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借款合同合集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合同 篇1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保证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乙、丙三方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提供还款保证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元(大写: )。
借款用途: 。
二、借款时间及利息
1、自借款到账之日(即年月日)开始计息。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期限为日,按日计息,日息为% 。
三、利息计算公式:
利息=本金×日利率×天数;还款时间及违约条款 乙方应于借款到期之日,将约定的本金及其利息打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且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付的,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额的百分之 乘以逾期天数作为滞纳金赔偿给甲方。若逾期不付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三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借款义务。
2、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预期未还款的,依约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等,并赔偿甲方为收回借款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等)。
3、丙方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清偿本协议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4、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协议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五、指定账户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本借款协议的收款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户:
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本借款合同的收款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户:
六、保证条款
三方共同确认,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享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2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3
对于无效合同的认定,事关合同效力的维护及市场经营秩序的安全和稳定,亦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无效民间借贷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利于规范中国的金融秩序;引导民间借贷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审判实践准确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提供规范依据。
司法解释具体列举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借贷司法解释关于无效借贷合同的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4
抵押权生效与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区别
在办理个人借款合同公证中,多数当事人都把不动产抵押权生效的要件看成抵押合同签字行为的完成,在他们看来,只要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了不动产抵押合同,则他们的债权就会得到保障,然而这种观点并不正确,而且对债权人来说也存在着不能优先享受抵押物赔偿的风险。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抵押人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登记时生效,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一些特殊物品提供抵押时,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抵押权生效的要件为登记;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可知,合同以双方签字后生效为要件,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区别,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借款合同 篇5
循环贷是指客户将商品住房抵押给银行,就可获得一定的贷款额度,在房产抵押期限内客户可分次提款、循环使用,不超过可用额度单笔用款时,只需客户填写提款申请表,不用专门再次审批,一般1小时便可提取现金,等于随身有了一个安全又方便的流动大“金库”。
银行循环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种类:循环借款。
第二条 最高额: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最高额循环借款有效限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该期限内发生的贷款均视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
5.1 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和循环借款有效期限内,借款人可以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对外营业场所取得贷款,并由支付行直接介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金鹿卡主帐户内。若借款人持有的金鹿卡发生卡号变化,贷款人可将贷款介入新的金鹿卡内。
5.2 借款人临柜凭金鹿卡、身份证、输入贷款金额和卡密码,取得贷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签署借款借据进行确认。
5.3 每笔贷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及金鹿卡内数据为准。
5.4 在本合同约定的循环期限和最高额内,借款人可分次循环取得贷款,无须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
第六条 每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第四条规定的有效期限的到期日。
第七条 贷款利率及计息还息方法
7.1 月利率:__________‰ 。
7.2 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7.3 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7.4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八条 借款人使用金鹿卡内的贷款时,不但要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应遵守贷款人制定的金鹿卡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还款
9.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的记载为准。
9.2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每笔贷款本金并制服利息,不得逾期,但可以随时提前归还。提前归还本息,合同利率不变。
9.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的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存款帐户中扣划到期贷款本息。
第十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10.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管理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10.2 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给贷款人提供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10.3 借款人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
借款合同 篇6
一、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之所以在规定两大类借款合同纠纷中没有将企业间的借贷纳入,其主要原因是该种借货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合法合同。因为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特有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只有金融机构有权经营借贷业务,如果任何企业都可以经营金融业务从事借贷我国的金融秩序就乱了,那就不需要金融机构的存在了。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在金融机构内部也有明确的分工,可以从事借贷业务的是其中的一部分机构。其他内设机构和下属部门只有一些行政事务或吸收存款的业务,绝对没有对外进行借贷的业务。这些部门如果因为手中掌握一些资金,为了得到利息,而进行借贷,其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借款的出借曰期不能确定的,出借入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曰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曰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曰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曰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借据只有出借的曰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曰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权之前,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其权利可能被侵害的事实。
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该催告权不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只有在出借人行使催告权以后,借款人在被催告的合理期间内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出借人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借款合同 篇7
甲方(贷款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抵押人)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贷款
1、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给乙方。(¥ )
2、贷款用途:
3、贷款期限: 个月,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贷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凭证为准,本合同记载的贷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是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支付凭证,是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贷款利率、计息及还款
1、贷款利率:月利率 %,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
2、计息方法: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每年360天。实际用款天数包含贷款期限、展期及逾期的天数;实际用款天数少于合同第一条第3款约定的,则按合同第二条第4款计算利息。
3、还款:乙方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利息按每30天结付一次,并在贷款期满时结算还清。
4、提前还款: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归还借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月份数计算,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半个月则按整月收取利息。
第三条、关于抵押
乙方或抵押人愿以 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及《抵押合同》的约定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先受偿。抵押的有关约定见甲方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
第四条、甲、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乙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3、乙方按时归还贷款。如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时,须提前_5_个工作天与甲方协商延期还款事宜。
4、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挤占,挪用贷款。
5、乙方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6、乙方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停止、歇业、注销或吊销登记、破产等情况时,或涉及较大的诉讼、仲裁案件,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或其他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由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给付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
7、乙方必须保证贷款期限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或其他减值现象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
8、乙方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乙方需要延长贷款期限的,应在贷款到期日前_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的,该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展期到期后贷款作逾期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贷款期限届满或甲方依合同约定提前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时,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依签订的《 抵押合同》、《出售、拍卖授权书》的约定处理抵押物,并将所得款项优先抵偿所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
2、贷款期限届满或甲方依合同约定提前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时,如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欠款余额(包括本金及利息)每日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给甲方;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金的除需支付前述违约金外,仍应按合同第二条第1、2款的约定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清贷款之日止。
3、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双方约定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贷款,且乙方并应按挪用金额以每日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给甲方。
4、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交通、食宿、诉讼费、评估、鉴定、登记、公证、公告、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和抵押物的拍卖佣金、变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本合同为无争议的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合同履行所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 份,于合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借款合同 篇8
一、借款时写“借条”、不写“欠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具的借款局面凭证,表明双方有借款关系;而欠条通常要基于双方曾有经济往来,是一种结算凭证。
二、借款可将双方约定利息写进借条。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凡双方约定的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都受法律保护,口头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除借款人承认的,一般都视为不支付利息,出借人的利息诉请也往往不会被法院支持。
三、借条一般最好约定借期和利息的起算点,欠条可以约定还款期和逾期未还的罚责,以避免欠款一方长久不还欠款而造成权利人再想主张权利时超过诉讼时效。比如甲乙是好朋友,甲借给乙5 万元钱,乙打了张欠条给甲,但没约定还款日期,两年后,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甲很有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胜诉。因为欠条从欠款人出具起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甲两年后才去主张权利,自然就丧失了诉讼时效。如果当初乙给甲打的是借条,没有约定借期,根据法律规定,甲可以随时要求乙还款,也可以催告乙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乙在催告期没有还款,此时才开始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期间,那么自此在两年内起诉,法院都会支持甲的诉请。所以一字之差,意义不同。
四、借条上的出借人、借款人要写准确姓名并避免同音不同字。即使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借款,也写明与当事人身份证件上相同的姓名,避免写成“王兄”、“李姐”、“阿梅”等等,最好在落款处加上借款人或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以便发生纠纷起诉时,根据法律要求要有明确的当事人才可以被法院受理。如果是公司借款,还应当关注公司是否在工商部门注销、公司的准确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名称。
五、借条内容要表述清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如甲向乙借款6万元,后甲还了乙2万元,甲重新给乙写了借条一份:“甲借乙6万元,现还欠款2万元”,这里的“还”字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也可以理解为“还(hai)差欠款”,如果产生歧义,对出借人不利。
六、借条或欠条最好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避免有一方在条据上做手脚。
借款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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