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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连锁经营合同-经营合同

时间:2016-06-12 15:37:34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标准连锁经营合同范本-经营合同范本

  标准连锁经营合同范本_经营合同范本

标准连锁经营合同范本-经营合同范本

  标准连锁经营合同范本

  特许者(总部): (简称甲方)

  受许者(连锁店): (简称乙方)

  在签定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承诺认真履行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一、 加盟方式:乙方独家买断 区域内的 年经营管理权限。乙方现已成为甲方第 号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商。

  二、 经营方式: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 特许连锁经营店的种类:

  四、 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 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加盟费用为:加盟费: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六、 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蛙林山庄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认可总部拥有蛙林山庄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 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山庄连锁店商号、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 总部拥有山庄店面设计及大堂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3)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和中国林蛙菜系的知识产权。

  2、 总部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从总部所订购的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货物量进行适当地调配,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3、 总部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对于严重影响蛙林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义务:

  1、 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负责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 总部负责及时向连锁店供应所需的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