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时间:2022-04-03 19:38:41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借款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借款合同(15篇)

关于借款合同1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

  3.价值: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___银行______分行___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关于借款合同2

  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项目经营活动____,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请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人民币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等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_5000000__,人民币(大写)_伍佰万元整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_24%/年___。

  第五条借款方式和借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一_年,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借款方式__一次性全额汇入借款方账户__。

  第六条还款时间、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__本息一次性还清,汇入贷款方账户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

  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人担保负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

  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5、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担保,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

  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

  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

  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法律有关规定的

  利率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

  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贷款方的责任造成借款方损失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

  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

  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

  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__,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__。

  贷款方: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关于借款合同3

  出借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典当物状况

  1.房地产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权证: 字第 号,共有权证: 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 字第 号。

  2.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功能:

  3.土地面积: ,使用性质: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明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第二条 典当内容

  1.估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估价,双方予以认可。

  2.抵押典当金额:甲方按乙方认可的估价______折当,折当后的典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抵押典当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二零零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二零零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抵押典当期满前乙方如欲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当手续,本合同对续当合同继续有效。超期续当或赎当每日加收典当金额0.5%的综合费用。

  4.典当利率:甲方月利率为____‰,乙方续当或赎当时按日计收。

  5.实付金额: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典当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当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当实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乙方如在典当期间提前赎取当物,甲方不退还综合费。

  6.绝当:典当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当或赎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甲方有权对该抵押典当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抵押典当物、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后,甲方应将典当物及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典当期间该典当物发生毁损或灭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款适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当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当物除外。

  4.典当期内,乙方欲将房地产出租,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同时乙方须与承租人订约由承租人出具承诺书,阐明乙方违反本抵押典当合同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内承租人即须迁离该典当房地产。

  5.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该房地产使用者(不论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内迁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补偿搬迁费用,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典当物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典当贷款期内未取得甲方

  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典当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扩建;抵押物如有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当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典当期内,乙方必须缴交有关部门对典当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如遇国家征地拆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典当抵押合同。

  4.典当期间,乙方如发生当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手续和承担手续费。挂失前该典当物被他人赎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声明:本合同抵押典当物一旦发生绝当,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第四条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的契据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图、抵押房屋设计平面图、抵押宗地平面图;

  3.产权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4.甲方要求的有关其他证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典当期满不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记单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二零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关于借款合同4

  借款人(甲方)

  地址:

  电话:

  贷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及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款用于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笔放款时的贷款发放凭证(借款借据,下同)日期为准。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一、浮动利率:

  初始贷款月利率为 ‰(按基准利率 浮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固定利率:

  月利率为 ‰,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第五条 计、付利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按 (月/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 (月/季末月)的第 日,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已设立;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乙方对甲方情况和评估测算的依据没有发生异常变化;

  5.甲方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用款

  用款计划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一)用款计划如下:

  (二)用款计划如下:

  (三)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四) .

  采用第(一)种用款计划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计划的约定延迟用款,则甲方应对应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计划约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延迟用款天数× ‰。

  采用第(二)(三)种用款计划的,自可申请用款之日起,甲方应对可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可用而未用的天数× ‰。

  三、贷款资金的支付

  (一)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及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由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受托支付的,甲方所提供的提款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要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乙方审核同意后发放相应金额的贷款资金至甲方账户,并根据甲方的支付委托在当天划转至甲方交易对象账户。

  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自主支付的,甲方要按本合同约定定期向乙方提供用款记录及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

  (二)贷款人受托支付标准

  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都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甲方交易对象支付:

  1.甲方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甲方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停止支付或变更支付方式

  如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甲方未按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等,乙方有权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或变更贷款资金支付方式。

  (四)禁止支付

  甲乙双方不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或事项支付资金,不能将资金支付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须按以下第 项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一)借款期限届满日一次性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

  (二)按下列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甲方如需变更上述还款计划,须在相应贷款到期 个银行工作

关于借款合同5

  本合同由北京中投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理,实际使用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房产权利(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

  2、借款利息为_______ 。

  3、乙方已知该房产已向_______银行_______抵押贷款 元整,贷款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为余额抵押,双方约定房产权利价值为______万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个月,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区______________的房产,房地产权号:沪房地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到所属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产他项权利证)。乙方在《房地产登记证明》办妥后将借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6、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诺: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给乙方之前,未出租给任何人,也未与他人签订过租赁协议。在抵押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国家法律法规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为 。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签订地: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如有纠纷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关于借款合同6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上述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借款一事,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信守合同,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用途:甲方自愿将属其本人所有的人民币(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借给乙方用于资金周转,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借款并遵守相关约定。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还款。

  三、利率:如借款人未按约定时间,足额偿还对出借人的借款,从本借款合同届满日算起,借款人按月利率1%支付于出借人。

  四、借款交付时间和借款还本方式:

  甲方应自借款相关的各类手续办理完毕后当日内将该借款交付乙方使用。出借人以形式借于借款人,金额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

  五、违约及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的。

  2、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4、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投诉、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5、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告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二>发生上述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借款,直至解除合同。

  <三>借款人违约,出借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六、乙方若不能按时还款,甲方有权采取法律途径维护甲方权利,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丙方提供保证担保,为保证甲方资金安全丙方自愿向出借人担保借款人所有应付费用,借款到期若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还款,丙方承诺,愿从我账户存款、处理所有财产等偿还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及其他应付费用,同时愿承担一切连带责任,直至借款人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为止,在到期之日起经出借人亲自确认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当日内代为偿还。

  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因诉诸法律途径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担保期限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限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三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均认可。

  备注:附借据、借款人承诺书,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出借人):

  乙方:

  (借款人):

  丙方:

  (保证人):

  合同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借款合同7

  申请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_________单位担保,并经_____________批准,向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_______‰;年息为_______%(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_______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_______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地址:___贷款单位:(盖章)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业务负责人:______财务负责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_______付违约金。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账号: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借款合同8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相关规定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应乙方请求,为乙方提供借款,乙方应按照约定如约偿还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系用于自身短期资金周转。

  第三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借人划款时间推迟则还款时间也做相应顺延。延长或变更期限,必须由双方签订书面的期限变更协议。

  乙方逾期还款的,乙方应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年息24%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五条借款方式

  1、现金支付

  2、转账支付

  借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名:____________)

  收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名:____________)

  注:收款帐户由乙方指定,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不得临时变动收款帐户,甲方有权拒绝向合同外的帐户履行借款义务。

  第六条还款方式

  乙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后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

  第七条担保条款

  1、乙方或第三人自愿用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当乙方到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乙方或第三人有义务向甲方出具委托公证书,当乙方到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出售抵押物或用抵押物进行贷款,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乙方拖欠甲方借款及费用,剩余部分由甲方退还乙方。

  2、连带责任保证人

  保证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保证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3、提供抵押物的一方应当将抵押物的权属证明交由甲方保管,抵押物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提供抵押物的一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物登记,相关费用由提供抵押物的一方承担。

  4、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催收费、执行费、评估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损毁、灭失或被征收等,甲方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期限未届满的,甲方可以进行提存,提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借款。

  2、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偿还借款。

  3、乙方在借款时,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与借款有关的资料,提供的资料应当客观真实。

  4、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5、乙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6、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借款并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另行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条,未出具书面收条的,为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B.抵押物价值缩减,乙方未向甲方提供足值的补充担保的;

  C.乙方的因其他债务未按时履行义务造成资信下降,已经或可能影响向甲方按时偿还借款的;

  D.影响乙方按期清偿的其他情形。

  2、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反协议者应赔偿对方借款总额15%的违约金。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有关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有第三方担保的,一式三份,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方: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关于借款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2.2 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6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 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 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1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 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 通讯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分行:

  为了使_________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关于借款合同10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发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合同编号:

  第一条 本合同有关当事人及贷款基本信息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明编号:

  住 所:

  邮 编:

  手 机:

  电 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有权签字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表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表

  贷款资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划付到以下账户: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即为借款人收取了贷款。

  表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及抵押房屋概况

  此处签章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第一页和第二页内容的认可和确认。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夫妻双方签字) (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第二条 总则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贷款人受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三条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一、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表一所列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本贷款),用于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购买自住住房具体描述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二。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改变用途,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即监督贷款准确划入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售房人的售房款账户(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二)。

  三、本贷款自借款人收取之日开始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执行合同约定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当日相应期限档次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不再另行通知合同各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约定的贷款起息日(含)前,如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本合同将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第四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自贷款划付后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借款,每月还款日为贷款划付日的在该月的对应日(遇节假日顺延),若在某月没有对应的还款日,则设定当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活期存款账户,且保证所提供的账号真实有效。借款人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直接扣划约定的月还款额,借款人应在该账户内保持足以按约定的月还款额还款的存款余额,以备贷款人划收。

  二、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一。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还清全部贷款。月最低还款额是国管中心按确定的方法计算的每月最低还款金额,本合同履行期间月最低还款额的调整按其有关文件执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可以调整月还款额,但调整后的月还款额不得低于本合同确定的月最低还款额,否则视为无效调整;调整后的月还款额高于剩余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的,贷款人按照剩余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进行划收。借款人调整的月还款额应为一元的整数倍(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或承诺偿还逾期贷款除外)。调整月还款额应于本合同确定的还款日三个工作目前,按照国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贷款人于本合同确定的还款日划收借款人还款时,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足以偿还约定的月还款额,贷款人按约定的月还款额划收;不足以偿还约定的月还款额的,贷款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户最低额的前提下,进行非足额扣划,有多少划收多少。贷款人实际划收的金额小于月最低还款额,视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之和小于等于月最低还款额,或贷款到期日须偿还借款的,贷款人按照借款人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之和划收,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不足的,贷款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户最低额的前提下,进行非足额扣划,有多少划收多少,并视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在逾期期间按国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和计算办法计收罚息,直至该款项清偿之日为止。

  五、贷款逾期,贷款人按国管中心规定的频率执行逾期金额的扣划,直至借款人足额清偿。

  六、本合同中的约定的月还款额是指:

  1.借款人未调整过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的月最低还款额;

  2.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调整后的月还款额;

  3.划收当期,借款人未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在此之前最近一次有效调整的月还款额;

  4.借款人多次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贷款人划收前借款人按规定办理的最近一次有效调整金额。

  七、贷款人划收借款人还款资金的偿还顺序如下:

  1.贷款未逾期的,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

  2.贷款逾期的,按照先还逾期部分,后还非逾期部分的顺序进行偿还。对于逾期部分,按逾期时间先后顺序,逐期偿还,对于同一期逾期贷款,按罚息、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

  八、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方式对本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重新核定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借款人在执行新的贷款利率的次月按调整后的月最低还款额按期还款,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九、无论借款人与售房人、房屋修建人、物业公司或其他任何方因房屋购置、建造、大修等原因发生何种纠纷,都不得影响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借款人与房屋出卖人协议解除合同或者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解除时,应当将贷款本息一次性返还贷款人。

  第五条提前偿还全部贷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可采用以下两种途径:

  1.在合同确定的还款日进行偿还。

  2.在非合同确定的还款日进行偿还。借款人与国管中心另行约定还款日进行偿还,每期限约定一次,须在还款日三个工作日前向国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提前偿还的全部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贷款实际使用期间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一条表二所列房屋的全部价值向贷款人设定抵押,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提供抵押担保。

  二、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房产,在抵押期间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房产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在抵押房产受到任何损毁无法恢复、被司法机构查封、扣押或价值减少时,抵押人须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贷款担保。

  三、抵押人应积极配合贷款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并承担与办理抵押登记相关的税费、登记费等费用。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交由贷款人收押。

  四、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产的,应先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提前还款手续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执行。

  五、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房产须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且租赁合同中须注明:自租赁房产的抵押权人发出《行使抵(质)押权通知书》起30日内,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须退还该租赁房产。

  六、贷款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以本贷款所购房屋。

  七、贷款人可按照国管中心的要求将本合同项下债权和抵押权一并转让他人,抵押人应继续按照本合同对转移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直至债务清偿完毕。同时,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代表借款人办理抵押变更登记并签署有关文件。

  八、抵押期间,贷款人在事先通知抵押人之后,有权对抵押房产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

  九、抵押房产的处理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处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房产的税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二)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罚息;

  (三)清偿本合同项下剩余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和赔偿金;

  (四)剩余金额退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时,贷款人仍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十、借款人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抵押解除,贷款人应协助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贷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应按影响的天数和金额,每天支付给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0.4的违约金。

  二、借款人(抵押人)违约情形:

  (一)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二)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贷款手续;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或支付有关费用;

  (四)借款人挪用本贷款,即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本贷款;

  (五)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产出租、出售、转让、赠与、遗赠或重复抵押;

  (六)抵押人不恢复抵押房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

  (七)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八)借款人违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借款人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约定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计收罚息。

  (二)借款人挪用本贷款的,就贷款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按国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三)借款人发生本条第二款违约情形,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如发生本条第二款所述任何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行使下列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二)发出各种形式的贷款催收通知;

  (三)宣布本贷款提前到期;

  (四)发出《行使抵(质)押权通知书》;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费用

  一、本合同所指相关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一)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

  (二)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或为保证贷款债权不受损害而替借款人垫付的各种费用;

  (三)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借款人要求为本合同办理公证的,公证费由借款人承担。

  第九条 日期的计算

  贷款人向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其日期的计算均从贷款人将通知交付邮局之日,或将通知直接送达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的住址之日,或从传真、电报、电传发出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向贷款人发出的书面通知的日期计算亦按上述方法执行。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和解除须由有关合同各方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若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死亡或伤残,借款人或其抵押房产的继承人应及时书面告知贷款人和国管中心。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发生其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的,在签署《履约保证书》后本合同继续有效。否则按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的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金融规章。

  二、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无效时,应向国管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签字,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进行公证,则在完成前款所述手续后,于公证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借款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包括单位电话、住所电话和移动电话)以及工作单位、单位地址、住所地址如有变动,应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贷款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应采用在贷款人网站上公告方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其中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国管中心执两份,用于抵押登记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关各方签字(盖章)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夫妻双方签字) (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见证:(签章)

  年 月 日

关于借款合同11

  贷款帐号: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

  号文批准的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关于借款合同12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 公司

  丙方(担保方): 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该借款乙方已经收到,其中现金 万元,转账 万元。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户名: 帐号: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用途:经营需要。

  乙方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等)。

  第五条、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本金和利息全部偿付完毕后两年。

  第六条、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加盖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日期

关于借款合同13

  委托方(甲方): 居间人(乙方): 甲方因岳正军所属位于青川县曲河、桥楼等乡的林权、地权贷款业务,委托居间人(乙方)促成签订贷款合同(协议)并执行该合同或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之有关规定,对居间劳务人员本着服务的原则,甲方承诺在该贷款业务办理成功后按照该笔贷款总金额的 5 %既人民币: 元(税后)支付给乙方。

  二、居间费的支付方式为甲方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当日一次性付清;贷款业务在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中介公司服务费、工商代理增资费、评估费、资料费、差旅费等包括招待应酬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本《居间协议》不因甲方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人代表人更替而失效,甲方在执行该业务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的违约纠纷与乙方无关。

  四、本《居间协议》具有与劳务合同、中介服务协议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不履行本承诺,居间当事人可向甲方追索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 ,甲方无条件放弃抗辩的权利,本《居间协议》至佣金全部付清后自动失效。

  五、本《居间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委托方: 居间人(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签订时间: 年月日 (注:本《居间协议》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主合同。)

关于借款合同14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 贷款____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 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借款合同15

  x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x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x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x款逾期不还的部分,x款方有权限期追回x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x款方的x款,x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x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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