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时间:2020-08-12 16:06:30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借款合同锦集10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借款合同锦集10篇

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借款合同 篇2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公证执行版本)

  样本二

  出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

  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

  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用途为 ,借款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 ,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

  三、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 出借人:

  (签字) (签字)

  见证人签名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用途为 .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 ,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

  第四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条:还款方式: .

  第七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八条:甲方对于借款用以下第 种方式担保。

  ①由保证人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②甲方用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抵押期限为 年(或至甲方还清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止)。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4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币别)_________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 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 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___份,_________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章):_________ 质权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5

  债权人(下称甲方):

  姓名(名称):

  住所地:

  电话:

  债务人(下称乙方):

  姓名(名称):

  住所地: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乙方申请,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最高额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最高借款额的借款业务。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乙方在满足甲方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情况,随用随借,随借随还。

  第二条授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2、授信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单笔借款利率为本合同授信期限相对应的甲方确定的期限档次利率,以《借据》为准。

  4、利息支付: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借款到期,利随本清;期限在一个月以上(不含)的,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20日,付息日自每月21日至当月底。

  5、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利率、费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单笔借款业务《借据》为准。

  第三条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时,须逐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甲方的借款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单笔借款业务《借据》。

  2、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额度内,乙方按以下第项方式使用借款额度:

  2.1、以个月为周期,以万元为单笔借款额度循环使用,最后一次循环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合同项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2.2、按需使用,随用随借,随借随还,单笔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合同项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3、授信期限届满,尚未使用的信用额度自动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请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申请使用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

  2、向甲方按(月/季/年)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告及所有开户行名称、账号、存借款余额等相关资料、信息或个人财产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

  3、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严格按照单笔《借据》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发生以下事项时,应于事项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或补救措施:

  (1)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

  (2)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发生诉讼、仲裁事件。

  (3)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4)对甲方债权实现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5、实施下列行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措施:

  (1)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金,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项下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行为。

  (2)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偿债能力的。

  6、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损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合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受理并审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提供会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个人财产情况,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

  3、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就乙方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其财债务、财产、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期限的调整及违约责任

  1、如发生以下事件即构成乙方违约:

  (1)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按时足额还款及其他义务;

  (3)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乙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申请破产)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乙方卷入重大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其偿债能力;,乙方、抵押人与他方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合同;

  (7)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质押物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而债务人未按债权人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8)乙方丧失商业信誉;

  (9)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单项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10)乙方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财产被查封或扣押;

  (11)乙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及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12)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任意规定;

  (13)乙方未履行合同第八条中所规定的义务;

  (14)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

  2、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责任;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

  (4)采取维护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条担保

  本合同项下所产生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九条:合同变更及通知等

  本合同所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只能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或变更。债权人迟延或未能行使本合同项下以及准许债务人迟延付款均不构成债权人放弃或改变其权利,同时也不影响、减损或限制损害债权人行使权利。

  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所有通知应当以专递信函或电话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合同首页所述的地址、电话或之后以书面方式提供的地址、电话发送。如以专递信函方式发送,专递信函发送后的第5个工作日,不论债务人是否实际收到均视为已经送达。如以电话方式发送,视为立即送达。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乙方及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与本合同项下债权相关的承诺书、担保函等文书,以及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时与甲方所签订的《借据》、清单、申请书、承诺书等文书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其他补充事项: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乙方声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6

  由应届毕业生小编特别为需要合同范文的朋友收集整理的,仅供参考。内容如下: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

  经常居住地: 。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和借款申请,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贷款业务,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一、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融资总需求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地址证明文件及其它财力证明文件,委托乙方协助办理抵押或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事宜。

  第二条 担保条款

  一、为保证贷款发放机构的资金安全,甲方将位于 省 市 区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抵押给贷款发放机构。

  二、甲方承诺配合贷款发放机构及乙方办理本条第一款列明的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贷款发放机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申请贷款展期,并在贷款发放机构批准后及时与其办理展期手续。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贷款发放机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四、甲方应按贷款发放机构的规章制度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七、借款期间甲方如发生联系资料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和贷款发放机构。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检查、审核、监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在甲方借款期间有权监督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联系方式,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供甲方的真实资料。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三、在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宜期间,乙方根据业务需要有权扣押甲方的相关证件。

  四、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协助甲方向贷款发放机构办理贷款业务。

  五、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事宜,并为甲方规避贷款发放机构的不合理要求。

  六、甲方须遵守贷款发放机构的相关规定,在甲方违反贷款发放机构的条约并拖欠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利协助贷款发放机构追讨贷款资金。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一切有关资料应予贷款发放机构除外的第三方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当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的基础费用。甲方承诺,不论乙方办理贷款业务能否成功,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求乙方将已经收取的基础费用退还甲方。

  二、甲乙双方商定,贷款发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的 %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事项的报酬,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三、甲乙双方商定,贷款发放机构发放贷款之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的 %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事项的报酬,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未及时给付乙方报酬时,甲方承诺按贷款总额的 ‰/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七条 诉讼管辖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必须保证在申请贷款事宜之前和申请期间个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二、本协议与相关的附件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所有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确认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出借款项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1条 借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1.1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万圆整(小写:¥ 元); 前述借款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已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1.2 乙方将前述借款作为 经营资金 使用;乙方保证其借款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及要求。

  a. 本合同约定之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为 % /月,利息计算公式为:本金*%/月;

  b. 乙方逾期未还的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利率为%/月,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为:(逾期未还本金+利息)* %/月;

  c. 若乙方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按照a款约定借款利率*2倍,向甲方支付罚息。

  第3条 本金及利息清偿

  3.1 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足12个(不含本数)月的,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后 当 日偿还所欠甲方的所有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及其他费用(若有);借款期限超过12个月的,乙方应于每年12月20日结算当年利息。

  3.2 乙方归还金额不足以偿付前款所述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的,则按如下顺序清偿:a. 实现债权的费用; b. 罚息;c.利息;d.本金。

  3.3 前款所述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

  第4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借款。

  乙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甲方借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借款挪作他用。

  第5条 违约责任

  5.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2条约定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偿还本金或利息达 1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额 20 %的赔偿金。

  5.2 乙方若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违法使用借款或未按期办理股权质押工商登记的,适用5.1款规定。

  第6条 合同担保

  6.1 担保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采取约定之担保方式: a. 股权质押担保

  由乙方所持有之有限公司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之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费及执行费等;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赔偿金等全额清偿之日止。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质押工商登记手续;若因任何原因未办理的,不影响前述股权质押担保之效力。b. 保证担保

  由保证人 (身份证号: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6.2 担保期限与担保范围

  本条之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约定之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7条 其他

  7.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签字或盖章见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4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通知及函件一经按上述通讯地址发送即视为送达;如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通讯地址或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8条 合同附件

  8.1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8.2 乙方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 方(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签约日期:20年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借款合同 篇9

  编号: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 定 代 表人:住 所:电 话 号 码:传 真: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 定 代 表人:住 所:电 话 号 码:传 真: (丙方)保证人1: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 定 代 表人:住 所: 电 话 号 码:传 真:

  保证人2: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法 定 代 表人: 住 所:电 话 号 码: 传 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出借人 出借人民币(大写) 。(具体出借金额以借款人所出具的借据为准,借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实际发放

  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次或者一次发放,借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日)利率 。甲方向乙方发放借款的当日,乙方应一次性支付

  利息(计算至角位,四舍五入),借款到期结清本息。

  第五条 还款期限及方式

  5.1乙方应当在借款到期日结清本息。如借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5.2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为:以现金支付或者直接汇到甲方指定帐户。甲 方指定的帐户为: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 保证条款

  6.1为了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6.2担保范围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3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若甲方按约定提前收回款 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6.4甲、乙双方协议变更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应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6.5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6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 任,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6.7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七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

  甲方向乙方发放借款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本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将该款项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8.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⑵ 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⑶ 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的;

  ⑷ 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借款本息义务的;

  ⑸ 乙方未按期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债义务的。

  8.3甲方需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8.4借款交付后,有权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8.5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9.2乙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用或改变用途;

  9.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等费用;

  9.4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9.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9.6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贷后管理和风险监控。

  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

  10.2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10.3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催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借款利息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甲方借款逾期的,自收到甲方的追偿通知(电话或书面通知)之日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清偿所欠全部债务。如仍未清偿,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为维护债权而对其公开进行的以下一种或几种催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媒介公开发布催收公告。

  11.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甲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而乙方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甲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11.5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甲方采取相关措施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11.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在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十三条 根据合同各方要求本合同需办理公证,乙方自愿承担办理公证所需的全部费用。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合同各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如乙方违约,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自甲方出借资金,乙方出具借据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各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出借人): (签字/签章)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1):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保证人2):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签章)(签字/签章)(签字/签章)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日 月

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出借人):

  住 所:

  乙方(借款人):

  住 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 号:

  开 户 银 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百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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