并有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下面将矿管科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矿山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近几年来,由于我市矿业经济快速发展,矿山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特别是一些小矿过去在开采过程中只注重经济效益进行粗放经营,既浪费了资源又破坏了生态环境。

  在工作中我们以霍林河大型露天煤矿复垦为主线,以加大地方煤矿复垦工作为突破口,以构建林、草、矿三位一体的人工生态系统为目标。

  为了科学地实施我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市XX年编制完成了《霍林郭勒市浑迪音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XX—XX)》。

  在复垦过程中采取“以生物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方法,本着“乔、灌、草、花”结合,遵循破坏一处,恢复一处,排土场到位一块,复垦治理一块”的原则,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投资1747.749万元,完成矿山治理面积达11413.08亩,其中国有矿山企业完成投资1535.75万元,完成治理面积7559.72亩,乡镇矿山投资211.999万元,完成治理面积3853.36亩,树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今年我们又积极争取项目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报了1777万元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环处,待批复。

  我们现在正在运做另一个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就是《霍林郭勒市霍林河矿山排土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7500万元,项目的可研报告已经完成,正在积极向自治区申请立项。

  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矿山复垦达到一定的规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实现了能垦既垦,全部到位的排土场和废弃的工矿区均有植被覆盖,达到了预期目的。

  通过治理,全市矿山企业基本走上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林、草、矿复合生态系统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二、加强矿业权管理

  采矿权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工作。

  为保证建材供应,根据通辽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局于XX年年度挂牌出让了两处石场采矿权,一处为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石鑫建筑用安山岩采矿权,于XX年年6月12日至XX年年6月22日16时在我局挂牌出让。

  最终霍林郭勒市石鑫采石矿以0.18元/立方米拍得,价款总计74448元;另一处为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盛昌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于XX年年2月26日至3月7日16时在我局挂牌出让,最终霍林郭勒市盛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0.18元/立方米拍得,价款总计17000元。

  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石鑫建筑用安山岩采矿权目前竞得人正在办理采矿证,霍林郭勒市盛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拿到了采矿许可证。

  整个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程序规范合理。

  加强采矿权管理,及时为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企业办理延续登记。

  今年延续换证的原则是“不积极履行义务的不予换证,不按时缴纳各项税费的不予换证”,经过缜密安排部署,各矿山企业均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各项义务和规费的缴纳,我局依法给予办理了延续初审手续。

  三、认真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

  秩序的通知》(国发[XX]28号)(以下简称《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意见》(内政字[XX]261号)和《通辽市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字[XX]228号)文件精神,巩固多年来我市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解决目前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于XX年12月份就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目前该工作已经顺利通过自治区检查验收组的验收。

  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检查验收中,我市的生态治理项目还被自治区确定为试点,将我市生态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推广。

  四、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为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认真开展了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在对矿产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市依法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执法监察机制,通过填报矿山年报和储量统计报表及对矿山企业实行年检、“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埋设界桩、实行交换图制度等措施,初步建立了矿产资源动态监察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对矿产资源从勘探开发直至闭坑的全程动态监督管理。

  五、完成各项规费的征缴工作

  开采矿产资源主要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按权限我市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取严格按照国务院150号令、自治区政府第5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矿山企业均办理了纳费登记,建立了资补费缴纳台帐及档案,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范化操作办法》开展征缴工作,并严格履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XX年共完成资补费征收入库任务1301066.18元。

  六、全力以赴地搞好全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一)煤矿资源整合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XX年度关闭煤矿名单的紧急通知》(内政办字[XX]369号)和通辽市政府《通辽市地方煤矿关闭整合技改工作方案》(通政字[XX]256号)及霍林郭勒市政府《关于上报霍林郭勒市煤矿关闭整合技改方案的报告》(霍政发[XX]48号)文件要求。

  为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中的采矿权管理,圆满完成我市煤炭资源的整合工作,我局制定了《霍林郭勒市煤炭资源整合有关采矿权设立及矿区范围划定的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同时转发了通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煤炭资源整合中办理采矿许可证合并及有偿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国土资发[XX]3号)文件,要求涉及整合的矿山企业按照通国土资发[XX]3号文件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目前申请划定矿区范围资料已经批复。

  相关矿山企业正在按要求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我市现有煤矿或采区23家(不包括霍煤集团公司),通过关闭、整合重组,关闭9家,其中直接关闭3家,通过整合关闭5家。

  保留15家,其中井工煤矿3家,露天煤矿12家。

  到目前为止有七个煤矿(整合前是13个煤矿或采区)资源整合工作已经完成,矿区范围已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其中三家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已经办完,其它整合煤矿正在办理中。

  (二)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为了进一步调整矿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XX]28号)以及《通辽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通知》(通政办发[XX年]19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通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非煤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为规范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中的采矿权管理,圆满完成我市非煤矿产资源的整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霍林郭勒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方案》(霍国土资发[XX年]55号),我市市政府已随文上报通辽市市政府,现该方案已上报至自治区政府正在等待批复。

  我市非煤矿山现状:整合前,我市共有非煤矿山24家。

  其中砖厂11家,砂场6家,石场6家。

  按照我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方案,将通过关闭、整合重组等方式,关闭矿山企业7家,其中,直接关闭矿山企业3家,通过整合关闭矿山企业4家。

  拟单独保留矿山企业17家,其中砖厂8家,砂场5家,石场4家。

  七、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认真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各项日常工作任务。

  XX年十一月十日

  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2】

  20xx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完成目标责任制为工作重点。

  通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使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得到较好的开展。

  现将20xx年度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及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着力维护重要矿种、重点矿区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了对尾矿库的检查整治行动工作。

  经过整顿和规范,目前,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良好。

  (二)、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全面开展“四查”工作,依法履行对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职责,先后开展了两次对无证非法开采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第一次整治共用了125天,出动车辆96台次,出动清查人员423人,清查持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企业64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64份;查处了无证非法开采点149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1份,封停无证非法开采点71个,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点56个,正在查处的无证非法开采点22个。

  第二次整治共出动车辆56台次,查处了无证非法开采点167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1份,没收非法开采工具35件,封停无证非法开采点81个,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点74个,正在查处的无证非法开采点12个;清查持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企业124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4份,其中西邑乡还对2个正在办理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作了停产处理,金鸡乡查处了1个越界开采的砂场。

  (三)、全区已获得资源储量的矿种24种,现已开发的15种,建立各类持证矿山企业231户;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突破。

  目前,我区辖区范围内共有勘查项目48个,勘查矿种为金、铜、铅、锌、铁、镍5种金属矿,勘查区块主要分布在瓦窑、潞江、瓦房、西邑、丙麻、蒲缥6个乡,初步探获资源量铁1.5亿吨,铅锌36.08万吨,铜25万吨,金11.1吨。

  预测远景资源量铁大于2亿吨,铜可望达大型50万吨,铅锌80万吨,金20吨。

  重要矿种、重要成矿区带找矿取得重大突破,探获和控制了铁、铜、铅、锌、金等一批重要矿产,为**矿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保障。

  (四)、加强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探矿权和采矿权出让、转让审批制度,通过清查,目前全区范围内无非法出让、转让矿业权行为。

  也未出现违法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的违法行为。

  (五)、与18个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分别签定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制定了**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关于矿山安全监控制度和非法采矿重大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下发了**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关于印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及无证非法开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隆国土资发〔20xx〕27号)的通知。

  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并按时上报各种工作总结和信息统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