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

时间:2020-09-26 20:02:48 经营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承包经营合同合集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经营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承包经营合同合集6篇

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将民乐园儿童商城商铺(场地/柜台)承包经营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愿意承包经营民乐园儿童服装商场 层 区号商铺(场地/柜台),并遵守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甲方同意其入住经营,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条:乙方承诺其所经营商品或服务项目为 ,未经商城书面准许,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品项。否则,甲方有权清退其出卖,并不退还其已交费用。

  第三条:乙方所承包经营的商铺(城地/柜台)费用标准(包括商铺租金、物业管理)为 元,(大写: ),合同期限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须签定本合同时付60%的租金,两个月后付清。

  第四条:除上述费用外,乙方还应向商城缴纳以下费用:

  1 、经营保证金(标准为每间商铺20xx元):用于商户日常行为保证,如有发生违法、违反商城制度的行为,商城有权以此进行处罚;合同期满,如无上述违禁行为,保证金全部退还。

  2、电费:各户店内导柜用电按照实际用电量按规定标准缴纳。用本商城指定电,不收任何费用。

  3、政府部门针对商户依法收取的费用,此项费用,商城将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协调、统一缴纳,昼减少商户经营负担,对此,乙方和其他商户进行合理分解。

  4、取暖空调费用另行计算,以实际用量计算所有商户平摊。

  第五条:乙方所承包经营的商铺仅为自身经营使用,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如确因合理事需要转租、转让的,可在经营五个月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方可转让商铺。转租需交纳相关费用(标准为每间商铺每次1000元),未经商场同意擅自转让、转租商场的,商城有权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第六条:为保住包括乙方商户本身在内的全体商户的共同利益,维护商城整体的记好形象,确保商城的良性运营,为广大顾客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购物环境,乙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日常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得违法经营。

  2、遵守商城统一经营管理制度和今后商城运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的临时性管理规定等经营行为规范。

  3、守法经营,文明经商。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顾客;遇有消费纠纷应报请商城出面协调处理,不得与顾客争吵,不得辱骂顾客,更不得支手殴打顾客,否则商城有权清退违规商户出场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4、与其他商户和平相处,公平竞争,不得诋毁其他商户,不得欺行霸市;商户之间遇有纠纷,应请求商城解决或提请政府有关部门解决,不得在商城内吵骂甚至打架斗殴。

  5、遵守商城管理规定,爱护公共卫生,按商城要求清理各自店铺内卫生,不得随地乱倒垃圾。

  6、按规定时间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中途关门停业,以免影响到其他商户的正常营和商城整体的正常运行。擅自关门停业,给予每日100-200元违约处罚,关门停业3天以上的,商城有权收回商铺,清退其出场,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7、遵守商城安全管理规定,爱护公共消防设施,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商城,不得在商城内动用明火或使用电焊等设备;商户装修或上货需要在夜间加班工作的必须报请商城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

  8、在自己商铺范围内布货经营,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者其他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或堆放物品。

  第七条:甲方义务

  1、进行商城统一运行管理,为乙方提供一个有序、稳定的经营环境;

  2、负责商场夜间清场后的安全工作。

  3、提供相应的水、电、暖、卫生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

  4、为商城运营进行整体营销宣传。

  5、统一协调处理商城整体与政府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的关系。

  第八条:为保证商城整体的持续、稳定和良性运营,促进包括乙方在内全体商户的商品销售和品牌宣传,商城将经营性组织开展整体性的营销活动,乙方须给予以下配合:

  1、在统一安排的促销活动中,服从商城的统一调价、让利、商品打折等营销措施,不准任何商户私自打折、让利。

  2、服从整体营销活动时间的安排,延长或缩短营业时间。

  3、服从商城统一组织安排的外出商品促销、宣传等活动。

  4、其他方式的配合。

  第九条:商城范围内采取地暖取暖方式,地面以下均铺设有地暖管道,为免遭破坏,乙方须严格遵守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破坏地面,包括在地板砖上切、割、钻孔等一切行为。否则,商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第十条: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乙方若愿继续经营,须提前两个月与商场续签合同,并交纳相应费用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涉及有关乙方经营行为规范事宜等,以商场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及临时性通知为准,其效力与本合同相同,乙方须予遵守。

  第十二条:本商城统一经营、统一收费,结算七天一结月底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不出帐。

  第十三条: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一楼必须服从本商场统一管理,一楼楼梯口墙体、门口外墙不允许私自做任何广告,具体由商场统一策划、指定,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人: 甲方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丰富旅游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承包经营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营场所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承包给乙方。乙方的经营范围为 。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特许经营项目必须取得特许经营权,否则不得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乙方足额缴纳全年承包费后,甲方方可进行经营。承包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但乙方应于承包期届满日前90天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条 承包费、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全年承包费为人民币 元( 大写:整),即每月 元;工商费、税务费、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在交付承包费时一并向甲方预付该场所的承包保证金元(大写: 整)。合同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于抵扣协议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如有不足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足额缴纳。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承包费及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甲方收款时应出具收款收据并载明承包费的起止日期。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及管理,严禁乙方随意扩充或增加柜台、乱摆乱放商品及在门前过道摆放柜台和销售商品;

  (二)甲方应保证所承包的场所权属清楚,无使用权之纠纷。在乙方支付全部承包费并交付保证金后将上述场所交付乙方,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提高承包费;

  (三)承包期满,乙方不继续承包的,甲方有权收回该经营场所。乙方应在承包期满后两日内将承包的场所交还甲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场所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承包期间享有该经营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并负责本经营场所内相关设施的维修维护,如承包经营的场所为房屋或茶楼的,不得改变其房屋结构,不得损坏墙体、天花板、地板、梁、柱等。爱护景区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按照原价负责赔偿。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让、联合承包以及交换该经营场所。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该经营场所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灭失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无法恢复原状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负责赔偿。

  (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商品经营范围予以经营,对所售商品明码标价,不得有损景区形象的情况发生(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过期、变质的商品、欺诈游客、围追客人兜售商品、强买强卖、与游客争吵等),若因此给景区和顾客造成损失和坏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对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要及时进行整改。

  (四)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每天必须随时进行清扫并接受甲方监督与检查。如检查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每次从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500元,乙方需在两日内补齐扣除部分的保证金。若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的,扣除全额保证金。

  (五)水电费、卫生费、税费、工商费、安装电话和宽带、安装有线电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 日乙方按照其电表实际使用的数额1.00元/度的价格向甲方缴纳,甲方应给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据,因使用该经营场所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六)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着统一服饰或配备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统一服饰,普通话交际,举止文明,热情大方。

  (七)乙方应完善消防设施,树立防火意识,严禁私自乱搭电线,严防大小火灾事故的发生。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甲方有权收回该经营场所;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火灾的,乙方除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变更和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和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承包费及保证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在承包经营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该经营场所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2、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联合承包以及交换该经营场所的;

  3、从事超范围经营引起的游客投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服从甲方日常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各项合理建议和要求,乙方拖延或拒不执行的。

  (三)承包经营期间,如甲方因该经营场所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经营场所,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甲方将该经营场所抵押给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扣除应由乙方缴纳的承包费后,将剩余的款项足额无息返还乙方。

  (四)在承包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承包费按未履行的实际承包期限所缴金额无息退还乙方,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乙方退还本经营场所: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承包期间,乙方承包的经营场所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3、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要求景区功能布局调整及甲方建设需要调整的。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一)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经营场所。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年承包费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二)若甲方擅自、无故中止本合同,除退还给乙方实际未履行期限内的承包费外,还需支付给乙方年承包费总额10%的违约金;若乙方擅自、无故中止本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承包费,乙方还需支付给甲方年承包费总额10%的违约金,违

  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违反第五条规定的,除付清所欠款项外,还需支付给甲方年承包费总额1%的违约金。

  (四)因乙方的原因引起游客投诉,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情形严重的(情形严重包括:省级责任投诉一次、区级责任投诉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游客受到损失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年租赁总额15%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的经营场所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国家政策含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对景区功能布局调整及对集团公司所属景区做出的任何调整方案,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神旅集团法律事务部、财务投资部、湖北有限公司各执壹份存档),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为提高砖厂生产质量,以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将能正常运转的砖厂成套设备及场地设施(详见财产清单)租赁给乙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交予乙方。

  2、生产线管理,甲方有权监督,但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及管理工作。

  3、厂外一切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

  4、甲方负责成品砖销售,不得耽误乙方生产,否则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垫付乙方生产期间所需费用煤电、油料、人工工资及其它材料费,需按时到位。

  6、甲方每月收清乙方所生产的合格成品砖,并算清付给乙方砖款,不得拖欠。

  7、工人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8、若有自然灾害造成土坯损失,乙方承担50万块以内,超出50万块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9、取土后土地平整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生产线管理,保质保量生产,所生产砖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出现质量缺陷不能出售由乙方全权负责

  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负责招收生产线所需技术工和普通职工,并确保正常生产。

  3、乙方负责生产质量和技术管理,确保国家技术要求。

  4、乙方在确保质量和技术基础上完成甲方所定的年产量: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生产 万成品砖,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生产万成品砖。

  5、在甲方正常提供场地及原材料所需款项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停产,如果擅自停工、停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砖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交于乙方生产使用、管理。

  2、甲、乙双方协商承包合同价格为乙方交予甲方每块成品砖付给乙方0.16元(壹角陆分),价格在合同期间不能变动,甲方所付给乙方的每块成品砖0.16元(壹角陆分)包括生产所需的煤电、油料、人工工资及其它材料费。

  3、甲方在当年12月30日前算清当年的盈亏明细账,并现金付给乙方有盈利部分,不得拖欠。

  4、甲乙双方协商订此劳务合同期限为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乙方必须爱护设备,在合同期满交还给甲方的设备必须能正常运转,损坏的设备必须维修好交予甲方。

  四、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确保安全用电、依法用电,安全生产。

  2、乙方应积极实施本砖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

  度。

  3、厂内职工日常事务由乙方负责人处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甲、乙双方出面协调处理,不得互相推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推托方承担(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工人厂外发生事故,由工人自己承担)。

  4、甲、乙双方应协调搞好民族团结。

  五、法定保障

  1、本砖厂劳务承包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乙方交押金10000元(壹万元整),合同期满,甲方退给乙方,每年开工押15天工人工资,合同期满甲方退给乙方15天工人工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4、甲方负责付找工人费用伍万元,在当年年底结算时付清。

  六、如果乙方红砖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_________,鱼塘面积:_________亩_________分_________厘。

  第二条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鱼塘承包总金额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行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 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_____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条 风险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_________方负责,与_________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__天内按鱼塘承包款总额_____%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_____万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_分。

  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须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_____%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三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_________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合同鉴证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 其它条款: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承包经营合同 篇5

  x市第十一中学(以下简称甲方),将本校综合楼底层的两开间加北面楼梯间共约100平方米作为学校勤工俭学的基地,目前开办校办商店。为了改革管理体制,搞活商店经济,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决定,由我校职工又x(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营,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承包合同,共同遵守。

  1、商店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对商店全面负责。店名由乙方自定。并由乙方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及新帐户等一切手续、为保持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设有学生服务部,乙方不准进校经营。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确保完成上缴学校利润及其他各项任务。

  2、乙方每月上缴纯利润5000元给甲方,当月的利润在上月25日前一次付清,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查封商店,终止承包合同。

  3、校办商店由甲方另装水、电分表。乙方按月向甲方缴交水电费。

  4、甲方要求原校办工厂的5名大集体所有制工人由乙方安排使用,开支各项经费,乙方因难以受理,不能接纳,愿每月承付他们工资额的15%的金额交市保险公司作为他们今后的退休养老金,甲方表示同意。

  5、校办商店纳税等一切对外开支由乙方负资。

  6、乙方如需在商店原有基础上装修四面墙壁,可自费装修,但必须在不影响原有建筑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自费装修部分不准拆除,也不能向甲方索要装修费、学校装备的电扇六把、吊顶灯七盏、大花吊灯二盏必须完好移交。

  7、今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承包政策或规定如有变化,本合同有关条文与之抵触,双方应服从当时的承包政策或规定。

  8、本合同有效期5年(从1988年10月1日---1993年9月10日)。合同到期提前三个月续订。本合同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倒本二份、分送xx市公证处、xx市教委勤工办。

  乙方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承包经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_____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原甲方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出租的位于南宁市三塘镇 村的土地合计___200___亩 (土地范围:详见附图)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给乙方,主要从事 经营。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期限为50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乙方应于20xx年6月1日之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定金10万元交给甲方,,甲方则给予乙方半年的时间作为规划时间(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该定金在乙方交付第一次租金时退还给乙方。至20xx年1月1日甲方将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价款:2500元/年.亩,每年租金合计为: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

  2、租赁价款支付方式:按年交付,即每年1月10日之前,支付当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价款总额。如逾期不交付,乙方按日1%承担违约滞纳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与村委会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5.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租赁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5.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

  5.4租赁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5尊重乙方的生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可予以协助,并帮助调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及产权纠纷。

  5.6甲方不得在租赁区域内取土,并不得私自对租赁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再次开发。

  5.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将租赁土地再次流转租赁。

  5.8土地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平田整地工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9甲方不得干扰、阻挠、堵塞、侵占、挪用、偷盗、毁坏租赁的土地及其渠、路、井、电等配套设施。

  5.10甲方原地块中的经济类作物果树(枣树、果树等)应及时清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活动。

  5.11土地租赁后,甲方依法享受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

  5.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主、副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6.2维持土地的正常用途,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设施建设,,不得未经许可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不动产。

  6.3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租金。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4土地租赁后,乙方依法享受除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外的所有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6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5.7乙方应教育工作人员与当地村民搞好团结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做好租赁土地废弃物的处置和搞好租赁区域内环境卫生。

  5.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

  7.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7.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7.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电力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7.4甲方因干扰、阻挠、堵塞、侵占、挪用、偷盗租赁的土地及其渠、路、井、电等农田配套设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照实际直接损失或财产原有价值负责赔偿。

  八、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出租方、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对租赁的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流转。

  8.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出租的,因租赁期间乙方为便于生产耕作,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租赁土地生产的,由乙方拆除或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租赁土地生产的,同时甲方也不同意拆除,则甲方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但乙方在租赁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甲方不作补偿。

  8.3租赁期满,若不继续出租土地,乙方应协助村委会按户恢复承租土地地貌,并参与处理因恢复地貌而引起的矛盾纠纷。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法律公证后生效。

  8.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8.7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备案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

  附件:1、流转土地四至平面分布图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单位:南宁市三塘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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