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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建议书怎么写

时间:2017-01-05 18:10:38 建议书 我要投稿

法律建议书怎么写

  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法律建议书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建议书怎么写

  法律建议书范文一

  致: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支行

  作为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支行的委托指定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法律事务承办机构,××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稹痢炼源?钌昵肴薃先生提供的借款中请资料进行了审查,依据国家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借款申请人A先生,购买××花园××号房屋,房屋面积××平方来,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购房合同编号为××,并选择了“开发商保证”担保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提供了相关的贷款资信文件(个人贷款资信证明是我行根据贷款人的申请,出具的载明申请人以个人担保方式在银行获得 和贷款真实记录的书面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三)《借款合同争例》

  (四)《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五)《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住房担保细则》

  (六)《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七)《北京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八)《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承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有关法律事务的规范意见》

  (九)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与北京市公证处签订的《委托协议》

  (十)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与房地发展商签订的《住房贷款合作协议》

  (十一)国家和北京市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根据本法律意见书第一条所述资信文件(包括复印件)和第二条所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协议的规定,并根据我们与A先生的谈话,确认如下事实:

  (一)借款申请人A(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为××××××××,××学历),现住××市××区××路×号,具有××市城镇正式常住户。

  (二)借款中请人A先生具备必要的还款能力。借款申请人A先生自19××年××月起在××公司工作,任经理职务。其19××年税后月平均收入为××元人民币;××年××月至××月税后月平均收入为××人民币。借款申请人现持有××公司××的股份。该公司于19××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

  (三)借款申请人意思表示真实。

  1.借款申请人填写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申请20年××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约占购房价款的70%,其余30%的购房款××万元已支付给发展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借款中请人自愿选择“开发商保证”的××花园××号房屋作为抵押物,于××年××月××日在我们面前分别签署了《承诺书》、预售房屋登记《授权委托书》、办理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借款中请人所填《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中的担保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印鉴属实。

  3.抵押物的保险符合《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个人住房担保细则》的规定。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借款中请人A先生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备,基本符合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且初步申贷手续已履行完毕,具备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借款中请人A先生向贵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并由贵行办理申请抵押贷款事宜。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共三页,其后之附件均为本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相关法律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无异。

  ×××律师

  ××年××月××日

  法律建议书范文二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法 律 意 见 书

  (2007)京都法意字第02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受贵司的委托,邀请在京的著名公司法、民商法、合同法、国有资产监督法等专家,就贵司收购B 公司南美铁矿(下称“南铁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国有资产境外股权转让等问题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和论证。本所在专家论证意见的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意见书,本所特做声明如下:

  ——为出具本意见书,本所律师已遵循勤勉尽责原则,以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水准和执业方式,就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查。

  ——本所律师对南铁项目以贵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作为判断依据;对个别事项如无该等文件、资料,则以相关负责人员接受访谈时的口头陈述为参考。

  ——本所及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均予以重点关注;但如贵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口头陈述因故意隐瞒或者疏忽致使其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则本意见书内容应进行相应修正,本所不应因此承担责任。

  ——本意见书中的任何结论,均以本所律师现已经

  掌握的资料和信息为基础,如该等信息或者资料与事实不符或者不全面、不准确,则该等结论也做相应修正,本所不应因此承担责任。

  ——本意见书中的任何结论系本所律师基于对案件材料、案情陈述和法律的理解作出,不能替代任何司法判决或证据依据使用。

  ——本意见书仅供贵司在未来继续展开南铁项目参考之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另外,除非文义旁有所指,本报告中使用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本所:是指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A 公司:是指A 公司有限公司,即贵公司

  ——B 公司:B 公司集团总公司

  ——C 公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