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作合同

时间:2021-01-12 12:04:07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企业合作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合作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合作合同1

  第一条约因

  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议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②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续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本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薪傣及行为表现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出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知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协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造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经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代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额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

  5.4合营公司在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有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依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躁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书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企业合作合同2

  甲方:

  乙方:_

  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装饰服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金,甲方全权负责运营,实现双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四万元启动业务资金,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资金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甲方经营盈利后,甲乙双方各占50%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企业合作合同3

  甲方:

  乙方:

  深圳xx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业务拓展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并协助乙方的拓展工作,促成业务和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严格保守乙方和客户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乙方或客户方商业机密而使乙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跟进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者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甲方谅解和协助,不得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甲方公司名誉受到损害。

  四、合作细节

  1、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开展业务,在开展业务时,需携带甲方出具的书面委托授权书,否则,对外所为的法律行为,除甲方书面追认有效的外,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2、业务拓展协助与利润分配:

  (1)乙方在拓展与xx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合作项目中,就20xx年中秋月饼现有常规产品享受甲方特售价格基础上 xx 折底价的优惠政策支持,并获得甲方的费用支持,如果该项目未能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由甲方重点客户部承担。如果该项目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将从交易利润中扣除,最终利润由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共同享有,分享比例为各50%。

  (2)乙方在拓展xx邮局合作项目中,享受甲方供应邮局系统的特殊底价,并获得甲方的技术支持。如果该项目未能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由甲方重点客户部承担;如果该项目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将从交易利润中扣除,最终利润由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共同享有,分享比例为各50%。

  (3)乙方超出甲方所定优惠底线过度承诺的,否则,超出部分的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采用无底薪制,甲方作为公司直接与客户方产生交易,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业务结算金额按打折后的单价政策的金额执行,乙方和客户方的实际交易价格甲方不过多干涉。

  4、除甲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外,由于不可抗力及客户方退换货造成的损失,由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各50%。

  5、甲方需在收到客户方货款后 30日内结算利润,并及时按条款约定比例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秉着诚信,正直的心态开展业务,不得出卖公司商业机密,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的商业信誉或者公司名誉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产生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义务。

  乙方因个人原因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公司与客户的合作中途中断的,除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外,还需向甲方支付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在收款后不按时向客户发货,导致客户追诉而使得乙方收到损失的,除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外,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即从 20xx年 5 月 15 日至 20xx 年 5 月14日止。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只要交易产生视作均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自交易结束时终止。双方应及时签订书面的续订协议,否则,自终止之日起超过1个月的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任务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备注:供应xx速运以及xx邮局系统的产品价格表见附页。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企业合作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中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3、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五条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7、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9、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条 双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第七条 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________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34567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合同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条 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中外合作者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1、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按照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资:

  (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方的收益分配比例;

  (2)经财政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外方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

  (3)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

  3、外方依照前款规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5、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6、合作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证。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所需费用由委托查帐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国家鼓励合作企业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也可以委托国外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者经销其产品。

  4、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5、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6、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7、合作企业销售产品,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销售。

  8、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二条 组织管理

  (一)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 按照合作企业条程的规定, 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1、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

  2、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

  3、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4、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

  5、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董事或者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视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在表决中弃权。

  6、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或者委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用通讯的方式作出决议。

  (二)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条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3、合作企业的解散;

  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三)管理机制

  1、董事长或者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对外代表合作企业。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

  2、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

  4、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董事或者委员可以兼任合作企业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胜任工作任务的,或者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决议,可以解聘;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6、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7、合作企业应当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连同被委托人的资信证明等文件,一并报送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劳动管理

  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财务会计和审计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纳税与保险

  1、合作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2、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 解散与清算

  1、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合同、条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2、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3、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1)(2)(3)(4)(5)(6)(7)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转让

  合作企业的合作一方向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或合作条件,须经以下程序:

  (1)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

  (2)法人合作企业须经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作过决议;

  (3)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声明与保证

  (一)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 保密

  合作企业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2、若调解于________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_________。〖5〗〖6〗〖7〗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二十三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企业条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业对双方送达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业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字。

  中方(盖章):_________ 外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作合同5

  A公司(甲方):

  B公司(乙方):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制订本合同。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6。3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2。7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xxxxxx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

  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A公司(甲方):

  B公司(乙方):

企业合作合同6

  第一条 合同性质

  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甲方与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人。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 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___%。

  5.4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年__月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两(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和技术。

  第十条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干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委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

  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书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2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企业合作合同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条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注册国家: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 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 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_________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它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货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_________银行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__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 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 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 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 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 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内销产品按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_________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 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 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 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 商标

  第五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 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 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其它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 公司地址: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企业合作合同8

  甲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友好协商,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就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定义

  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全部权利,是指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即以本合同约定的价款预购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约定分得的全部楼宇,待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双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使乙方承继甲方成为_________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第二条_________有限公司

  一、_________公司是甲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提供合作条件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经营范围和规模为:在_________地段开发、建设、销售_________层的_________,设计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_城市规划局最后批准的面积为准)。

  二、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为:甲方提供本条一项所列地段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公司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及_________的全部建设资金。

  三、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批文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第三条甲方确认和承诺如下:

  一、本合同第二条二项所列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及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的注册资金,已在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全部投入到位,并经_________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

  二、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权利为_________%,即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楼宇。

  三、本条二项所列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的权利为甲方合法完全拥有,没有被查封或设定质押,并保证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本合同确定的乙方预购甲方《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权利,即预购甲方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楼宇。甲方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获充分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所述之事宜及提供的文件、资料完全真实有效。

  第四条预购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权利双方同意,乙方预购甲方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楼宇,依照以下约定执行:

  一、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权利,即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楼宇,由乙方以人民币_________元之价款预购。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预购价款_________元,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清付给甲方,甲方应于收到前述款项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具可作成本入帐的税务发票给乙方。

  三、本条一、二项所列之价款,将来正式办理交易、登记过户,所需之增值税、契税等,由甲方以纳税义务人缴纳后,乙方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全额补偿给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若由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原因导致提前终止《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则乙方依然享有前述合同规定甲方拥有的权利,甲方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权利转让

  一、甲方承诺:在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甲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与乙方签订以甲方为出让方,乙方为受让方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乙方即承继甲方原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之权利、义务,成为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二、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之权利转让价款,即为本合同第四条所列之价款,相互不退不补。即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只为依法定程序办妥各项法律手续,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权利转让文件。

  三、签订本

  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权利义务即时终止。

  第六条授权委托

  一、签订本合同之后,且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甲方即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第六章和第七章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力。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授权委托期限为:

  1.若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甲乙双方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之日。

  2.若甲乙双方无法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签订依法生效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则本条一项所列授权委托直至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经营期限终止而终止。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后,且乙方向甲方清付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将_________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有关批文、证件、资料交付给乙方。

  二、甲方应全力支持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利及相关工作。

  三、甲方应随时签署_________有限公司为建设、开发_________所需的各项文件。

  四、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取得《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利益。

  五、乙方必须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每迟延一日,则按乙方应付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二、甲方如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第五条一项所列之承诺,导致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损失之赔偿。

  三、甲方如不依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签署该条项规定的授权委托文件,每迟延一日,甲方则按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四、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即为违约,由此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之打印文字与手书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企业合作合同9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车型、数量

  二、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书写规范 ,清楚 (小写):

  三、贷款支付:

  四、交货及验收

  1不必要的纠纷

  2、甲方交货时应无偿向乙方提供如下有关资料:

  A、车辆购置发票 B、产品合格证 C、专用工具清单 D、使用说明 E、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3、车辆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进行车辆的测试、维护、保养等相关使用的讲解和告知,并提供有关车辆的技术咨询服务。

  4、车辆验收由甲方组织,在双方约定的交车地点进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如有异议或发现车辆有不良状况应及时告知甲方。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厂家该型号汽车质量标准的车辆,符合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可以办理相关上牌业务的合法车辆。

  2、甲方所提供的车辆符合本次采购洽谈中所列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装备要求。

  3、售后服务按照《保养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和供货方承诺的相关条件执行。(供货方承诺的相关条件特指但仅限于如本单车辆采购涉及到对售后服务条款在获得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充分知晓且应允的前提下,对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之相关规定进行条件范围内的修改,但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保留对偏离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六、违约责任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放弃或延迟,拒绝到甲方提车的,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标的总金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按照合同条款在甲方实质性提车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金。且甲方可在不退还乙方定金的情况下将该订单车辆作另外安排。(本条款内实质性提车标准是指车辆款项的到位情况,请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对采购方进行相应的约束,保证大客户订单车辆的顺利交付;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订单车辆的回购(包括特殊车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注意定金和订金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规避在操作过程中的资金风险。)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2.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履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方式: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签名):

企业合作合同10

  合同编号:

  甲 方: xx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乙 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日期: 20xx 年 3 月 24日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企业信息化应用领域,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移动信息:指建立在手机用户许可的前提下,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传输到受众手机上的短信/彩信等。

  2。信息服务费:由乙方有偿为甲方开通移动信息发送系统平台并为该系统提供移动信息发送服务。

  3。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4。行业应用:指以沟通、服务为目的,面向企业员工、企业客户、已定制服务的用户等,提供的信息服务。

  第二条:合作模式

  1。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符合中国相关法律的独立法人。

  2。乙方提供基于WEB方式的客户端,提供信息的编辑录入、发送、日志查看与下载、充值记录查询、OEM等功能,但乙方保留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增加或删减功能的权利。

  3。乙方提供基于标准互联网协议的API接口,供甲方业务系统调用。

  4。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API编程接口软件的技术文档和技术指导。

  5。甲方自行配备互联网接入设备,并负责正常运行。终端用户号码由甲方提供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妥善保管登陆帐户及密码,并定期更换,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帐户密码泄漏、被盗,造成业务被盗用等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其自身的网络系统以确保能连接到乙方的业务平台进行正常业务使用。由于甲方网络问题不能访问乙方业务平台,导致业务不可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有责任向其客户说明使用短信服务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信息发送的安全,并切实做到:

  (1)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发送的内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公司所发送的信息。

  (2)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短信内容进行把关,保证信息内容的健康、合法。

  (3)明确手机用户群和手机用户范围,手机用户必须是自愿接受短信服务,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甲方不得擅自群发广告信息。

  (4)不得利用实时短信制作、复制、发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1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若发现客户所发送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4款所列内容之一的,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立即停止该客户的数据传输,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6)对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手机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甲方和甲方客户保证:在使用实时短信进行短信发送活动中,服从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若未做到上述(1)至(6)条中相关规定的,甲方和甲方客户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如国家法律法规对甲方使用企业短信平台业务资质方面有要求,甲方应自行获得相关许可。

  4。甲方须要求其客户严格执行信息审核规范制度。甲方或甲方客户未按上述规定合法使用实时短信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向甲方承诺,甲方及甲方使用实时短信服务的客户通过乙方网关所发送的信息或数据,乙方不得私自获取、传播及其他操作,且采取措施保护信息或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6。由于甲方所发的信息错误、滞后或其他原因给甲方和/或用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可中断甲方的信息服务,甲方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另外,乙方就上述安全事项提出了相关建议,甲方应当根据该建议,积极加强技术防范,保证自身网络、信息安全。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移动信息发送服务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2。由于信息从发送到接收存在一定的延迟,乙方有义务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尽量缩小延迟,但是乙方不承担因延迟引起的责任。如果发生网络故障,甲方应会同乙方进行相关调查。

  3。乙方在数据传输、控制方面进行对甲方业务使用有影响的变动时,需及时通知甲方。

  4。为保证乙方网络安全,乙方有权根据网关容量及时调整信息流量。

  第五条:计费和结算

  甲方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选择乙方制定的计费和结算方式。

  1.计费方式

  按照甲方提交到乙方系统的条数计费,条数以乙方计费系统数据为准,如若甲方对条数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核查。

  2.结算方式

  预付费:指甲方在其账户预充一定条数短信款,条数使用完毕,账户自行暂停的结算方式。

  3。 短信字数

  对于超过约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数大小( 70 字符),甲方应按照约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数,对信息进行拆分,并分别通过接口或客户端提交,乙方将分别计费。对于应拆分而未拆分的,乙方将按照约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数进行拆分,并分别计费。

  第六条:政府、电信运营商行为及责任限制

  1。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因基础电信运营商业务调整所造成的短信息费用或通道服务代码变化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将根据调整后的新政策及通道变化情况为甲方提供相应服务;由此造成甲方或任何的用户利益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由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或系统的原因造成的短信发送延时、数据丢包、协议变更、系统升级而造成的甲方利益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1客、病毒等引起的事件,导致甲方登陆账户及密码泄露和/或乙方的短信平台被攻击造成损失的,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该损失甲方向侵权方主张索赔,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及证明。

  4。甲方若为后付费类的客户不得以上述黑1客、病毒事件为由,拒绝向乙方支付已发生的短信费用,否则应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客观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或发生后无法克服。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生效之后,并且阻止一方或双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a)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b)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5日内,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之原因,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该方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从另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将对披露方的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按照法律要求、或任何监管机构要求、或按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出的命令必须披露的除外。

  3。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解除。

  

企业合作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籍: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2.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3.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4.合作企业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企业的经营宗旨

  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六条 合作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1.合作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九条 注册资本

  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第十条 出资

  1.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2.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4.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5.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6.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7.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8.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9.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双方分别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应将资本全部缴清的期限为: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下的为一年内;注册资本51-100万美元的为一年半内;注册资本为101一300万美元的为二年内;注册资本301-1000万美元的为三年内;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外商投资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其中首期应在合作企业注册登记后三个月内投入,并应投入注册资本的15%以上;如一次缴清注册资本,应在六个月内缴清。)

  第十二条 合作期内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回注册资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条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者的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三条合作企业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合作企业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十四条 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________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第十六条 材料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4.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合作企业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七条 技术

  技术合作企业所采用的技术为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时,_________方为合作企业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企业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_________,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如有技术转让时,按_________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_________批准。

  第十八条 产品销售

  1.合作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能满足合资企业外汇支出的需要。)

  2.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由合作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由合资企业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_。

  3.合作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

  4.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作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5.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 合资企业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二十一条 合作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_________有关税收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第二十二条 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三条 利益分配

  1.合作企业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_________。(注: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5》《6》《7》《8》

  第二十四条 合作企业经营亏损,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担:_________。(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

  1.合作企业设董事会,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2.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

  3.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4.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可作出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8)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_________名(全体董事人数的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七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九条 经营管理机构

  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人,由_________推荐_________人,_________推荐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中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劳动管理

  1.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2.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合作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筹建处设主任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推荐,并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五条 筹建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总进度和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六条 合作各方协商指派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三十九条 财务会计、审计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十条 外汇收支管理

  1.合作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合作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3.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完税后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四十一条 解散与清算

  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5._________

  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345678

  第四十四条 合作企业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1.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2.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企业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下列方式进行:_________

  第四十五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十六条 声明与保证

  1.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七条 保密

  合作企业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四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_________(时间)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_________(时间)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担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作企业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2.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计算,每逾期_________,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_________%违约金给守约方。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企业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同双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五十条 争议的解决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_________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2.若调解于________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五十二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五十三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注:没有附件的请删除)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_________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注:如附件不能一同报批,条款中则不应列入有关附件内容)

  第五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业一份,报_________(部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分报_________、_________机关。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于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地点)签字。

  中方(盖章):_________ 外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合作合同12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诚信、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本协议是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指导、促进双方开展全面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守本协议所确立的各项原则;

  2、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经对方指出不改正者,或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有效期结束或终止后,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各项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仅为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基础文件,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带来的收益尚不能确定。

  二、协议双方当事人介绍

  甲方:×××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3500万元人民币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证件号:[ ]

  乙方:×××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00万元人民币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证件号:[ ]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 战略合作基本原则

  (1)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促进[智慧城市]建设为

  工作目标,开展全方位合作,为对方的发展提供一切条件和便利,促进双方整体战略合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合作伙伴。

企业合作合同13

  甲 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 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

  外 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坦诚协商,就甲方“ ”的

  建设项目投中小企业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一、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暂定)

  二、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总投资 _____________万美元, 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美元

  甲方投资 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乙方投资___________万美元

  四、甲方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投中小企业融资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 ,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设资金分批进入中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 ,使用期为 15 年,前 3 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 4 年底开始 ,甲方每年按 12 %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连续 12 年,到期不再还本息。

  六、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安全进入和汇出,双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设立“外汇账户”。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设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之规定,需 项目担保 ,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若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管合作项目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将项目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设项目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行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据。

  十、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提供资金的监督使用和调配。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甲,乙双方在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前期动作费用,境内部分由甲方垫付 ,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 均与乙方无关。

  十三、乙方资金到位同时,按实际到位资金的_______ % ,甲方支付第三方( )一次性中小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费用。

  十四、本合作意向书,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确认。

  十五、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中方: 外方:

企业合作合同1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认可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__________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8、因本框架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9、双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合作合同15

  合同编号:NO.

  甲 方:天天快递有限公司

  代表人:

  住所地:永川交管所转盘红绿灯

  电 话:

  乙 方:

  代表人:

  住所地: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物流(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产品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1.3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若项目时间延长,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实际项目终止日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时间 至乙方指定地址提取快件。

  2.2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3甲方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4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并交付给乙方指定的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5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甲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2.6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2.7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2.8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

  2.9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2.10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天天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甲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需按天天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2.11甲方为乙方提供VIP客服电话023-4980 7775 138 833 05078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

  3.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与乙方协商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

  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千克,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中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6000

  运输单价:

  请查阅附件一:价格、时效、路由表

  在非天天业务范围内,海航天天按EMS的8.5折单价转发EMS寄送。

  5.2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3在费用核算无误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发票给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付费按当月快递费的1%每天收取滞纳金;

  5.4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第六条:理赔

  6.1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甲方负责赔偿。价值300元以下货物,按照货物实际毁损价值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300元人民币;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

  6.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7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6.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区的法院起诉。

  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依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作合同】相关文章:

1.物流企业合作合同

2.企业合作经营合同

3.企业合作合同6篇

4.企业合作合同三篇

5.企业合作合同3篇

6.企业合作合同4篇

7.企业合作合同九篇

8.企业合作合同10篇

上一篇:个人合作合同 下一篇:个人合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