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修合同

时间:2017-03-13 18:27:38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消防维修合同

  消防维修合同一

消防维修合同

  甲方:大陆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安徽科创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

  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大陆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银湖北路27号。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包括浓度报警系统);

  6、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二、维护内容及要求:《消防工程维保技术协议》。

  第四条:维护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壹年,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年维护费用为:155000整(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圆整),当维护周期达到半年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50%,维护周期结束后10日内再支付本合同款的50%,二次付清。

  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2、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12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消防系统维护工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同时对消防维护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填写相关的维护记录表,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3、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当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为确保防爆实验室的'浓度探测器处于完好状态,应每半年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浓度探头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当检测发现探头达不到使用要求时乙方应将探头送至厂家进行重新标定使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遇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

  如超过100元的设备由甲方承担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甲方擅自关闭被维护设备;值班人员不在值班现场;当确定设备、备件已损坏时,乙方提出需要更换,甲方不与采纳的;甲方不及时反馈给乙方设备运转故障情况。

  2、防暴实验室的浓度探头每半年需请有资质的供应商对其灵敏度进行检测

  2、甲方现场负责人为:夏跃斌,乙方现场负责人为:吴军,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一方违约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盖章):大陆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消防维修合同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 公司**及办公楼消防维修。

  2、工程地点:XX 路 190、193 号。

  3、工程范围:**及办公楼。

  4、承包方式:包干。

  第二条:工期 总工期:10 至 15 天 开工日期:2015 年 11 月 25 日 竣工日期:2015 年 12 月 10 日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工程造价: 本工程实行预算包干计价式,工程总造价为 21000 元(大写:贰万壹仟元正)。

  二、支付方式 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支付完工程款。

  第四条:材料供应 所有工程材料及工器具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

  第五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驻现场代表:XX

  2、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的关系。

  3、按所定工程范围进行现场交接。

  4、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现场存在问题的处理。

  5、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驻现场代表:XX.

  2、严格按照工程范围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

  3、必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4、认真做好现场文明施工,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报经甲方认可,并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安全。

  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各种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指定工程范围、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

  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缮再进行验收。

  第八条 附则

  1、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达竹公司相 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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